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入门”(2025年10月)

简介:

本栏设立的目的,乃是为了帮助弟兄姊妹确信圣经是神的话语,学习在生活中明白遵行主道,并掌握按正意解释圣经的原则。

【本栏所有内容,皆摘自《基督徒信仰要义﹝卷一﹞》(种籽出版社),承蒙作者黄耀铨博士允许转载,特此致谢!】

3 按正意解经

3.6 解经原则5:一贯【三】

然后,我们要看一些表面好像有矛盾的类似经文,有时是在不同作者不同书卷里找到,但亦可以在相同作者的不同书卷里找到,甚至是在同一书卷里都可找到的。面对这些类似的经文,我们就要以经解经,务求不偏不倚地找出其一贯的意思,因为这些经文虽然表面好像矛盾,但其实一点也不矛盾。陆苏河在《解经有路》有这样的指引:“‘以经解经’可以循着主题上或教训上的类同,来作经文的比较,目的是要达到对圣经的一贯性的尊重,避免对圣经教训的片面认识。”例如“听从父母”的问题,保罗教导人:“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保罗又教导人:“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但主耶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上)这三节有关儿女对父母的教导,是否有矛盾呢?在以经解经的大原则下,“凡事”应该是要“在主里”,是“主所喜悦的”,在主以外的或是不合主心意的,就显然是主不喜悦的,当然就不用听从,那就不会是爱父母过于爱主了。否则,如果连不合主心意的吩咐也要听从父母,父母就显然大过主,儿女就是爱父母过于爱主。所以我们要认真切实学习听从父母,但又不应爱父母过于爱主,不过也不是不爱父母,要爱父母,更多爱主。这样将上述三节经文融会贯通,得出一个一贯不矛盾的教训,那就应该是圣经的真意了。

又例如“论断人”的问题,主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保罗又说:“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林前4:5上)雅各亦说:“弟兄们,你们不可彼此批评。人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法。你若论断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断人的。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别人呢?”(雅4:11-12)他们的意思都真的是说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论断吗?但显然主耶稣、保罗和雅各在某程度上都是有论断人的!所以他们所说的应该是警告人不可随便按外表论断人,应该要好好深入自省,在有需要时才可作出公平适当的判断。且看主耶稣强调:“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主耶稣还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7:24)按陆苏河指出:这里的“断定”与上文〈马太福音7:1〉的“论断”在原文是同一个字,英文圣经(NIV)两处也同样用“judge”一字。这样将几处类似的经文融会贯通,主耶稣的真意也就明显了。其实保罗也有这样意思,不可自以为是或自我中心的论断人,要学习彼此接纳,不应随便引起无谓争端:“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罗14:1-3, 13)雅各则更强调我们不可按外貌、偏心和用恶意论断人:“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么?”(雅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