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的政权需要顺服吗?﹝二﹞

〈罗13:1-2〉正解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13:1-2〉

【续上期】

《圣经》满布顺服政权的例子,现在让我们稍为看一看。

  1. 神已经把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及他的后嗣为业,但亚伯拉罕仍谦卑地替自己及妻子撒拉向赫人以弗仑买坟地安葬。他尊重赫人当时在当地的主权。
  2. 埃及有两个希伯来的收生婆因为敬畏神,不肯把以色列妇女所生的男孩杀死,就用借口违抗王命。然而,她们没有公开反抗政权,只是个人的不遵从。神就大大赐福给她们。
  3. 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不少新神学派人士企图用它来支持他们反抗极权政府的榜样,其实这是严重地错解《圣经》。神只是借着祂的仆人摩西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吩咐以色列人搞革命推翻埃及政权。在出埃及这件事上,以色列人没有动过一兵一卒,没有与法老军队打过任何仗,他们只是负责逃走而已。所有工作都是神自己作的。以色列人并不是在埃及地发起群众运动,争取所谓的民主自由。埃及根本不是他们的国,他们是被非法拘留作奴隶。现在神用大能的手开路给他们离开,回到神应许他们列祖的地方,这也算是搞革命吗?事实上,以色列在埃及为奴四百年,神从来没有激动他们起来反抗法老,神只是暗中保守祂的子民,叫他们生养众多。一直到神拯救的时候到了,神才呼召摩西去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应验祂对他们列祖的应许,完全与对抗暴政无关。
  4. 扫罗王因不听神的命令被神废弃。神吩咐撒母耳去膏大衞作王。这事后来给扫罗王知道,就不断地追杀大衞。然而,大衞一直都尊重扫罗的王权,没有意图推翻扫罗的政权。大衞有两次杀扫罗的机会。第一次在隐基底的洞穴里。大衞的追随者建议把正在大解的扫罗杀掉,但被大衞阻止,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6)。他甚至为割下扫罗的衣襟心中自责。大衞是何等尊重扫罗!第二次,扫罗追杀大衞到哈基拉山。大衞与约押及亚比筛趁扫罗熟睡时,悄悄地进入辎重营里,来到扫罗身边。《圣经》说耶和华使扫罗及所有军兵都“沉沉地睡了”。这样的一个大好机会,明明就是神的安排,大衞本可轻易除去他的仇敌。毕竟神一早已废弃扫罗,并膏立自己作王了。可是大衞却对亚比筛说:“不可害死他。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大衞又说:我指著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9-10)。我们有没有从大衞身上学会如何尊重权柄?
  5. 在以色列南北国分裂后,神差遣许多先知劝戒及警告作王的不可犯罪离弃神。然而,这些先知从来没有煽动群众搞革命推翻行恶的王。他们只是警告他们犯罪的后果,并呼唤他们悔改。先知们从来没有发起群众运动去与政权对抗。他们只是宣告神的话而已。然而,这种对君王的责备及警告的职事也有时代性。本人在〈回答有关基督徒顺服政权的问题〉一文指出过,旧约先知的职事已经过去,因为旧约列王时代那种国家与信仰合一的体制已经过去。新约的先知完全不涉及对政权的宣告,他们只是把神的启示向信徒宣讲。这是使徒行传给我们清楚看见。
  6. 北国亚哈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王,他的皇后耶洗别追杀耶和华的先知,敬畏神的七千人也要隐藏起来。然而,在这个光景下,神也没有吩咐以利亚先知召聚以色列民众反抗亚哈的暴政,尽管以利亚在迦密山显出神的大能,已成为民众的大英雄。神只是叫他向亚哈发出预言及审判。当然,神是公义的,祂必定会对一切犯罪不肯悔改的人,无论是君王或平民百姓,有公平的审判。祂甚至会用外邦列国来管教或惩罚以色列人,但祂从来没有吩咐先知呼吁群众对抗当时的政权。
  7. 以色列人被掳之后,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理会尼布甲尼撒的禁令,拒绝向金像敬拜。我之前说过,当政府的命令与神的命令有冲突时,我们就要选择顺服神,不顺服人。然而,我请各位读者留意,但以理三个朋友只是个人消极地不遵从,并没有发起任何群众运动反对恶法或对抗邪恶政权。他们为了神的见证不肯敬拜偶像,但他们也没有反抗巴比伦王。他们是坚决拒绝犯罪得罪神,但也是甘心接受王的处置,并将他们的生命交托给公义的神。这正是我们今天的信徒需要学习的表现。
  8. 大利乌王下了禁令,三十日内国内所有人,除了王之外,不可向人或神求什么。但以理不理会王的禁令,仍旧每日三次向神祷告。当人的命令与神的命令有所牴触时,属神的人都要拣选遵行神的命令,无论代价有多大。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但以理并没有发起任何运动去反对王的禁令。他只是消极地不听从而已,而且他向王的对话也是恭恭敬敬的,完全没有以下犯上的态度及举动。大利乌王也极度的尊重但以理。这岂不是我们对在上掌权者的应有态度吗?“恒常忍耐可以劝动君王;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箴25:15)
  9. 到了新约,我们看见主耶稣也是顺服当时的罗马政权。祂的确指出了普世人的罪,并呼召他们悔改相信祂,但祂没有公开反抗过罗马的政权。罗马人向以色列人抽重税,但主没有反对,只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路20:25)。施洗约翰坐牢,主耶稣没有发起民众营救他:“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太4:12)。后来约翰被希律杀害,有人告诉主此事,但主没有为他平反,“耶稣听见了,就上船从那里独自退到野地里去。”(太14:13)。有一次,“有人将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搀杂在他们祭物中的事告诉耶稣”。但主又没有组织民众去声讨彼拉多,只是说:“你们以为这些加利利人比众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这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1-3)。主在地上的时候,由始至终都没有与政权正面的冲突,也不搞社会运动,只专心一意,把罪人一个一个地拯救,把迷羊一只一只领回祂的羊圈。弟兄姊妹,我们有没有真正明白主的心意,有没有好好学习祂的榜样?
  10. 当主被审判的时候,彼拉多问主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这个时候,我们的主大可以说:“你这不义的官,你没有权柄办我!”然而,主却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19:10-11)。主承认彼拉多的权也是从天上来的,尽管他是何等的不义及不公。这就对照保罗在罗13:1说的“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当然,不义的掌权者必定会受到神公平及严正的审判。但审判及报应是神的事,不是我们信徒的事,我们根本不需要为神强出头:“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3);“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
  11. 保罗在各处传道及建立教会,被犹太人及罗马政权逼迫,但他仍然鼓励信徒要顺服在上掌权者。他在多3:1-2说:“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被官府捉去坐牢,他的确曾上诉于该撒,并要求到罗马受审,但这只是他的公民合法权利,不是与暴政抗争。在保罗受审的时候,他对审问他的官长也是很恭敬的:“亚基帕王啊,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徒26:2);“非斯都大人……”(徒26:25)。保罗在罗马坐牢的时候,写了一封监狱书信给腓立比教会。保罗明明没有犯罪,乃是为主被囚,这本是极无理及不公的事。但他没有煽动信徒出来声援他或营救他,反而他在狱中写着说:“我靠主大大的喜乐,因为你们思念我的心如今又发生;你们向来就思念我,只是没得机会。我并不是因缺乏说这话;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祕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然而,你们和我同受患难原是美事。”(腓4:10-14)。今天信徒的表现与保罗实在相差太远了。
  12. 最后一个例子就是彼得。大部分解经家认为彼得前书是在尼禄作王时期写的。这尼禄非常残暴及邪恶。历史告诉我们,在主后64年,他为了建造新的罗马城,就差人放火烧去一些旧建筑,但火势一发不可收拾,罗马城三分之二都被烧毁,遂引起极大的民愤。尼禄就将这事嫁祸给基督徒,说是他们放火的。政府开始对基督徒大规模的逼迫。彼得就写前书安慰及鼓励开始面对逼害的信徒:“亲爱的弟兄阿,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彼前4:12-13)。然而,彼得在这个情况之下仍劝勉信徒:“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彼得与主耶稣及保罗的做法一致;他们从来没有聚集信徒起义,对抗不义及逼迫他们的政权,只是教导他们如何为义受苦及忍耐,直等主来。

上文是本人尝试按字面正意及以经解经方法,加上旧约及新约的众多事例,古时的先贤、先知、使徒及主耶稣的榜样,证明信徒需要顺服任何政权。只有在政府命令我们去作一些违反神命令的事,我们就消极地不服从,但我们也不对抗或推翻他们。这就是我们从《圣经》众多经文及事例归纳出来的结论。若有人仍认为我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我也无话可说了。我让你们的良心去决定你们是否真正尊重《圣经》的教导及《圣经》的权威。

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下为何有这么多信徒接受“不义的政权我们不需顺服”的教导。撇除了有假信徒这件事,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信徒长期受到西方的民主自由主义薰陶,以及被有问题的神学思想影响。

许多信徒,单纯地以为民主就是公义,没有或不够民主就是不公义,这是非常错误的。若民主政制就是公义,若神这么重视民主,为什么《圣经》没有提及呢?为什么《圣经》没有吩咐我们去争取呢?事实上,《圣经》和世界历史都告诉我们,世上国家大多数时间都是君主政制的,民主政制只在二百多年前才出现。我们不反对民主制度,但若多数人民都选择偏离神的道,集体背弃神,这种民主精神对神来说有什么意义?

再谈自由。《圣经》的确有谈及自由,但都不是现代自由主义所提倡的东西如言论自由、同居自由、同性恋自由、赌博自由、堕胎自由、安乐死自由,甚至不是宗教自由,而是灵里的自由、脱离罪恶的自由、在基督里的自由:“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1-32);“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8);“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世人不断地追求更多的民主自由,我们不会觉得希奇,但基督徒为什么要与世人一般见识?基督徒所追求的,乃是凡事以神为主,以及脱离罪恶捆绑、在基督里的真自由。

此外,许多信徒也受到错谬的神学思想影响。若你有机会接触那些主张与政权抗争的文章,你会发现他们很少引用《圣经》(来来去去都是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先知责备君王,以及主洁净圣殿等),反而大量引用解放神学、新神学及新正统神学的神学家如潘霍华、巴特、马丁路德金等人所说的话。这些人的信仰不是正统福音派,他们也否定许多《圣经》要道,不信《圣经》无误,为什么我们要跟随他们,而不是跟随《圣经》?那些神学论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他们只抽取《圣经》某些高尚的观念(如公义及博爱)去实践地上的理想。他们的神学是属地的,目的是建设地上的乌托邦。然而,正统的基督教信仰,不是以这个地上的事为念的。我们乃是天上的国民,我们的使命不是要建设地上公义的国,乃是去传福音,叫世人悔改归主,并等候救主从天降临,祂要亲自建立祂的国:“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

基督徒的确要行公义,但这主要是个人的,不是组织群众力量去对抗不义政权,建立公义天国。这是绝不可能的。一来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非靠主不能称义。二来我们知道,“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圣经》说魔鬼是“这世界的王”(约12:31)。现在大部分世人仍是喜爱犯罪、不肯悔改、没有重生的人,而魔鬼仍是这世界的王,还未受捆绑。然而,有信徒仍相信可靠人的力量建设公义社会,这不是极度的骄傲吗?

基督徒的确是要争战,但不是与所谓不义的政权争战,而是与自己的罪及魔鬼争战:“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6:12)。我们争战的兵器,不是政治或社会的力量,而是福音的大能:“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5)。基督徒的本分,就是借着传福音,靠着神的能力,把将要灭亡的罪人一个一个地救进神的国,而不是把这个一早已经被神定罪的败坏世界变为公义。这完全是偏离《圣经》的属地神学思想,不是《圣经》的教导。

结论

最后,我在这里列举我们在顺服政府的实践上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应对方法,问题由轻微至严重,供各位读者参考:

  1. 首先,不要被任何政治理念影响,只管单纯地服从“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的命令,像你服从《圣经》其他命令一样。你这样做,不是因为任何人,而是为了神。
  2. 若政府提出的政策不是关于绝对的真理,例如是关于社区发展、资源分配、民生福利、民主进度等,我们尽可能配合政府的安排。
  3. 若我们真的对政府的政策有意见或不认同,我们可按著合法及合宜的途径表达,表达过后,就让政府及议员作最终的决定。
  4. 若表达意后,政府不听我们的意见,我们就甘心顺服,不应该将行动升级,甚至发起抗争。这些政策既不涉及绝对真理,好或不好没有一定答案,基督徒没有需要为这些地上的事起争论。我们着重的乃是天上永恒的事,并在地上专心传扬天国福音。
  5. 若政府要求我们作一些违反真理的事,如要求我们犯罪或不许信徒传福音,我们就在这些事上消极地不遵从。但我们不需要聚众反抗。
  6. 若因为我们拒绝遵从政府的命令而要遭起诉,我们可以像保罗一样温和合宜地为自己辩护。重点是可趁此机会为信仰及基督作见证,让诬赖我们的人自觉羞愧。
  7. 若作官的不接受我们的辩护,并把我们收监,我们就效法保罗在狱中一面唱诗赞美神,一面向人传福音。保罗在腓立比监狱就是如此作,叫狱卒一家人得救:“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8. 若作官的要判我们死刑,那么我们就可以像保罗临终时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4:7-8)。

以上的建议是我参照使徒的见证及榜样写出来的。若有人认为现今的世代已经不同,你宁愿跟从潘霍华也不愿跟从使徒,我也不会勉强,但请你不要再说你尊重《圣经》。

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能在任何世代、
任何时间、
任何地方、
任何环境、
任何政权下、
任何苦难中
喜乐地、知足地、感恩地生活,
并且专心地、忍耐地、放胆地传扬天国的福音。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已尽力用整本《圣经》去证明“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个真理。到底我是断章取义,还是用一段又一段的经文,一个又一个的《圣经》榜样来阐释,我愿神开你们的眼睛,使你们能看见,不要再在这问题上迷糊下去。愿神怜悯我们,帮助我们行祂所喜悦的事!

作者:周子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