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码(2024年6月)

【本栏所有问题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学暨福音难题解答》,承蒙作者吴主光先生允许转载,特此致谢!】

问题:

1. 佛教徒相信念“喃呒阿弥陀佛”也立即得到佛祖的拯救。这与基督徒求告主名有何分别?

答: 根据佛教某派的信念,什么时候虔诚的佛教徒一念“喃呒阿弥陀佛”这句话,佛祖就立即到来施行拯救。这一点似乎与基督教所信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类同,其实不然,因为佛教所念的“喃呒阿弥陀佛”这句话,是带有功德观念的,属于一种作法的咒语。佛教徒遇到危难之时,要不停地念这句话才有效力,一停了就失去效力。而且他们以念珠来数算,念的次数越多就功德越大。

基督教传“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个道理就完全不是这样。它含有几方面的意义─—

(1) 悔改:表示以往犯罪离开了主,现在回转过来,再求主赦免并接纳。

(2) 最易得救:表示悔改的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或献祭,或念经,或积存功德善举,什么时候只要他肯真心悔改,只一开口求告主的名,就立即得救,不用不停地念,而且这得救是永远有效的。

(3) 神乐意接纳人:神原是我们属灵的天父,祂不愿意祂的儿女中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得救,所以祂定下最容易得救的方法,只要人肯求告祂的名,祂就立即施行拯救,表示祂爱人的热切,随时随地等候人归回转向祂。

(4) 主的名包含无穷的恩典和能力:我们知道所有名字都具其意义。圣经告诉我们,神有许多名字,每一个名字都带有某一方面的恩典和能力。所以,每当我们求告主名的时候,主的名所带有的恩典和能力就立即临到我们身上。所以,我们可以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赶鬼和行神蹟,也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给人祝福,施行洗礼,祈祷和举行任何聚会,这样,主的名就发出能力,赐福予一切在主名下的人。

(5) 这是基督徒最大的权利,就好像神给我们一张签了名的支票,让我们这些作祂儿女的可以随意写上银码一样。

所以,我们无论作什么,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而作,一方面为要感谢神(西3:17),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得能力得恩典的随时权利(约16:23-24)。


2. 为何基督教的神常常主使以色列国攻打邻国?

答: 这是一个极大的误会:以现今的以色列国来说,他们之所以与阿拉伯邻国为敌,常常互相攻打,那完全不是神的主使,而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利益问题。况且,现今的以色列国并不是一个悔改信耶稣的国家,他们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所以他们才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直到现今,他们还是抵挡神的。所以他们与邻国的战争,并不是神吩咐这样做的,却是神预言他们会这样做的。

至于古时的以色列国,当然有许多次战争还是源于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但我们承认,根据圣经的记载,有不少战争是神吩咐他们去攻打邻国的。可是,这却是从属灵的角度去描述地上的事而已。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以色列人出埃及,攻打迦南地各城各国,圣经说是因为神知道他们的罪恶已经到了满盈的地步,是应该灭亡的,神若不借着以色列人消灭他们,也要借着天灾、瘟疫来消灭他们,就如所多玛、蛾摩拉两个罪大恶极的城一样。但从人的角度来看,当日以色列人只是向迦南地的几个王请求,容许他们的百姓步行经过他们的地而已,并且答应不吃他们田间的土产,不喝他们的水,一切所需的粮食都乐意用钱向他们购买,但那些王却不相信他们的承诺,反而先派大军向以色列人发动战争,这才促成后来以色列将他们一一消灭。所以这不是信仰问题,而是国际外交的猜忌问题。


3. 我用“信心维持”我的信仰,是用我的力量去维持吗?这岂不是自己救自己?

答: 圣经的确教导我们要用信心去维持我们的信仰,就如彼得劝勉那三千愿意悔改受洗归主的人,“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保罗在安提阿讲道之后,也劝勉那些决志相信的人“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徒13:43);希伯来书也劝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

可是圣经又告诉我们:“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祂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犹24节),又说:“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来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正如主耶稣替彼得祈祷,叫他不致于失了信心,所以彼得在三次不认主之后,出去痛哭悔改,没有完全失去信心而灭亡,像这样的经文,圣经还有许多,都一致的告诉我们。我们信主之后,虽然要藉坚定的信心去维持自己的信仰,但我们之所以能这样做,也是因为主为我们祈求。圣灵在我们旁边引导和保守,神能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所以,究竟维持我们信到底的力量,是自己的力量,还是神的力量?我们的答案是,我们的力量不足,然而投靠神大能的手,祂就保守我们得救到底,所以不是我们自己救自己,也不全是神的责任,我们必须与神同工,两者合而为一,不是说神的力量不够,要人的力量补足,而是神要人作出愿意投靠祂的表示,祂就用祂全能的右手扶持我们,使我们有足够的力量维持自己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