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利亞的研究 (一) - 聖經亮光中的馬利亞

今天,天主教推行的「教會大合一運動」和「宗教大合一運動」越來越盛行;有人估計,可能全世界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教會受到影響,證實這是末世時代。筆者很盼望能盡一點綿力,挽回被天主教迷惑的人和教會。在研究天主教許多錯謬中,筆者相信以「馬利亞神學」為最重要的關鍵。

記得一百六十多年前那位曾經帶領數千人脫離天主教的「祈理魁神父」(Chiniquy),他就是在「馬利亞神學」的錯謬中掙扎了許久,最後毅然離開天主教的加拿大神父。(詳細資料:請參閱《祈理魁神父傳》,筆者翻譯,種籽出版社出版。)初時,祈理魁神父在講台上強調:「『順服母親』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主耶穌在凡事上都聽從馬利亞的話。我們都是罪人,無資格直接向神求,所以教皇貴格利第十六世(GREGORY XVI)說得對,他說:『馬利亞才是罪人唯一的希望!』因為主耶穌一見到慈祥的母親馬利亞為我們代求,祂就不能不答應我們了。」

祈理魁神父講完道之後,回家讀聖經,猛然看到〈太12:46〉,發現聖經所記載的,與自己所想的完全相反!因為主耶穌在室內講道,這時祂的母親馬利亞和祂的弟妹們前來找祂,在房子外邊要與祂說話。祂竟然向眾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然後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祈理魁看了,好像被雷擊中一樣,呆在那裡,非常恐懼!內心非常痛苦。他在馬利亞面前哭泣、禱告、大喊,直到零晨三時。

第二天吃早餐前,柏連士主教問他為甚麼哭了一整夜?他就將內心的掙扎向主教透露,並請求主教為他解釋那段經文。主教也呆住了,看來主教自己也從未讀過這段經文。祈理魁神父再問主教幾個問題:

「那麼,我的主教,請問是誰到這個世界來拯救我們?是馬利亞?還是耶穌?」

「當然是耶穌!」主教肯定地回答。

「當主耶穌和馬利亞仍然在世上之時,是誰愛罪人,又採取有效的行動來救罪人?」

「主耶穌既然也是天主,當然祂的愛比馬利亞的愛更有拯救罪人的效力!」主教回答說。

「再請問,主耶穌要罪人到祂的跟前來得救恩?還是到馬利亞跟前來得救恩?」祈理魁再問。

「是耶穌!」他回答說:「因為祂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祂從未說過到馬利亞那裡去。」

「請問,聖經有沒有任何例子顯示,罪人因為怕主耶穌責備,而不敢到主耶穌那裡去求,反而到馬利亞那裡求,再經由她的關係和代求,罪人才可以得到救恩?」

「我記不起有這樣的聖經例子。」主教回答說。

「請問,在十字架上與主同釘的那個肯悔改的強盜,他向主祈求呢?還是向馬利亞祈求呢?」

「他向主耶穌求。」主教回答說。

「請問,那個強盜向主耶穌祈求,而不向主腳下的馬利亞祈求,他這樣做對嗎?」

「應該是對的,因為主耶穌接納了他!」主教回答說。

「好,我的主教,請寬容我再問一個問題。請告訴我,主耶穌後來升到天上去,坐在天主的右邊,祂那愛罪人的大慈愛有沒有減少了?如果有的話,請解釋給我聽,主耶穌的大慈愛怎樣減少了,而馬利亞的慈愛又怎樣增加了?」

「我想,主耶穌的大慈愛和救恩能力並沒有因為升天的緣故而減少了。」主教回答說。

「既然主耶穌仍然如此愛我們,祂的能力、救恩、慈愛,並沒有半點減少,那麼我的主教,為甚麼我們不直接到祂的跟前來得救恩?為甚麼我們反而要到其他不論慈愛、能力,都遠遠不及主耶穌的人面前去得救恩?」

主教無言以對。

祈理魁神父的故事發展下去,非常精彩。最後天主教控告祈理魁神父行淫,幸好得到一位大律師代表他打官司,終於擺脫天主教的誣告。這位大律師就是後來當上美國總統的「林肯」。祈理魁神父警告林肯說,天主教的耶穌會可能會謀殺他。林肯聽了,不以為然,結果真的被人謀殺而死。祈理魁神父就搜集許多證據,證明是梵蒂崗派人暗殺林肯的,使《祈理魁神父傳》這本書顯得更有價值,吸引更多人看,天主教的真面目就大大被揭露。

筆者又記得二十多年前,有機會與溫偉耀博士一同在加拿大一個退修會講道。聚會完了,我們一同到機場去之時,我質問溫博士為甚麼要引入天主教盧雲神父的作品,影響極多基督徒也漸漸接納天主教?溫博士當然作出許多解釋,其中一點,他這樣說:「我雖然敬佩盧雲神父,但我不同意他的『馬利亞神學』。」我想,今天全世界雖然越來越多教會和神學院與天主教聯合,但不同意「馬利亞神學」的學者必然還有許多。因為一個人的良心雖然漸漸死透,也很難會接受百分之百沒有根據的「馬利亞神學」。「馬利亞神學」是天主教的核心信仰,我們既然不同意這個信仰,為甚麼還要與天主教聯合呢?筆者向全世界所有與天主教聯合的學者呼籲,祈理魁神父聽到聖靈的聲音而脫離天主教,你們的良心若仍未死透,為甚麼還要返回天主教的懷抱呢?

聖經中的馬利亞是個怎樣的人

其實研究「馬利亞神學」並不困難,因為全本聖經記載關於馬利亞的經文並不多。現在筆者將這些經文全部列出如下,這樣就足以見到全部真相了。

(一)舊約聖經的預言

馬利亞的身分如果像天主教所形容的,是「神母」、「無原罪成孕」、「配受敬拜」、升到天上成為「中保」→「輔助救贖主」→「天后」……,照理舊約聖經應該有許多經文預言她的。但是整本舊約聖經,就只有三次輕輕預言及馬利亞的經文而已。

最早的一次是神審判「蛇」之時說的。神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創3:15)第二次是〈以賽亞書〉所說的:「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賽7:14)第三次是〈彌迦書〉所預言的,經文先指出,耶穌基督將要出生於猶大地的伯利恆,然後說:「直等那生產的婦人生下子來。那時掌權者(原文是祂)其餘的弟兄必歸到以色列人那裡。」(彌5:2,3)

讀者注意到沒有?三處經文都沒有強調馬利亞有甚麼特殊身分,只形容耶穌基督的身分是為人類報仇的「得勝者」,是降世與人同在的「神」,是叫以色列人歸回的「掌權者」。馬利亞極其量是將這些應許帶來的「女人」而已。

(二)耶穌降生至出來傳道之前

相信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知道,關於馬利亞的資料,最豐富是四福音記載主耶穌降生至童年這段日子了。讓我們分開如下幾點來研究:

1)   基督降生時,天使向馬利亞報訊

從〈路一章〉可以看到,天使向馬利亞顯現問安,告訴她神已經揀選她「懷孕生子」──就是耶穌。因為這孩子將來必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衞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所以天使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請注意,不是馬利亞本身為大,是她所生的耶穌為大;馬利亞只不過是蒙神賜「大恩」而已。

馬利亞卻不明白,自己未出嫁,怎會懷孕呢?天使解釋,是因為「聖靈」和「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她,所以「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可惜,當耶穌漸漸長大之時,馬利亞忘記了耶穌是神的兒子,引致日後馬利亞有更多不明白。這一點稍後交代。

馬利亞回應天使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這句話說明了馬利亞的真正身分只不過是「使女」,她的「主人」要借用她的「胎」來生產耶穌的肉身,她只不過表示順服,很願意被主用而已。她絕對不是「神母」,因為耶穌的「神性」是先存的,不是馬利亞生的。

2)   聖靈感動以利沙伯向馬利亞說的話:

之後,馬利亞跑去見以利沙伯,以利沙伯腹中的施洗約翰一聽見馬利亞問安就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高聲喊著說:「妳在婦女中是有福的!妳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我主的母到我這裏來,這是從哪裡得的呢?……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應驗。」意思是馬利亞之所以「有福」,是因為她「相信」天使的話,比對以利沙伯的丈夫撒迦利亞,身為祭司也不相信天使的話,被天使罰他變成啞吧,馬利亞就遠遠勝過他了。但是,馬利亞是不是因此就被天主教稱為「萬福聖母」呢?讀者應該記得,主耶穌有一次講道,眾人中間有一個女人聽了,大聲說:「懷禰胎的、和乳養禰的有福了!」耶穌卻回答說:「是,卻還不如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7-28)可見任何人都有機會像馬利亞一樣有福,甚至可以勝過馬利亞所得的福。

馬利亞回應以利沙伯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祂的名為聖。祂憐憫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祂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裏妄想就被他趕散了。祂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路1:26-56)馬利亞在這段話裡很清楚表明,她只不過是個「卑微的使女」,「萬代」稱她為「有福」,完全是因為這位「主」顧念她的「卑微」。所以她知道自己所懷的胎,不是「自己的兒子」,而是「神的兒子」。她要尊這兒子為「主」、為「大」,並且「敬畏」祂。再者,馬利亞又感到自己是罪人,需要胎兒做她的「救主」。正如保羅說:「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提前2:15)她也相信將來這位「救主」會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叫「有權柄的失位」,反而扶助「卑賤」的以色列人,叫他們「升高」。

3)   牧羊人覆述天使所報的喜訊

羅馬政府下令猶太人必須回鄉報名上冊,想不到客店沒有地方,馬利亞不得已就在馬槽裡生產耶穌。這時,伯利恆野地有牧羊的人,夜間看見天使向他們報喜訊,讓他們得知救主基督今天降生在伯利恆的馬槽裡。他們既在伯利恆尋見馬利亞和約瑟,就把這事傳開了。「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路2:6-19)馬利亞不明白天使既然對牧羊人說:「在大衞的城裡,為以色列人生了主基督」,何故這位基督又是「關乎萬民的」呢?為甚麼這位「基督」(君王)竟然生在貧窮的木匠家中,連小床也沒有,要誕生在「馬糟」呢?馬利亞對自己一生的遭遇,有許多事情都不明白,所以她的性情是將不明白的存在心裏,反覆思想。但是一直想也不明白,要到主復活升天之後才能明白。所以她不是一個比一般婦女更聰明的女子,卻是一個比一般婦女都願意順服,因而蒙大恩的女子。

4)   西面被聖靈感動而說的預言

主耶穌出生後滿了八天,約瑟和馬利亞就帶着孩子上聖殿去,要給孩子行割禮。遇見一個人名叫西面;聖靈啟示他,必要在死前看見主所立的基督。他看見孩子,就用手接過來,稱頌神說:「主啊!如今可以照禰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禰的救恩──就是禰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禰民以色列的榮耀。」經文指出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為甚麼這孩子帶來的救恩,竟然成了「外邦人的光」,又是「以色列人的榮耀」,這是甚麼意思呢?西面又對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妳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2:21-38)這幾句話實在是「奧秘」,馬利亞怎會明白呢?尤其是她的「心要被刀刺透」,就是因為不明白她的兒子耶穌,既然是以色列人一直等候要來的「基督」,為何以色列人要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她與眾婦女在十字架下面哭,並非像天主教所說:「馬利亞與十字架上的耶穌一同受苦,一同救贖世人的罪。」

5)   東方幾個博士來朝的事蹟

當然馬利亞不會忘記住在伯利恆的日子,還有東方幾個博士也來朝拜的事件。他們表示在東方看見新生王的星,特來拜祂。可能約瑟後來也會想起民數記的預言──「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民24:17)但是,後來希律王發現自己被博士愚弄,就把伯利恆兩歲以內的嬰孩都殺了。幸好事前約瑟和馬利亞得到主的指示,及時逃往埃及,等到希律王死了,主的使者又指示他們回到加利利的拿撒勒城定居。在這裏一直隱藏,讓眾人誤以為耶穌是「拿撒勒人」;不敢告訴他們,耶穌是在伯利恆出生的,怕希律王的後人知道,會追殺他們。但耶穌在拿撒勒隱藏的三十年,過著貧窮、寂寂無名的生活,沒有行過任何神蹟,沒有做過任何不尋常的事,所以馬利亞就漸漸忘記耶穌是「神的兒子」了。

6)   耶穌十二歲上耶路撒冷去過節的事蹟(路2:40-52

耶穌十二歲時同父母上到耶路撒冷聖殿去過逾越節,約瑟和馬利亞分明誤會了耶穌,未經祂同意就與親友一同回拿撒勒去了。走了一天才發覺耶穌並沒有與他們同行,就回耶路撒冷去找祂。過了三天,遇見耶穌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馬利亞就對耶穌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禰父親和我傷心來找禰!」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耶穌以教法師所研討「聖經預言」的事,作為父所指示祂到世上來所要做的事。馬利亞卻忘記了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他們不明白……。祂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裏。」其實耶穌以神為「父」,遠遠勝過肉身的「父」──約瑟,更勝過肉身的「母」──馬利亞。馬利亞若能明白這一點,就不會怪責耶穌留在聖殿裡三天了。但是,當時耶穌仍未成年,必須服在人的關係和制度之下,所以順服父母,回拿撒勒去了。所以天主教將馬利亞看為「神母」,是將耶穌「人性的關係」混淆了「神性的關係」。

(三)耶穌出來傳道至被殺害

1)   耶穌稱母親為「婦人」(約2:1-11)與「利未人事奉之約」

按照律法,耶穌三十歲到了成年階段,就出來傳道。〈約翰福音〉補充其他福音書的遺漏,特別記載耶穌出來傳道的初時,曾經參過迦拿的婚筵。馬利亞顯然與新郎有近親關係,所以酒用盡了,她就來告訴耶穌,意思是要長子──耶穌來解決這個問題。耶穌竟然回答馬利亞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妳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2:1-11)請注意,原文的確是「婦人」,不是「母親」,連第19章26節也是這樣。但翻譯的人認為,耶穌稱呼母親為「婦人」實在不應該,所以一律改為「母親」。

其實和合本的譯者自己不明白聖經,只憑己意修改聖經,非常不應該。不過,我們也不要太過怪責他們,原來耶穌稱母親為「婦人」,是按古時所有「全時間獻身事奉神」的人都必定明白的「屬靈原則」,可惜天主教一千幾百年來一直不明白這原則;即使宗教改革之後,也極少神學家和聖經學者明白這原則──就是摩西在臨終時為十二支派祝福,其中祝福到「利未支派」,摩西說:「論利未說:耶和華啊,禰的土明和烏陵都在禰的虔誠人那裡(利未人的事奉是常常用土明和烏陵替百姓求問神的旨意)。禰在瑪撒曾試驗他,在米利巴水與他爭論(在屬靈職位越高、受越重的判斷的原則下〔參雅3:1〕,摩西和亞倫曾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使水流出來。為這事,神曾嚴厲地懲罰他們)。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禰的話,謹守禰的約。」(申33:8-9)意思是,利未人(包括祭司)因為遵行神的話,謹守神的約,所以在事奉神的時候,重視神的「靈統親情」,卻把自己肉身的「血統親情」忘掉。讓筆者稱這原則為「利未人事奉的約」。這是做利未人、祭司、先知、拿細耳人、使徒、傳道人,和擔任任何屬靈事奉的「基本條件」。

因此,亞倫兩個兒子因為獻凡火而被神擊殺,摩西就警告亞倫和他剩下的兩個兒子──「不可蓬頭散髮,不可撕裂衣裳,也不可出會幕的門」,免得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他們身上。神吩咐若要為二人被神擊殺而哀哭,就只准亞倫的弟兄和以色列全家這樣做,亞倫和他的兩個兒子有聖職在身,不得這樣哀哭。(參利10:6-7)

所以,麥基洗德做了至高神的大祭司,就變成「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7:3)亦因為這個緣故,耶穌基督要求所收納跟隨祂出去傳道的門徒──「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若先回去辭別家人才跟隨主,就等於「手扶犂頭向後看,不配進入神的國。」所以主耶穌出來傳道,一直稱母親為「婦人」,意思是不準馬利亞藉「母親」的身分來左右主耶穌傳道的事奉。以迦拿婚筵為例,馬利亞認為自己的親人結婚請客,卻沒有足夠的酒招待客人,實在很失禮;耶穌既然是她的長子,就有責任解決這個問題。但耶穌的回答表示,現在自己已經出來全時間傳道,只做屬靈工作,不再為世務分心,所以馬利亞的母親關係必須停止──與耶穌「不相干」。

這就是說,事奉神的人要知道「萬靈之父」重要過「生身之父」(來12:9);「天家」重要過「地家」;「靈魂」重要過「身體」;「永生」寶貴過「今生」……,所以主要我們愛祂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兒女、房屋、田地,甚至自己的生命。若不明白這樣的次序,怎配事奉神、怎能有資格傳講叫人得永生的福音?正如保羅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7-18)

天主教一直強調馬利亞是主耶穌的「母親」,並且在歷史上不斷推論,將馬利亞的地位升級,認為:「神是嚴厲的,母親是慈祥的」、「母親永遠大過兒子」、「應當向馬利亞祈求,因為耶穌必定聽從母親的代求」……。其實根據全本聖經所提供的資料,從來沒有人到過馬利亞那裡求甚麼,馬利亞也從來沒有為任何人代求過甚麼。天主教卻拿「以水變酒」的事為例,說:管筵席的人求馬利亞,馬利亞就吩咐耶穌,耶穌就照馬利亞的話行了。但是經文說:管筵席的人「並不知道」,馬利亞也沒有吩咐耶穌,只將「酒用盡了」的事告訴耶穌;耶穌也沒有照馬利亞的吩咐行,反而拒絕,表示馬利亞做母親的身份在那時候與主「不相干」;馬利亞也沒有堅持要耶穌怎樣做,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意思是由耶穌作主──如果耶穌認為沒有酒可以飲水,那麼就飲水好了。但耶穌以水變酒,不是純粹為了回應母親的吩咐,而是為了藉這機會訓練門徒,叫門徒看見祂的榮耀而信祂,所以祂不讓任何人知道祂將水變酒的過程,只讓門徒知道。但是天主教一錯就錯了一千幾百年,而且越錯越離譜,全因為不肯以聖經為最高的權威。

2)   馬利亞一生不明白耶穌嚴守「利未人事奉之約」

我們不但從上述「耶穌十二歲上聖殿過節」和「以水變酒」兩個事例中,看見耶穌嚴守「利未人事奉之約」──注重「神的靈統親情」而不讓「人的血統親情」左右自己的事奉,即使在下列所有關於馬利亞的事例中也可以看到。例如:

〈約翰福音〉顯示馬利亞跟隨耶穌來到迦百農,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約2:12),因為耶穌要出去周圍傳道,馬利亞就回拿撒勒去了。這表示主耶穌是徹底擺脫了「血統關係」和「世務」而出來傳道的,馬利亞並沒有支配或影響祂,因為主耶穌嚴謹地遵守了「利未人事奉之約」。

耶穌周遊傳道,大約過了一年半之後,〈馬可福音〉記載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屋子裡講道,十分忙碌,甚至連吃飯的工夫也沒有。「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可3:20-21)可能這些親屬回去告訴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馬利亞就帶着耶穌的弟妹們前去找耶穌。找到了,當時耶穌正在房子裡講道,馬利亞和弟妹們站在門外,請求聽道的會眾轉告屋內的耶穌,他們在外面要與祂說話。其實馬利亞不等散會之後才與耶穌說話,卻要耶穌立即停止講道,出來見他們,這實在有點過份。所以主耶穌在眾人面前回應那個傳話的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於是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12:46-50)

主說這話,表示馬利亞和祂的親屬很不了解主現在的身份和工作,是遵照父神的旨意出來傳講天國的福音,不能被血統關係和世務阻擾。馬利亞可能已經完全忘記了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仍以「母親」的身份來逼耶穌就範。當耶穌回應她的請求,表示聽祂講道的「門徒」才是祂真正的「母親、弟兄和姊妹」,馬利亞聽了,一定很傷心和不明白;耶穌的弟妹們聽了,一定十分生氣。所以〈約翰福音〉指出,主的弟弟有不信祂的。後來知道耶路撒冷全城充滿殺機,其中一個弟弟就諷刺祂瘋狂傳道,只不過為「要顯揚名聲」。如今猶太人要殺祂,看祂還敢不敢上耶路撒冷去過節?(約7:4

話說回來,耶穌公開以「門徒」為母親、兄弟和姊妹之後,經文指出,耶穌就回到拿撒勒故鄉,不是完全為了順服馬利亞回去料理家事,乃是為再一次向自己故鄉的人傳道。但是,在拿撒勒會堂裡,同鄉的人表示認得祂的父親就是木匠約瑟,又認得祂的母親馬利亞和幾個弟妹,都仍然住在他們中間,於是他們認為耶穌的家庭背景低微,於是開始厭棄耶穌。(太13:55-58)

這事之後,我們卻看見馬利亞放下兒女,離開家庭,與其他婦女一同跟隨耶穌出去傳道,在路上用自己的財物和生活的瑣事上服事耶穌和眾門徒。(參路8:3, 太27:55)馬利亞離開家庭,放下已經長大了的兒女,並不是完全明白耶穌所做的,只是為愛兒心切,才與眾婦女一同服事耶穌而已。她們從加利利開始跟隨耶穌,直到耶穌在耶路撒冷被捉拿,遭判決釘十字架為止。(約19:25, 太27:56-61)

當然,我們不能忽略耶穌在十字架上對母親馬利亞說過的那些話。經文指出:「耶穌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約翰)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妳的兒子!』又對那門徒(約翰)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19:26-27)這段話很重要,因為這是最明顯不過的證據,主耶穌不以馬利亞的「血統關係」(母子關係)為念,但非常重視馬利亞與約翰因信,在主裏面的「靈統關係」(親如母子)。所以馬利亞不是聖母,更不是神母,因為主復活以後,所有事蹟和初期教會歷史,都顯示馬利亞並沒有特殊的地位。

(四)耶穌復活與升天之後

1)   耶穌復活後從未特別向馬利亞顯現

請看,耶穌被釘,馬利亞有年輕的抹大拉的馬利亞陪伴,所以留到最後,看完耶穌的屍首埋葬在墳墓裡才離開。三日後,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又在第一時間,天還黑的時候就來到墳墓,要用香膏抹耶穌。當然這是馬利亞身為母親,愛子心切的表現。她親眼見到耶穌死得這麼痛苦,心如刀刺,應驗西面的預言。(參路2:34-35)所以馬利亞是最後離開墳墓,又是最早就來到墳墓的。但是馬利亞有這麼熱切的「母親之愛」,但耶穌復活之後多次向眾人顯現,卻沒有一次特別向馬利亞顯現,安慰她的心。很明顯,耶穌很不願意馬利亞的「母親關係」影響福音和初期教會,故意不向她顯現。

過程是這樣──馬利亞和眾婦人清早來到墳墓那裡,見封住墳墓的大石已經被人推開,墳墓空着,於是大家打發年輕的抹大拉的馬利亞跑回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就在這時,天使向眾婦女顯現,說耶穌復活了。她們又懼怕,又興奮,都離開墳墓,回去了。彼得和約翰聽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報訊,就跑到墳墓那裡,看見墳墓果然空了,就相信耶穌的屍首被人偷去,因而失望而回。(參路24:1-11)最後抹大拉的馬利亞跑回來,看見所有人都不在,她也感到絕望而痛哭,不肯離開。所以主耶穌不得已,先向她顯現,之後又向以馬忤斯路上兩個門徒顯現;根據保羅在〈林前十五章〉的記載,主也向磯法顯現,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八天後又向多馬顯現,最後一次向五百多人同時顯現,就是連一次也沒有特別向馬利亞顯現。(參可16:1, 路24:1-11, 林前15:5-8)

2)   馬利亞在初期教會沒有特殊地位和言論

主升天之後,十一個門徒「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回到耶路撒冷一間樓房裡禱告(徒1:12-14),十天後,眾使徒起來傳道,就開始成立初期教會。然而,我們在整本〈使徒行傳〉和新約所有書信,都沒有看到馬利亞「母親」的身份,在初期教會裡受到特別的尊重。她在教會裡也沒有任何特殊的職份和言論。連馬利亞的晚年、死亡與埋葬,聖經也沒有特別記載。所以我們不知道她的性格、品行和外表如何。也看不到有經文提及有人曾經向她禱告,或特別尊崇。保羅提到耶穌降生之時,亦只不過稱馬利亞為「女子」。(參加4:4)足見初期教會人人都知道,主在十字架上已經否定了馬利亞「母親的身份」,不要馬利亞的「血統關係」影響教會。所以天主教抬舉馬利亞,稱她為「聖母、神母、天后、中保、輔助救贖主……」,肯定是出於「說謊」(提前4:2),不但違反真理,更是禍害教會數千年。

結語:

以上所列出的經文,就是全本聖經所有關於馬利亞的經文。任何人看了,必定知道馬利亞只不過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子。她為人並不聰明,對於發生在耶穌身上的許多事,她似乎想來想去都不明白。她一生沒有甚麼貢獻,若有值得我們效法的地方,就是雖然不明白,還是順服神而已。可是,天主教在歷史上一直抬舉她,使她變成「聖母、神母、天后、中保、輔助救贖主……。」究竟天主教根據甚麼,將馬利亞不斷推高呢?答案是「遺傳」。

天主教的信仰向來不是單以聖經為根據(有一段很長的日子,天主教把聖經上了鎖鏈,不準人讀),他們還以遺傳、紅衣主教團的意見、會議的議決案、長短要理問答……等為根據。這樣,天主教有許多信念和行為,與聖經教訓出現嚴重的衝突,他們才能「有路可行」。但是在他們所有根據中,筆者認為以「遺傳」最沒有標準。「遺傳」是一種沒有寫下來,在民間口傳了一千幾百年的信念,這當然是一種「迷信」,但筆者也認為民間根本沒有這樣的「遺傳」,只不過是一些敗壞分子製造出來,為要達成個人利益的「謊話」。拿第八、九世紀偽造的「君士坦丁御賜教產諭令」──「歷史最大騙案」為例,該諭令說:第四世紀「康士坦丁一世」搬遷首都到東方「康士坦丁堡」之時,曾發佈這個諭令,將意大利和羅馬帝國西部所有土地的統治權,賜給教皇「西爾維斯特一世」和他的繼承人。於是教皇「斯德望二世」就憑這份文件要求法國皇帝「矮子丕平」執行這個諭令,使天主教得到意大利半島北部作為「領土」長達一千年時間。直到第十五世紀該諭令才被許多人發現是偽造的──例如其中某些用詞是第八世記才發明的,不可能在第四世紀已經存在。所以後來意大利政府就將北部所有領土收回,只剩下一個小小的「梵蒂崗」留給教會。像這一類說謊、刪改、偽造的手段,天主教歷史是司空見慣的。他們所說的「遺傳」怎會有可信的價值呢?下期《整全報》,筆者將會把天主教在歷史上如何漸漸提升馬利亞地位一一介紹出來,讓讀者可以看到,天主教就是世上最黑暗,最不可信的邪惡組織,敬請留意。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