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弊病(下)

信徒的弊病(上)

三、注重在未信者中的生活見證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第三方面,論到「信徒如何榮耀神」,主耶穌在登山寶訓有十分清楚的教導。可是,我們卻大大忽略其中的意義。主耶穌以光為喻,說明門徒應在世上成為「榮耀神的生命見證」。隨即加上兩個比喻,分別是「造在山上」的城,及「放在燈台上,不放在斗底下」的燈,就是強調「見證的位置」。那麼應在甚麼位置呢?主耶穌親自解釋了這兩個比喻: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即是「未信者的面前」,好叫未信者因門徒的美好生命見證,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

何竟神的名在今天的未信者中得不著榮耀?不用置疑,基督徒在「教會的位置上」流露極多美好的生命樣式──柔和謙卑、愛心關懷、彬彬有禮、噓寒問暖、熱心服侍、不辭勞苦,讓不少人感到教會生活的甘甜。可是離開教會聚會後,許多人便漸漸放鬆,在「家庭生活、工作或學校場所、朋友群體的位置」裏,輕忽了信仰的持守及生命見證,作出不合乎基督徒生命本質的壞事,讓未信的人感到基督徒的敗壞與虛偽。這根本忽略了在未信者面前的見證位置。

在牧養教會的經驗裏,總有不少機會與弟兄姊妹的家人及朋友相處,或是探訪,或是教會懇親福音聚會,筆者也常為傳福音的緣故,向肢體的家人及朋友提及:「他在教會裏實在活出美好的生命,你在家中或公司裏,是否同樣感到他信主後的改變呢?」一般而言,信徒親友都回答得十分客氣,但仍有不少次看到對方突然面有難色,感到不知怎樣回答,或是苦笑一聲便簡單地迴避問題,情況有點尷尬。我們是否忽略了在未信主的親友面前的生命見證?我們的屬靈生命實況是否如此的軟弱及虛偽,只在教會聚會中才裝作美好,好像學生經過教員室前才刻意裝作整齊一般?

現今香港的基督徒並不缺乏傳福音的真理裝備,三福、四律、五色珠,琅琅上口,可惜親友信主的最大難阻卻是我們的生活見證。這年代已較難發現有人被基督徒的愛心所吸引信主,但卻經常發現許多人被基督徒的壞見證所絆倒。為何我們在家庭裏、公司或學校裏、朋友圈子裏不注重活出基督徒的美好生命樣式呢?難道神在聖經裏沒有留下關於家庭、工作、生活行事為人的真理教導,以致我們可以任意妄為麼?有些信徒在家庭及工作中面對試探時,害怕得失別人,不敢按聖經立場加以拒絕;有些人連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也不願意,甚至謝飯禱告也不敢,彷彿以為是一件羞恥的事。這豈不是不認主的表現麼?若我們是真心信主,為何不樂意在人面前承認主,並為主活出美好的見證呢?倘若我們過往的生活見證是讓主蒙羞過於榮耀主名,願我們都悔改並從新立志追求美好的屬靈生命,今後讓身旁每一位親友,因著我們的生命受吸引而歸主。

四、勇於承擔榮耀的福音使命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哥林多後書3:5, 8, 12)

第四,論及「信徒如何能榮耀神」,聖經還提到我們應當領受新約的屬靈職事,就是「傳福音」的榮耀使命。在保羅的眼光裏,傳福音使人得救的事奉,比舊約摩西傳講律法的職份更大的反照主的榮光,因為摩西在舊約傳律法的職事是叫人死、叫人被定罪;新約傳福音的職事卻是叫人活、叫人稱義。若然使摩西臉上有榮光的工作,還及不上傳福音的榮耀,換句話說,世上沒有甚麼工作比傳福音並直接講述神的救贖作為,更能榮耀神了。難怪保羅看明此等榮耀,便帶著此榮耀的使命,大膽的講說福音,不論面對君王或群眾、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清楚及坦率地盡力向人表明福音的真理。

我們仍舊熱心傳揚福音嗎?筆者認識不少基督徒已不再喜愛派單張佈道,連教會性推動佈道也不熱心參與,更遑論個人自發性地向別人派單張。許多人已不樂意私下向親友同事分享福音信息,也不積極邀請摯親參與福音聚會。這是為甚麼呢?許多信徒的心中已失去傳福音的勇氣,不知為何害怕分享信仰而被人攻擊(即使從來沒有遇上甚麼大逼迫),又彷彿向人談及信仰是羞恥的事。何竟聖經所說「更有榮光的職事」,卻因別人對信仰的反感而在信徒心中變成羞恥?保羅卻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羅馬書1:16)又提醒提摩太這傳道者:「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提摩太後書1:8)

有甚麼正在妨礙基督徒在不信的群體中傳福音?許多信徒正在害怕一種無形的群眾壓力,因未信的人在社會上、在工作環境中、在家庭中、在報章的評論上、在網上討論平台上都佔「大多數」,所以信徒都害怕表達不一樣的信仰立場,害怕分享個人見證,害怕與人探討信仰問題。曾有一位傳道者在講道中如此分享,使筆者的心志大得激勵:「甚麼是『大多數』呢?人數多的一方不一定是『大多數』,神站在的那方才是『大多數』,因為神比世界更大。故此,即使全世界站在敵神的一方,只有你站在神的那方,你大可不用懼怕,因為神與你同在。」我們可別忘了主所賜的福音使命中,帶有極為重要的應許,當我們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那位擁有天上地下所有權柄的主就與我們同在。

曾聽聞基督徒在不信的群體中,竟連作一些正確的事也沒有勇氣,叫人感到嘆息。有信徒不敢在未信的同學中持守校規;有信徒不敢在未信主的同事壓力下按照交通燈號過馬路;有人面對未信的老闆及同事不敢不說謊;也有人不敢按聖經立場反對同性戀的罪惡,這都是「無形的壓力」作怪。想一想,我們既不是作惡的一方,為何要懼怕呢?這不是很奇怪嗎?豈不是作惡的應當懼怕麼?聖經豈不是教導我們「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以弗所書5:11-12)若我們所信的神是真實的,並且我們一直經歷福音的好處,為何懼怕與人分享這惟一能救人靈魂的福音呢?但願我們都重新立志,勇於承擔榮耀的福音使命,並在未信的人面前,因信靠神的同在,大膽講說福音真理及見證,以此榮耀神!

五、常與主親近,反照主的榮光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反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哥林多後書3:18)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則,論「信徒如何能榮耀神」,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章18節提醒我們,一切的榮耀本是屬於主的,都是從主而來。照我們的本相,沒有絲毫的榮耀可言,但只有當我們向主敞著臉,與主親近,正如摩西在西乃山上並會幕裏與主面對面,「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出34:29)一般,我們的生命就因主的靈而變成主的形狀,顯出主自己的榮耀樣式。

這就是說「常與主親近」是何等的重要,正是信徒能否榮耀神的最重要原則。倘若我們只按著以上四方面追求:「對付一切惡習」、「放下一切權利」、「重視在未信者中的生活見證」、「勇敢地承擔福音工作」,卻欠缺了「常與主親近」,我們追求榮耀神豈不是只有外表,沒有內在的實際?這豈不與虛偽的法利賽人無異?可別忘了主的責備說:「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太23:26)一切真實的信仰必然是由內到外,由靈裏流露出來的。我們常與主親近,屬靈的力量充沛,必然得力勝過一切惡習、心甘情願地為主放下所有權利、自然在未信者中流露美好的見證,必得著福音工作的熱誠和力量。

說到底,我們是否願意受主的榮美吸引,常與主面對面,領受祂的話語,並看重靈性的追求過於一切?不然,怎能成為榮耀神的生命?倘若我們發現自己已失卻榮耀神的屬靈生命與能力,但願我們都定志天天安靜親近主,風雨不改,讓主的榮美常在我們身上彰顯。

作者:黎家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