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摩西五經的一些片段默想神的大愛

  1.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1-12)
    創世記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是開首的一位。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叫他將他的獨生兒子以撒獻為燔祭。試驗(Test)即是現今學生要面對的測驗和考試。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是要叫他的信心增長。這次的測驗題目相當艱深,面對艱深的題目,學生往往會埋怨老師刻意留難他們,甚至有時會懷疑老師自己能否解答這樣艱深的題目!亞伯拉罕在這次測驗中雖獲取十分高分,但神卻沒有要他實際做出這艱難的事。而實實在在沒有將祂的兒子,就是祂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們的,正正就是神自己!為要拯救我們,神差祂的獨生子耶穌來為我們死,神的愛實在何等偉大!而且祂不會留難我們,更不會單叫我們做,自己又不肯做的!不過,為要叫我們成長,有時祂會用一些艱深的題目來試驗我們,但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捨了,我們又有甚麼不能為祂捨棄的呢?
  2. 「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32:30-33)
    出埃及記記載神用大能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但很可惜,摩西在山上領受神頒布誡命典章時,以色列人在山下竟然拜金牛犢,甚至以為那金牛犢就是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摩西為百姓向神懇求赦免,甚至願意自己的名被塗抹。這實在是十分高尚的領袖風範,已夠我們讚嘆不已,比起那些在船沉時就逃離的船長,真是好得不知多少!但神認為那是行不通的,對摩西也不公道,誰犯罪誰的名就應被塗抹。不過,事實上神用祂的兒子耶穌來代替我們受罪的刑罰,那是更不公道的,但神的愛就是如此奇妙!試想在一間公司裏,有下屬做錯,中層管理為下屬求情,甚至願意以自己頂替,大概這已經是少有的!不過,大老闆認為那是行不通的,不公道的,但話未說完,大老闆就用自己的兒子來頂替,這實在是罕有的!如此看來,神的大愛實在希奇,我們又當如何回應呢?讓我們體貼祂的心,主怎樣饒恕我們,我們也要學習怎樣饒恕人!
  3. 「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利3:9-11)
    利未記記載了獻祭和節期的條例,顯然這些都是預表耶穌基督的。主耶穌自己就是那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又一再顯明神的大愛!但本段經文論到的平安祭,特點就是祭物是可以人神共享的。我們要留意︰甚麼是神要的食物?甚麼是神留給人作食物的?原來神要的是脂油、肥尾巴、內臟如腰子等,那是馨香火祭的食物。固然肥美 —— 肥就是美是自古以來的觀念,脂油燒起來發出馨香的氣味,而肉帶著脂油才好吃也是事實。所以表面上神要的是最好的!不過現代的我們一定明白,肥不一定是美,瘦等如美的潮流觀念我們姑且不談,但脂油和內臟肯定帶來高膽固醇和高尿酸,並不是好東西呢!如此看來,神雖然要人獻上表面上是美好的東西,卻是將最好的留給人們享用。祂實在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深深感謝神的大愛之餘,我們又肯將最好的獻給祂嗎?
  4.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百姓向摩西哀求,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民11: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若願意從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民15:1-4)
    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前後兩次數點人民,而中間就夾著上列的一些經文。以色列人在西乃與神立約,起行之後還向神發怨言,神的管教就臨到了。以前就算他們發怨言,神也沒有刑罰,甚至給他們嗎哪吃和使苦水變甜等。但他們應當要成長,神雖是慈愛,也是公義的,不能縱容和溺愛他們。不過這次的管教,火燒到營的邊界就熄了,明顯是警告!但當以色列人存著不信的惡心,不肯進入迦南美地,神就在民數記第十四章宣告刑罰,要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不過,在第十五章神就教以色列人到了神所賜的美地之後當如何獻祭,而且還詳述用細麵、油和酒的分量。其實在曠野飄流時他們沒可能有這麼多細麵、油和酒,那明顯是四十年後的事,為何神要在宣告刑罰後立刻提出呢?顯然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也是安慰喪氣之人的神。公義的刑罰中亦有神豐富的慈愛,之前有警告,之後又有安慰!面對神充滿大愛的管教和造就,我們又豈能輕忽或漠視呢?
  5.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14:21下)「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申22:6-7)「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申24:19-21)
    申命記記載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前,摩西語重心長的重申神的誡命。這些誡命雖然繁瑣,但卻又處處顯出神的慈愛,甚至將神的心表露無遺。祂的大愛實在是無微不至和關懷備至的!當然有些條例是很容易看明的,例如收割不要收盡,要留些給窮人,如果人人遵守,實在天下太平!又例如見到母鳥、雛和蛋都不能一網打盡,雀鳥既不至絕種,人們才可長期有食物。那是現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神早就這樣教導人。不過有些條例卻不容易看明,「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就實有點令人費解。羊仔母親的奶原是用來餵養羊仔的,如果用來煮死牠,似乎不甚人道!也許就是這意思,但費解之餘,當我們想到神竟然親自差派祂的兒子來為我們死,更令人費解!當眾人的罪都歸到耶穌身上,父神要掩面不看祂,是何等的不人道,神的大愛實在難以理解和明白!我們惟有謙卑俯伏在祂腳前,敬拜讚美祂,並以謹守遵行蘊藏著祂大愛的命令來回應祂。

作者:黃耀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