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传说他发现约柜

(注:本文出处不详,由一位弟兄电邮寄给吴主光,部份文字经吴主光修饰,资料可信性由读者自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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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一位美国人Ron Wyatt到以色列圣地去旅游。某日,他决定到一处地方观光,该处靠近耶路撒冷的“大马士革门”,他沿着一个古代的采石场走,有人称那里就是“加略山”的悬崖。当他与一位当地的管理员谈论古罗马遗物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Ron突然无意中用手指向一处用作“废物堆填”的地方说:“这就是耶利米先知的岩穴,约柜就在里面!”

  虽然说话出自他的口,指著那地方也是他的手,他却不是有意识地说和指,和他谈话的那人都感觉奇怪,于是就回应他说:“那太好了!我们批准你挖掘,甚至可以为你供应膳食!找个地方住下来罢!”Ron知道这件事是超自然的,当然他也知道不是任何超自然的事都是出于神。

  Ron回到美国之后,开始在家里研究约柜是否有可能真的在那里。他发现历代志下35章3节是有关约柜的最后资料,第19节却指出,当时是公元前621年,刚好是尼布甲尼撒王摧毁耶路撒冷和圣殿之前35年。当时约柜放在圣殿里,巴比伦军队来围攻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们筑了一个围墙,将城环绕封闭,不让任何人或物件出入该城。

  因此,约柜极可能留在巴比伦所筑围墙之内,没有被尼布甲尼撒王带回巴比伦,我们可以假定它被当时的祭司埋藏在围墙内的一个地下室,很可能就是Ron 用手指所指的地方。于是Ron和他的两个儿子,回到以色列,在该处挖掘了好几次,他们发现大量资料。继续往下挖掘的时候,(又在一处“悬崖低部”,很多人称为“各各他”(Golgotha)的地方,1800年代,戈登将军验证过该处和圣经描述的“各各他”吻合)就是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圣经形容那里附近的园子,有一个由磐石凿成的坟墓,是一个财主捐出来埋葬耶稣的(太27:57-60)。Ron 发现那里邻近就只有这个坟墓,但经已被人扩阔过,显示所葬的人,不是原来准备要葬的人。

  他们第一个发现是悬崖面有一个凹入的隐窝,凿成三个书架的形状,Ron的想法是那些隐窝可能是古时罗马兵用来承托三个被钉十字架囚犯的“罪状牌子”的地方,这些牌子相当重,不像一些耶稣画像所画的,只不过是一块羊皮而已。圣经也说,在耶稣的“头以上”安一个牌子(太27:37, 可15:26, 路23:38),这就与Ron所发现的相符了。可惜,英文圣经将约翰福音19:19节译为:彼拉多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put it on the cross”。其实希腊文“EPI”这字,可以译为“on”,或“above”,三本英文对观福音书都将“EPI”译为“above his head”,意思是放在离开耶稣头顶以上“某个地方”,而不是放在十字上。约翰福音却将“EPI”译为“on the cross”,意思变成是放在十字架最高的部位。其实译为“above the cross”就不同了,意思就与三本对观福音相符,都是指十字架以上某个地方。

  进一步发掘,Ron又发现一块“祭坛石”,从崖面凸出来,像一个架子一样,Ron觉得这个架子也许是一个基督祭坛的遗迹,显示早期的基督徒已经知道,此处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地方”。之后,Ron又发现一座第一世纪建筑物的根基,相信是一座教堂的根基,显出这地方被第一世纪的基督徒看为非常重要。

  最后Ron发现更可靠的証据,使他确信这个地方就是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他找到四个由岩石凿出来,插放十字架脚部的洞,其中一个,它的位置是地台上较其他三个高一点,和后一点的地方,前面三个洞排在同一条直线上,后面那一个洞,相信是主要罪犯的十字架插入的地方。圣经告诉我们,与耶稣同钉的,有两个贼,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如此说来,四个十字架的洞,只用了三个而已,还有一个洞,是怎样用的呢?

  于是Ron用能够穿透地层的雷达探测器,探得旁边有一块巨大的圆石,直径有十三呎,厚有两呎,他试图将这块大圆石掘出来,但它埋藏得很深,约有二十呎那么深。他想,这很有可能是一块巨大的墓石,但它的大小,和附近的墓穴相同吗?Ron走回园子那边去看墓穴,一经量度之后,发现墓穴的阔度果然与十三呎直径和两呎厚度的墓石恰好相符!圣经说形容“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他又把大石头辊到墓门口、就去了。”(太27:59-60)

  于是Ron将注意力集中在后面那个位置较高的十字架洞,如果此处就是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地方,这个十字架洞无疑就是耶稣的十字架洞了。Ron发现有一块凿成四方型的石,置放在这十字架洞内,作用如同“栓塞”,“栓塞石”的两旁有为“手指”而凿出来的把手,让人可以用手指将“栓塞石”抽出来。当Ron将那“栓塞石”抽了出来之后,发现低部有一条“大裂缝”,由十字架洞那里伸展出去。Ron认为这是地震造成的裂缝,他又想起,马太福音27:51节记载:“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看来,这裂缝很可能就是耶稣死时,地震所造成的裂缝!

  某日,正当Ron挖掘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心灰意冷,觉得好像神不再使用他一样。他想,可能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以致神决定不再使用他吧!可是,当他坐在那里凝视周围环境的时候,他忽然听见有一个人对他说:“Ron Wyatt,神仍然祝福你现在的工作的。”Ron感到非常震惊,这里有谁认识他的名字呢?他下意识地转过身来,回答这人说:“多谢你,请问你是从附近来的吗?”那位陌生人只简单地回答说:“不是。”Ron想继续和他交谈,于是再问他说:“你也是来这里旅游的?”陌生人回答说:“不是。”但这次他继续说:“我是从南非来的,我经过这里要去新耶路撒冷。”Ron甚为震惊,“新耶路撒冷”岂不是圣经所指的天国之城吗?这人离去之后,Ron问园中其他人有没有看见刚才与他说话的这个人,奇怪的是,他们人人都说“没有”。但那里只有一条路可以进来,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出去,到底那人是从那里出去,以致人人都看不见他呢?无论如何,Ron得到极大的鼓励,因为感到神在此刻仍然赐福给他的工作。

  Ron在悬崖继续向下挖掘,地穴变得越来越危险,Ron必须以不同的角度来往下掘。最后,他发现地下还有一系列洞穴。Ron有一位矮小的阿拉伯人和他同工,这人矮小的身裁使他可以轻易地爬过狭窄的缺口,进入这些洞穴里头,Ron却是不能。这些洞穴里头非常潮湿,灰尘也很多,洞内也缺少氧气。有时Ron要缩著身子才能通过一个小洞穴。有一天,他吩咐那个矮小的阿拉伯人,爬进其中一个很细小的洞穴里,里头有一个大型的地下室,那人进了里面之后,非常惊恐地,赶快爬出来,并且高声喊叫说:“究竟什么东西在里面?究竟什么东西在里面?”然后慌忙逃去,表示永远也不再回来。

  当然那人这样喊叫,大大增加Ron的好奇心。最后Ron终于成功将这洞穴的入口扩阔,然后他亲自爬进去这个地下室,看个究竟。他进去之后,发现地下室里头堆积著几乎高至天花顶的石块。Ron将这些石块一块一块地搬至地下室的两旁,目的是要看清楚,石块后面有什么东西。他发现,石块后面有一些腐朽的木板,当他将木板移到一旁之后,又发现一些兽皮,揭开兽皮,他吓然发现下面有些光泽,他把这些东西移开之后,原来那个光泽的东西,是一个圣殿里的“陈设饼桌子”。移开更多木皮和石块之后,他又发现一个石箱框,石箱框的盖已裂破了,而且被人移至一旁。Ron用电筒往下照,透过石盖裂缝可以看见一个用精金打成的箱子!他知道,他所看见的就是“约柜”。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和患上肺炎的缘故,Ron终于在洞穴中昏倒过去,长达45分钟之久。

  Ron找到这惊人的大发现,是在1982年 1月 6日。他曾试图用宝丽莱即影即有照相机,将约柜拍摄下来,但拍摄出来的照片,模糊不清。他又回去,用结肠检查镜来拍摄,结果照片还是模糊不清,如同菲林走了光一样。在那个洞穴里,Ron还找到“七灯台”、一把“巨剑”(没有刻字,可能是歌利亚的剑)、一件以弗得(犹太教大祭司的法衣)、旷野的圣幕、和香坛等物。

  这个发现之后,Ron偶然还会回去看看这个洞穴。不过,现在一切都已经彻底整理过了。当然人人都想去看看,Ron却表示,他曾被警告,现时尚未是时机,让世人可以看见他的发现(虽然他强调他并没有听见什么声音,他也不是一位先知)。

  Ron指出,但时间将到,全世界各地将会通过一条宗教法律,强迫人们去破坏神的律法,违者将受处分,不得作买卖(启3:17)。一旦这条律法被通过,神便容许一卷有关法板(十诫)和约柜的清晰录影带公开播放。

  Ron又指出,他在约柜以上洞顶的裂缝里,注意到有一些黑色的物质,这样的黑色物质亦发现于已经移至一旁,有裂痕的石箱框盖上。Ron怀疑这是什么物质,会不会是什么神圣之物,以致神让它落在约柜的施恩座上?他突然想起十字架洞脚的地震裂缝。于是他唯恭唯敬地,追踪那地震裂缝,证实在就是十字架洞上的同一条裂缝。裂缝里的黑色物质,经化验之后,証实是“血”,这显然是耶稣基督的“血”。圣经说,耶稣死时有大地震,磐石也崩裂(太27:51),有一个罗马兵丁,为要确保耶稣确实死了,就拿枪扎耶稣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Ron发现耶稣的血和水流下来,经过地震裂缝,滴在地下室里约柜的施恩座上。

  人类正常细胞有46个染色体,分为23对,每对染色体之中,有一个来自母亲,另一来则自父亲。因此共23个染色体来自母亲,23个染色体来自父亲。这23对染色体之中,22对称为“常染色体”,1对称为“决定性别”的染色体”。男性的一对“决定性别”染色体是X和Y。女性是XX,所以女性只能提供X染色体给她的后代;然而男性是XY,所以男性可以提供X或Y染色体给他们的后代。如果他提供的是X,生出来的孩子就是女的;如果他提供的是Y,生出来的孩子就是男的。

  可是说来奇怪,在这裂缝里所找到的血样本,经化验之后,只有24个染色体而不是46个,其中22个是“常染色体”,一个是X染色体,另一个是Y染色体,証明这“血样本”是属于一个只有母亲而没有生身父亲的人,因为他缺少了正常父系的染色体。

  但以理书9:24说:“并膏至圣者”,其中“至圣者”一词,在希伯来文是“qodesh haq-qodeshim”,旧约圣经多次用来形容“至圣所”,或“至圣所”之物,即是“约柜”。这是说,“并膏至圣者”可能是指基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用自己的“血”来膏“约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