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書、士、得、撒上下的一些片段默想神的大愛

1. 「『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二人對她說:『你若不洩漏我們這件事,我們情願替你們死。耶和華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書2:11-14)

約書亞記記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承受神所應許的美地。上列經文是兩個探子窺探耶利哥時,得妓女喇合接待後,喇合與探子的對話。喇合對神很有信心,神就刻意要存留她和她父家的性命。顯然神雖有公義,要刑罰有罪的迦南人,卻不會濫殺無辜,必要拯救相信祂的人!這裏喇合向探子要求一個實在的證據,探子既蒙喇合救命之恩,就以「情願替他們死」作為保證。我們信耶穌,更真的有保證,祂不單情願替我們死,而是實實在在替我們死了,代替我們受了該受的刑罰。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捨了,這是何等實在的保證!無論何環境,順逆、窮通、貧富或生死,我們都可確信神是愛我們的!再想︰喇合是探子的救命恩人,探子作出如此愛的保證,也合情合理。但我們原是頂撞神的人,主耶穌竟肯替我們死,真是希奇不過!有了這個實在的保證,我們還怕甚麼?此外,探子蒙救,就情願替他們的救命恩人死,我們如今蒙神拯救,我們又情願替祂死嗎?更要反思!

2.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13:1-5)「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士15:20)

士師記記載一次又一次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就將他們交付仇敵手中,他們極其困苦便向神呼求,神就興起士師拯救他們。上列經文指出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40年。但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40年的時候,參孫作士師20年。如果參孫大概20歲開始作士師,即是說︰在20年前神剛剛將以色列人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時,甚或更早,就為他們預備參孫作士師。我們明顯見到神的公義和慈愛相遇!祂實在是又公義又慈愛的神,又要刑罰又要拯救!十字架更正是神公義和慈愛相遇的地方,神定意要拯救我們這些罪人,是祂的慈愛;但為要拯救我們,就必須有人代替我們死,這是神公義的要求;不過神連祂的獨生愛子都肯犧牲,就更是祂的大慈愛。再想︰神要瑪挪亞的妻懷孕生一個兒子,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似乎當時沒有一個合用或肯被神用的人可作拯救者,神就要使婦人生一個出來作!而瑪挪亞的妻原本不懷孕不生育,又似乎連可生育的婦人也沒有一個合用或肯被神用,神惟有使不生育的婦人生育!讓我們注意︰全世界也實在沒有一個人可作世人的救主,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不能代替別人死,而且死後不能復活,怎能拯救人呢?神惟有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差祂的獨生子耶穌來代替我們死,我們真要感謝讚美祂!

3.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得1:20-21)「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人們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鄰舍的婦人說:『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衞的父。」(得4:13-17)

路得記記載在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有拿俄米與丈夫和兒子逃往摩押地。但丈夫和兩個兒子都相繼死去,只剩下兒婦路得揀選神,決心跟隨婆婆返回伯利恆。上列經文指出拿俄米實在極其痛苦,但卻仍確認神是全能者,甚至認為是神降禍與她。大概就是在神的管教下她領會到神的大能是人無法抗拒的。在苦難中,我們或許不明白,也許不願接受,但怎也無法抗拒!例如「抗震救災」就明顯是大言不慚的,救災是要盡力救,但在地震時怎樣抗也制止不到呢!拿俄米說得對,她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她空空的回來,正是認定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但神既是全能的,祂必會負責。祂為要拯救我們,連獨生愛子都捨了,亦要受喪子之痛,所以必能體恤拿俄米,也定能體恤我們。路得記的記載更說明在各人任意而行的大混亂中,神仍看顧?個別很卑微的人。結果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俄備得。喪子之痛雖然難受,但神有夠用的恩典,這個兒子不單帶給他們一份喜悅,更因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衞的父,就是主耶穌的先祖,明顯指出神要為人預備救主呢!還有,連這摩押女子路得,原本是定規不能入耶和華的會,但卻因信靠順服神,竟可歸入耶穌基督的家譜,更顯明神愛世人,肯歸向神的外邦人也必蒙神悅納。

4. 「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的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撒上1:10-12)「哈拿就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撒上1:20)「『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撒上1:27-28)「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撒上2:11)

撒母耳記上記載撒母耳一生及他膏立掃羅和大衞作王的事蹟。上列經文講到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向神懇切求賜兒子,結果她懷孕生了撒母耳,就按她所許的願,在撒母耳還是童子的時候帶他到祭司以利那裏,讓他終身事奉耶和華。哈拿應否這樣求?神又是否應垂聽這樣的禱告?也許這些都不是這裏的重點,重點是哈拿得了兒子後竟捨得將他留下在祭司那裏事奉神。大家可以想像那種離別的滋味實在難受!按常理童子撒母耳也不會捨得離開父母,分手時一定會抱着爸媽大哭。那時沒有電話電郵,更沒有視像傳真,作父母的又怎忍心長期離開兒子呢?現今更常見的可能是︰禱告蒙允後,有了兒女就寶貝兒女過於看重神;有了工作就埋頭苦幹而漸漸離開神;有了成績,更醉心鑽研而不事奉、聚會、讀經和禱告。哈拿如此的擺上或放下都令我們讚嘆不已!當然她是為報恩和還願,但神為拯救我們這些不愛祂的罪人,竟捨棄祂的獨生愛子,更是配得我們的稱頌和讚美。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快要斷氣時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那種離別的痛苦感受更是難以想像!我們又應怎樣報恩才對?有了兒女、工作或成績就沒有了神,當然肯定不對,我們實應深深反思。其實就算神沒有垂聽我們的禱告,沒有給我們兒女、工作或成績等,我們也要回應祂的大愛,因為神已將祂自己的獨生兒子給了我們呢!

5. 「以下是大衞末了的話……」(撒下23:1)「大衞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撒下23:8)「那時大衞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恆。大衞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裡的水打來給我喝。』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裡打水,拿來奉給大衞。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衞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作的事。」(撒下23:14-17)

撒母耳記下由大衞開始作王講起,至將近結尾時就有大衞末了的話。上列經文就是這些末了的話的一些片段,記載了大衞三個勇士的英勇事蹟。大衞一生當然得蒙不少勇士的支持襄助,在末了的話也不忘要表揚他們。這三個勇士為了滿足大衞的渴想,討他的喜悅,竟敢冒死闖過敵人的營盤打水給大衞喝。大衞在戰爭的困境中,不知怎的想起鄉下的水甜些,甚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的井水打來給他喝。那是渴想,未必是真的需要,也許不會期望能實現。所以那三個勇士所作的實在令大衞感動,他甚至不敢喝那些冒死打來的水,因為好像是勇士們的血一般。我們也深被這三勇士感動!不過我們更應想想︰對我們而言,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勇士,祂為拯救我們冒死從天而降,正如有詩歌說︰「你早知此行苦惱,只因愛我竟甘冒。」其實主耶穌不單冒死,祂更是真真正正為我們的罪死了,實實在在流出寶血來洗淨我們的罪。況且我們根本沒有渴想救恩,不過救恩卻是我們真正的需要。為要滿足我們的需要,神不惜主動的犧牲祂愛子,主耶穌也甘心情願來死。面對這位偉大的勇士,我們有更深的被感動嗎?回應祂大愛的激勵,我們也應討祂的喜悅,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起來作祂的勇士,為祂爭戰呢!當然不是憑血氣之勇,也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要在主的大愛中謙卑靠祂,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多方禱告祈求,為主打過美好的勝仗,還能站立得住!

作者:黃耀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