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入門」(2023年8月)

簡介:

本欄設立的目的,乃是為了幫助弟兄姊妹確信聖經是神的話語,學習在生活中明白遵行主道,並掌握按正意解釋聖經的原則。

【本欄所有內容,皆摘自《基督徒信仰要義﹝卷一﹞》(種籽出版社),承蒙作者黃耀銓博士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3 按正意解經

3.3 解經原則2:體裁【一】

解經要注意經文的體裁,陸蘇河在《解經有路》裡說明:「是指我們要尊重聖經使用不同體裁的事實,按各體裁的特點來解釋聖經。」任何作者寫作都可以用很多不同的體裁來表達其意思,最常見的體裁可以有散文、詩歌、書信、故事、小說、傳記、歷史,也可以有寓言和預言等。有些是事實性的記載,但也有些是象徵性的文字。明顯有些是可以按字面解釋的,甚至可以直接獲取明文的教訓,但有些卻不能按字面解釋,必須要按各體裁的特點來解釋,才能明白作者的真意,從而得著正確的教訓。否則,一定會引來很多問題和錯誤的道理。例如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約15﹕1),如果不理會體裁,耶穌就是葡萄樹,且是真的,不是假的。這樣,耶穌不是人,更不是神,是被造的一棵植物!當然這並不是耶穌所說的話之原意,所以我們必須注意體裁,以下我要稍為談論聖經裡一些我們應注意的體裁及其特點。

首先,聖經裡有不少篇幅是歷史,作者如實記載了事情的發展,往往沒有評論其對錯。所以我們不應直接將歷史記載當作教訓,更不可不理會其對錯而一味效法,要按聖經其他的明文教訓來決定應該效法抑或引以為鑑。例如有次「……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臺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徒20﹕7-9)明顯這只是一件歷史事件,並沒有甚麼可效法之處!更不可有人武斷地說:「教會有人聽道時熟睡才合乎新約聖經正統教會的標準。」其實講道到半夜亦只應是他們當時的特別需要,不是應有的一般安排呢!

讓我們再看看一件歷史事件:「當下,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作探子,吩咐說:『你們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於是二人去了,來到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裡,就在那裡躺臥。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今夜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裡窺探此地。』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那來到你這裡、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因為他們來窺探全地。』女人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裡來;他們是哪裡來的我卻不知道。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裡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將他們藏在那裡所擺的麻稭中。)那些人就往約旦河的渡口追趕他們去了。追趕他們的人一出去,城門就關了。」(書2﹕1-7)明顯妓女喇合是説謊話的,但這段聖經可以給我們作為說謊話的依據嗎?其實,當我們明白這段經文的體裁是歷史,不是明文的教訓,我們就不會有這樣的疑問了。明文的教訓是:「你們要棄絕謊言」(弗4﹕25上),是很清晰的。況且聖經從沒有認可喇合的謊言,也當然沒有認可她作妓女,希伯來書只是讚賞她的信心:「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來11﹕31上)

不過,有時我們也可從歷史事件中直接得著教訓的,特別是有明顯經文確認是做得對的。例如:「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你要請耶西來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恆,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撒母耳對耶西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裡嗎?』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撒母耳對耶西說:『你打發人去叫他來;他若不來,我們必不坐席。』耶西就打發人去叫了他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撒上16﹕1-5, 11-13)這次撒母耳道明來意時,並沒有公開他是要來膏立大衛,反而是以請耶西一家來吃祭肉為名,秘密地膏立了大衛。驟眼一看,有人認為撒母耳做得不對,因他看來是不誠實的。不過,請留意:撒母耳之所以會這樣做,是神親自指教他的。這不像上文妓女喇合的事件,她所做的只是聖經記載的一些歷史事件,而聖經從沒有認同她的所作所為。但這次撒母耳有神親自指教他如此做,神是誠實的,也不會教導人說謊,所以撒母耳按神的指示而行,必然是對的!而事實上,撒母耳的而且確並沒有說謊,一點也沒有不誠實,他說的都是真話,他真真正正去獻祭,並實實在在請耶西一家來吃祭肉。只不過他沒有將他的來意全部公開,免得不能達到他的目的。在違背掃羅王的情況下,他秘密地做了神要他做的事。他做了一件「順從神,不順從人」的事,顯然那是對的!其實,這是聖經裡一個很好的例子教人可以不用甚麼都公開。要誠實,但不等如甚麼也應公開,宣教士申請入境到一些不准宣教的國家往往都要如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