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得救信心的内涵

我们相信,任何人只要明白又愿意接受神的救恩便能得救,因此在传福音或为初信者栽培的时候,无不希望能够确定布道或被栽培的对象是否已经重生得救。但这事看似简单,要确实做到却一点不易。笔者就见过不少已经参加教会聚会一段颇长时间,却还不时怀疑自己是否已经重生得救了的基督徒。

就清楚得救而论,将救恩讲得明白这一点并无太大困难,棘手的反而在如何掌握愿意接受救恩的人信心的内涵。兹就四福音援引例子加以说明(详见【表一】)。

参考四福音所载,主动来接触主耶稣的人大致有四类:

(i) 拒绝相信主就是基督,甚至不断质疑及试探主的人。这类不信的人以当时主流的文士、法利赛人和祭司为主。

(ii) 只相信主是由神那里来要施行拯救的先知,而不相信祂就是神独生子的少数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相信神有意拯救世人,却认为神舍不得独生的爱子,只差来能力有限的先知,因而怀疑神拯救世人的决心。代表人物是尼哥底母。

(iii) 那些相信主就是神的儿子,却不相信祂同时肯接纳外邦人的犹太人。这类人相信主是有能力施行拯救的,却未能体会神施行拯救的动机。他们以当时跟随主的人为主,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主的门徒。

(iv) 人不但相信主就是基督,更相信祂爱世上的人,愿意接纳凡求告祂名的其他人,迦南妇人便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圣经首先让我们清楚看到的是,凡因信而来求主帮助或接受主帮助的人,无分种族、地域、阶级、性别、长幼或智愚,主一个也没有把他们拒诸门外。可见救恩是公平的,神并不偏待人。

信主的人才会求主帮助,所以可以这样说,凡能来到主面前求帮助的,必然是对主有信心的。但我们若深入分析那些人是如何和为何来寻求主帮助的,便不难发觉他们对主信心的基点和内涵是不同的:就是“别人的信心”和“自己的信心”的差异及“得帮助的信心”和“得救的信心”的分野。

【表一】众多的例子显示,不少得到主帮助的人,并不是出于自己的主动,而是别人把他们带到主面前的。换句话说,他们之所以能得蒙主的助佑,是基于别人对主的信心而非因为自己对主有信心的。这一类透过别人被动认识主的人,虽然不少最终是信了主,但我们却有需要辨别他们的信是由于认识主深了,还是只不过把自己对主的信心建立在别人对主的信心上罢了。一个人信主的心被其他人信主的心激励是件好事,但我们若将自己对主的信心建立在别人对主的信心上却是一件危险的事。不少宣称已信主的人竟会因“带领自己信主的肢体已经离弃主”或“最敬仰的牧者也落入了软弱之中”这一类问题而忽然放弃信仰,部分原因就是他们将自己对主的信心建立在别人对主的信心上。

例子 经文 人物 信心的来源 信心的果效
主怜悯/主动 别人 自己 得助/得治 得救
迦拿婚筵 约2:1-11 马利亚
新郎家
与尼哥底母论重生 约3:1-15 尼哥底母
与撒马利亚妇人谈道 约4:1-42 撒马玛利亚妇人
撒马玛利亚城的人
医治大臣的儿子 约4:46-53 大臣
大臣的儿子
医治诸病人 太8:16-17 诸病人
可1:32-34
路4:40-47
医治满身长大痳疯的人 太8:2-4 满身大痳疯的人
可1:1-12
路5:12-16
医治迦百农的瘫子 太9:1-8 瘫子
抬瘫子来的人


可2:1-12
路5:17-26
医治病了38年的人 约5:2-16 病了38年的人
在安息日医治枯手的人 太12:9-14 枯手的人
可3:1-6
路6:6-11
医治百夫长的仆人 太8:5-13 百夫长
路7:1-10 仆人
使拿因城寡妇之子复活 路7:11-17 寡妇
寡妇的儿子
用香膏抹主脚的女人 路7:36-48 抹主脚的女人
太8:28-34
拯救格拉森被鬼附的人 可5:1-20 被鬼附的人
路8:26-39
医治睚鲁的女儿 太9:18-26 睚鲁
睚鲁的女儿

可5:22-43
路8:40-56
医治患12年血漏的女人 太9:19-22 患血漏的女人
可5:15-24
路8:42-48
医治两个瞎子 太9:27-34 两个瞎子
为迦南妇人女儿赶鬼 太15:21-28 迦南妇人
可7:24-30 被鬼附的女儿
医治耳聋舌结的人 可7:31-37 耳聋舌结的人
医治伯赛大的瞎子 可8:22-26 瞎子
医治患癫痫的病童 太17:14-21 病童父亲
病童

可9:14-29
路9:37-43
拯救行淫时被拿的淫妇 约8:2-11 行淫时被拿的淫妇
医治生来瞎眼的人 约9:1-41 生来瞎眼的人
医治腰弯了18年的女人 路13:10-13 腰弯了18年的女人
医治患水臌的人 路14:1-6 患水臌的人
叫拉撒路复活 约11:1-45 马大、马利亚
拉撒路
一些看到神蹟的人
医治十个长大痳疯的人 路17:11-19 痳疯病人其中一人
痳疯病人其中九人
向主求问永生的少年官 太19:16-30 少年官
可10:17-31
路18:18-30
医治瞎子巴底买 太20:29-34 瞎子巴底买
可10:46-52
路18:35-47
税吏长撒该得救 路19:1-10 撒该
马利亚用香膏抹主 太26:6-13 马利亚
可14:3-9
约12:2-11
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 太27:44 悔改的强盗
可15:32
路23:39-43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难发觉,那些来到主面前寻求帮助的人,并不是每一位都能得救的;他们最终得到的,不外是主的帮助或医治罢了。原因是他们寻求主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实质的好处而非永生的盼望,所以心中渴求的,也只是主的祝福而非主的拯救。换句话说,他们只有得主帮助的信心而没有得主拯救的信心。目的既不纯正,结局自然也不会好到那里。〈路加福音〉中提到那九个痳疯病被主洁净了的人,便是这类得鱼忘筌者最佳的例子。今日教会中是否也有这一类信耶稣只是为了希望能家宅平安、身体安康、万事顺利、财源广进等的人?

话得说回来,上述的反例是否表示,寻求主的人只要对主有信心而动机又是纯正的,便一定能够得救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在完全不信到完全相信的人中间,对主半信半疑或信心有缺陷的还大有人在。所以除了信主的人对主信心的基础和性质外,我们还有需要了解他们对主信心的内涵。

前面我们提到主动接触主的四类人,除了第一类不信的人外,第二至四类人虽然都是对主有信心,寻求主的动机也纯正,但其中第二和第三类人对主的认知却是有偏差的:第二类人因不信神会愿意为人类犠牲自己独生的爱子而只相信主耶稣是先知;第三类人虽然相信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却又不相信圣洁的神愿意接纳一些比他们差的人。前者流于狭隘,后者失于偏颇,两者不但都会阻碍人信主,随之衍生须靠行为得救的观念,成了不少人得救的绊脚石。

究其原因,上述人对神认知的偏差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由于一般信徒在理解神救恩的时候,只看重神拯救世人的能力而忽略了一些更重要因素的缘故。但论到我们能否得救,只看神是否有能力拯救我们是远远不足的。因为所有的作为除了可行性外,还牵涉动机和意志等的考量。举例说,我因无力偿还欠别人的一百万元而面临检控,虽然我知道世上能拿出一百万元来为我解困的人数不在少,最终还是默然接受了入狱的事实。因为我知道很多人虽然有能力帮助我,却欠缺帮助我的动机和意志。

我们所信的神是一位创造天地万物,说有就有,命立就立的神。祂是全能的,什么都能做到。所以对于祂能拯救世人,我们从来不会怀疑。问题是,我们若纯以“什么都能做到”来界定这位“全能者”,前提亦需被默认为“全能者什么都愿意做”。但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们早已指出,有能力和愿不愿意使用能力本来就是两码子的事。因为若“全能者”“什么都不愿意做”,祂就变成“什么都不能做到”了。在这个定义下,一个有能力但不愿使用能力,或觉得不应使用能力的人,和一个完全没有能力的人根本就没有分别。试想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当遇到一些他不想做,或觉得不应该做的事时,却又不得不做,拥有无限能力却连自己的意愿和信念也无法守护,这人还可以被称为是“全能”的吗﹖能力使用涉及意志及价值取舍等不同因素的考虑,是心、性、意、力的整体表现。若纯以机械及平面的方式去界定“全能”的神,得出来的结论自然会是难以叫人信服的。

相反,圣经对神的启示却是十分完整的。它告诉我们,耶和华不但是“全能的主”(林后6:18),同时也是“自隐的神”(赛45:15),“在祂毫无黑暗”(约壹1:5),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也不能“是而又非”(林后1:19),更不能“被恶试探”(雅1:13),清楚表明我们所信的主是一位既拥有无限能力,同时亦拥有自由的意志去是其是,非其非,作出价值判断及取舍的神。

有异于世俗及异教只强调人能否得救是基于施救者的能力或个人的觉悟及努力,基督教的救赎不但是神启的,更是“神人合一”的成果。我们的救恩是建构在神圣洁的谕令和生命转化这两个基础上的。神圣谕令是指圣经所晓谕的神对祂所造的人道德上的旨意。生命转化则是指神对人犯罪堕落后的拯救和实践重生得救新生命的助佑。

基督教肯定神是众善的源头、基础和依归;也肯定属神的人也要像神一般圣洁(利11:44)。但自从人类犯罪良心变得昏昧后,神虽向人启示祂的旨意,人却不愿意接受(约1:5);就是有肯接受的,也无力遵行(罗7:18)。因此,神在向人启示圣谕之余,又特意差遣祂独生的爱子道成肉身住在世人中间显明祂对人的爱,最后不但为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使人不用再作罪的奴隶。之后更进一步赐下圣灵予重生的圣徒,确保他们能在圣灵的帮助下活出神的旨意和样式。不但如此,这本就可信和不能“背乎自己”的神(提后2:13),因为还担心世人对救恩有疑惑,更不惜降卑主动与人立约(耶31:3;林前11:23-25),这种神在人类得救及生命改造的工程中直接及锲而不舍的参与,才是我们最终必能得救的最大保证。因为我们所相信的,不但是一位有能力拯救我们的神,还是一位深爱我们,因而有动机、有意愿、有计划和有决心拯救我们到底的神。我们需要做的,就只有真心相信和倚靠祂而已。

不少人承认自己是不能自拔的罪人,需要神救赎;也相信主耶稣就是神的儿子,有能力拯救我们,但最终竟与救恩擦身而过。就是那些未致失落的,每当落入试探或软弱的时候,也不时会怀疑自己是否值得神施恩拯救,遑论自己是神所爱的了。他们之所以如此,部分人是由于信主的动机不纯正;部分人是因为将自己对主的信心错误地建立在别人对主的信心之上;而更主要的原因是不少人像世俗或异教徒一样,只将自己能否得救,与自己是否值得神拯救或神是否有能力拯救自己挂钩,因而忽略了救恩由始至终本都是基于神对人的爱而非人的可爱(约3:16),始于神的主动而非人的恳求,本于神先天的计划而非人后天的觉悟(弗1:4-10),成就于神玉成的决心而非人渴求达标的努力(约19:30)。

作者:曾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