灵意解经原则

基督教的解经家分许多派,其中有注重“灵意解经”的,有非常反对“灵意解经”的。反对的人指出灵意解经”其实是人将自己的意思套进《圣经》,说这就是神的意思,带来非常的危险和错谬;赞成的人也指出《圣经》若没有“灵意”,还算得上是《圣经》么?如果不按“灵意”来解会幕祭礼、异象异梦、预言预表……,我们怎能领会救恩和天上的事呢?

各说各有理。事实上,滥用“灵意解经”的人也很多,带来的错谬也很严重。因为他们不明白“灵意解经”是有原则规限的,人不得将自己的意思套进《圣经》,然后就说、这是神的意思。

但是更严重的,就是反对“灵意解经”的人。其中有反对得太极端的,甚至将《圣经》中所有属灵的说法都反对了,变成“不信派”(新神学派),以至不能得救。笔者听见过一个传道人在讲台上大声说:“根本就没有‘属灵’这回事!所谓‘属灵’,只不过是那些不学无术的传道人,用来牢笼人的技巧而已。”哗!说得太过分了,证明他是瞎眼的。《圣经》中充满属灵的教训,怎能说根本没有属灵这回事呢?但是今天,这一类思想渗透了许多神学院和教会,实在可怜。为此,笔者很想尽绵力,挽救“灵意解经”派,盼望将他们带回正轨,循“释经原则”去解经,将《圣经》中的“属灵奥祕”正确地应用出来。

灵意解经的由来

自从亚当犯罪、被神赶出伊甸园、离开神的面之后,人的灵就与“灵界”隔开,无法领悟属灵的事,因为人的灵落在半死的状态中。然而,神给人悔改的机会,让人仍然在肉身活着,为要看人肯不肯寻求神和属灵的事;还是继续听从魔鬼而犯罪,追求情欲和物质上的好处。所以人天然注重“物质界的事物”,因为与肉体息息相关;人对“灵界的事物”天然不注重,因为看不见,自己的灵也落在半死的光景中,无法领会。

或问,若是这样,人怎能寻求神呢?对了,神知道人无法寻求神,所以神怜悯人,开恩将“属灵的救恩”逐渐启示出来。只是看不见“灵界的事物”,怎能明白这些“属灵的启示”呢?所以神要用人见过的“物质界事物”来做“比喻”,帮助人明白“灵界的事物”。举例来说,如果有一天我遇见一个“星球人”,是其他人未见过的,我怎能把这个“星球人”说得明白呢?我要借用其他人见过的东西来形容,说:“这个星球人像个八爪鱼,有八只眼如同电筒……。”别人就凭“八爪鱼”、“电筒”……悟出这个“星球人”的形状。神启示“属灵的救恩”也是这样,必须借用“物质界的事物”来做“比喻”,使我们容易明白。

所以主耶稣出来传道,用很多“比喻”来讲解天国的奥祕,说:“这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太13:35)所以《圣经》充满“比喻”。有时用一个东西做“比喻”,有时用一件事做“比喻”,有时用一个故事做“比喻”,有时用一个系统做“比喻”,有时用一个关系做“比喻”……。例如我们常说:“主耶稣用血洗净我们的罪。”“血”已经是“比喻”,因为没有人用“血”来洗任何东西,只不过借用“流血”来比喻“死亡”,说明耶稣基督“代替我们死”来赎罪。“洗”也是“比喻”,形容“罪”如同“破旧污秽的衣服”,必须洗洁白才能与至圣的神亲近。此外,“还清我们的罪债”、“收纳我们做儿女”、“领我们进祂的国”、“使我们称义”、“圣灵重生我们”……,全部都是“比喻”。

圣灵借用我们所见过的物质界事物来“比喻”灵界未见过的事物,为的是帮助我们“信”!《希伯来书》给“信”下一个很好的定义,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这是说,我们只能信“所望”之事(未实现的应许),若等到主再来,“应许”实现了,我们就不能信;我们只能信“未见”之事(看不见的灵界事物),若等到我们死了,来到神的面前,亲眼看见神,就不能信了。所以保罗说:“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罗8:24)又说:“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

不能没有灵意解经

反对“灵意解经”的人不明白,没有“灵意解经”,我们根本不能信,也不能得救。因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这句话在钦定译本译为 “All scripture is given by inspiration of God”,直译的意思是 ──“所有经文都吸入了神的气”。就如亚当,他未吸入神的气之前,他只不过是一团泥;及至神向他吹一口气之后,他就变成“有灵的活人”(按:原文虽然是 “living soul”“活魂”,但神吹气的动作,是将“灵”吹进亚当里面,如同主耶稣复活向门徒吹一口气,要门徒受圣灵一样)。《圣经》既吸入神的气,《圣经》就成了“有灵的活书”,是其他书所没有的。这一点说明了,没有“灵意解经”,《圣经》就是一本人写的书而已。

请听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意思是,旧约律法所说的,只不过是“预表”,属于“影儿”性质,是没有真实救赎能力的。等到主耶稣来了,祂就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成为真正有效的“赎罪祭”,这样才“成全”旧约律法的祭礼,使人得救。如果没有“灵意解经”,律法和先知就真的被废掉了。

我们需要“灵意解经”,因为人犯了罪,不能明白“灵界的事物”,所以神要借用“比喻”将“属灵的奥祕”发明出来,就是藏于会幕祭礼、节期、洁净条例、异象、异梦、预言……等比喻中的“救恩真理”。所以若不用“灵意解经”,所有启示都不能明白。让笔者举如下的事例来解释:

  1. 撒拉弗的形状:上文说,我们从未见过“星球人”,所以必须借用我们所见过的东西才能描述“星球人”。同样,我们没有见过“撒拉弗”天使,所以《圣经》借用我们所见过的生物来形容。(参赛6:2, 启4:8, 结1:5-13)不是为强调牠们的“外表”,是为强调牠们特征的“意义”。若强调其“外表”,撒拉弗就是“怪物”;若强调其“意义”,撒拉弗的形状其实是反映主耶稣的“属灵身份”。例如:牠们各有四个脸面:前面有“人的脸”,表示最容易被人认识的是“人子”的身份;右面有“狮子的脸”,因为只见一半面,表示较难被人认识的,是“王”的身份;左面有“牛的脸”,也是只见一半面,表示较难被人认识的,是“仆人”的身份。这一点很奇妙,主是尊贵的“王”,却又显为卑微的“仆人”!叫人十分佩服。最后,是后面“鹰的脸”,因为很难见到,所以表示最难被人认识的,是属天的身份 ──“神子”。所以,我们不能按外貌认识这些撒拉弗,不然,牠们就只是“怪物”而已。但神要我们认识这些撒拉弗,牠们被神差出去之时,彰显主耶稣四方面“属灵的身份”,这就是“灵意解经”的奥妙了。
  2. 神要长子来服事祂:相信读《希伯来书》的人都会注意到,作者称复活被提到天上的教会为“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来12:23)。意思是,所有因信耶稣得救的人都是“长子”,因此所有教会都称为“长子会”。这样,当所有教会被提到天上,那个聚集就称为“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了。为什么基督徒被称为“长子”,教会被称为“长子会”?原来因为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降下最后一灾,称为“杀长子之灾”。神吩咐以色列各家要宰一只“逾越节羊羔”,将血涂在门楣门框上,这样,天使看见,就不杀那家的长子。但埃及人因为不信,他们和法老王所有的长子都被杀了。后来,神吩咐摩西说:“你要将一切头生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凡头生的驴,你要用羊羔代赎;若不代赎,就要打折牠的颈项。凡你儿子中头生的都要赎出来。日后你的儿子问你说:‘这是什么意思?’你就说:‘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我们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那时法老几乎不容我们去,耶和华就把埃及地所有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杀了。因此,我把一切头生的公牲畜献给耶和华为祭,但将头生的儿子都赎出来。’”(出13:12-15)神又说:“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头生的;利未人要归我。因为凡头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击杀一切头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分别为圣归我;他们定要属我。我是耶和华。”(民3:12-13)所以,以色列所有长子的数目,要与利未人的数目相同,不足的,要用钱赎出来。意思是,神要利未人代替所有长子出来事奉神。可惜后来利未人犯罪,到新约时候,神就废弃利未人,改为用所有基督徒代替全人类的长子,出来事奉神。因为基督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祂的“血”救赎我们,像“逾越节羊羔的血”救赎以色列人的长子一样。再者,主耶稣是长子;我们与主耶稣联合,我们也作“长子”,不是因为“血统关系”,而是因为“灵统关系”,这就是“灵意解经”。
  3. 新耶路撒冷:笔者认为,如果没有灵意解经,人人都不爱上天堂了。因为天堂,即“圣城新耶路撒冷”十分古怪。例如:那里有“河”而没有“海”,试问河水流往那里去好呢?那里的城门,白天总不关闭,但那里原没有黑夜,岂不是全日开放?这样,何需要城墙和城门呢?城的长、阔、高,都是四千里,像个大盒子一样!其实自从有了飞机,世上所有城都没有城墙了,新耶路撒冷要这么高的城墙用来干什么?但是按灵意来领会就不同了。以古代的人看来,这么高大的城墙,代表城中的王极其伟大,无与伦比。“生命河”代表丰盛的生命,我们不是靠喝生命河水,和吃生命树的果子来维持永生……。其实天堂之所以称为“新耶路撒冷”,主要是与地上的“耶路撒冷城”相比,表示从前的耶路撒冷因为人犯罪而遭到破坏,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有主耶稣作王,永远常新。所以不是物质形态上的比较,而是荣耀的比较。这才是“灵意解经”。
  4. 基督为祭司:《希伯来书》辩论为什么耶稣基督做大祭司、献上自己的身体为赎罪祭。指出主耶稣不能在地上做大祭司,因为地上已经有亚伦的后裔为祭司。而且,耶稣基督是犹大支派的,不属利未支派,也不是亚伦的后裔,无法凭“血统关系”来继承亚伦大祭司的职任。所以耶稣基督是在天上做大祭司,是属灵的。正如诗篇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110:4)为什么耶稣基督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大祭司?麦基督德不是以色列人,是与亚伯拉罕同时代的迦南人。按肉体说,耶稣基督不可能承继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但《希伯来书》解释,地上的祭司系统已经被犯罪的利未人破坏了,所以耶稣基督不凭“血统关系”来承继,乃凭“灵统关系”来承继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更尊贵,因为领受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又为亚伯拉罕祝福。麦基洗德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麦基洗德是“王”,又是“祭司”。所以主耶稣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也可以作王,一身兼二职。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只有“基督”(受膏者)才配一身兼“王”和“祭司”二职,才配称为“受膏者”。而且耶稣为祭司,不像亚伦的后裔只能进入地上的至圣所;主耶稣乃是进入天上的至圣所,直接来到神面前。所以在任何方面,主耶稣都比亚伦系统的祭司更美。以上这些说法都是灵意;若按肉体来说、耶稣基督从来没有见过麦基洗德,无法与麦基洗德拉上任何关系。但按灵意就可以了。
  5. 主比“殿、约拿、所罗门”更大:论“安息日”,犹太人一直反对耶稣常在安息日里医病。但主耶稣指出,在安息日,祭司在“殿”里也做工,而主耶稣认为自己“比殿更大”,所以也做工。(参太12:6)论“悔改”,主耶稣指出,约拿只不过三日三夜在鱼肚里,他出来传道,尼尼微全城的人都悔改;主耶稣三日三夜在地里死了,复活过来,显出主比约拿更大,但主传道,犹太人却不肯悔改。所以将来尼尼微城的人就要起来定这些犹太人的罪。(参太12:41)论“审判”,主指出南方女王不远千里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其实所罗门的智慧话,只是讲论动植物学而已。(王上4:33)但主耶稣比所罗门更大,因为主所讲的智慧话叫人得永生,犹太人近在咫尺,却不肯前来听。所以到审判的时候,南方女王就要起来定这些犹太人的罪。(太12:42)读者看到了没有?比对“殿”来说,主强调自己“比殿更大”,这是“灵意的说法”;比对“约拿”来说,主强调自己“比约拿更大”,因为主死了三日三夜仍能从坟墓里出来,大过约拿从鱼肚出来,这也是“灵意的说法”;比对“所罗门”来说,主强调自己“比所罗门更大”,因为所罗门王只讲属地的智慧,主却讲属天的智慧。所以,若没有“灵意解经”,所有这些说法都不成立。因为主被钉十字架而死,何以见得主大过殿,大过约拿、大过所罗门呢?

《圣经》还有极多“灵意解经”的例子。人若全面反对“灵意解经”,就无从解释《圣经》。所以那些极端反对“灵意解经”的解经家,应该是属于不信的,是未得救的。

灵意解经的错谬

现在我们返回来谈论误解“灵意解经”而引至的错谬。

  1. 犹太人的错谬:最早误解“灵意”的是犹太人,他们明明听见耶和华神从西乃山上用雷轰的声音,向他们直接传递“十诫”,说明不可有别的神,也不可为耶和华神造任何像,和拜这些像。因为神是个“灵”,无形无体,任何形像都会丑化祂。可是以色列人长期拜偶像,直拜到亡国被掳为止。后来虽然醒悟过来,不再拜偶像。还是摆脱不了“属肉体和属物质的条例”,以为得救全凭“割礼”、保持亚伯拉罕的“血统”、守住“属物质的洁净条例”、献“牛羊为祭”……。只有少部份人明白祭礼的“属灵意义”,是要人真心悔改归向神。就如大卫祷告说:“祢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祢也不喜悦。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51:16-17)所以基督耶稣将律法的“精义”(属灵)发明出来,他们就把祂杀了;但保罗解释:“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8-29)
  2. 天主教的错谬:教会进入新约时代,很明显,耶路撒冷圣殿和祭司系统,一切祭礼都被取消了,为要叫人“按心灵的新样”来服事神。可是发展到主后590年,教会就变成天主教,重新堕入犹太人的错谬里,再一次强调“属于物质的圣礼带来救恩”,远离“因信称义”的属灵救法。天主教不但恢复拜偶像,在历史上还杀死千千万万圣徒,只因为他们不承认神父祝福过的饼,会变成耶稣的“肉”;祝福过的“杯”,变成耶稣的“血”。
  3. 时代论派的错谬:宗教改革好不容易才恢复“因信称义”,按“灵意”来领会救恩,摆脱“物质的圣礼观”。可惜发展到后来,又纠枉过正。“时代论派”(Dispensationalist)本来信仰最纯正,但因为太过注重“分配”(dispensation),将差不多任何道理都分成“七”,夹杂了许多“人意”在其中。例如:他们把人类历史分成“七个时代”,被各派神学家指出牵强和不符合圣经。又将“六日创造”形容成为“宇宙的开始”,按家谱计算地球的年龄,认为只有六千年,明显地与《圣经》、逻辑、事实与科学……不相符。又在释经上,认为挪亚时代“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6:1-4),是指“天使与人间女子通婚”。不理会前文明明说:“人既属乎血气”,表示这些神的儿子是“人”,不是“天使”。而且天使不分男女、没有肉身、不会嫁娶,怎可能与人通婚?全因为在“灵意解经”上出了轨。在末世论上,又按“灵意”把《启示录》七教会书信解为“七个教会历史时代”;又把第四章第一节所记载,约翰被提到天上看异象,解为“教会复活被提”,完全不是经文本身的意思,只以猜想来“灵意解经”。
  4. 无千禧年派的错谬:笔者认为,在诸多滥用“灵意解经”的错谬中,“无千禧年派”的错谬是为最甚者。他们将全本《圣经》所有对亚伯拉罕、大卫、众先知和以色列人的应许,全部按“灵意”解为,只应验在教会身上;不承认以色列于一九四八年复国;不同意耶稣基督与众圣徒会降临到地上,统治全世界一千年。他们完全不理会耶和华明明的说:“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就能废弃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又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的后裔和我仆人大卫的后裔,不使大卫的后裔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因为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33:20-21, 25-26)
  5. 解雅歌的错谬:《雅歌》是最难解的,因为它是一出戏剧,却没有说明“剧情的连续性”、“戏剧的背境”、“那句话是谁说的”……。所以解释《雅歌》有许多派,有按“灵意解经”,有按“实意解经”,将许多“猜测的意思”强行加上去,全因为未能读通剧情的故事就随意解经。例如倪析声引用保罗所说:“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帖前5:8)来解释书拉密女的“两乳”,没有注意到“两乳”和“护心镜”是完全两回事。第一、“两乳”是指少女成长的身材;“护心镜”是指军人作战的装备。第二、经文形容书拉密女的“两乳”,目的是说她很可爱;但“护心镜”只显示保护军人。第三、“两乳”可以说是“两胸”;但保罗所说的“遮胸”,主要是保护军人的“心脏”。第四、少女的“两乳”是形容逗人亲近她;保罗所说的“信”和“爱”,是指对神有信心,对人有爱心。倪析声在“灵意解经”上常常没有原则规限,衍生出许多怪论来。
  6. 李常受的错谬:李常受自认是倪析声的接班人,滥用“灵意解经”比倪析声更甚,而且极之大胆。他讲论“四位一体”,他引据林后13:14一句祝福语,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常与你们众人同在。”认为是“三一神分赐到人里面”。但经文明明说,三一神将恩、爱和交通分赐给人,怎可能解为三一神将自己分赐给“召会”(教会),使“召会”与“三一神”合成“四一神”呢?为了解释这一点,李常受更引用大量“吃”的经文,强调“吃什么,就变成什么!”他鼓励人“将主吃进去”,说:“伟大的神把自己给我们吃的时候,就把自己缩小了”;“主说:我没有意思要作你们的王,你们不要拜我,你们愈拜我愈讨厌,你们把我吃掉了,我就快乐了”;“你们都要有胆量说:‘我大!因为我是儿女,祂是饼。’你不敢说你大,就因为你受宗教传统观念的影响。哦,我比主大多了!这不是亵渎主,乃是对主真有认识”;“当你赞美主的时候,实在应该对主说:‘主阿,我赞美祢,我比祢大。哦!主阿,祢比我小!’”;“祂的的确确变作一位小耶稣!不仅如此……祂还成了落在桌子底下的饼渣儿!”;“耶稣是经过处理(煮熟)的神。如今,我们的神不是‘生’的神。……是我们‘餐桌’上的食物。……赞美主,祂经过了所有的‘烹煮’!”1979年,李常受在菲律宾马尼拉聚会处举行的‘特别聚会’中又进一步说:“你吃的是什么,你这个人就是什么。你若吃芒果,你就有芒果的味道。所以你吃牛,就变成牛。……我们吃基督,就变成基督。”李常受将“吃”的比喻无限上纲,衍生出许多怪论来。
  7. 一般讲道的错谬:我们听一些传道人讲道,常听到他们用“灵意解经”,解出许多错谬的道理来。以下是一些错谬的例子:
    1. 主吩咐彼得把船开往水深之处,下网打鱼。然后主呼召彼得,叫他以后“得人如得鱼”。但滥用“灵意解经”的传道人就引申出去,连经文说:主耶稣“见有两只船湾在湖边;打鱼的人却离开船洗网去了”(路5:2)也解为 ──“人不肯依从主的话(主的方法)到“水深之处”(恩典的深处)得人,却以人的智慧去‘修补’传福音的方法,以为这样才能得人。”其实经文的意思只表示,其他渔夫昨晚打鱼,打了一整夜鱼都没有收获,所以洗网,把网收好,不再打鱼而已。我们不能无缘无故,将没含有“灵意”的经文也用“灵意”来解释。
    2. 有人解释“铜祭坛”用来献赎罪祭,所以“铜祭坛”代表“救赎”。这一点可以接受,因为献赎罪祭确实预表救赎。但滥用“灵意解经”的传道人,根据“铜祭坛”而推论、认为会幕里所有铜造的器皿,例如挂幔子的“铜钩”、柱子的“铜座”、收灰的“铜盆”、铜造的“铲子、盘子、肉锸子、火鼎、帐幕的橛子”,都含有“救赎的意义”,这就是无限上纲了。凭什么逻辑说“铜”代表“救赎”呢?我们只知道会幕里所有的器皿都是用“金”做的,表示很荣耀;会幕外(露天的地方)所有器皿都是用“铜”做的,因为不比会幕里的那么荣耀,只要耐用和不会锈坏就达到目的了。

“灵意解经”的原则:

滥用“灵意解经”,全因为没有原则。所以笔者综合所有例子,提出如下的“灵意解经原则”:

  1. “灵意解经”的定义:在本文开始的时候,笔者已经指出,神要将“灵界的事物”启示给“物质界”的人,必须借用人见过的“物质界事物”来做比喻,这样人才能明白。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比喻”本身是借用性质的,属于“灵意”,不能按字义来应用,必须悟出作者借用“比喻”的目的,为要说明什么真理,才是“实意”。就如我们讲故事,讲完之后我们会说:“这个故事教训我们……。”这部份就是“实意”了。所以“灵意解经”必须分辨那部份是“灵意”,那部份是“实意”。例如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结果子的,祂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15:1-2)“葡萄树与枝子”是比喻,属于灵意。但主讲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就“剪去”,主的意思是“断绝关系”,是借用这比喻而带出的“结论”,是属于“实意”。
  2. 不是每一段经文都含有“灵意”:在解经之前,先要弄清楚作者写作这段经文之时,有没有借用“比喻”来说明一些“灵界的奥祕”。要知道《圣经》有许多是历史记载,背景描述,通常都是没有“灵意”的。含有“灵意”的经文,通常会明说或暗示这是异象、异梦、预表、预言、比喻、寓言、天上灵界的事物……,这一类经文较容易分辨是“灵意”;但是作者常借用一些“复杂的系统”来做比喻,例如会幕祭礼系统、祭司系统、节期系统、民族历史、某人的生平、一个长长的故事……等,这一类经文就难以分辨了。无论如何,未证明该段经文含有“灵意”之前,绝对不能用“灵意解经”。正如彼得指著保罗的书信说:“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3. 最难解是借用一个“系统”作“比喻”:当作者借用一个“复杂的系统”作为比喻之时,我们还要小心,解释“整个比喻的系统”,解出来的真理教训也要组成另一个“完整的属灵系统”,两者必须在各方面都吻合。绝对不能将“比喻的系统”拆散,解为许多独立而零碎的属灵教训,无法重组它的系统。再者、我们还要研究,作者借用一个“比喻系统”之时,借用的“范围”有多少?没有借用的部份不能作“灵意解释”。又要研究这个“系统”内的各点,是怎样在逻辑上互为相关,解释时也要按这逻辑上互为相关的条件来解,若解不出逻辑上互为相关,就是解错《圣经》。例如,以“约瑟的生平”来预表“基督的生平”,两者要在逻辑上完全吻合,其中一点不吻合也不能成立。许多人解《雅歌》,解出许多独立的,松散的教训,不能组织成另一个“灵意故事”,就解错了。
  4. “灵意”经文若按“实意”解,会出现“怪异”:在分辨该段经文是否含有“灵意”之时,我们发现作者常用“夸张法”来暗示“灵意”。这不是“说谎”,因为真说谎是似是而非,听起来很合常理的。但“夸张法”是明显的极度夸张,一听就知道是不可能的,因为极度不合常理。例如主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4-55)犹太人按“实意”来领会,立即感到太怪异,主耶稣怎可以叫人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呢?但主解释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意思是说、我只不过是讲“比喻”而已,你们从“灵意”来领会就明白我说什么了。所以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如果按“实意”来领会一段经文,出现极度怪异的意思之时,我们就该考虑到所说的可能是“灵意”。
  5. “灵意解经”只限“比喻”的“重点关系”:经文借用“比喻”来解释“属灵事物”,往往只借用“比喻”某一点关系,不是全面性借用的。倘若扩大到全面性,就是“无限上纲”了。例如主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主的意思只是借用“两者的相连关系”来讲论,并没有借用葡萄树与枝子都是“植物”,都需要“阳光”才能长大……等特征。离开了“两者的关系”而引申出去讲论葡萄树与枝子都是“植物”,是为离开借用这“比喻”的本意,产生“第一代错谬”;滥用“灵意解经”的人往往“第一代错谬”为根据,再以引申出去讲说葡萄树与枝子都“需要阳光”,这是“第二代错谬”。这样推想下去,越推越远,错谬越离谱。李常受借用“吃饼”而推论“吃什么就变成什么”,是为第一代错谬;再推论“主小我大、我把主吃进去”,是为第二代错谬……。全因为不明白解释“比喻”只能规限于作者所借用的“重点”,不能任意引申。
  6. “灵意解经”必须符合上文下理:在释经学上,符合上文下理向来是准确解经的“试金石”。许多“原文解经”,如果未能与上文下理吻合,肯定是误解了原文。许多“以经解经”,如果解出来的道理与上文下理冲突,肯定引错经文。“灵意解经”更是这样,因为圣灵启示而写成的真理教训,是不可能与其他经文产生矛盾的。所谓上文下理,不单是在句法上,也是在逻辑上。可以是指上一句和下一句,也可以是指上一章和下一章、上一卷书和下一卷书……甚至指全本《圣经》所有同类的真理。因此,“灵意解经”不能与全本《圣经》冲突。例如,如果解出来的“灵意”,认为“基督再来,会成为女基督”,正如“东方闪电异端”所说的,这就是与其他经训冲突了。
  7. “灵意”与“实意”不能混淆来应用:我们要明白,既然“灵意”是借用“物质界的事物”来表达“灵界的意义”,就不能按“物质界的意义”来理解。例如主耶稣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有永生。”我们就不能像天主教那样,以为神父祝福过的饼,真的会变成主的“肉”;神父祝福过的“葡萄汁”,真的会变成主的“血”。所以天主教徒要不断守“弥撒”,不断吃主的“肉”,不断喝主的“血”才能得救。天主教平均每一天在全世界各地,要举行八万次弥撒,将耶稣杀死八万次,才能制造足够的“肉和血”,用以赎各地天主教徒的罪。这种将“灵意”当作“实意”来领会的错谬,在基督教内也有极多事例,实在不容忽视。
  8. “灵意解经”必须根据神的“启示”:保罗借用“摩西脸上的帕子”来讲论“读经秘诀”,认为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圣经》,是因为“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不知道“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保罗指出,“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保罗这样解释,不是自己发明的,是因为他得到神的启示,知道旧约本是“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7)。我们用“灵意解经”也必须如此,只能以神的启示作为根据,不能自行发明新的解释。再者、我们解释《圣经》的“灵意”,也必须以“基督为中心”。这是“释经学”的大原则,因为约翰在异象中要拜那位天使,那位天使却对他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19:9-10)意思是全本《圣经》一切的启示都是指向耶稣,以祂为预言和启示的中心。

保罗指出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圣经》,因为“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4-17)总意是主耶稣就是叫摩西面上发光的灵。什么时候以色列人解释旧约《圣经》,只要将基督放进经文中,就立即解通了。因为摩西律法所预表的,就是“基督”。其实基督不单是《圣经》的中心,也是宇宙万有的中心。因为保罗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会全体之首。祂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西1:15-19)

作者:吴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