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窗(2013年3月)

報導世界各地異端及潮流動向新消息


兩位立法會議員就同性戀問題對話:

《明報》記者何曉勤及黃振豪今年二月十四日報導,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香港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與反對的議員「梁美芬」應《明報》之邀請,就「同志平權」問題及「應否進行立法諮詢」問題彼此對話。梁認為同性戀涉及「道德信念」,政府不應帶頭做諮詢、以立法來處理道德觀念。她反問陳:「二奶」也說遭人歧視,那麼我們應否立法禁止?陳回答,認為「平權」不等於「挑起仇恨」,因此立法平權其實是談「大愛」。他表示願意讓步,即使立法平權,也會讓教會獲得豁免,教會不用擔心因為反對同性戀而惹官非。(吳主光評:很明顯,就道德問題,陳已經輸給梁;但筆者看到歐洲有一些國家甚至提出「亂倫合法化」、「獸姦合法化」、「妻子公有化」,理由意然是 ──「反對者來來去去只不過是擔心道德問題,但道德是甚麼?需要人人都遷就?」)

上月梁振英特首原打算在其「施政報告」中交代,是否為「性傾向歧視條例」而向社會諮詢,但最終因為知道爭議之聲甚大,表示現階段不宜諮詢。梁美芬也認同,指出現時「同志平權」並非社會最關心的問題,「政府若帶頭傾談(諮詢),便逼使成個社會去傾談,這樣便會牽動社會大撕裂,這撕裂不會在三、五年內修復,大家會對抗,雙方都會去到盡。」若政府大力去做諮詢,結果只會招來社會深層仇恨。所以不應用立法方式來改變社會觀念。同志在本港已享有很大的自由,並沒有受到限制。一般人是不會主動去觸碰同志話題的,「過往這麼多年來,有不少人起來宣傳同性戀,卻聽不到有人起來批評他們」,反而「有人起來反對同性戀之時,就遭受到同性戀者在網上欺凌他們;向來支持同性戀的人都比較vocal(勇於發言),隨時有十萬人出來dislike反對者」。(吳主光評:不錯,社會從來沒有限制同性戀行為,正如沒有限制婚外情行為一樣。如果同性戀人士感受到有人反對他們,這是人類數千年以來的道德觀念和聖經觀念所至。如果立法平權,所造成的社會分裂,筆者不但擔心在三、五年內無法修復,更擔心如果能修復才是大災難,因為那時道德已經「蕩然無存」。聖經反對同性戀,也反對異教;但基督徒從來沒有仇恨異教人士,也不會仇恨同性戀人士。基督徒勸人不要犯同性戀的罪,是為用愛心挽救他們脫離「不正常的性行為」,導至與神隔絕,和破壞倫常家庭觀念。)

陳回答:政府若「公開諮詢」,這才是量度社會是否願意接受同志「最公開程度」的方法,這方法不一定對同志有利。反對者何須何如此驚恐?「諮詢後,若發現原來有七成市民都反對同性戀,那我們也沒辦法。」但平權運動應在爭拗下展開並成長,港人討論這問題尚算理性,「只是鬧,不會出現爆樽等。我也預了落區謝票時,畀人打、鬧我死基佬」。但是只有展開討論,才可透過諮詢、對話,去講清楚這問題。(吳主光評:同性戀人士向來認為每二十個人就有一個同性戀者,照這比例,他們應該是必定輸的一方。但他們不罷休,如同在世界各地不罷休一樣。他們會在多方面進行更多宣傳和教育。如今他們認為宣傳和教育已經有了相當,應該有勝算的把握,所以要求政府公開諮詢。如果再失敗,他們還是會捲土重來,造成社會永無寧日,分化社會。)

梁反駁:「種族、性別、家庭崗位」等歧視條例立法,並沒出現太大爭議。但「性傾向」則不同,這是道德問題,難以立法。「除了『同性戀者』,也有人對『第三者』存偏見;為何他們需要被人歧視?『第三者』也可以有真愛!如果日後有『第三者聯盟』,是否又要立法?」梁表示有不少市民要求她立法,把「二奶」刑事化,但她同樣反對。(吳主光評:梁講得對。其實同性戀者之所以在各國要求通過「合法化」,最早是因為紐約有警察打死一個同性戀者,之後他們就將所有「反對同性戀」的都看為「歧視」。他們不明白,「反對」不一定是「歧視」,可以是出於愛心挽回,因為無論他們怎樣解說也好,同性戀始終是違反生理的不正常行為。)

陳認為:若把「性傾向」爭論停留在道德層面,根本就無從詳細討論。「反對者」被圍攻,是因為現時社會太多富爭議性的話題,差不多任何觀點,隨時都會被人圍攻。「你支持『23條』也會被人罵」。陳又認為,全世界的「同志平權運動」都是「在吵鬧聲中推進的,若無人理會,反而更慘」。他理解到教會對立法反歧視的憂慮,他表示若立法,會讓教會獲得豁免。

梁指出:單單讓教會豁免是不足夠的,舉例說﹕「牧師要傳道,如果牧師在教會以外反對同性戀,會不會構成犯法?」她擔心立法之後,將會「官司不斷」。不同性傾向的人士將會就不同情況,紛紛入稟法院,控告被人歧視;外國更有控告《聖經》違法的例子,要求修改《聖經》。(吳主光評:陳認為停留在道德層面就無從討論,即表示同意「同性戀」屬於不道德行為。陳不敢公然說「反道德」,其實他知道自己就是這樣。若將道德根基拆毀,《聖經》就形容是「地的根基都搖動了。」(詩82:2-5)老實說,日後如果立法平權,必有許多做「牧師」的,寧願殉道也要繼續反對同性戀,因為「真理」不能被抹煞。)

陳表示:相信法例不會這麼容易被人濫用,「就算你叫我死基佬,我亦不會因此控告你」。他反問梁,「如果現時並非適合諮詢時間,那麼何時才適合?」梁表示不知道,因為無法預測。陳則慨嘆,「平權問題」討論這麼多年,還是原地踏步,連立法諮詢時間表也欠奉,社會一直存在誤解。「以為講了十多年,但原來還是停留在談肛交,說什麼不乾淨,這樣好難討論下去。」(吳主光評:陳也知道「同性戀」與「肛交」分不開。如果由筆者回答陳的問題,筆者認為等政府先行界定「肛交」是「罪行」(crime),同性戀者不得進行「肛交」,那時才是適合的時間向社會諮詢。因為政府有責任保護兒童,不受有「戀童僻」的同性戀人士蹂躝。)

陳、梁二人都同聲支持加強教導公眾,消除對同性戀歧視。但是這方面的教導,應否成為學校性教育一環,陳認為愈早愈好;梁說至少要到大學階段才恰當。陳反問,「如果我十歲已經對性取向有疑惑,是否叫我等到讀大學時才講?」梁反駁,「如果你十歲已識談戀愛,應去找社工輔導!細路仔知道什麼是戀愛嗎?」陳卻以戲笑來掩蓋這方面的無知,說:「哈哈,咁我今日都未識(戀愛)!」但陳堅持愈早愈好,讓小學生懂得尊重不同性傾向,學習包容和平等。又讓小孩子知道有「父母」組合的家庭,也有「男男」組合的家庭。陳認為,「若無立法基礎,老師都唔識教」。

梁卻不認同,指中學生「連value building(建立價值觀)都未做完」,未夠成熟去了解愛情、和性傾向問題。「好多人入大學後才會判斷」。若有中學生問到有關拍拖等問題,「我會叫他們不要諗住,因為仍未想清楚。十五六歲就不應拍拖!」若學生有疑問,可向社工求助。建議可「設立一個調解中心,處理家長與子女之間不同性傾向的意見分歧,勸導兩邊互相尊重。」政府曾表示會加強電視電台宣傳,教育公眾尊重同性戀人士。但陳梁兩人都認為難以收效,政府很難製作支持或反對同性戀的宣傳片段。陳更懷疑是否應該讓『明光社』(教會團體)還是讓『彩虹行動』(同志團體)來主持這個「調解中心」。(吳主光評:要維持社會和諧,就應該維持「道德觀念」。小學生故然未會分辨婚姻問題,即使大學生也不應該讓他們有權公然「違反道德觀念」。政府「反吸煙」尚且這麼嚴厲,為甚麼容讓大學生公然「反道德」,「反衛生」?梁美芬強調自己「不代表教會」,她只是一個「追隨者……未有條件去做教會領袖。」這是很好的態度。但是對於「同性戀」,她建議成立一個「調解中心」就出現矛盾了,因為找不到適當(兩邊都討好)的仲裁者。其實是找不到「義」與「不義」的「中間路線」。)


「威克里夫翻譯會」出賣信仰:

根據「基要浸信會」所出版的《Way of Life Literature》雜誌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報導,「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原來與天主教、靈恩派、新神學派、猶太教、伊斯蘭教、佛教,甚至無神主義者合作,和服務他們。這使筆者非常吃驚,因為多年來被這個組織欺騙了。因為筆者有一個神學生畢業後加入這個組織,工作了幾十年;筆者所牧養的教會亦差派一位弟兄去做他們的翻譯員,做了十幾年。滿以為「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這名原是歷史上第一個喊出「聖經是最高權威」和「返回聖經時代」口號的「宗教改革之父」,他一生被天主教追殺,所以他的組織必定可靠。沒想到,這只不過是創辦人「金綸湯遜」(William Cameron Townsend,1896-1982年)借用「威克里夫」的名而已,與「約翰.威克里夫」全無關係。

說來奇怪,1917年「金綸湯遜」才21歲,因為參加中美洲宣教隊,前往危地馬拉推銷聖經,遇見一個印第安人(Cakchiquel Indian)說:「如果你的神真是那麼偉大,祂為甚麼不說我們的語言?」他就開始有一個「為每一個民族翻譯聖經」的念頭。到1934年,他舉行第一個「語言學及翻譯」的「訓練營」,取名為「威克里夫營」(Camp Wycliffe);翌年又成立「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現稱 SIL International),從事語言學研究和訓練,到1942年正式創立「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到1948年又創立「叢林輔助服務中心」(Jungle Aviation and Radio Services,現稱為 JAARS)。到今天,約有5000個人參與「威克里夫」,SIL和JAARS的工作,翻譯了611聖經(有部分的,有全本的),另有1000多個仍然在翻譯中的項目。

「金綸湯遜」故意將信仰宣言定得很含糊,使「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可以容納新神學派和天主教與他們同工。失去「威克里夫」本人在真理上的堅持,不但與「威克里夫」名不符實,更與「威克里夫」背道而馳。因為這組織一直支持天主教所推動的「宗教大合一運動」。有以下例子為證:

  1. 《永恆》雜誌1971年11月號引述「金綸湯遜」的話,說:「我相信、我可以和任何人同工,只要他有助於使印第安人認識聖經,就可以了。我最佩服的英雄之一,就是著名的Bartolome de las Casas 神父。他用危地馬拉的印第安語講述歷史,使許多印第安人明白基督的信仰。我們的確要效法他,利用語言學來好好的服事主。……由於我們不分宗派,又不屬任何教會,所以我們歡迎天主教徒、新教徒、猶太教徒、穆斯林、佛教徒、甚至無神論者來參與我們的事工。」(James Hefley, Uncle Cam, 1974, p. 204)?金綸湯遜完全沒有考慮到,天主教所傳的是「受咒詛的聖禮福音」(加1:6-8),也沒有想到,由異教徒翻譯聖經,怎可能翻譯得準確?只會將印第安人送進地獄而已。
  2. 金綸湯遜又主動找「五旬節先生」“David du Plessis”(他是最早推動靈恩派與天主教合一的五旬節教會牧師),派他做「威克里夫」的代表,去參加1962年天主教舉行的「第二次梵蒂岡會議」(Vatican II Council)。金綸湯遜來到會議,有一位紅衣主教出來與他擁抱而哭,表示相信神能使基督教和天主教合一。所以1977年,金綸湯遜又接受大主教「馬塔科瓦」的邀請,到委內瑞拉的玻利瓦爾城去,幫助天主教建立他們的「LOGOS翻譯會」。
  3. 「浸信會聖經翻譯學院」(Baptist Bible Translators Institute)的執行董事「查爾斯·特納」(Charles Turner)在1975年的報告中指出,早在1957年他第一次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威克里夫」的一個分支)接受語言訓練之時,已經見到有兩位羅馬天主教神父也在這所語言學院裡一同受訓。他感到希奇,為甚麼基要派教會要奉獻支持這間「語言研究院」?他們竟然用基要派的奉獻來支持羅馬天主教的宣教士!最諷刺的是,後來這位浸信會牧師在Sinasina 部落中工作之時,發現與他作對,拉羊入天主教的神父,就是1957年與他一同在「語言研究院」受訓的。他努力領人歸主,而這位神父卻努力推人落地獄,因為天主教的洗禮無法使人得救。另外又有報導,指出1967年11月總幹事通知新畿內亞的SIL會員,差會已邀請幾個羅馬天主教的主教參與1968年4月的「識字教育會議」,商討如何培訓羅馬天主教神父,使他們更有效地領人加入天主教。當時有成員認為不妥當,提出抗議,但三個月後被駁回,有幾個同工因此辭職。
  4. 1958年8月22日《秘魯時報》刊登一張照片,顯示一架「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的飛機,有7名天主教神父與機師合照,標題寫著:「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人員駕駛飛機Moises Saeny號,送多米尼加宣教士和天主教的宣教士一同到普魯斯河的Puerto Esperanyo去。」1965年7月5日一份羅馬天主教雜誌《Our Sunday Visitor》刊登了一相照片,是一位神父站在飛機旁,有標題寫著:「從前,瑪利諾宣教士──William M. Allen神父要花40小時才能到達玻利維亞的叢林教區,現在得到「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用飛機來幫助,他只需要40分鐘就到達教區了。」後來經過調查,發現「威克里夫」的飛機竟然用了25%的飛行時間經常接送天主教的宣教士,將天主教扭曲的福音傳出去。「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實在在這些假教師的罪上有分!
  5. 有一位「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會員「詹姆斯.赫夫利」(James C. Hefley)寫了一本書:《一位偏見的新教徒再以新角度來看天主教教會》(Revell, 1971),談到「金綸湯遜」和「羅馬天主教」之間的友誼和合作,特別在第7章談到「金綸湯遜」如何使「赫夫利」放下對羅馬天主教的偏見,使他接受天主教。到第11章,作者又講述「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已經培訓了許多羅馬天主教神父,而「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的政策是不會要求天主教改變信仰立場的。
  6. 「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經常與羅馬天主教合作。例如接受「天主教聖經協會」(Catholic Bible Association)和「路德聖經翻譯學會」(Lutheran Bible Translation Society)贊助他們在華盛頓舉行一年一度的「聖經翻譯日」。由「澳洲聖經公會」(Australian Bible Society)支持的多個聖經翻譯項目,都包涵了羅馬天主教的翻譯員在內。1985年「澳洲聖經公會」接受一位羅馬天主教主教的官方探訪時,說:「備受尊敬的Udon Thani羅馬天主教,並『聯合聖經公會』執委George Phimphisan主教,與『澳洲聖經公會』商討如何使『天主教教會』與『聖經翻譯運動』發展更好的關係。」
  7. 「威克里夫」翻譯組織有許多來自天主教的同工,其中「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統籌人Allan Shannon也是「秘魯天主教靈恩運動」的「倡導者」(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5, 1982)。連英國「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也加入親羅馬運動,還很自豪地宣布與羅馬天主合作出版文章。SIL駐「喀麥隆」的宣教士Karl Grebe 2012年8月26日的「代禱信」說:「我和部分翻譯員負責校對新舊約手稿,其他同工就幫助兩位天主教神父覆核他們翻譯的次經,即是新教徒所指的偽經。」
  8. 「威克里夫」翻譯組織又與自由派神學的「聯合聖經公會」(United Bible Societies “UBS”)有很密切的關係。「聯合聖經公會」所主持的590個翻譯項目中,有390項是有羅馬天主教參與的。包括天主教樞機主教Francis Arinze;天主教樞機主教Carlo Martini。很多UBS的領導人都是現代神學主義者。
  9. 「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不僅與異端合作,更與世俗的不信者同負一軛。例如他們成為「聯合國」,以及「聯合國教育科學暨文化組織」(UNESCO)的「諮詢顧問」。「巴布亞新畿內亞」的Goroka有一份報章《Highland News》,1975年報道:「《Gahuku新約聖經》奉獻禮將於本星期日下午二時於Goroka舉行。這本聖經由巴布亞新畿內亞的『聖經公會』出版,……出席者包括香港署理民政事務專員F.B. Borok先生、……還有路德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和天主教教會的代表……。」
  10. 「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近來又廣泛地參與靈恩派接觸。例如:他們請著名的靈恩派領袖 Jamie Buckingham做他們的顧問;《Logos期刊》報告指出:「近年來有數量驚人的靈恩派人士加入了「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導致他們的成員躋身世界各地的靈恩派中間。不斷傳出有許多宣教士和他們的同工在各個宣教點接受了『聖靈的洗禮』。」1970年11月靈恩派「Full Gospel Business Men’s Fellowship」所出版的《國際月刊》,有一系列照片描述「威克里夫」的人員參與靈恩運動。1987年7月和1990年8月,他們又相繼參加 “North American Congress on the Holy Spirit and World Evangelization” 這個25年來最大規模的靈恩大會,也是一個「教會大合一會議」,約有40個不同宗派人士出席,而最大的「宗派」竟然是羅馬天主教!因為超過一半參加者是羅馬天主教教徒。大會每天早上舉行羅馬天主教彌撒。大會最後一位講員是天主教神父Tom Forrest,他「感謝天主設有煉獄,因為煉獄是上天堂的唯一的方法。」這種種現象,都顯示「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已經認同了「宗教大合一」。1987年那次會議,「威克里夫」聖經翻譯員Shetle更挑戰會眾(當中有20,000名羅馬天主教徒),邀請他們加入「威克里夫」好「照亮」黑暗的世界。這真是笑話,這樣的「假光」,豈能照亮世界?!

教皇「本篤十六世」(Pope Benedict XVI) 辭職:

現任「教皇」本篤十六世突然宣佈辭職,舉世震驚。在此筆者先交代“Pope”的原意是「聖父」,不應該譯為「教宗」,應譯為「教皇」,因為他就職而加冕,是戴上「波斯王的三重冠冕」。各國在梵蒂崗都設有「領事館」,教皇與各國來往,是屬於元首級的來往。從前教皇擁有意大利半島北部作為「國土」;有「十字軍」作為教皇的御林軍;教皇又在歐洲各城設有「宗教法庭」;各國都將稅收送到梵蒂崗;各國皇帝都要來吻教皇的腳;教皇與歐洲各國選出來最有權勢的國皇聯合起來,組成「神聖羅馬帝國」……。所以我們要正視教皇的地位,他實實在在是一位「皇」,只不過是「宗教皇」而已。

教皇辭職,為甚麼舉世震驚呢?因為這是天主教歷史中極其罕有的事。古時也曾有過幾個教皇辭職,但全部都是因犯罪而被逼辭職的。例如:1045年的教皇「本篤九世」(Benedict IX),他辭職是因為將教皇職位賣給教父「格雷希恩」(John Gratian),好讓自己能與心儀女子結婚。可是最後無法成事,他又再強行重奪教皇之職。至於「格雷希恩」,他買了教皇職位,成為「貴勾利六世」(Gregory VI),但後來被人揭發他用錢買位,加上「本篤九世」要奪回職位,他就被迫辭職。到1294年,教皇「聖雷定五世」(Celestine V)上任只有五個月,因為太無能而被迫辭職。到1415年,教皇「貴勾利十二世」(Gregory XII)為挽救教會分裂局面,決定辭職。所以現在「本篤十六世」突然宣佈辭職,許多人都在懷疑,他是受到某種壓力才請辭的。

教皇本篤十六世出任教皇八年,遭受到甚麼壓力呢?全世界報章都在猜測,大家都從本篤十六世在任時所發生過的事找原因。例如:他一直致力推動「宗教大合一」,但他原是「德國納粹黨」,支持希特拉屠殺猶太人。他辯稱,這只不過是他14歲時被迫加入希特拉青年團而已。因此,他也與上一任教皇一樣,向猶太人道歉,又致力駁斥一般人所說「猶太人害死耶穌」的說法,企圖減輕眾人憎恨猶太人的心理。可能為這個緣故,他又在2006年發表言論,指回教先知穆罕默德下令以劍傳播教義,帶來邪惡;又指伊斯蘭部份教義「邪惡與不人道」。於是各地穆斯林強烈反彈,多國爆發民間示威,巴基斯坦更通過決議譴責他;土耳其政府更取消他來訪問,又召回摩洛哥駐梵蒂岡的大使。最後他被迫公開道歉,土耳其才恢復他前來訪問,為要改善他和伊斯蘭世界的關係。

此外,本篤十六世又因為「反對同性婚姻、安樂死,和使用安全套」,而眾人的反感。眾人反而指責他「沒正視天主教神職人員孌童僻的嚴重問題」。事因天主教神職人員在各地長期性侵犯兒童和各種淫行,每年為這些性醜聞「賠款」多達十億美元。所以他本人和前任教皇「若望保祿二世」都被指控包庇性侵犯兒童的神職人員,使他們免被司法調查,令教廷蒙上「縱容神父孌童」的指控。「本篤十六世」是天主教第265任教皇,但加拿大的「祈理魁神父」根據天主教的歷史指出,最少有五十個教皇是非常淫亂的,甚至亂倫和提拔私生子做教皇。

此外,本篤十六世的前管家「加布里埃萊」,去年底將教皇的私人密函洩露給傳媒,將眾主教之間的「權鬥與內訌」、「梵蒂岡銀行洗黑錢」、「梵蒂岡金融機構不受監管」、「教廷國務卿散播敵對報紙編輯是同性戀者」……等,揭露於世人眼前,令羅馬教廷大為尷尬。

在外交方面,2006年中國政府自行任命兩位主教,教皇公開表示不滿,宣佈革除兩主教的教籍,和另外兩位負責祝聖的主教的教籍。即使曾獲中國及梵蒂岡認可為的「馬達欽主教」,去年7月亦宣佈退出「天主教愛國會」,被中國當局撤銷主教任命;之後梵蒂岡又開除「愛國會」自行任命的「哈爾濱主教」── 岳福生的教籍。中梵雙方為任命問題,多次隔空交火,互相譴責,關係跌至近年低谷。

我們無法知道「本篤十六世」受到甚麼壓力而辭職,但我們可以確定,天主教內部非常黑暗,甚至有脫離「耶穌會」的主教指出,天主教與意大利黑手黨有來往,與撒但會有關係,教皇背後有一位「黑教皇」,他才是真正的天主教統治者。


改革宗之反改革行為:

今年二月十日,《時代論壇》報導「美國天主教及改革宗教會的領袖簽署了《相互承認洗禮的共同協議》」,彼此承認對方的洗禮,表示「洗禮於所有身屬基督身體的人中,奠定合一的連結,因此它是我們致力朝可見合一進發的聖禮基礎。」該文件經過七年磋商,終於在一月廿九日在美國德克薩斯州奧斯汀市的聖瑪麗大教堂一次崇拜中簽署。簽署者代表「北美的基督教改革宗教會」、「美國長老會」、「美國的改革宗教會」、「羅馬天主教」和「基督協和教會」。奧斯汀的天主教領袖「華斯克斯主教」(Bishop Joe Vasquez)指出,「這合一的努力 ── 洗禮的相互承認 ── 乃是我們對耶穌禱告『願我們合而為一』的回應。」雖然該協議只適用於美國的教會,但類似的協議在澳洲和德國也存在,該項簽署乃是「醫治和復和的重要一步,有機會打開道路,處理好其他令我們仍舊痛苦地分裂的問題。它是一項合一上的重大成就,於現今實屬罕見,值得共同慶賀。」(綜合報道)筆者讀了以上的報導,深深地感歎,天主教帶領的「教會大合一運動」又成功吞併上述眾教會。而這些教會之所以稱為「改革宗」,本是為了實行加爾文所倡導的改革,將天主教的錯謬革除。如今天主教仍然堅持「教皇無誤」,他們從來沒有為屠殺歷史上千千萬萬聖徒而道歉,還是相信「洗禮可以救人」、「聖母馬利亞分配恩典」、「聖餅所代表的基督可受敬拜」、「任何人都要入煉獄受苦,將餘罪燒掉才可以上天堂」……他們又堅持「天特會議」所通過,對基督教各宗派發出的一百多條「咒詛」,這樣,這些「改革宗」教會為甚麼要與天主教合一?憑甚麼彼此承認對方的「洗禮」?我們知道,繼1963至1967年的「第二次梵蒂崗會議」,天主教向基督教、東正教、靈恩派、新神學派,和世上二百多個異教伸出「和平之手」,呼籲他們「歸回慈愛母親的懷抱」之後,「教會大合一運動」和「宗教大合一運動」就進行得如火如荼。以至1994和1998年,二十幾名基督教福音派最出名的領袖與天主教代表簽署了 “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I & II”,之後信義會又在1997年宣佈與天主教全面合一。時至今天,可能全世界百分之七十幾的教會都與天主教合一,看來主回來的日子非常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