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被审时不开口

“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8)

人生惹上官非而遭审判的机会不大,但旧约圣经早已预言,这位与世无争,处处为人设想的耶稣,却要惹上官非。虽然耶稣面对的指控都是捏造的,祂却丝毫没有申辩之意,只是保持缄默。圣经清楚地记载了,在这漫长的审讯过程中,耶稣分别被解往三处不同的地点受审,每一次祂总是默然不语,这种不寻常之表现,实在令人费解。现在,且让我们一同深入探讨个中之缘由!

一)充满忿恨的大祭司(太26:57-68)
当耶稣被捉拿后,首先被带到犹太人的公会 (注释1) 受审,公会内早已聚集很多文士和长老,并由大祭司 (注释2) 该亚法主审。在是次审问中,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为寻找治死耶稣的罪证,安排了好些人作假见证陷害耶稣,由于当中不少证人前言不对后语,结果所有指控还是不攻自破。
试想哪里有人含冤受屈而不作申辩?奇怪的是:主耶稣自始至终都没有回答众人的指控,这种不为自己申辩的态度,反而令大祭司更不耐烦。圣经特别指出,连大祭司也受不住,于是就“站”起来说:“你什么都不回答么?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太26:62)

在此,我们不妨尝试剖析耶稣的心态,当大祭司还未审问耶稣前,原来早已有(看守耶稣的人戏弄祂、又蒙着祂的眼问祂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祂。路22:63-65)因此,耶稣的内心,理应充满无限屈辱和愤慨。但事实却非如此,圣经告诉我们,充满怨恨的并非耶稣,反而是大祭司,从经文描述大祭师从座位上站起来,可见他当时是何等的激动!正当耶稣被带进下一轮审问,情况却截然不同。

二)充满好奇的希律(路23:8-12)
由于犹太人无权定耶稣死罪,于是把耶稣从公会押往彼拉多那里受审,过不多久,彼拉多知道耶稣是加利利人,而那时希律刚好在耶路撒冷,便以管理加利利的官员应是希律为理由,即时把耶稣送到希律那里。

当希律见到耶稣,态度却与大祭司迥然不同。按路加福音的记载:“希律看见耶稣,就很喜欢。因为听见过祂的事,久已想要见祂,并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蹟。”看来耶稣可以脱难了,祂终于遇上一位欣赏祂的人,似乎这是一个翻案的时机,主耶稣大可以将受冤屈的事实说出来,说不定还可要求希律为祂平反,还祂一个公道。然而,事实却非如此,希律向耶稣提出了不少的问题,但耶稣一概不回答,希律后来甚至与兵丁一起蔑视祂,戏弄祂,给祂穿上华丽衣服,然后把祂解回彼拉多那里。

耶稣被带回彼拉多那里,将要面对第三次的审问。这次受审较之前两次,虽然对象、内容及气氛都不同,但结论还是一样。

三)充满同情的彼拉多
彼拉多处处维护主耶稣,与大祭司和希律相比,真是天渊之别,因他完全知道主耶稣没有犯什么至死的罪,正如前文所述,彼拉多三翻四次想释放耶稣,希望找到法理的依据,那么最好的方法当然是要从主耶稣的口中取得有力辩证,以推翻犹太人的指控。可惜(对彼拉多而言)主耶稣并没有领他的情,仍是沉默不作声,完全没有为自己作任何的申辩。

其实彼拉多自己也曾明确表示要释放耶稣,甚至在耶稣钉十架前一刻,更说:“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么。约19:10”只是耶稣并没有为自己申辩,这使彼拉多大感希奇,并再次对祂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么?太27:13”耶稣仍没有回答,圣经甚至描述:“耶稣连一句话也不说。”

纵然彼拉多对耶稣存有同情之心,并竭力循法理途径营救祂,无奈因耶稣不发一言,最终还是徒劳无功。正如以赛亚书预言:“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8”也许我们对此不表认同,因为按圣经记载,起初耶稣在大祭司那里受审时,起码曾开口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故祂并非如预言所说完全“不开口”。

不错!耶稣在初期受审时,确曾开口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但别忘记按马太福音记载,耶稣当时是在大祭司“指著永生神,叫祂起誓”之情况下问祂,假如耶稣不回答,无疑是蔑视神(太26:63)。其次,耶稣之所以回答大祭司,并非是为自己辩护,主要因大祭司所问的,乃是耶稣的“身份问题”,故不能不答,否则,便难以突显其死在十字架上之超凡性了;试想,假如耶稣没有开口确认自己的身份,百姓只会把祂视为大罪犯,与同钉的两个强盗无异。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乃为显出祂是神的独生子,为拯救世人,甘愿被钉在十字架上,成全神的救赎计划,这就是爱了。

此外,根据以赛亚书53:7之细字注明,指“或作祂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来看,大祭司当时所问的,乃是耶稣的身份问题,对自己尊贵的身份,耶稣当然毋须自卑,故祂甚至主动向大祭司透露:“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4)

结论
整个审讯过程中,耶稣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为对自己的指控作过任何申辩。正当祂开口承认自己的身份,大祭司马上以这话定祂死罪,指耶稣明明是人,竟敢把自己当作与神同等。按犹太人的观念,耶稣的言论是对神一种极大的亵渎。因此,大祭司随即撕裂衣服,表明极大的愤怒。

注释1: 总括而言,预言指出基督将要受审判。按照常理,人面对审讯,自然要起来抗辩。但圣经又预言在审讯过程中,尽管遭受冤屈,但基督始终不开口,如此违反逻辑的预言,虽然令人费解,但最终就如预言所载,全然应验了。
犹太人在罗马政府的统治下,在宗教、文化及风俗上仍有相当自由,公会可以执行摩西律法的权限,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但却无权执行死刑。公会由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的长老等71人组成,由大祭司担任主席。按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必须在白天审问,故当时他们在夜间审问耶稣,是完全不合法的。 巴克来“马太福音注释下册”(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6年5月修订三版)
注释2: 大祭师由摩西按耶和华吩咐设立,犹太人在罗马统治期间,因罗马政府将大祭师职衔作为商品买卖,令贿赂肆行无忌,甚至非利未人,也能用金钱买得职份;故大祭司旧有的尊荣,实已荡然无存。雷振华、李时安“圣经备典”(财团法人基教/中国主日学协会1978年七版)

作者:李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