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史(1)

研究四福音书的特征,许多神的仆人都知道,四福音书像以西结先知所看见“四活物”的“四个脸面”(参结1:10)。

《路加福音》讲论耶稣为“人子”,记载主耶稣童年,和许多人性的事蹟,就像活物“前面——人的脸面”,最容易被人看见,预表主耶稣“人子的身份”最容易被人认识;所以此福音书记载耶稣的家谱,追溯至人类的始祖“亚当”。

《马太福音》讲论耶稣为“王”,记载许多关于预言耶稣作王的事蹟,好比活物“右边——狮子的脸面”,从前面看,只能看到这脸面的一半,预表主耶稣为“王的身份”较难被人认识。所以此福音书记载耶稣的家谱,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1:1)按“后裔”和“子孙”两个词的原文都是儿子(son),暗示主分两次到世上来:第一次降世被钉十字架,像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被献为祭;第二次降世在千禧年中作王,像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作王之时四境太平,万物复兴。

《马可福音》讲论耶稣为“仆人”,记载主耶稣许多工作,很顺服,但言论较少;好比活物“左边——牛的脸面”,从前面看,只能看到脸面的一半,预表主耶稣为“仆人的身份”较难被人认识。所以此福音书没有记载耶稣的家谱,因为奴仆被主人买回来,身份低微,无须记下他的家谱一样。

《约翰福音》讲论耶稣的“神性”,记载许多关于耶稣与神之间的言论和事蹟;好比活物“后面——鹰的脸面”。《圣经》惯常以空中各种飞鸟代表“灵界各种灵”(参启18:2),而“鹰”本是百鸟之王,预表主耶稣在灵界本是“最高的灵”或“至高的神”。可惜这“鹰的脸面”是在活物的“后面”,从前面看的人,根本无法看得到这“后面的脸面”,预表主耶稣的“神性”是很难被人认识的。感谢神!祂启示使徒约翰,让他得以深入认识主的神性,我们才能知道,原来主耶稣是“太初”从神口中说出来的“道”(word),怪不得《约翰福音》没有记载祂的“家谱”。因为只有由父母“生”出来的人才有“家谱”;神的“道”是从神口中“说”出来,不是“生”出来,当然没有“家谱”。

不过“道成肉身”(就是经由童女马利亚“生”出来)之后,主耶稣就有了“人性”,得以称为“人子”,又称为“神子”。为要做全人类的“中保”,救赎我们脱离罪、死亡和魔鬼的权势。所以历史可以称为“道史”,因为“道”在太初与神同在,之后“道”创造万有,然后“道”成肉身——降世成为“人子”耶稣;之后“道”又成了《圣经》;“道”又成了得胜的“公理”,在末世时,骑白马降临,消灭敌基督,在千禧年里作王,统治全世界。所以我们看见神的计划全然成就,其实就是“道”的成就。

“道”解释三位一体的奥秘

现在让我们从“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开始研究。首先我们要问,约翰是怎样认识主耶稣的“神性根源”,知道主在太初就是“神的道”呢?约翰是从那里得启示的呢?当然约翰有圣灵启示他,但圣灵的启示也得与《圣经》吻合。所以笔者相信,约翰必定在默想《创世记》之时,想到“神”(Elohyim)这个希伯来字原是“众数”的——暗示这位神是“多位一体”的神。这位神在创造天地之时,只说几句“话”(英译word;希腊文是logos,《中文圣经》译为“道”)就造成了。约翰想,神所说的“道”不应该像一般人所说的“话”,只是一种“声音”,因为根本没有“听者”。神说出来的“道”,应该是从神里头分出另一位“神”,与运行在水面上“神的灵”合力创造万有(参创1:2)。因此,这位“独一的神”在永恒里可以分成三位——“神”、“道”(耶稣)和“圣灵”。

为什么约翰知道神说出来的“道”就是主耶稣?因为《箴言》又形容“智慧”创造万物,说:“智慧……在十字路口……大声说:……我要发出真理……我——智慧以灵明为居所……,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那时,我在祂那里为工师……,为人预备可住之地……。”(箴第8章)这样,《箴言》所说的“智慧”肯定就是神说出来的“道”,因为人说出来的“话”尚且带有多少“智慧”,何况神说出来的“道”?因此,约翰领悟出耶稣的神性根源,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约1:1-3)

笔者在上文已经说过,约翰没有记载耶稣的“家谱”,是因为知道耶稣的神性不是由父母“生”出来的;如果是“生”出来,就有一个“开始”,与“被造出来”没有什么分别。但耶稣的神性不可能“被造出来”,或有一个“开始”,不然,祂就不能与神“同永”了。耶稣的神性必须完全,与神一样,就是“同等,同质,同永……”,才能造成“完全的救赎”,“把各人……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1:28)所以,若要说耶稣的神性“与神同永”,就只有形容祂是“道”;在未从神口中说出来之前,祂是藏在神里头与神合一的“智慧”才可以。

但是,“道”是“说”出来的,不是“生”出来的,这样在逻辑上才与神“同永”;如果说圣父在永恒里“生”圣子,就说不通了,因为这“比喻”的逻辑定规必须先有“父”,后有“子”,这样耶稣的神性就不能“与父同永”了。再者,“父生子”是“人间的关系”,我们借用“人间的关系”来比喻“灵界的关系”就格格不入了,因为没有想到“人间的关系”带有“人间的逻辑”,我们将“人间的逻辑”套用到“灵界的事物”上,是不通达的,“灵界”何来男女、夫妻、父子之分呢?

从古以来,许多神学家研究“三位一体”的真理,一直混淆了“灵界”和“物质界”的逻辑。最早有人认为,“1 + 1 + 1”必定等于“3”,何故会等于“1”?其实他们不应该将“父、子、圣灵”都看为“1”,因为“1”是一个有限的数字,只能应用于物质界的事物;但三一神的每一位都是“灵”,都是“无限”的,在数学上应该以“∞”来代表才对。所以,“三位一体”就变成“∞ + ∞ + ∞ = ∞”,这就全对了。

再者,形容“父、子、圣灵合而为一”,在祂们的神性来说,并没有问题;但是,若执著“父子”的称呼,又进一步强调圣父在永恒里“生”圣子,就是将“人间的逻辑”混淆了“灵界的逻辑”。所以约翰没有用“家谱”来描述耶稣的神性根源,也没有说圣父在永恒里“生”圣子;只形容耶稣在太初是神的“道”,这“道”在未从神口说出来之前,已经存在于神里头,成为神的“智慧”,可以与“神”合而为一。这样的形容,不但在逻辑上完全没有困难,而且非常恰当。

关于耶稣在永恒里与神的关系,《圣经》不但形容祂们是“道”与“说话的神”的关系,也形容耶稣“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请注意,“荣耀”与所发的“光辉”,两者可以合而为一,完全没有困难;“神的本体”与“祂的真像”,两者可以合而为一,也完全没有困难。只是“父生子”就说不通了,不但暗示先有“父”,后有“子”;又暗示“父”与“母”(圣灵?)结合,可能经过数百万年怀胎才生“子”,这样就越想越远,变成千奇百怪的神话小说了!

笔者认为,神学家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可能因为不明白耶稣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这句话。这句话的解释关键在于“原”字,意思是指耶稣在未降生之前,在永恒里“原”与神合而为一。那时,耶稣是“道”,不是“子”,因为还未“生”出来;“道”原存在于神里头而成为神的“智慧”。后来“道成肉身”——降世为人之后,才称为“子”,神才称为“父”。

诗篇第二篇很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耶和华曾对我(基督)说: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诗2:7)意思是,神差派耶稣降生之前,曾对耶稣说:从“今日”祢藉童女马利亚生出来开始,祢就称为“我的儿子”(路1:32)。但在“今日”之前,在永恒的灵界里,祂们并不是“父子”关系;灵界里所有的个体都是“中性”的,包括神和天使,没有男女之分,没有夫妻关系,因此不需要生产,也必没有父子关系。撒都该人不信“复活”,他们前来质问耶稣,复活之后,人如何保持夫妻关系?主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22:29-30)

笔者相信,神之所以称自己为“父”,又称耶稣为“子”,完全是为了“救赎”我们,叫我们可以想像主的救恩何等宝贵——只要“信神的儿子”,就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并且借着这“儿女的身份”,可以与“神的儿子”主耶稣一同承受万有。这样理解就非常恰当了,不但在逻辑上完全没有困难,在救恩上更是非常宝贵。

可惜许多神学家将“人间的逻辑”混淆了“灵界的逻辑”,误用“父子关系”来形容“神性关系”,使许多人想不通,以致历史上许多人起来反对“三位一体”的真理,例如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会等异端就是其中的表表者。即使在赞成“三位一体”真理的正统教会里也是如此,因为天主教和信仰纯正的福音派教会也一直强调“圣父在永恒里生圣子”,带来许多争辩。其实他们解释“三位一体”真理,只要按《约翰福音》所说:“神在永恒里说出道”就够了,无须强调“圣父在永恒里生圣子”。拿我们所敬爱的林慈信牧师为例,他在自己任教的“神学课程”第九课中讲解“三位一体”,说:

“圣父在永恒里从来就是圣子的父,(The Father is always, in eternity, the Father of the Son.)圣子在永恒里从来就是圣父的子,(The Son is always, in eternity, the Son of the Father.)从来没有一时刻,圣子不存在。(There never was a moment when the Son did not exist.)圣父在永恒里生子,不是父的自由,主权行动;不是上帝计划的一部份。(The eternal generation of the Son (the Father begets the Son) is not a free sovereign act of the Father; it isn’t part of God’s plan.)圣父在永恒里生子,是三位一体上帝存在的方式。父与子是同永的。(The eternal generation of the Son is the very way in which god the Trinity exists.)”

林牧师认为“圣父”与“圣子”是“同永”的,意思是说,祂们的神性是“并存”的,这话说得对。只是林牧师不应该强调:“圣父在永恒里生子”,这样就混乱了“人间的逻辑”与“灵界的逻辑”。试问圣父若在永恒里“生”圣子,圣子就有一个“开始”了,怎能说祂们“在永恒里从来就是父子……,圣父与圣子是同永的”呢?未生圣子之前,圣子应该不存在;就算存在,也不能称为“圣子”,圣子又怎能与圣父“同永”呢?其实祂们“同永”,是神性“同永”,圣子未“生”出来之前,并不是以“子”的身份存在,乃是以“道”和“智慧”存在于“神”里头,所以能够与“神”合一而同永。

其实“三位一体”真理的重点,在于三位都是同等的神,所以强调祂“同永”就够了,无须执著“父在永恒里生子”,这本是《圣经》没有的意念。《约翰福音》之所以不用“家谱”来介绍耶稣的神性,只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因为用“神的道”来介绍耶稣的神性才可以“同永”而没有矛盾。

林牧师似乎察觉到“圣父在永恒里生子”这句话说不通,所以他解释说:“圣父在永恒里生子,不是神性的放射。(Eternal generation is not emanation.)圣父在永恒里生子,不是父上帝本质(神性)的分割。(Eternal generation is not division of a part of the Father.)”

林牧师这样解释,只能说明“圣子”的神性并不是只有圣父神性的“一部份”,乃是有圣父神性的“全部”,因为保罗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林牧师却未能交代圣父“何时生”圣子,而两者又如何能“同永”?林牧师和任何神学家都无法回答这两个问题,因为圣父在永恒里根本没有“生”圣子。林牧师却转去解释圣父“生”圣子的方式,不是一种“放射”,也不是一种“分割”,防避有人说——圣子只有圣父“一部份”的神性。其实保罗讲论圣子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我们无须追问这光辉“发”出来,是不是属于“放射”形式?只须要明白,神是“无限的”,祂发出的光辉也是“无限的”就够了。我们也无须研究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不是“分割”出来的,只须知道“无限”可以分出“无限”来就够了。

“道”创造万有

约翰继续指出:“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约1:3)意思是,神造万有,不像人一样用许多材料、手艺、时间……来制造;神只是讲几句“话”就将万有造好了。可见神所说的“话”(道),含有创造万物所需要的“材料”(能量)、“设计”(智慧)、“动力”(能力)……。因此英文的“word”字未能完全表达出希腊文“logos”的意思。“logos”含有深层的意义,所以许多英文的字根都是从“logos”这个字变化出来的。例如:“logic”(逻辑),“——ology”(各种学说)等。为此,《中文和合本圣经》不将这个字译为“话”,乃译为“道”,与中国古代诸子百家所说的“道”类同。

“道”创造万有之时,《创世记》说明是将“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大地重整过来,使之井井有条。所以万有里头含有“道”——设计、组织、逻辑、定律、理由……,并不混乱。可是,不信主的科学家硬要凭空推想,认为宇宙中的设计是从“无限次混乱中,偶然撞出秩序来”。这句话很有问题。第一,连整个宇宙都是有限的,那里来的无限次混乱;第二,从多次混乱中偶然撞出秩序,只能出现一次,然后又消失了,绝对不会像现今宇宙中的秩序,是恒常的,连续不断的,而且成了“定律”,供科学家们用作研究的准则,藉以衡量其他现象是否合理。第三,最新的“量子力学”告诉我们,整个宇宙每一粒最细小的“微粒子”都有设计,因为它们在彼此结合而成为万物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温度”下,会出现不同的“震动”、“旋转”……,因而结合起来,产生“宇宙四力”(引力、电磁力、强力和弱力)。借着这“宇宙四力”,这些“微粒子”会渐渐结成更大的粒子,以致成为核子、原子、分子、元素、晶体、液体、气体、星球、银河系……。这样的结合是因为有一个“理”在引导著,像生物的每一个细胞,有DNA的指示而倍增分裂,渐渐长成一只非常复杂的动物一样。宇宙中从来没有一种“微粒子”,或一种“细胞”,是从无限的混乱中偶然撞出秩序而结合的。爱恩斯坦说:“这个宇宙真是不可思议;但是更不可思议的,就是人竟然能思议这个不可思议的宇宙。”言下之意,爱恩斯坦认为宇宙充满奇妙的“设计、逻辑、智慧……”,但是更奇妙的“设计”就是人的“思维”(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怎可能是无限的混乱呢?

神的“道”(神的智慧)创造万物,万物自然有神的“智慧”藏在其中。所以万物有逻辑(logic)、设计(design)、定律(law)、哲理(——ology)、生命(DNA)……,岂不是很合理吗?我们每一个人“说话”,都含有“逻辑”;若没有,我们就患了“精神病”,语无伦次了。何况神说的“道”,所含的“逻辑”岂不是更深吗?若没有一位“全智的神”存在,物理学中“极深奥的定律”从何而来呢?

科学家寻求万物的“前因”和“更前的因”,一直追溯到最初,想要知道宇宙的“第一因”是什么?但他们找不到,只能从逻辑推理中知道——“宇宙的‘第一因’必定是永恒的。不然,这‘第一因’怎会突然自己出现,好像无中生有一样呢?”其实科学家所认为肯定存在的“永恒第一因”就是“神”。只是这位“神”创造宇宙,将宇宙放在有限度的“时间”和“空间”之下,神自己却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所以科学家无法从宇宙中找到神。请看,“神”说有就有,命立就立,完全不需要依照任何“定律”来创造。祂所说的“道”就是定律,所以祂“说”话之时,并不是无意识地“说”。在六日创造中,每一日神所“说”的都有不同的意义,使万物各有不同的“开始”,服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下,最后达成祂的旨意而结束。笔者的意思是,宇宙万物照神的“旨意”被造,又照神的“旨意”在历史上流传下来,直到结束,全部都有神的“旨意”,就是神的“道”在引导著。宇宙不是从无限的混乱中开始,也不会在混乱中结束,一切都依从造物主的旨意而运行。在科学是这样,在历史事件、人生遭遇等也是这样,连魔鬼撒但的存留和灭亡也是这样。“历史”可以定义为——凡合“理”的,就可以存留;凡不合“理”的,必被消灭。

所以我们看见万物彼此沟通都有“理”在其中。例如:物质与物质彼此沟通,必须依从“物理”;动物与动物彼此沟通,不但为了食与性,更是为了“情和爱”;人与人彼此沟通,其中的“理”更复杂,除了为利益之外,更高层次是为“道德、秩序、哲理、权力、荣耀、智慧、善恶……”;人与神沟通,“理”的层次最高,是任何动物都不会明白的,人必须超越物质界,用心灵去领悟灵界造物主的旨意,按着祂圣洁的性情来寻求祂,借着行公义,好怜悯,与神同行,来讨神喜悦。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借着越高层次理性沟通者,地位越高;借着越低层次理性沟通者,地位越低;不按“理”沟通者,就是迷惑,乃是犯罪,必被消灭。所以魔鬼试探人,诱惑人,都是不理性的,因为魔鬼要与神的“道”作对,所以魔鬼最后必被消灭。

“道”成肉身,以传道为大特征

“道”创造万有之时,按不同层次的“理”来创造不同种类的受造之物。因为造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来造,所以人是属于“最高层次理性”的受造之物,不但能明白“属物质的理”,也能明白“属灵的理”,能与神沟通。只可惜人犯了罪,人的“理性”就渐渐降低,行许多“不合理的事”,正如保罗说:“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1:21——23, 28)

人的“理性”渐渐降低,不但将“造物主”构想成为“受造之物”,又将“神的荣耀”变成越来越低级和丑陋的禽兽,甚至昆虫的形式。到近代,更倡说“无神论”和“进化论”,以致“唯物主义”,人不但失去神的形像,更看自己是从“禽兽”进化而成,甚至从“昆虫”和“单细胞生物”,“死物”演变而成,何等愚拙。影响全人类渐渐抛弃“道德观念”,离婚率越来越高,性放纵现象越来越严重,各种犯罪行为合法化、娼妓合法化、同性恋合法化……;西方社会更在讨论“乱伦合法化”、“兽奸合法化”、“姻婚多元化”、“全面性解放”……。这些混乱现象只表示,人类越来越远离“道”,最后世界末日就来临了。

约翰解释“道”说,本来“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意思是说,听从神的话就有生命,离开神的话就失去生命。亚当被造,本来像神一样“全身发光”。神警告他,吃了禁果之后必定“死”,意思是失去“全身的荣光”,如同没有衣服穿一样,十分羞耻。所以人不敢见神的面,与神隔开,等于落在“死”的光景中,也就是落在“黑暗”的光景中。

本来这时候,人最需要的是“光”,因为“光”带来“生命”。但是“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为什么呢?约翰解释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因为“光”将他们的恶暴露出来,叫他们老羞成怒。这一点解释了,为什么“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就是主耶稣降世,来到人类中间传“道”的时候,人不但拒绝主,竟然还把祂杀了。其实主耶稣来到世上传“道”,如同阳光普照,将“生命”带给全地的人。因为“道”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叫人得“生命”。

当然,“被光照”的意思就是“明白‘道’,因而知道自己落在死的光景中”;“不爱光,倒爱黑暗”的意思是“不明白‘道’,以为‘道’揭发自己的恶,是想要伤害自己,所以怕光而退缩到黑暗中。”这是出于撒但的欺骗,叫人认为在黑暗里才有“自由”,可以胡作胡为,不被干涉;被光照等于这“自由”受到限制,不快乐。其实这不是“自由”,而是“放纵”,结局是死在黑暗中,因为看不见黑暗中的危险。

犹太人和灵恩派分子误以为耶稣到世上来,以行神蹟奇事为特征。其实主耶稣既然是“道成肉身”,自然以“道”为大特征。所以主一生传“道”,将犹太人降低了标准的律法恢复过来;主不但讲“道”,也活出“道”,所以没有人能从主耶稣身上找到任何过失。如果耶稣用神蹟治病,只不过是叫人“吃生命树的叶子”(启22:2),这决不是祂到世上来的目的;主讲“道”才是叫人“吃生命树的果子”——得永生。所以主耶稣行的神蹟,有两个特点:

第一,必定带有真理(道),凡是不带真理的神蹟,只不过是“把戏”或“魔术”,不是真的神蹟;凡是不合真理的神蹟,就是“迷惑”或“邪术”,不是出于神。所以“真理”的效力大过“神蹟”,连圣灵也称为“真理的圣灵”。例如:主耶稣复活,向以马忤斯两个门徒显现,主不用神蹟,或发光的身体,来证明自己复活;乃向他们讲解《圣经》,一直讲到太阳平西,叫他们心中火热起来,才叫他们确实知道,主真的复活了。又例如:那个在阴间的财主求亚伯拉罕叫拉撒路复活,向他的五个兄弟作见证(意思是借着“死人复活的大神蹟”),免得他们也像他一样,死后来到阴间受苦。但亚伯拉罕认为不需要拉撒路复活(大神蹟),“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道)可以听从”(路16:29)就够了。结果,主耶稣安排一个真人名叫拉撒路,死了四天而复活,犹太人看见,与大祭司商量,不但不相信,决定连拉撒路也杀了。

第二,主不用任何“方法”或“法术”来行神蹟,只用“说话”(道)来发出命令,事就成了。像神创造天地时,用几句“话”(道)就造成天地一样。所以犹太人看见耶稣赶鬼,就“都惊讶,彼此对问说:这是什么道理呢?因为祂用权柄能力吩咐污鬼,污鬼就出来。”(路4:36)耶稣平静风和浪,或叫死人复活……,全部都是用“说话”来吩咐就成了。所以有一个长痲疯的人,认识耶稣的能力来自祂的“话”,就来只求耶稣“肯”,就能叫他的大痲疯洁净了(太8:2)。

“道”成肉身,带来恩典和真理

主耶稣讲“道”,不像摩西传律法;主所讲的“道”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这是什么意思呢?

律法分为三部份:“诫命”、“律例”、“典章”。大致上,“诫命”是指“宗教律法”;“律例”是指“社会律法”。这两种“律法”合力指证人人都犯了罪。按神的公义来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罪人最终必要死。怎么办呢?感谢神,祂有“恩典”为人存留,因为祂在“典章”里设计了“会幕”,罪人可以前来祭坛那里献“赎罪祭”,然后大祭司代替他进到“至圣所”,来到神的“施恩座”前向神求“恩典”。

可惜以色列人不领会这个设计,他们以为只要严守“律法”,就可以得救。所以他们强调“割礼”、“守安息日和节期”、“不吃不洁净之物”、“行各种洁净之礼”、“按足律法要求,献上各样的祭”……,却没有想到,所有这些“仪式”都只不过是“影儿”,目的只是将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的“轮廓”显出,而并不是救恩的本身。所以摩西所传的“律法”是无效的,作用只是叫人知罪。以色列人所献牛羊的“血”也不能为人“赎罪”(来10:4),因为人类高级的生命,不能用动物低级的生命来赎罪。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也常有软弱,不但自己犯罪,在历史上不断斗争,与恶人勾结,杀害许多义人和先知,连神的儿子也杀了,怎有资格进入至圣所,为我们祈求?连以色列人的会幕或圣殿,也因为以色列人犯罪而被污秽了,所以神将圣殿交给罗马人来拆毁,焚烧;到如今,以色列人近二千年没有圣殿了。

所以神使耶稣降世——“道成肉身”,将“恩典”和“真理”(应译为“真实”)带给我们。因为祂在十字架上献上自己的身体,这才是“真”正有效的“赎罪祭”;祂也是“真”正的“大祭司”(来4:14),因为祂胜过魔鬼的死权,复活升天,来到天上的“真帐幕”(来8:2),就是来到神的宝座前,为我们向父神求“真恩典”。比对起来,地上的“会幕”和“至圣所”的“施恩座”就显得像“影儿”那么“虚假”了。

读者明白以上所讲论的么?旧约的一切都像“影儿”,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才是“实体”,都是因为“道成肉身”的耶稣充份地将“道”活出来所致。所以约翰强调耶稣基督“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因为祂就是“神”自己,也是“真赎罪祭”,也是“真大祭司”,进入“真帐幕”,带来“真恩典”。在《圣经》的惯用词中,“真理”一词是专为形容“天上灵界的才是真的,因为永存而不朽;地上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因为无效又能朽坏”。

《以赛亚书》将主耶稣到世上来的历史简单预言如下: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主耶稣为我们降世,由童女马利亚生出来);有一子赐给我们(这个由马利亚而生的“子”,又称为“神的儿子”,是为拯救我们而赐给我们的)。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最终必要接续大卫在千禧年中作王,因为下文指出,“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祂的名(祂有五个名,按次序形容祂降生,直到祂承担政权而作王为止)称为:

  1. “奇妙”(wonderful):奇妙在祂原是“道成肉身”,经由“童女”马利亚而生出来,有“神性”和“人性”;称为“神子”,又称为“人子”。在神的众子中,像祂有“神人二性”的,只有祂一个。所以称为“神的独生子”。
  2. “策士”(Counsellor):这名应译作“导师”才对。因为主是神的“道”,所以主到世上来,主要为“传道、证道、活出道”,因为主的“智慧”就是神的“智慧”。所以主在凡事上教导我们,叫我们明白天上属灵的奥秘。
  3. “全能的神”(The Mighty God):这是指主行神蹟的“能力”,本是“全能的神”的“能力”。因此,主耶稣行神蹟,像神用“话语”来行神蹟一样,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这就是“道”的大特征。
  4. “永在的父”(The Everlasting Father):这是指主虽然降生为“子”,其真正的神性身份就是天上的“父”,这也是主自己所说:“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所以祂们可以一而二,又可以二而一;因为在神性来说——“父”就是“子”,“子”就是“父”。
  5. “和平之君”(The Prince of Peace):这是指主最后承担大卫的政权,在千禧年中作王。那时四境太平,万物复兴。正如《以赛亚书》所预言的——“祂必在列国中施行审判,为许多国民断定是非。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赛2:4

读者可能不太明白第四个名——“永在的父”。前文明明说“有一‘子’赐给我们”,这“子”又怎会称为“永在的父”?这是什么逻辑?笔者相信,经文这样将“子”与“父”放在好像矛盾的称呼上,为的是要告诉我们,这个“子”不是人间寻常的“子”,这位“父”也不是人间寻常的“父”,因为祂们里头的神性可以合而为一,这是人间的逻辑所不能理解的。若要理解,只能用“道与说出道的神”——这样的关系来理解。

(下期续)

作者:吴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