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会“后悔”吗?

为什么圣经一时说神“后悔了”,一时却又说神“必不致后悔”﹖不少初信的肢体都有这样的疑惑。

神是否会“后悔”,的确是一个颇为难解的问题,因为综合圣经所载,神除了“为一些事后悔”外,还会“照祂丰盛的慈爱后悔”、“转意后悔”、“为祂的仆人后悔”、“不为一些事后悔”、“必不后悔”甚至“预言自己会后悔”,因此,单只着眼于神“会后悔”这一点,就可能已犯上只见树木不见树林的毛病了。

圣经所启示的,是一位“自有永有”,“昔在今在永在”和“全知全能”的神。“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祂更曾亲自向人介绍自己说:“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这样说来,神不但绝对不会“后悔”,祂既能知过去未来,说祂会“后悔”也是不合逻辑的。不过,圣经确实有不少地方提到神“后悔”了,原因何在?

透过分析圣经中有关神“后悔”的经文,我们可以粗略地归纳出有关神“后悔”的一些事实:

  1. 神“为一些事后悔”:(创6:6-7;出32:14;士2:18;撒上15:10;代上21:15;耶15:6; 26:13: 26:19; 42:10;摩7:6;拿2:4; 3:10;珥2:13-14)。
  2. 神“照祂丰盛的慈爱后悔”:(诗106:45)。
  3. 神“转意后悔”:(珥2:13-14;拿3:9)。
  4. 神“为祂的仆人后悔”:(申32:36;诗90:13; 135:14)。
  5. 神“不为一些事后悔”:(耶20:16;结24:14;亚8:14)。
  6. 神“必不后悔”:(民23:19;撒上15:29;诗110:4;耶4:28;何13:14;罗11:29;来7:21)。
  7. 神“预言自己会后悔”:(耶18:8-10; 26:3, 13)。

如果圣经一些经文记述神亲口说自己为一些事“后悔”,另一些经文却又记述祂亲口说自己“必不后悔”,若不是神说话前后矛盾,就是圣经的作者“对神有误解”。

人后悔是因为做错了事。人做错事是因为缺乏先见之明或能力不足。神是全知全能的,这表示绝对没有事情会出乎祂意料之外或令祂感到力有不逮的,所以祂根本就没有做错事的可能,遑论“后悔”了。

所以我们决不能单从字面的意义去理解“神后悔”这一问题。因为圣经说“神后悔”的时候,是用了拟人法的。即是说,圣经用了一种人所能理解的语言,向人描述神的作为及向人启示祂的心意。例如为了使人更加认识神,圣经往往会借用人身体或感情的特征来应用在神的身上,使人觉得神好像是“有眼能看”,“有耳能听”(出3:7-8);也像人一样有“忧伤”、“后悔”等情绪。

但拟人法也有它的局限,因为人的语言远不是一种完美的传意工具。我们经常会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去说明一些事物的本质或表逹我们内心深层的感受;勉强用言语表达亦往往会因背景和经历与听者不尽相同而产生理解上的落差。这正好说明为何有些圣经译本将主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洁白如“雪”翻译作洁白如“椰子”。因为对一些居住在落后封闭,炎热干旱从不下雪地区的人而言,“雪”就如“三位一体的神”一样,是超乎他们的认知能力所能了解的。

有限有形的言语不但无法准确地描述无限无形的神,反而可能会令读者落入所谓的“文字障”之中。“文字障”是指所用的文字本身局限了它所要表述事物的内涵,令读者误以为文字的表面意思就是事物的真像。因此,我们绝对不应只从某些字句表面的意思去解释经文的含义,必须同时参考前文后理及其他相关的经文,才在圣灵的引导下作出最后的判断。这正是为何圣经会从那么多不同的角度去描绘神“后悔”这一问题的原因。

加尔文指出神从不后悔,祂对人所施行的是恒常不变的,只是当人在事情进行的过程中有了转变,误以为是神改变了。船逆风时觉得行驶困难,但当它掉转方向,就觉得行驶十分容易了。事实是,风的方向始终如一,转变了的只是人主观的感觉而已。

神不是不变的定律,祂是有位格和知识,情感和意志的,在造人的时候,更将这些特征也赋与人,所以祂与人的关系是恒常互动的,神的作为会影响人的感受,祂对人的作为也不能无动于衷。

“慈爱”和“公义”是神并行而永不相悖的两个本质。爱能忍耐,也能饶恕,但它与不可爱的事物却是不能相容的,因此,神与我们的罪是对立的,因为罪是不可爱的,是不能重建的。所以人犯罪,祂一定会刑罚,否则就是助长不义了。但神与我们却不是对立的,因为我们是可以改变,可以重建的。

希伯来文“后悔”的字义十分丰富,包含有难过、叹息、遗憾和安慰等意思。因此圣经每次提到神“后悔”时,同时也暗示祂正为人的情况难过,为人的偏执叹息,为人身陷的处境感到遗憾,更期待人能悔改回转因而使祂的心得安慰等的心情。

神公义的本质虽然要求祂维持准则,不能变易。然而,若所涉及的人态度有了改变,令使祂降祸或赐福的原因不复存在的话,那就并不否定,神会甚至是有道德上的必要来调整祂先前的宣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神若是不予以调整,就会与祂公义的本性相违背了。

即便如此,神是怜悯人的神,祂对人总是将“慈爱”摆在“公义”之先,愿意“照祂丰盛的慈爱后悔”。只有当祂的慈爱唤不回人的顽梗时,才不得已地施行祂公义的审判。当人在神的启示下按照神的应许或警告作出或“正”或“反”的回应时,神也必会根据人的表现作合宜的调整。

可见神的慈爱不会否定祂的公义,祂的公义也不会抹煞祂的慈爱。所以,神的改变只是按照祂慈爱与公义的本性对人行为的回应和调校。当这位永远慈爱又是永远公义的神赦免人的时候,祂就是以祂的慈爱来待人;当祂决定审判人的时候,祂就是以祂的公义来待人。但在这些过程当中,如果人的态度及行为有了改变,祂从慈爱转到以公义或从公义转到以慈爱来待人的时候,从人看来这就是祂的“后悔”了。

对我们来说,神的不变是我们最佳的保证和倚靠,而祂的“转变”不但能警惕我们,亦同时能为我们带来安慰和祝福。所以神的“后悔”绝对不等同人负面的后悔,它是正面的,同时肯定了祂不变的属性和彰显了祂公义的特质和美善的旨意。

作者:曾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