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如果成功,其他人會損失甚麼權益?〉(中)
2008年12月,愛爾蘭的廣告標準管理局以帶有冒犯性和猥褻成份為由,禁制了一則由位於貝爾法斯特的Sandown Free長老會教會所刊登的報章廣告。該教會刊登了一則以「神的話以所多瑪為敵」為題的廣告,與貝爾法斯特舉行的同志光榮遊行互相輝映。「廣告標準管理局認為,7名公眾人士感到該則廣告帶有『恐同』意味的說法有理,並裁定該則廣告『嚴重冒犯了某些讀者』。」(“Church Ad Banned”, Christian Post,2008年12月3日)。管理局變相裁定了聖經帶有冒犯性和猥褻成份,若當中的內容對某些人帶來「冒犯」,有關內容即可被禁制。
同樣在2008年12月,英國諾福克郡警隊開除了Graham Cogman,因為他在發給同僚的電郵中引述聖經,並指「同性性行為是罪」(“Office Force to Quit after 15 Years”, 英國每日郵報,2008年12月6日)。50歲的他已在警隊工作15年,其間取得3項嘉許。他對英國每日郵報表示︰「在警隊服務期間,普遍也有一種恐懼感。凡是批判同性性行為的信仰,皆肯定受盡白眼。於我而言,最容易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但既然一方觀點已受盡偏見,這怎會是對呢?我不認為這就是平等和多元。我不管別人的私生活如何,他們是同志,與我何干?我並無惡意對待任何人。」他正就判決提出上訴。
2009年8月,Brookstone Corporation的Peter Vadala被解僱,因為他對一名女同性戀同事表示其基督信仰不接納同性婚姻。該名女同事聯絡了人事部,他兩天後即被解僱(“Massachusetts man Fired from Corporation over Christian Belief in Traditional Marriage”, MassResistance.org,2009年10月30日)。該公司對他表示「同性婚姻在麻省是合法的」,他的行動「既不合宜,又構成騷擾」。他被批評為「將自己的信仰加諸別人」。
2010年4月,美國伊利諾州大學兼任教授Ken Howell被解僱,因為他在教授天主教要理時,對天主教會關於同性戀的教導表示認同(“Firing Follows Anonymous ‘Hate Speech’ Complaint”, OneNewsNow.com,2010年7月14日)。他在該大學已任教了9年。提出該項匿名投訴的,是一位出席該課堂學生的一位朋友。
2012年3月,基督徒演員Kirk Cameron無畏無懼,在電視節目「Piers Morgan Tonight」上維護聖經的婚姻觀,掀起一場風波,由此可見,同性戀激進分子正試圖以尖刻粗暴的威迫說話,務求令所有篤信聖經的人在公眾場合上滅聲。Kirk Cameron在節目上被問及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時,他公開說出以下的話,當中所流露的屬靈信念和勇氣,更勝現今一般的傳道人︰「我相信神老早已界定何謂婚姻,儼如塵土般古舊。由伊甸園中的亞當與夏娃,可見婚姻的意義在於一男一女付託終生,直至死亡為止。因此,我從不嘗試給婚姻另下定義,也不認為有人可以這樣作。我可以表明,我不支持同性婚姻的概念。」他又表示,同性戀「違反常理,又有害處,且破壞各種文明的基礎」。同性戀激進分子及娛樂界人士的反應可謂歇斯底里,部分甚至近乎呈中風狀態。同志反誹聯盟(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 GLADD)聲稱,有關言論「促成敵對氣候」,而且「不能立足於現代美國」。Roseanne Barr表示,Kirk Cameron「憑其仇恨言論,成為謀殺共犯」。很多人毫不含混地叫他閉咀,不要發表意見。儘管他受盡尖酸刻薄的批評,但未見退縮。他表示︰「我本來便可以就社會議題發表合乎道德的意見,尤其是有關議題關乎二千年來西方文明的根基。在發表意見時,我不應受到誹謗,不應被指言論帶有仇恨成分,更不應受到那些主張凡事寬容的人士所指使,叫我要麼按其道德水平扭曲一己所信,要麼就在公眾場合閉咀。」情況委實如此。
2012年7月,Chick-fil-A快餐店的總裁Dan Cathy發言支持傳統婚姻和反對同性婚姻,其後4個城市的政府首長表明當地不歡迎該快餐店。當Dan Cathy被問及Chick-fil-A何以支持傳統家庭觀念時,他表示︰「如你所言,我們十分支持家庭觀念,即是聖經所界定的家庭單位。我們這門生意由家族擁有和主導,我們亦與各自的妻子從一而終,我們為此感謝神。」(“Chick-Fil-A Interview Triggers Media Storm”, Biblical Recorder,2012年7月19日)6月16日,Dan Cathy在Ken Coleman的電台節目上表示︰「這事關乎整個社會。當我們向神磨拳擦掌,以為我們比祂更了解婚姻的意義時,這變相是開路給神,讓祂對我們這國家施行審判。我們這世代高傲自大,膽敢嘗試重寫婚姻的定義,我求神憐憫這世代。」這番話掀起強烈而駭人的回應。全國規模最大的同志激進組織「人權運動」(Human Rights Campaign),在其網頁上載Chick-fil-A的標誌,並附上一則內容為「我們並無發明歧視,只是支持歧視而已」的假標語。波士頓市長Tom Menino表示︰「波士頓走在共融意識的最前端,你不能在此經營一門對某群體構成歧視的生意。」芝加哥市長表示︰「Chick-fil-A的理念並不屬於芝加哥,他們不尊重我們的鄰舍和居民。」他這番話真可笑,他忘記了多數芝加哥居民均與Dan Cathy一樣,抱持同一套婚姻觀。加州的山景城正嘗試阻止Chick-fil-A開設新店。同性戀激進分子宣佈,他們會到Chick-fil-A各門市舉行「接吻宣示活動」。
John Hayward表示,同性戀激進分子正嘗試消滅任何反對聲音,他說得不錯︰「要打倒Chick-fil-A,就要在這場重要的社會辯論中將其完全擊倒,並指出其信念毫不值得尊重,務求要結束這場討論。一切反對同性婚姻的表態,均被演譯為個別人士仇恨同志的表現。另一方面,儘管批評傳統婚姻的聲音以忿怒的方式表達出來,總不可被視為帶有仇恨,這就是一場作假的擲毫遊戲。Dan Cathy不可叫人尊重和支持傳統家庭觀念,更甚的是,他不可擁護自己的信念。他不能一方面表示歷久常新的婚姻定義具有道德或實用價值,而又同時不仇恨同志。不管他以何等和善而具有建設性的方式來表達其想法和宗旨,一切均會自動被視為思想犯罪。」(“The Chick-fil-A Gay Marriage Controversy”, Human Events,2012年7月24日)
8月1日,一群又一群的人前往Chick-fil-A設於全國各地的分店,以示對該公司的支持,其後同性戀激進分子繼續散播其壞思想,仇視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他們很多也透過Twitter留言,表示希望Chick-fil-A的支持者快點死去。下文輯錄了一份名為“Choke to Death on That LGBT Hating Chicken” 的報告(TheBlaze,2012年8月1日)中極具代表性的留言︰「今日人人都去Chick-fil-A吃一兩塊雞,然後死於嚴重心臟病。」「噢,拜託了,真希望可從今天的新聞中,聽見有衞道之士患上心臟病,並橫死於Chick-fil-A店內。」「如你今日要光顧Chick-fil-A,真希望你吃過那仇視另類性取向人士的炸雞後,即被哽死。」「買10件固執派三文治,吃光了,然後死於心臟病,一如聖經所載。」「叫我們至少感到一點安慰的是,那些口中塞滿Chick-fil-A食品的恐同人士,總會先一步歸西。」這類留言還有很多,但因為過於惡毒,無法在此刊出。
2012年7月,荷李活影星畢彼特的媽媽Jane Pitt只不過對墮胎和同性婚姻不表認同,就招徠大量惡毒的留言,包括死亡恐嚇和接踵而來的髒話。Pitt太太向密蘇里州報章Springfield News-Leader的編輯信箱投稿,她形容美國總統奧巴馬「思想開放,支持殺害胎兒,並支持同性婚姻」(此乃不爭的事實)。當奧巴馬仍擔任伊利諾州議員時,他反對一項可讓墮胎手術後仍然存活的嬰孩接受治療的法案。在立場開放的傳媒協助下,同性戀激進分子叫一切反對其生活方式的人士收聲;每當有知名人士哼出半句不中聽的話,他們便即時以露骨和惡毒的說話作回應。他們這次成功了,因為據報Pitt太太已不願再評論此事。在這「自由之地、勇者之家」的每一個角落,總應有些人肯站出來維護Pitt太太在憲制上享有的言論和宗教自由,可是她兒子身為大明星,卻連半句話也不敢說出來指責那些謾罵其母親的人。然而,她另一名兒子Doug,以及畢彼特的女朋友安祖蓮娜祖莉的父親,同為演員的Jon Voight,卻發聲支持她。Jon Voight表示她做得很好,並同意其觀點。
2013年1月,傳道人Louie Giglio因着其反對同性戀的立場,而被逼不能參與奧巴馬總統就職禮上的祝福儀式。Louie Giglio在1990年代一篇題為「基督徒回應同性戀」的講道中表示︰「同性戀不是一種另類生活方式,也不單是一種性取向。同性戀並不令人愉快,同性戀是罪。在神眼中,這是罪,按神的話而言,這是罪。」Louie Giglio亦指出,同性婚姻「帶來破壞社會整全秩序的風險」。基於這些言論,那些痛恨聖經的同性戀激進分子遂提出不可讓他在總統就職禮上致辭,並要求就職禮籌備委員會撤回有關邀請。在4年前奧巴馬的第一屆總統就職禮上,他們尚未能以現時反對Louie Giglio的原因,阻止華理克牧師(Rick Warren)致辭,可見同性戀運動的勢力正越趨強大。Louie Giglio跟華理克一樣已不屬堅信聖經的一群,否則他根本不會獲邀。即使這樣的傳道人毫無風骨、支持搖滾音樂和宗教合一運動,但他們仍受盡猛烈批評,可見同性戀運動毫不理性,亦毫無寬容可言。這些與真理敵對的人,何以到了今天如此壯膽?原因是,這些毫無風骨的傳道人縱使站在講台上,卻並無按照聖經的原則宣揚敬畏神的真理,讓一種形式化的基督教信仰充斥整片大地,令整個國家招徠神的咒詛。解決之道,在於信主的人心無旁鶩,關心其個人生命、家庭和教會,好讓神因着我們而施行祝福,而非咒詛。我們要摒棄政治活動,並着緊遵行神的話。「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代下七14)
2013年8月,有男子在社交媒體Twitter上批評一名女同志,因而被蘇格蘭某法院判處相當於6萬多美元的罰款。下文摘錄自ChristianNewsNet於2013年8月17日刊出的“Scottish Court” 一文︰「蘇格蘭最高民事法院The Court of Session in Edinburgh裁定,54歲的David Shuttleton去年在Twitter上貼文,因而須向Jaye Richards-Hill支付6.2萬美元賠償。Jaye是一名出了櫃的同志,有人形容她為蘇格蘭其中一名「同志權利先鋒倡導者」。去年夏天,古董商人David和教育工藝專家Jaye在Twitter上激烈爭辯,當中David以「騙子」來稱呼Jaye,並指其同性戀取向「危害兒童」。其後,Jaye以誹謗人格的罪名控訴David。據報,這筆6.2萬美元的罰款並非由法官訂定,原來是David未能交妥辯護陳述後而判處的違約金額。他表示會就該決定提出上訴,可是David在接受Daily Record訪問時為自己辯護,宣稱自己是「一名被同性戀機器攻擊、無辜而普通的蘇格蘭人」。他續稱︰「同志在我們的社會中享有如此大的權力,絕不能接受,這是一種濫用法律的行徑,絕對令人反感。……我們這裏所指的,是全蘇格蘭其中一位最聲名狼藉的極端同性戀激進分子,是個臭名昭著的網絡煽風者。」
2013年8月26日,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定,一宗關乎某傳道人涉嫌向別國同志挑動仇恨的官司,可以呈堂。「烏干達性小眾」(Sexual Minorites Uganda, SMUG)控告Abiding Truth Ministries的Scott Lively向同性戀人士挑動仇恨,因為後者宣揚「同性戀比墮胎更為害社會」的信息。Scott Lively乃是在前赴烏干達期間,以及在其網站宣揚有關信息。去年,SMUG利用外族民事侵權法令(Alien Tort Statute)(這法令讓外國人可向美國法院提出違反國際法律的訴訟),以「違反人倫的迫害」罪名來控訴Scott Lively。「該跨性別團體發起訴訟,指Scott Lively在烏干達組織和推行『將跨性別群體去人性化、妖魔化、滅聲和進一步刑事化的策略』。」(“Christian Evangelist’s Lawsuit Goes Forward”, The Christian Post,2013年8月16日)「SMUG正追討一筆帶有賠償、懲罰和警戒性質的罰款,藉以表明Scott Lively的行為『違反了各國法律』,他們亦要求法院頒令,讓Scott Lively不得採取進一步行動,也不得再與他人合謀,來迫害該跨性別團體,以及烏干達國內與該團體利益一致的人士。」(資源來源同上)上星期,美國麻省一名聯邦法官裁定,Scott Lively的律師未能證明其當事人沒有發動迫害,個案因而可呈上法庭。代表Scott Lively的「自由律師組織」表示︰「這場訴訟直接令Scott Lively牧師封咀,並對其他傳道人構成威脅,令他們不敢宣揚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
同志平權如果成功,篤信聖經的基督徒將不能從事輔導工作
2008年7月,在美國電腦科學公司(Computer Sciences Corporation)擔任輔導員的Marcia Walden,將一名有意了解同性伴侶相處之道的同志轉介另一名輔導員,繼而被解僱了。(“Counselor Fired over Christian Beliefs,” OneNewsNow,2008年7月18日)
2010年,美國喬治亞州Augusta State大學向Jennifer Keeton表示,她若不放棄基督教信仰,該校的輔導學研究院課程便會將她開除(The Christian Post,2010年7月22日)。她自2009年起入讀該校的輔導學碩士課程。「她透過課堂討論和習作表明自己相信基督,而她對性別和性的看法,卻尤其令學院感到不滿。據投訴信所指,「她表明,她相信性行為乃是個人作出負責任的選擇而產生的結果,而非宿命力量所產生的一種無可避免的事情。她又確信男女兩性乃二元分立,人生而屬一性,這既非社會概念,受造者亦不可按其喜好而改換之。此外,她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種狀態。」在矯正計劃之下,Jennifer Keeton須參與多元意識培訓工作坊,讓她與跨性別人士(包括男女同志、雙性戀者、變性人等)一同工作;出席於Augusta舉行的同性戀光榮日等活動,讓她更多接觸同志,並與他們交流;並閱讀更多有關課題的資料,讓她更懂得向這群體提供輔導。當Jennifer Keeton質問,為何她相信聖經的道德觀,會使她喪失擔任輔導員的資格時,負責學生教育及紀律事宜的Mary Anderson-Wiley副教授如此回應︰「基督徒視這群體為罪人。」美國一間保守的基督教非牟利組織Alliance Defense Fund於2010年7月21日入稟控告該校;到了2012年6月,喬治亞州南區的一名法官卻判她敗訴。
2010年7月26日,美國一名聯邦法官裁定,東密歇根大學有權以研究院學生Julea Ward「選擇不為同志求診者提供輔導」為由,而將她從該校的輔導課程中開除(“Christianity, ‘Gay Rights’ Clash,” Baptist Press,2010年7月30日)。Julea Ward有意將該名男求診者轉介另一輔導員,但校方認為這樣做並不足夠。校方給她3個選擇︰(1) 參與矯正計劃;(2) 自動退學;(3) 與該校的專責小組會面。她選擇與專責小組會面,該小組認為她違反了美國輔導協會的操守準則。這個由3名學院成員和1名學生代表組成的專責小組,甚至詢問Julea Ward「是否認為她依從的基督教路線,較其他不同意其見解的基督徒優越」。
同志平權如果成功,你將無法進行任何協助同志離開這種生活方式的工作
下文節錄自“Now It’s EX-‘gays’ getting pummeled,” WorldNetDaily;2008年5月28日。
「有一個名為『前同志的家長和朋友』的組織(Parents and Friends of Ex-Gays, PFOX),其執行董事Regina Griggs表示,該組織和員工曾多番受到攻擊,全因為他們相信『前同志是確有其事的』。有人會動手攻擊他們,當中包括2007年一次發生於Arlington縣嘉年華的事件……
「Regina Griggs當時表示︰『當我們的前同志義工見證他們如何脫離同性戀時,這些同志便怒不可遏。……其中一名男同志甚至因為我們某前同志義工拒絕收回其見證,而動手打他。』
「是次嘉年華為其中一項PFOX獲准參與的活動。現時美國多個有影響力的組織,包括全國教育協會(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和家長教師協會(Parent-Teachers Association),也不准PFOX參與其活動。
「反對同性戀的人士,亦要面對網絡上的滋擾。當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一名女律師Sally Kern,表示同性戀的生活方式取向是一種威脅時,她旋即收到數以萬計有計劃地針對其信仰的電郵,有些電郵甚至向她作出要脅。
「Regina Griggs表示,該運動宣揚同性戀乃與生俱來,而非個人基於不同因素而作出的選擇,可見其越趨進取之勢。
「她表示︰『在我們的國家中,有學校的校董會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有法官裁定學校無須教授以事實為根據的(性教育)資訊,基本上他們正在消除所有異見聲音。他們只注重如何宣揚同性戀是正常、自然、健康,並應享有與婚姻同等的權利。如果你用基督徒的角度探討這一切,你將成為恐同份子。』她引述Toledo大學一名行政人員的個案,這人表達出她相信的基督教對同性戀的看法,繼而被解僱。她表示︰『他們並非追求平等,而是要完全掌控局面。』……」
「Regina Griggs表示︰『每年有數以千計喜愛同性的男女,透過修正治療、前同志事工或群體輔導,而決意離開同性戀,他們是自行作出有關選擇的。然而,有些人並不尊重這群前同志的選擇,並致力攻擊他們。結果,前同志身處的環境敵意越深,他們僅因為敢於生存,而慘遭謾駡或攻擊,被指控為挑動仇恨和歧視。』」
巴西的同志平權運動發展得十分成熟。該國有一名為「Association of Gays, Lesbians, Bisexuals, and Transgender People」(ABGLT)的同志組織,基於心理學家Rozangela Alves Justino向有意改變性取向的同志提供治療,而入稟控告他。(“Flurry of Lawsuits,” LifeSiteNews,2007年8月29日)
2012年 8月,加州眾議院以51對22票通過了一項法案,禁止18歲以下人士進行任何性取向改變程序,不管求助者或其家長的意願為何(“Calif. Lawmakers Approve Ban,” Christian Post,2012年8月29日)。該法案勢必獲得加州參議院表決支持,並由加州州長簽署背書。
同志平權如果成功,父親/母親、丈夫/妻子的稱謂勢成絕響
同性戀合法化正開始摧毀父親與母親、丈夫與妻子的概念。
加州最新頒發的婚姻證書,以「A方和B方」一詞取代了「丈夫和妻子」。
在蘇格蘭,某些城市的老師今年禁止使用父親節咭,以免得罪那些與單親媽媽同住的學生以及女同志。據London Telegraph報道,「學校悄悄地採納了這項政治正確的政策,全因為意識到單親家庭和同性伴侶家庭的數目越來越多。」(“Father’s Day Cards Banned,”,2008年6月20日)
去年,蘇格蘭全國衞生服務處通過一項為醫院員工而設、名為「人人公平」的政策。事實上,這項政策對誰皆不公平,因為它摧毀了言論自由,並禁止人使用歷史悠久而又合乎聖經的用詞,例如「母親」和「父親」(或許一些求診者擁有兩位母親或父親)及「丈夫」和「妻子」,將這些用詞標籤為「恐同用語」。這些用詞須以「伴侶」或「他們」來取代(Ed Vitagliano, “There is only one acceptable way to talk about homosexuality — SILENCE!” OneNewsNow.com,2007年5月31日)。有關政策將嚴格付諸實行。
2007年5月,加州參議院通過了SB777法案。這項法案如獲眾議院通過,並由加州州長簽署背書,人們將不可在公立學校體制中,發表對同性戀、變性人、雙性戀者或遇到其他性別問題的人士「顯出或鼓吹偏見」的言論。這種禁制甚至適用於討論之中。「兒童及家庭運動」(Campaign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的Randy Thomasson警告,若這愚拙的政策成為法律,「母親」和「父親」的稱謂或不可再被沿用。
下文節錄自2013年2月11日christian.org.uk一篇名為「廢掉『母親』和『父親』」的文章︰「按照蘇格蘭首席大臣Alex Salmond那套旨在重訂婚姻意義的計劃,『母親』和『父親』兩字將不會再出現於婚姻法例中。蘇格蘭政府提出的法案擬稿以至官方的諮詢文件,皆提出要改變用語。現行婚姻法例使用『母親』和『父親』兩詞,而蘇格蘭政府提出的立法計劃,則使用『家長』這性別中立用語。前蘇格蘭民族黨黨魁Gordon Wilson形容有關建議屬『政治上一拙之作』。他表示︰『那些崇尚政治正確的精英階層瘋了,他們所作的遠超人民所想。』家庭教育信託(Family Education Trust)的Norman Wells表示︰『蘇格蘭政府正計劃就家庭關係引入一套新詞彙系統,由此可見,他們為着改寫婚姻的定義,作出了何等周密的部署。蘇格蘭政府正進行一場語言革命,以迎合少數同性伴侶的意願,好讓他們這種關係,得以被認可為婚姻。在有關計劃下,婚姻不但可延伸至同性伴侶,更會掌控在他們手上。』」
2013年,美國教育部宣布他們已重訂其學生貸款申請計劃,以迎合在同志家長養育下的子女。由2014至2015學年起,學生資助表格內「母親」和「父親」一欄將改為「家長1」和「家長2」。
英國政府正在改變「丈夫」和「妻子」兩字的含意,讓「任何性別人士」均可交替使用兩字。「公務員推翻了牛津英文字典以及數百年來的慣常用語,變相將配偶等字眼的傳統意義廢掉。政府的同性婚姻法案在付諸辯論時,當局為議員和同僚擬備了新的官方法律指引,從當中的細節,可窺見上述這項重大轉變。政府要求『澄清』有關字眼在同性婚姻成為法律後的意義。……以前的法例將予以修訂,藉以去除『固定性別』用詞的傳統意義,因為這些用詞未必適用於在新安排下合法結婚者。……令人困惑的是,在日後的法例下,「丈夫」一詞將包括與另一男子結婚的男子(卻不包括與另一女子結婚的女子),而「妻子」一詞則將包括與另一女子結婚的女子(卻不包括與另一男子結婚的男子),除非另有法例明確訂明。婚姻聯盟(Coalition for Marriage)發起運動,對這轉變提出反對,其發言人表示︰『我們一直知道政府會自甘受縛,試圖重訂婚姻的意義,可見他們如此造成紛亂,是何等的可笑。這種摧毀英文的做法,顯示出政客干預婚姻所導致的境況』。」(“Men can be ‘wives’ and women ‘husbands as government overrules the dictionary,” The Telegraph,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