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本文摘自大卫.克劳德(David Cloud)所著The Discipling Church: The Church That Will Stand Until Christ Comes一书(暂译《教会门训:使教会站立直至基督再临》),分两次刊载。今期主要刊载本章中第一至三部份,其余部份于下期刊载。
在灵性路上,牧者永远走在教会前头,他们断定了教会的路向及灵性的热度。
李.罗伯森(Lee Roberson)说:“领袖乃教会成败所系。”
教会当有合宜的牧者。圣经亦特意用整整两章经文(〈提前3章〉和〈多1章〉),加上好些其他章节来探讨这事,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爱主的人常感到自己的教会缺乏异象,又有很多软弱失败,然而他们所能作的甚少,尤其是他们的牧者本身也名不副实,满不在乎,见识浅薄,故步自封。他们抱怨教会缺乏认真的圣经教导,讲台信息片面而零碎,纪律散漫,事奉人员标准低落,亲疏有别,少年事工领袖趋向世俗,不爱祷告,圣乐事工马虎,布道工作也过份肤浅。
我们常教导人怎样好好投入教会,并按照圣经教训顺服牧者的权柄。但若果牧者本身圣经根底薄弱,这便极为艰难了!
我们当思想牧者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有“对”的生命和事奉:
(一) 有“对”的蒙召经验
我怀疑很多教会的牧者没有神的呼召;或者至少他们没有认真地为踏上教牧事奉作准备。
这绝非等闲的事。因为神的话警告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更大的责任,意味着更重的判断。教会的领袖必须向神交账,交账的范围不单包括其个人和家庭生活,更包括他所服侍的会众或事奉的领域。即使未信者也会密切留意教会领袖的生命表现,并以此作为判断耶稣基督和圣经的标准。
我们从圣经找到一系列的原则,帮助人认清自己是否蒙神呼召成为牧者,又帮助教会察验应否按立某人承担圣工。
- 羡慕作工的原则(提前3:1)
“‘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提前3:1)
有人将这节经文的首句翻译为“人若伸出手来争取监督的职分”,可见这处所形容的是一份强烈而迫切的想望,一颗火热而充满热诚的心灵。
保罗又向哥林多信徒谈到这一份迫切感:“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昔日在以色列中负责建立会幕的人,皆是“受感前来作这工”的。同样,作教会领袖的人内心也必须因这重大的任务大受感动。这呼召必然出于神,而当中的渴慕却非一般的兴趣可以比拟,这必须出于一种热切而有力的感召,令人不得不投身于神的圣工之中。因此有话说:“若有人可以轻言放弃传道和带领教会的职事,他便该早早退去。因为神为着祂的圣工呼召人,总是大有能力,且绝不会出错的。”即使有人像约拿一样拒绝神的呼召,也只不过是暂时的,他绝不会误解神的呼召,更不会视而不见。
司布真曾设立一所牧职学院,训练神的仆人。他曾提醒学生说:“如果这房间内有任何一位同学,能以作报章编辑、店长、农夫、医生、律师、参议员或君王为足,我奉天地之主的名劝他,他应该及早退学。另一方面,即使在你面前有千万金银,但你发觉自己除了回应神呼召去传耶稣基督的福音以外,便再不能也不敢投身于任何别的事情,我劝你,在其他条件同样满足的情况下,当继续向神持定这颗决心,这正是你承担使徒职份的印记。”
这亦是笔者在1973年夏天重生得救后所经历的呼召。当时,我全人被研读圣经和追求神旨意的渴求所占据,我只想作这一件事。我随即开始向朋友作见证。信主第一年,我便开始印制自己的得救见证,又把我所学到的属灵真理写成小册子。在佛罗里达州一个农业组织从事印刷工作时,我妥善完成每一件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显出美好的见证,但我不以此为满足。我内心完完全全被研读圣经所占据,且有负责教导和追求回应神的呼召,不久主便赐我通达的道路。
我们当留意〈诗篇〉的话:“又要以耶和华为乐,祂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诗37:4)
我们看见神的引导是为那些“以耶和华为乐”的人所预备。经文并没有说一个人必定能得到他心中所渴求的事物,而人心中的渴求也不等同神的引导和呼召,因为人内心有太多错误的想望。这应许却是为那些“以耶和华为乐”的人而设,这些人喜爱与主同行,与祂常有甜美的交通,爱慕祂的话,也追求祂至圣的旨意。
对于爱祂的人,神赋予他们正确的渴求。祂将自己的旨意注入他们的生命中,使他们有正确的想望,然后亲自满足他们这些渴求。
“以耶和华为乐”本应充满热忱,绝不能视为等闲或漫不经心。不冷不热的人不会“以耶和华为乐”,因为他们丢弃了“起初的爱心”(启2章)。
“以耶和华为乐”的人常因神话语的喂养而得饱。他们的心思意念被圣经更新变化(罗12:1-2),让人从他们身上看见耶稣基督的心思(林前2:15-16)。我们从诗篇第一篇,认识到“以耶和华为乐”的人必然与邪恶和错谬隔开,因为他“昼夜思想耶和华的律法”(诗1:1-2)
2. 生命表现的原则(提前3章、多1章)
羡慕作工的心是重要的,但单有羡慕却尚未足够。蒙召的人在生命上也必须达到蒙召的标准。有些人羡慕作牧者、执事或宣教士,却在蒙召的事上有所误解。他们感到神强烈地呼召他们承担圣工,但神显然没有呼召他们,因为神不会一方面清楚列出作长老和执事的标准,另一方面却忽略这些标准并呼召不合资格的人。
我们可以思想以下例子,看看生命表现的原则怎样规限我们对蒙召的理解:
若一位姊妹自称神呼召她作长老,她一定是出了错,因为圣经清楚地说长老职份原是由弟兄担当。
若一位弟兄在世上没有好名声,或是好酒的,或是里头有恼怒和争竞的灵,贪爱钱财,儿女不信主,家庭见证不佳,甚至有多于一位妻子,他可以肯定神没有呼召他作牧者。
1980年,我受邀在尼泊尔一次退修日中教导一班牧者,我跟他们讲解〈提多书〉,探讨〈提多书〉第1章中作牧者的标准。会后有人告诉我,他们中间有一位弟兄已经有三个妻子,他以三座物业维系这三个家庭,轮流寄居其中。我告诉全体参与者,因着这人的婚姻状况,他不应该成为牧者,但这人却坚称自己蒙召担当牧职,因为他领受了异象。他们所有人也宁可无视圣经的清楚教导,选择相信这人所谓的“异象”!
我们要明白,神感动人去传道,与呼召人作牧者有所不同。一个人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传扬主道,却不一定要成为牧者,他可以进行街头布道、监狱布道、院舍布道、交通工具布道,也可以走遍各街角,逐家逐户去传福音。人纵使不符合担任牧者或执事的资格,只要他们忠于耶稣基督,仍可用各种方法传扬神的道。
3. 事奉能力的原则(多1:9-11)
神若呼召人,也建立人。祂不会呼召人承担圣工,却不给他完成使命的能力。在摩西的时代,耶和华要人建造会幕,也预备作工的人。
“看哪,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我已经提他的名召他。我也以我的灵充满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做各样的工。”(出31:2-3)
我们在此看见神呼召人承担指定圣工的大原则:首先,这是一个针对个人的呼召。神呼召“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其次,这呼召是为某一特定职事;第三,这呼召伴随着完成职事所需的能力。
毫无疑问,神喜欢使用这世上软弱的去作成祂的工,正如耶稣基督也是按照这原则得着荣耀。神往往呼召肉身条件不佳的人去传福音。然而,神却绝不会呼召不能承担牧职的人去作牧者。
欠缺牧养能力的人,即使他有很强烈的意愿,又有美好的基督徒生命及见证,也没有资格成为牧者。他们要留意保罗在罗马书的话:“我凭著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
我们来看看牧者必须有能力完成的工作:
牧者必须有能力供应及喂养主的羊(彼前5:1-2),善于教导神的道(提前3:2),有效地传讲神的说话(提后4:2),也能完备地传讲神的旨意(徒20:27)。因此,蒙召作牧者的人必须有能力读经和研经,使他足以承担事工所需。合乎资格的牧者须好学不倦,且要“劳苦传道教导人”(提前5:17)。他要认真学习神的话语(提后2:15),有属灵洞察力,以认识所服侍的对象,并有智慧与他们交往。
牧者必须有能力建立门徒,教导信徒遵守主的所有吩咐(太28:20)。这不只是道理的传授,更牵涉教导门徒怎样与主同行,过基督徒的生活,并作成主所托付的圣工。
牧者亦必须有能力照管神的教会,带领、守望及监督教会生活与圣工的每一范畴(徒20:28;彼前5:2;来13:17)。合资格的牧者必然善于领导、管理、守望和监督,具备领导和策划的能力。他必须有想法,能以领导教会完成耶稣基督一切的吩咐。他必须领受神的命令,将其应用于所处的文化背景,并在特定处境中找出作成主工的最佳途径。他不是盲目跟随传统的人,这样的人不能成为领袖。许多牧者不愿重新检视既有习惯,不懂得分析各样服侍和程序,因此圣工难以进步。
牧者必须有能力保护信徒远离错谬(多1:9-13;徒20:28-30),这包括在必要时严加责备(多1:13),施行管教(多3:9-11)。牧者要勇于指出罪恶和错谬,又有属灵判断力,好把真假信徒辨别出来(多1:16)。合资格的牧者正好与愚蒙人相反,他绝不会“是话都信”(箴14:15)。他热衷于辨明教义和属灵的实况,且有牧者心肠,乐于照管主的羊。他会警觉教会面对的危机,比如新福音主义、灵恩运动、大合一运动、默观式祈祷、现代音乐等各样事物,并竭力保守教会不受其害。
牧者亦有能力训练主的工人(提后2:2);因此合资格的牧者在信仰上同时是位认真的教师。
人若缺乏承担牧者工作的才能,即使他有很好的基督徒生命和见证,又有能力完成“部份”牧者工作,也不能成为合资格的牧者。
很多好信徒具备传道和教导的恩赐,却没有全备的牧养恩赐。他们未必有能力按照本份执行纪律,亦没有属灵智慧,按照牧养原则有效与人交往。他们未必能妥善带领羊群。
4. 会众印证的原则(徒13:1-3)
神呼召保罗和巴拿巴承担特定宣教工作时,他们所属的教会印证这呼召,可见这是何其重要的原则。按照圣经一贯的原则,个人的蒙召应当得到最了解他的教会认同。提摩太蒙召加入保罗的布道行程时,也照样获得所属教会的印证(徒16:1-3)。
有些时候,教会被未得救或属肉体的人掌权,那教会的判断便可能出错。
请看司布真对其牧职学院学生有何教导:
“我们应更重视灵性较好的弟兄姊妹所作的判断,他们的判断通常较少出错,但也不能算为最终答案,也非无误,须视乎给予意见者的智慧和爱主程度而定。我清楚记得昔日有一位敬虔姊妹劝我不要做传道,然而她的意见被更有属灵经验的人推翻。我也观察到,你们全体学生彼此评价时几乎从未出错。当全学院对某位弟兄有一致看法,便大概甚少出错。你们经常在课堂、祷告、交通和各种属灵聚会中彼此衡量观察,智者不会轻易推翻全体的共识。”(C. H. Spurgeon, Lectures to My Students)
但又如司布真所说,这种原则是有例外的。当教会被未得救或属肉体的人把持,教会的判断便会出错。有些时候,当神呼召一个人承担圣工,教会却拒绝承认这呼召,也不支持这工作。其实这种事在圣经中早已司空见惯。
1)耶稣曾被自己的人所拒绝(约1:11)。
2)保罗被加拉太教会和部份哥林多信徒所拒绝(加4:15-17;林前9:1;林后6:11-12;3:1)。
3)约翰和他的同工不获骄傲的丢特腓接待(约叁9-10)。
5. 试验的原则(提前3:10;林后8:22)
圣经指出,教会为人行按立礼必须谨慎。受按立者不是借着按立礼表现他的热心和忠诚;他必须在按立以先充分展现这些品格。
这原是通用于教会任何事奉岗位的原则。信徒应以敬虔生命的表现,证明自己合乎承担指定事奉岗位的资格,无论这岗位是多么“卑微”。
蒙召的人必能在生命和热忱上把神的呼召展现出来。蒙神所召的人,即使没有任何报酬,也未获指派任何事奉岗位,也必会按其蒙召的身分事奉主,或至少为著事奉预备自己。
〈提摩太前书〉警告我们:“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提前5:22)〈提摩太前书〉第5章17至25节是保罗对教会领袖的论述。他警戒提摩太,为教会按立牧者时必须万分小心。一旦按手,便表示按手者在众人面前公开见证,相信受按立者确实蒙神呼召,按手者亦对受按立者表认同。教会若因过于仓促而犯错,未能按照神的准则察验受按立者,教会便在那人的罪上有份。
6. 结果子的原则
圣经时常强调结果子的重要性(诗1:1-3)。
要留意的是,经文所指的果子是个人性的(KJV: his fruit)。不同的人会结出不同的果子,我们领受的恩赐不同,所蒙的召也不同,但均以结果子为目标。
若你蒙召参与某一圣工,你必然会结出一些果子,取得一些成绩,显出一些证据,作为神赐福给你的具体印证,正如保罗劝勉提摩太要“在事奉中显出充足的证据来”(提后4:5/译者注:和合本译为“尽你的职份”,KJV译为“make full proof of thy ministry”)。
有些牧者在事奉上从来都谈不上成功。有些牧者诚然只会败坏教会,而他们永远不乏借口去解释他们的失败,听起来甚至可能言之成理。可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蒙神所召,神必定明显赐福,他一定能结出果子。
很多人本来就没有作牧者的能力。他们是很好、很良善的基督徒,有美好的见证,健康的家庭,他们爱耶稣基督,爱慕神的话,惟缺乏带领教会的恩赐、智慧、能力和判断力。
牧者应以产出更多牧者为其中一项工作成果。很多牧者从来没有产出更多教牧同工,既没有培育和训练更多传道人,也从未建立新的教会。经过二十年的日子,他们的教会没有产出更多传道人,只不过与起初建立教会时一样。圣经中却没有这样的事情,圣经让我们看见最着重宣教的安提阿教会,保罗和巴拿巴在那里作工两年,立好了教会的根基。当神的时候来到,他们蒙召走上周游布道的路,安提阿教会已有多人承担传道和教导的工作了(徒13:1)。
在所有事奉领域中,结果子都是重要的验证原则。有些宣教士从未能建立健全并有能力自理、自立和自我繁衍的教会。这些教会中的主日学老师,未能帮助学员在灵命和人数上增长;教会也有诗班长,但圣乐事奉的水准和蒙福程度却不见提升。
每位神所召的牧者均会在上文所述的各方面得到印证。他们羡慕事奉主、符合生命表现的条件、事奉有能力、得会众印证、能通过试验,且能结出果子。
人若没有圣经所提及的蒙召印证,安心承担牧者以外的其他事奉即可。信徒可有很多方法作传道的工作,不一定要成为牧者。神可以呼召一个人传扬主道,却不需要委身于牧养职事。即使他不是牧者,他照样可以在圣经学院、监狱、家庭查经班,甚至在街上作传道和教导的工作。
在按立牧者的事上,教会必须极之谨慎。教会必须谨遵神的准则作出判断,而不是照人的标准。人若按立错误的人选,势必对当事人和教会造成伤害;他们将无可避免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判。
(二) 有“对”的生命见证
牧者亦必须有“对”的灵性和道德操守,这是〈提摩太前书〉第3章和〈提多书〉第1章所强调的。牧者必须无可指摘,以好行为显出生命的见证来。他若品性差劣,传道和教导的能力便大打折扣,令教会声誉受损,会众遭受伤害,尤以年轻人为甚。
一位牧者曾说:“从前有一间教会,他们的牧者曾经跌倒,使教会陷入悖逆和罪恶中,令年轻人大受打击。这位牧者与他们亦师亦友,他们甚至视他为偶像。我们固然不应该跟从人,但这教导对年轻人并不管用,尤其是在基督教学校的环境。这事以后,他们中间至少有四名女生怀了孕,而在她们当中,两人至今仍带着孩子参加聚会,有三人一直未婚,余下一人婚姻破裂,其中一个更先后三次成为未婚妈妈。男生方面,有酗酒的,有反叛的;只有少数回转靠主,胜过难关。”
在某些教会中,教牧人员的败坏行径可谓十分猖獗,有犯奸淫的、同性恋的、说谎话的、偷窃的,也有贪爱世界的。我们也有专书谈论这些事。
我们也要留意圣经提到的一些坏牧者:
〈约翰三书〉提到那位“好为首的丢特腓”,正是一位操控成性的牧者(约叁9-11)。他为人骄傲,不效法基督的谦卑,视教会为自己的私产,不以他们为神的群羊;他有强烈的控制欲,操控行径与异端领袖无异;他禁止会众听从他所不悦的传道人,不管他们所传的教训是否纯正;他妄论有真理分量的传道人,却不是根据神的恩道,也不是按照圣经作出警戒,却用恶毒的言语作人身攻击。
有些牧者欠缺真理立场,没有尽力劝人回头离开恶道,他们受先知耶利米的指责(耶23:22)。他们不指责罪恶与错谬,容许百姓按自己意思而活,以致自以为安稳。
先知耶利米又提到残害羊群的牧者(耶23:1),忽略羊群需要的牧者(耶23:2),淫乱并行事虚妄的牧者(耶23:14)。他们喜爱今世可憎事物,充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2:16);还有亵渎的牧者(耶23:11),以及欠缺属灵深度的牧者。他们在灵性和事奉上肤浅不堪,又马虎传道,从不指斥罪恶和错谬(耶23:32)。
(三) 有“对”的家庭生活
牧者该必须有“对”的家庭生活,这是〈提摩太前书〉3章4至5节和〈提多书〉1章6节所强调的,因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
牧者的家庭生活如有缺失,总会在教会上下的状况中反映出来,包括夫妇关系脆弱,家庭见证乏力,以及儿女性情悖逆。
牧者如在家庭方面缺乏有力见证,不但未能有效帮助家庭遵行主的心意,甚至会存心略过这方面的必要教导。假如他的儿女反叛成性,更会大大影响全会众的属灵气氛。
原文:A Discipling Church Has the Right Leaders
出处:The Discipling Church: The Church That Will Stand Until Christ Comes, chapter 6
作者:大卫.克劳德(David Cloud)
版权:Way of Life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