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器具。我的灵啊,不要与他们同谋;我的心哪,不要与他们联络;因为他们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忿恨残忍可诅。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创49:5-7)
〈箴言〉说:“愚妄人怒气全发;智慧人忍气含怒。”(箴29:11)圣经向来教导信徒在处事待人上总要制伏自己的心,不可为怒气所胜。
然而〈创世记〉第34章记载雅各众子的恶行;他们因妹子底拿被玷辱而忿忿不平,设下恶计,大举报仇;而在这事上牵头的西缅和利未更是怒不可遏,用刀杀尽示剑合城的男丁。
事隔多年,雅各年纪老迈,为众子祝福时竟旧事重提,指出西缅和利未必遭咒诅,“因为他们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二人自招咒诅,耶和华命定他们分散在以色列家里,不能得着地土。这都是怒气惹的祸。
一. 西缅和利未因怒惹祸
- 恼怒的破坏力
首先,在底拿被示剑玷辱这事上,我们看见西缅和利未显得极为暴戾。
〈创世记〉第34章记载这事:
“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他,就拉住他,与他行淫,玷辱他。示剑的心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喜爱这女子,甜言蜜语地安慰他。示剑对他父亲哈抹说:‘求你为我聘这女子为妻。’雅各听见示剑玷污了他的女儿底拿。那时他的儿子们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闭口不言,等他们回来。示剑的父亲哈抹出来见雅各,要和他商议。雅各的儿子们听见这事,就从田野回来,人人忿恨,十分恼怒;因示剑在以色列家做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行淫,这本是不该做的事。”(创34:1-7)
西缅和利未因着示剑向底拿所行的恶事“趁怒杀害人命”(创49:6)。他们为罪恶心怀不平,被恶人恶事激怒。
但纵使这事的罪魁祸首是示剑,雅各众子却为此“人人忿恨,十分恼怒”,没有好好管束自己的怒气,且动刀杀人,这仍是不可推诿的大罪。
雅各形容他们的暴行是“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要知道,牛本是体格结实的动物,圣经向来以“牛”为力量的象征。而雅各把二子的暴行形容为“砍断牛腿大筋”,便可知道他们暴烈的程度如何。他们看示剑城的人如牲畜,毫不顾惜;他们放任自己的怒气,至如此暴戾的地步,杀人如同“砍断牛腿大筋”,因此神定他们为有罪。
2. 报复心作崇
再者,当示剑父子前来提亲,想要迎娶底拿之时,雅各众子已经定了恶计,利用示剑人贪财的心,要他们先行割礼,趁机大举报复。
圣经说:“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玷污了他们的妹子底拿,就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对他们说:‘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妹子给没有受割礼的人为妻,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两下成为一样的人民。倘若你们不听从我们受割礼,我们就带着妹子走了。’”(创34:14-17)
圣经形容众子的话是“诡诈的话”。其实在示剑父子前来提亲时,雅各众子已经心中有数,要寻找报仇的好机会。及至看见示剑恋慕妹妹,又见示剑的父亲哈抹也向他们卑躬屈膝,他们心里的恶计油然而生,遂要求示剑合城的人都受割礼,好促成这次大报复。怒气的可怕也是在此。
其实圣经也常有因忿怒而报复的大祸患。〈士师记〉第19至20章便发生了一件集体报复的悲剧。当时有一个利未人带着一位刚复合的妾侍路过便雅悯的基比亚,妾侍却在夜里被基比亚人强奸至死。这利未人遂把妾侍尸身切成十二块送至以色列四境,煽动以色列众人一同聚集。表面看来,他是要追讨基比亚的罪;实际上,这无异于煽动众人帮助自己报复。结果,众支派起来围剿便雅悯的基比亚,这事使便雅悯支派连日有超过五万人被杀(士20:35, 46),整个支派只剩下六百男丁,几乎灭绝。这种在烈怒中报复,酿成灾难的事,在圣经和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
3. 容让自己含怒
若我们分析整件事件,发现示剑的灭城之灾原可避免,因为由示剑父子提亲至西缅和利未灭城原本事隔了多日。
圣经说:“凡从城门出入的人就都听从哈抹和他儿子示剑的话;于是凡从城门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礼。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著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又用刀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创34:24-26)
圣经说“到第三天”,可见他们其实有时间容让自己的怒气冷却。若他们能像保罗所教导的,“不要含怒到日落”(弗4:26),这件事便可避免了。
当然,保罗说“不要含怒”,箴言却劝人“智慧人忍气含怒”(箴29:11),这两者没有矛盾。前者是指信徒遇事不要怀怨,应该尽一切的能力,倚靠主,让怒气消退;后者则是指遇上令人气愤的事,应该“忍气含怒”,不要让怒气爆发。而保罗提到“不要含怒”,的确是我们处理忿怒情绪时的大挑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人含怒怀怨何止数天?有时长达数周、数月、数年,甚至怀怨终身。其实怒气不容易自然消退。若没有把事情带到神面前,“不要含怒到日落”又怎能做到?
如保罗所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6-27)其实人若“含怒到日落”,随之而来必定是魔鬼的搞扰与煽动。因为怒气好比一条引线,容让魔鬼把你内心报复的炸药引爆。我们又怎能给牠“留地步”呢!?
4. 容让怒气扩大
盛怒之下,西缅和利未把事件升级。这事本来只是雅各与示剑两家的事,但西缅和利未设谋报复,要灭尽示剑合城的人。这便明显把事件升级至雅各家与整个示剑城的更高层面,把更多无辜的人拉进来,结果酿成悲剧。
〈箴言15:18〉说:“暴怒的人挑启争端;忍怒的人止息分争。”这是所罗门对恼怒的人十分准确的观察。〈箴言17:14〉又说:“分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按所罗门这话,盛怒之下,到底这股怒气最终带来平安还是破坏?原来在乎怀怒之人的选择。人若被事激怒,在你的眼中,无论对方怎么大错特错,自己怎么合情合理,你也有责任在争闹之先止息争竞。
我们可想想大卫的榜样。大卫昔日在旷野躲避扫罗的追杀。若要评理,公理必在大卫一方,扫罗大错特错。因为大卫素来忠于扫罗,为以色列国争战。他杀败歌利亚,多次带领以色列人克胜非利士的军旅,使这场“以非之争”反败为胜,对扫罗和以色列国都大有益处。若没有大卫,以色列全军早在歌利亚骂阵声中崩溃了!然而扫罗却恩将仇报,听见街上妇女歌唱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便甚发怒,并一直向大卫怀怨(撒上18:7-8),且多番谋害大卫,且派精兵追杀。
相反,大卫却显出极美好的榜样。大卫在旷野原有两次好机会除掉扫罗,他却向扫罗以德报怨。大卫不但不杀扫罗,还善待扫罗的儿子约拿单,多次与约拿单立约,答允要善待他的后裔。这种广阔的心胸何等值得我们效法!
扫罗虽然向大卫恩将仇报,大卫却从不记恨,只记念扫罗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6; 26:9),万不敢伸手害他。大卫身旁的勇士自告奋勇,要代大卫出手,大卫也没有借势杀人,反倒拦阻他们,这是真正的宽恕。大卫没有把扫罗的恶行放在心上,也没有向扫罗怀恨在心。这全是大卫的抉择。他若选择报复,他也要为自己的恶行负责。
故此,信徒即或面对不公,为何不能止息怒气,并存“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的心呢(罗12:19)?要做到这一点,你需要先制伏自己的心,不要让怒气支配你。
二. 正视“因怒惹祸”的事实
西缅和利未的罪是我们的鉴戒。虽然昔日首先行恶的是示剑,西缅和利未仍因自己的罪受咒诅,可说是“因怒惹祸”。以色列人进占迦南后,神没有把地业赐给他们二人。
西缅所得的,只不过是在犹大境界内的一小片地土,与其他支派所得的大不相同(书19:1-9)。在〈民数记〉两次数点民数的记录中,西缅支派人数下跌了超过6成,由59,300人锐减至22,200人。摩西晚年为以色列人祝福时,竟没有提及西缅支派(申33章),可见西缅已不再蒙耶和华赐福了。
至于利未,他没有得到一片属于自己支派的土地,只能在以色列全境分散居住。当然,利未人后来在全体百姓拜金牛犊、行奸淫的事上愿意站在耶和华的一方(出32:25-26),他们中间的非尼哈又“以耶和华的忌邪为心”,在什亭大行淫乱的事件上起来把肆无忌惮行淫的西缅首领心利杀了,止息了耶和华的烈怒(民25章)。这些事叫耶和华化咒诅为祝福,最终让散住全境的利未人承担在会幕里事奉的职份。这是后话。然而我们仍不能忽略西缅和利未“因怒惹祸”的事实。
笔者读到王明道先生〈轻易发怒的人听着〉一文,他引用了14处有关处理怒气的经训,笔者也希望在此胪列出来,互相勉励:
“愚妄人的恼怒立时显露;通达人能忍辱藏羞。”(箴12:16)
“轻易发怒的行事愚妄;设立诡计的被人恨恶。”(箴14:17)
“不轻易发怒的大有聪明;性情暴躁的大显愚妄。”(箴14:29)
“暴怒的人挑启争端;忍怒的人止息分争。”(箴15:18)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
“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箴19:11)
“暴怒的人必受刑罚,你若救他,必须再救。”(箴19:19)
“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箴22:24-25)
“愚妄人怒气全发;智慧人忍气含怒。”(箴29:11)
“好气的人挑启争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29:22)
“摇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样,激动怒气必起争端。”(箴30:33)
“你不要心里急躁恼怒,因为恼怒存在愚昧人的怀中。”(传7:9)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6-27)
“我亲爱的弟兄们,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但你们各人要快快的听,慢慢的说,慢慢的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19-20)
读到上述14处经文,或许能更具体让我们感受到神看怒气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巴不得圣经的话能提醒、警戒我们,免得我们落入魔鬼所设的圈套,并“因怒惹祸”。
三. 唯一获圣经认可的发怒原因
然而圣经对人的怒气是不是只有消极一面,只管指责人“因怒惹祸”呢?其实不是。因神是照祂的形像和样式造人,我们与生俱来懂得发怒的本性,本就是神性情的一部份。
何况我们发现,圣经中的神也是一位“会发怒的神”。圣经指出,“神是公义的审判者,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诗7:11)耶稣在世的日子,也曾在盛怒中赶出圣殿里买卖牛、羊、鸽子和及兑换银钱的人(太21:12-13;约2:13-17)。
更特别之处,除了天父和耶稣基督以外,有些神的仆人也曾向属神的人大大发怒。摩西、非尼哈、以利沙、保罗、〈雅各书〉的作者雅各等,也曾在不同场合,借着不同途径表达他们的愤恨;更重要是,神没有在圣经中责备他们所发的怒气。
以保罗为例,他对哥林多教会说:“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11:2)由此可见,似乎有一种怒气是神所认可的,有一个发怒的原因,是神所能接纳,甚至叫神喜悦的,就是以神的心为心,出于“爱神所爱、恨神所恨”的心,其实这是出于爱神的心。
很多人为怒气所困,是因为爱自己,觉得自己受到冒犯,认为自己不被尊重,或是受了委屈,被人藐视。其实舍己的意思,就是能够对别人的冒犯或藐视不在意。你若因这些事被人激怒,就不是行舍己的道了。
相反,耶稣基督却是“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3)祂本不需要承受这一切,却自己甘愿前来受苦、受害、受死,这是因为爱神,也爱神所爱的世人。所以耶稣基督为爱而死,我们又怎能不学习舍己?
其实要做到“爱神所爱、恨神所恨”这点并不困难,因为我们里面已经有基督的生命了,我们只要“顺着圣灵而行”就是了(加5:16)。圣灵果子的第一个特点便是“仁爱”。面对人的过错或冒犯,你若有主的仁爱,自然能化仇怨为宽恕,因为神也是这样爱我们,让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祂在世传道的日子没有在公义和烈怒中审判罪人,却在慈爱和宽容中成就救恩,拯救我们。
彼得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彼得昔日三次不认主的罪,也蒙耶稣基督以大爱遮盖;其实我们肯定有大大小小各样的过错,主耶稣和我们身边有主爱心的人也每天为我们遮掩著。我们又怎能不运用主的爱心,宽容别人,以免“因怒惹祸”呢?
作者:廖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