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入门”(2025年6月)

简介:

本栏设立的目的,乃是为了帮助弟兄姊妹确信圣经是神的话语,学习在生活中明白遵行主道,并掌握按正意解释圣经的原则。

【本栏所有内容,皆摘自《基督徒信仰要义﹝卷一﹞》(种籽出版社),承蒙作者黄耀铨博士允许转载,特此致谢!】

3 按正意解经

3.6 解经原则5:一贯【一】

解经要注意“一贯”这原则,陆苏河在《解经有路》里说明:“是指因为圣经最终的作者是神自己,所以它的内容一贯,绝不矛盾或错误。”正如保罗说:“我指著信实的神说,我们向你们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后1:18)箴言的作者也强调:“神的言语句句都是炼净的……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箴30:5-6上)所以陆苏河还如此加以说明:“因为神是圣经的作者,我们学习按正意解释圣经的人,要相信圣经内容没有矛盾的事实,多过相信自己分析的能力。我们要对连贯圣经的大主题有基本的认识,并至少了解一些基本的教义。在进行解经的时候,若发现对于某经文的解释跟圣经其他经文(或一般圣经教训)有冲突,我们就应重新检讨自己的解释。这些都是‘一贯’的释经学原则的基本精神。”

有关“一贯”这原则,我们首先要看看一些在圣经里明显是一贯的真理,例如“神是圣洁的而人是有罪的”、“神是伟大的而人是渺小的”。如果我们解释任何经文以致有违这些明显一贯的观念,就肯定毫无疑问是我们解错了圣经,必须重新检视。在此特举一例说明:“信与不信原不相配”这教导是否应该应用在婚姻上?圣经对此一贯的教导又是如何?如果认为这教导不应该应用在婚姻上,则是否有违圣经一贯的教导呢?请先看保罗的教导:“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林后6:14-15)当然保罗在此没有明指要应用在婚姻上,但就肯定应该是可以应用在婚姻上,因为事实上有什么关系比夫妻关系更要同负一轭呢?我们接着要看圣经其实从头到尾都强调这教导,十分一贯的!

从创世记开始我们看到:“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6:1-2)结果就引致神要用洪水灭世,何等严重!“神的儿子们”与“人的女子”结婚当然不是指灵界与物质宇宙通婚,那是不可能的,正如耶稣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30)“人的女子”是指上文提到的该隐后裔(参创4:16-24),他们都是偏离神的,是不信的。而“神的儿子们”则是指上文所提到的塞特后裔,他们是求告耶和华的名的,是信神的(参创4:25-5:32)。这点更可从耶稣基督的家谱由约瑟追溯至亚当看出来:“耶稣……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神的儿子。”(路3:23-38)明显,洪水灭世是信与不信通婚引来的人类大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