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窗(2013年3月)

报导世界各地异端及潮流动向新消息


两位立法会议员就同性恋问题对话:

《明报》记者何晓勤及黄振豪今年二月十四日报导,支持“性倾向歧视条例”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与反对的议员“梁美芬”应《明报》之邀请,就“同志平权”问题及“应否进行立法咨询”问题彼此对话。梁认为同性恋涉及“道德信念”,政府不应带头做咨询、以立法来处理道德观念。她反问陈:“二奶”也说遭人歧视,那么我们应否立法禁止?陈回答,认为“平权”不等于“挑起仇恨”,因此立法平权其实是谈“大爱”。他表示愿意让步,即使立法平权,也会让教会获得豁免,教会不用担心因为反对同性恋而惹官非。(吴主光评:很明显,就道德问题,陈已经输给梁;但笔者看到欧洲有一些国家甚至提出“乱伦合法化”、“兽奸合法化”、“妻子公有化”,理由意然是 ──“反对者来来去去只不过是担心道德问题,但道德是什么?需要人人都迁就?”)

上月梁振英特首原打算在其“施政报告”中交代,是否为“性倾向歧视条例”而向社会咨询,但最终因为知道争议之声甚大,表示现阶段不宜咨询。梁美芬也认同,指出现时“同志平权”并非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政府若带头倾谈(咨询),便逼使成个社会去倾谈,这样便会牵动社会大撕裂,这撕裂不会在三、五年内修复,大家会对抗,双方都会去到尽。”若政府大力去做咨询,结果只会招来社会深层仇恨。所以不应用立法方式来改变社会观念。同志在本港已享有很大的自由,并没有受到限制。一般人是不会主动去触碰同志话题的,“过往这么多年来,有不少人起来宣传同性恋,却听不到有人起来批评他们”,反而“有人起来反对同性恋之时,就遭受到同性恋者在网上欺凌他们;向来支持同性恋的人都比较vocal(勇于发言),随时有十万人出来dislike反对者”。(吴主光评:不错,社会从来没有限制同性恋行为,正如没有限制婚外情行为一样。如果同性恋人士感受到有人反对他们,这是人类数千年以来的道德观念和圣经观念所至。如果立法平权,所造成的社会分裂,笔者不但担心在三、五年内无法修复,更担心如果能修复才是大灾难,因为那时道德已经“荡然无存”。圣经反对同性恋,也反对异教;但基督徒从来没有仇恨异教人士,也不会仇恨同性恋人士。基督徒劝人不要犯同性恋的罪,是为用爱心挽救他们脱离“不正常的性行为”,导至与神隔绝,和破坏伦常家庭观念。)

陈回答:政府若“公开咨询”,这才是量度社会是否愿意接受同志“最公开程度”的方法,这方法不一定对同志有利。反对者何须何如此惊恐?“咨询后,若发现原来有七成市民都反对同性恋,那我们也没办法。”但平权运动应在争拗下展开并成长,港人讨论这问题尚算理性,“只是闹,不会出现爆樽等。我也预了落区谢票时,畀人打、闹我死基佬”。但是只有展开讨论,才可透过咨询、对话,去讲清楚这问题。(吴主光评:同性恋人士向来认为每二十个人就有一个同性恋者,照这比例,他们应该是必定输的一方。但他们不罢休,如同在世界各地不罢休一样。他们会在多方面进行更多宣传和教育。如今他们认为宣传和教育已经有了相当,应该有胜算的把握,所以要求政府公开咨询。如果再失败,他们还是会卷土重来,造成社会永无宁日,分化社会。)

梁反驳:“种族、性别、家庭岗位”等歧视条例立法,并没出现太大争议。但“性倾向”则不同,这是道德问题,难以立法。“除了‘同性恋者’,也有人对‘第三者’存偏见;为何他们需要被人歧视?‘第三者’也可以有真爱!如果日后有‘第三者联盟’,是否又要立法?”梁表示有不少市民要求她立法,把“二奶”刑事化,但她同样反对。(吴主光评:梁讲得对。其实同性恋者之所以在各国要求通过“合法化”,最早是因为纽约有警察打死一个同性恋者,之后他们就将所有“反对同性恋”的都看为“歧视”。他们不明白,“反对”不一定是“歧视”,可以是出于爱心挽回,因为无论他们怎样解说也好,同性恋始终是违反生理的不正常行为。)

陈认为:若把“性倾向”争论停留在道德层面,根本就无从详细讨论。“反对者”被围攻,是因为现时社会太多富争议性的话题,差不多任何观点,随时都会被人围攻。“你支持‘23条’也会被人骂”。陈又认为,全世界的“同志平权运动”都是“在吵闹声中推进的,若无人理会,反而更惨”。他理解到教会对立法反歧视的忧虑,他表示若立法,会让教会获得豁免。

梁指出:单单让教会豁免是不足够的,举例说﹕“牧师要传道,如果牧师在教会以外反对同性恋,会不会构成犯法?”她担心立法之后,将会“官司不断”。不同性倾向的人士将会就不同情况,纷纷入禀法院,控告被人歧视;外国更有控告《圣经》违法的例子,要求修改《圣经》。(吴主光评:陈认为停留在道德层面就无从讨论,即表示同意“同性恋”属于不道德行为。陈不敢公然说“反道德”,其实他知道自己就是这样。若将道德根基拆毁,《圣经》就形容是“地的根基都摇动了。”(诗82:2-5)老实说,日后如果立法平权,必有许多做“牧师”的,宁愿殉道也要继续反对同性恋,因为“真理”不能被抹煞。)

陈表示:相信法例不会这么容易被人滥用,“就算你叫我死基佬,我亦不会因此控告你”。他反问梁,“如果现时并非适合咨询时间,那么何时才适合?”梁表示不知道,因为无法预测。陈则慨叹,“平权问题”讨论这么多年,还是原地踏步,连立法咨询时间表也欠奉,社会一直存在误解。“以为讲了十多年,但原来还是停留在谈肛交,说什么不干净,这样好难讨论下去。”(吴主光评:陈也知道“同性恋”与“肛交”分不开。如果由笔者回答陈的问题,笔者认为等政府先行界定“肛交”是“罪行”(crime),同性恋者不得进行“肛交”,那时才是适合的时间向社会咨询。因为政府有责任保护儿童,不受有“恋童僻”的同性恋人士蹂躝。)

陈、梁二人都同声支持加强教导公众,消除对同性恋歧视。但是这方面的教导,应否成为学校性教育一环,陈认为愈早愈好;梁说至少要到大学阶段才恰当。陈反问,“如果我十岁已经对性取向有疑惑,是否叫我等到读大学时才讲?”梁反驳,“如果你十岁已识谈恋爱,应去找社工辅导!细路仔知道什么是恋爱吗?”陈却以戏笑来掩盖这方面的无知,说:“哈哈,咁我今日都未识(恋爱)!”但陈坚持愈早愈好,让小学生懂得尊重不同性倾向,学习包容和平等。又让小孩子知道有“父母”组合的家庭,也有“男男”组合的家庭。陈认为,“若无立法基础,老师都唔识教”。

梁却不认同,指中学生“连value building(建立价值观)都未做完”,未够成熟去了解爱情、和性倾向问题。“好多人入大学后才会判断”。若有中学生问到有关拍拖等问题,“我会叫他们不要谂住,因为仍未想清楚。十五六岁就不应拍拖!”若学生有疑问,可向社工求助。建议可“设立一个调解中心,处理家长与子女之间不同性倾向的意见分歧,劝导两边互相尊重。”政府曾表示会加强电视电台宣传,教育公众尊重同性恋人士。但陈梁两人都认为难以收效,政府很难制作支持或反对同性恋的宣传片段。陈更怀疑是否应该让‘明光社’(教会团体)还是让‘彩虹行动’(同志团体)来主持这个“调解中心”。(吴主光评:要维持社会和谐,就应该维持“道德观念”。小学生故然未会分辨婚姻问题,即使大学生也不应该让他们有权公然“违反道德观念”。政府“反吸烟”尚且这么严厉,为什么容让大学生公然“反道德”,“反卫生”?梁美芬强调自己“不代表教会”,她只是一个“追随者……未有条件去做教会领袖。”这是很好的态度。但是对于“同性恋”,她建议成立一个“调解中心”就出现矛盾了,因为找不到适当(两边都讨好)的仲裁者。其实是找不到“义”与“不义”的“中间路线”。)


“威克里夫翻译会”出卖信仰:

根据“基要浸信会”所出版的《Way of Life Literature》杂志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报导,“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原来与天主教、灵恩派、新神学派、犹太教、伊斯兰教、佛教,甚至无神主义者合作,和服务他们。这使笔者非常吃惊,因为多年来被这个组织欺骗了。因为笔者有一个神学生毕业后加入这个组织,工作了几十年;笔者所牧养的教会亦差派一位弟兄去做他们的翻译员,做了十几年。满以为“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这名原是历史上第一个喊出“圣经是最高权威”和“返回圣经时代”口号的“宗教改革之父”,他一生被天主教追杀,所以他的组织必定可靠。没想到,这只不过是创办人“金纶汤逊”(William Cameron Townsend,1896-1982年)借用“威克里夫”的名而已,与“约翰.威克里夫”全无关系。

说来奇怪,1917年“金纶汤逊”才21岁,因为参加中美洲宣教队,前往危地马拉推销圣经,遇见一个印第安人(Cakchiquel Indian)说:“如果你的神真是那么伟大,祂为什么不说我们的语言?”他就开始有一个“为每一个民族翻译圣经”的念头。到1934年,他举行第一个“语言学及翻译”的“训练营”,取名为“威克里夫营”(Camp Wycliffe);翌年又成立“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现称 SIL International),从事语言学研究和训练,到1942年正式创立“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到1948年又创立“丛林辅助服务中心”(Jungle Aviation and Radio Services,现称为 JAARS)。到今天,约有5000个人参与“威克里夫”,SIL和JAARS的工作,翻译了611圣经(有部分的,有全本的),另有1000多个仍然在翻译中的项目。

“金纶汤逊”故意将信仰宣言定得很含糊,使“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可以容纳新神学派和天主教与他们同工。失去“威克里夫”本人在真理上的坚持,不但与“威克里夫”名不符实,更与“威克里夫”背道而驰。因为这组织一直支持天主教所推动的“宗教大合一运动”。有以下例子为证:

  1. 《永恒》杂志1971年11月号引述“金纶汤逊”的话,说:“我相信、我可以和任何人同工,只要他有助于使印第安人认识圣经,就可以了。我最佩服的英雄之一,就是著名的Bartolome de las Casas 神父。他用危地马拉的印第安语讲述历史,使许多印第安人明白基督的信仰。我们的确要效法他,利用语言学来好好的服事主。……由于我们不分宗派,又不属任何教会,所以我们欢迎天主教徒、新教徒、犹太教徒、穆斯林、佛教徒、甚至无神论者来参与我们的事工。”(James Hefley, Uncle Cam, 1974, p. 204)?金纶汤逊完全没有考虑到,天主教所传的是“受咒诅的圣礼福音”(加1:6-8),也没有想到,由异教徒翻译圣经,怎可能翻译得准确?只会将印第安人送进地狱而已。
  2. 金纶汤逊又主动找“五旬节先生”“David du Plessis”(他是最早推动灵恩派与天主教合一的五旬节教会牧师),派他做“威克里夫”的代表,去参加1962年天主教举行的“第二次梵蒂冈会议”(Vatican II Council)。金纶汤逊来到会议,有一位红衣主教出来与他拥抱而哭,表示相信神能使基督教和天主教合一。所以1977年,金纶汤逊又接受大主教“马塔科瓦”的邀请,到委内瑞拉的玻利瓦尔城去,帮助天主教建立他们的“LOGOS翻译会”。
  3. “浸信会圣经翻译学院”(Baptist Bible Translators Institute)的执行董事“查尔斯·特纳”(Charles Turner)在1975年的报告中指出,早在1957年他第一次在“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威克里夫”的一个分支)接受语言训练之时,已经见到有两位罗马天主教神父也在这所语言学院里一同受训。他感到希奇,为什么基要派教会要奉献支持这间“语言研究院”?他们竟然用基要派的奉献来支持罗马天主教的宣教士!最讽刺的是,后来这位浸信会牧师在Sinasina 部落中工作之时,发现与他作对,拉羊入天主教的神父,就是1957年与他一同在“语言研究院”受训的。他努力领人归主,而这位神父却努力推人落地狱,因为天主教的洗礼无法使人得救。另外又有报导,指出1967年11月总干事通知新畿内亚的SIL会员,差会已邀请几个罗马天主教的主教参与1968年4月的“识字教育会议”,商讨如何培训罗马天主教神父,使他们更有效地领人加入天主教。当时有成员认为不妥当,提出抗议,但三个月后被驳回,有几个同工因此辞职。
  4. 1958年8月22日《秘鲁时报》刊登一张照片,显示一架“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的飞机,有7名天主教神父与机师合照,标题写着:“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人员驾驶飞机Moises Saeny号,送多米尼加宣教士和天主教的宣教士一同到普鲁斯河的Puerto Esperanyo去。”1965年7月5日一份罗马天主教杂志《Our Sunday Visitor》刊登了一相照片,是一位神父站在飞机旁,有标题写着:“从前,玛利诺宣教士──William M. Allen神父要花40小时才能到达玻利维亚的丛林教区,现在得到“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用飞机来帮助,他只需要40分钟就到达教区了。”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威克里夫”的飞机竟然用了25%的飞行时间经常接送天主教的宣教士,将天主教扭曲的福音传出去。“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实在在这些假教师的罪上有分!
  5. 有一位“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会员“詹姆斯.赫夫利”(James C. Hefley)写了一本书:《一位偏见的新教徒再以新角度来看天主教教会》(Revell, 1971),谈到“金纶汤逊”和“罗马天主教”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特别在第7章谈到“金纶汤逊”如何使“赫夫利”放下对罗马天主教的偏见,使他接受天主教。到第11章,作者又讲述“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已经培训了许多罗马天主教神父,而“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的政策是不会要求天主教改变信仰立场的。
  6. “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经常与罗马天主教合作。例如接受“天主教圣经协会”(Catholic Bible Association)和“路德圣经翻译学会”(Lutheran Bible Translation Society)赞助他们在华盛顿举行一年一度的“圣经翻译日”。由“澳洲圣经公会”(Australian Bible Society)支持的多个圣经翻译项目,都包涵了罗马天主教的翻译员在内。1985年“澳洲圣经公会”接受一位罗马天主教主教的官方探访时,说:“备受尊敬的Udon Thani罗马天主教,并‘联合圣经公会’执委George Phimphisan主教,与‘澳洲圣经公会’商讨如何使‘天主教教会’与‘圣经翻译运动’发展更好的关系。”
  7. “威克里夫”翻译组织有许多来自天主教的同工,其中“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的统筹人Allan Shannon也是“秘鲁天主教灵恩运动”的“倡导者”(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5, 1982)。连英国“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也加入亲罗马运动,还很自豪地宣布与罗马天主合作出版文章。SIL驻“喀麦隆”的宣教士Karl Grebe 2012年8月26日的“代祷信”说:“我和部分翻译员负责校对新旧约手稿,其他同工就帮助两位天主教神父复核他们翻译的次经,即是新教徒所指的伪经。”
  8. “威克里夫”翻译组织又与自由派神学的“联合圣经公会”(United Bible Societies “UBS”)有很密切的关系。“联合圣经公会”所主持的590个翻译项目中,有390项是有罗马天主教参与的。包括天主教枢机主教Francis Arinze;天主教枢机主教Carlo Martini。很多UBS的领导人都是现代神学主义者。
  9. “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不仅与异端合作,更与世俗的不信者同负一轭。例如他们成为“联合国”,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暨文化组织”(UNESCO)的“咨询顾问”。“巴布亚新畿内亚”的Goroka有一份报章《Highland News》,1975年报道:“《Gahuku新约圣经》奉献礼将于本星期日下午二时于Goroka举行。这本圣经由巴布亚新畿内亚的‘圣经公会’出版,……出席者包括香港署理民政事务专员F.B. Borok先生、……还有路德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和天主教教会的代表……。”
  10. “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近来又广泛地参与灵恩派接触。例如:他们请著名的灵恩派领袖 Jamie Buckingham做他们的顾问;《Logos期刊》报告指出:“近年来有数量惊人的灵恩派人士加入了“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导致他们的成员跻身世界各地的灵恩派中间。不断传出有许多宣教士和他们的同工在各个宣教点接受了‘圣灵的洗礼’。”1970年11月灵恩派“Full Gospel Business Men’s Fellowship”所出版的《国际月刊》,有一系列照片描述“威克里夫”的人员参与灵恩运动。1987年7月和1990年8月,他们又相继参加 “North American Congress on the Holy Spirit and World Evangelization” 这个25年来最大规模的灵恩大会,也是一个“教会大合一会议”,约有40个不同宗派人士出席,而最大的“宗派”竟然是罗马天主教!因为超过一半参加者是罗马天主教教徒。大会每天早上举行罗马天主教弥撒。大会最后一位讲员是天主教神父Tom Forrest,他“感谢天主设有炼狱,因为炼狱是上天堂的唯一的方法。”这种种现象,都显示“威克里夫圣经翻译会”已经认同了“宗教大合一”。1987年那次会议,“威克里夫”圣经翻译员Shetle更挑战会众(当中有20,000名罗马天主教徒),邀请他们加入“威克里夫”好“照亮”黑暗的世界。这真是笑话,这样的“假光”,岂能照亮世界?!

教皇“本笃十六世”(Pope Benedict XVI) 辞职:

现任“教皇”本笃十六世突然宣布辞职,举世震惊。在此笔者先交代“Pope”的原意是“圣父”,不应该译为“教宗”,应译为“教皇”,因为他就职而加冕,是戴上“波斯王的三重冠冕”。各国在梵蒂岗都设有“领事馆”,教皇与各国来往,是属于元首级的来往。从前教皇拥有意大利半岛北部作为“国土”;有“十字军”作为教皇的御林军;教皇又在欧洲各城设有“宗教法庭”;各国都将税收送到梵蒂岗;各国皇帝都要来吻教皇的脚;教皇与欧洲各国选出来最有权势的国皇联合起来,组成“神圣罗马帝国”……。所以我们要正视教皇的地位,他实实在在是一位“皇”,只不过是“宗教皇”而已。

教皇辞职,为什么举世震惊呢?因为这是天主教历史中极其罕有的事。古时也曾有过几个教皇辞职,但全部都是因犯罪而被逼辞职的。例如:1045年的教皇“本笃九世”(Benedict IX),他辞职是因为将教皇职位卖给教父“格雷希恩”(John Gratian),好让自己能与心仪女子结婚。可是最后无法成事,他又再强行重夺教皇之职。至于“格雷希恩”,他买了教皇职位,成为“贵勾利六世”(Gregory VI),但后来被人揭发他用钱买位,加上“本笃九世”要夺回职位,他就被迫辞职。到1294年,教皇“圣雷定五世”(Celestine V)上任只有五个月,因为太无能而被迫辞职。到1415年,教皇“贵勾利十二世”(Gregory XII)为挽救教会分裂局面,决定辞职。所以现在“本笃十六世”突然宣布辞职,许多人都在怀疑,他是受到某种压力才请辞的。

教皇本笃十六世出任教皇八年,遭受到什么压力呢?全世界报章都在猜测,大家都从本笃十六世在任时所发生过的事找原因。例如:他一直致力推动“宗教大合一”,但他原是“德国纳粹党”,支持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他辩称,这只不过是他14岁时被迫加入希特勒青年团而已。因此,他也与上一任教皇一样,向犹太人道歉,又致力驳斥一般人所说“犹太人害死耶稣”的说法,企图减轻众人憎恨犹太人的心理。可能为这个缘故,他又在2006年发表言论,指回教先知穆罕默德下令以剑传播教义,带来邪恶;又指伊斯兰部份教义“邪恶与不人道”。于是各地穆斯林强烈反弹,多国爆发民间示威,巴基斯坦更通过决议谴责他;土耳其政府更取消他来访问,又召回摩洛哥驻梵蒂冈的大使。最后他被迫公开道歉,土耳其才恢复他前来访问,为要改善他和伊斯兰世界的关系。

此外,本笃十六世又因为“反对同性婚姻、安乐死,和使用安全套”,而众人的反感。众人反而指责他“没正视天主教神职人员娈童僻的严重问题”。事因天主教神职人员在各地长期性侵犯儿童和各种淫行,每年为这些性丑闻“赔款”多达十亿美元。所以他本人和前任教皇“若望保禄二世”都被指控包庇性侵犯儿童的神职人员,使他们免被司法调查,令教廷蒙上“纵容神父娈童”的指控。“本笃十六世”是天主教第265任教皇,但加拿大的“祈理魁神父”根据天主教的历史指出,最少有五十个教皇是非常淫乱的,甚至乱伦和提拔私生子做教皇。

此外,本笃十六世的前管家“加布里埃莱”,去年底将教皇的私人密函泄露给传媒,将众主教之间的“权斗与内讧”、“梵蒂冈银行洗黑钱”、“梵蒂冈金融机构不受监管”、“教廷国务卿散播敌对报纸编辑是同性恋者”……等,揭露于世人眼前,令罗马教廷大为尴尬。

在外交方面,2006年中国政府自行任命两位主教,教皇公开表示不满,宣布革除两主教的教籍,和另外两位负责祝圣的主教的教籍。即使曾获中国及梵蒂冈认可为的“马达钦主教”,去年7月亦宣布退出“天主教爱国会”,被中国当局撤销主教任命;之后梵蒂冈又开除“爱国会”自行任命的“哈尔滨主教”── 岳福生的教籍。中梵双方为任命问题,多次隔空交火,互相谴责,关系跌至近年低谷。

我们无法知道“本笃十六世”受到什么压力而辞职,但我们可以确定,天主教内部非常黑暗,甚至有脱离“耶稣会”的主教指出,天主教与意大利黑手党有来往,与撒但会有关系,教皇背后有一位“黑教皇”,他才是真正的天主教统治者。


改革宗之反改革行为:

今年二月十日,《时代论坛》报导“美国天主教及改革宗教会的领袖签署了《相互承认洗礼的共同协议》”,彼此承认对方的洗礼,表示“洗礼于所有身属基督身体的人中,奠定合一的连结,因此它是我们致力朝可见合一进发的圣礼基础。”该文件经过七年磋商,终于在一月廿九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的圣玛丽大教堂一次崇拜中签署。签署者代表“北美的基督教改革宗教会”、“美国长老会”、“美国的改革宗教会”、“罗马天主教”和“基督协和教会”。奥斯汀的天主教领袖“华斯克斯主教”(Bishop Joe Vasquez)指出,“这合一的努力 ── 洗礼的相互承认 ── 乃是我们对耶稣祷告‘愿我们合而为一’的回应。”虽然该协议只适用于美国的教会,但类似的协议在澳洲和德国也存在,该项签署乃是“医治和复和的重要一步,有机会打开道路,处理好其他令我们仍旧痛苦地分裂的问题。它是一项合一上的重大成就,于现今实属罕见,值得共同庆贺。”(综合报道)笔者读了以上的报导,深深地感叹,天主教带领的“教会大合一运动”又成功吞并上述众教会。而这些教会之所以称为“改革宗”,本是为了实行加尔文所倡导的改革,将天主教的错谬革除。如今天主教仍然坚持“教皇无误”,他们从来没有为屠杀历史上千千万万圣徒而道歉,还是相信“洗礼可以救人”、“圣母马利亚分配恩典”、“圣饼所代表的基督可受敬拜”、“任何人都要入炼狱受苦,将余罪烧掉才可以上天堂”……他们又坚持“天特会议”所通过,对基督教各宗派发出的一百多条“咒诅”,这样,这些“改革宗”教会为什么要与天主教合一?凭什么彼此承认对方的“洗礼”?我们知道,继1963至1967年的“第二次梵蒂岗会议”,天主教向基督教、东正教、灵恩派、新神学派,和世上二百多个异教伸出“和平之手”,呼吁他们“归回慈爱母亲的怀抱”之后,“教会大合一运动”和“宗教大合一运动”就进行得如火如荼。以至1994和1998年,二十几名基督教福音派最出名的领袖与天主教代表签署了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I & II”,之后信义会又在1997年宣布与天主教全面合一。时至今天,可能全世界百分之七十几的教会都与天主教合一,看来主回来的日子非常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