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教會 神家模式 「教會生活」的研究

一個健康的教會,若要在「事奉」上健康,就要以「建立基督的身體」為最理想的模式;若要在「崇拜聚會」上健康,就要以「會幕的設計」為最理想的模式;若要在「教會生活」上健康,就要以「永生神的家」為最理想的模式。為篇幅關係,本文只研究「神家模式」。

想到「神家模式」,我們很容易會想起保羅對提摩太說:
「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4-16)

先來研究這段話的「語氣」:

一、「神家」是牧會的「大原則」:

保羅在前文指教提摩太如何牧會。他表示,自己很快就親自來教導提摩太,只怕耽延日久,就先教提摩太如何按立長老和執事。談到這裡,保羅突然很有感觸地說:「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意思是說,談到牧會秘訣,只要你向著「永生神的家」這個大原則來建立教會,凡事就做得對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真理」,教會要像永不動搖的「柱石」和「根基」一樣,支撐著這個「真理」,不讓它倒下來。筆者要在下文詳細討論這一點。

二、「神家」是個敬虔的「大奧秘」:

保羅提到這家是「永生神的教會」,好像突然想起一首詩歌,就唱著說:「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意思是,這真是個「敬虔大奧秘」,沒有人不同意。有以下六個理由:

  1. 「就是神在肉身顯現」:這是指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將神的神性活出來,讓人看見。因為主就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1:15),與「敬虔的奧秘」相同,因為「敬虔」的原文是“eusebeia”,英譯“godliness”,意思是很像神,凡事向著神,討神的喜悅。它的相反詞是“worldliness”,意思是傾慕世界,凡事向著世界,與神背道而馳。所以操練「敬虔」達到最高境界就如同「神在肉身顯現」。因為耶穌基督在肉身活著之時,將神的性情和美德全然活出來。
    保羅談論「教會是神的家」,又突然轉過談論「敬虔的大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相信他的思路是想到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神在肉身顯現」等於「神在教會顯現」。「教會」也是「神的家」,家中每一個兒女學「敬虔」,達到最高境界之時,也等於「神在教會顯現」。所以,要建立教會為「基督的身體」,就要人人都學敬虔,直到「神在教會顯現」的理想境界為止。
    不過,「神在教會顯現」的說法很抽像,怎樣才可以具體一點說明呢?可以的,讓我們先來看「神」怎樣「在主的肉體裡顯現」。主說:「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們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14:10-11)意思是,主具體地指出,祂「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已經顯示「父在祂裡面,祂也在父裡面」;也等於證明 ——「神在主的肉身顯現」。主甚至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8:28)意思是說,神在主的肉身顯現,不是一息間的事,而是主一生一世所做所講的每一件事;尤其是主被舉起 ——「被釘十字架」的事,更加證明是父神在祂裡面顯現。所以,「神在教會顯現」的具體說法,也是藉著教會所說所行的每一件事,顯示「神在教會裡,教會在神裡」。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牧會大原則」——教會若能建立成為「永生神的家」,流露出「神在教會裡顯現」,像主一樣,教會「素質」增長就達到最完美境界了。
  2. 「被聖靈稱義」:請注意,這句話是譯錯的,應該譯為「憑靈判斷」才對。英文欽定本的譯法是 “justified in the Spirit”,而 justified 這個字,在這裡不是用來形容「得救」,而是用作「判斷」或「辨別」的意思。所以整句話的意思其實是 ——「雖然耶穌基督是神在肉身顯現,但是論到『敬虔的奧秘』,我們不能按耶穌基督的肉身外貌來判斷,要按祂裡面的『靈』來判斷。」若按外貌來判斷,主耶穌是一個「無佳形美容,也無美貌」使人羨慕的拿撒勒人而已(賽53:2);若按主裡面的靈來判斷,「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所以我們學敬虔也要這樣,我們不是要學主的肉體,乃是要學主在靈裡所流露的。教會增長也是這樣,教會不必注重教堂外貌;乃要注重在靈裡能否建立成為「永生神的家」來判斷。
  3. 「被天使看見」:這是指主降生時,伯利恆野地裡的天使和天兵所看見的「關乎萬民」的「救主」,竟然「包著布,臥在馬槽裡」,這個降卑的「記號」叫天使十分佩服,所以他們唱歌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路2:10-14)今天教會若能活出「神在教會顯現」,被貧窮的小教堂「包著」,有甚麼關係呢?只要教會能叫萬人得救,就是最合神心意的教會了。
  4. 「被傳於外邦」:若從以色列人的角度來看 —— 本來「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和「基督」都是他們的,與外邦人無關,所以他們妒忌外邦人信主得救(羅9:4-5);所以從外邦人的角度來看 —— 他們竟然蒙恩,得與猶太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這是何等大,何等奇妙的恩典?教會要活出「神在教會顯現」,就要傳福音到普天下。
  5. 「被世人信服」:意思是,這福音從極細小的耶路撒冷開始,最後竟然傳遍天下,叫極多人信服基督,得稱為義,這是何等的成就。正如以賽亞預言說:「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1)耶和華也起誓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民14:21)大衛也說:「耶和華 ── 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詩8:1)這是因為「神在教會顯現」,才能有如此成就。
  6. 「被接在榮耀裡」:上述五項由主降生開始,至福音傳開,最後來到第六項,形容主復活升天,結束主在肉身顯現,返回天上享榮耀。正如主向父神交賬,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1-5)教會活出「神在教會顯現」也是這樣,等到我們完成傳福音的使命之時,我們也復活升天,在天上與主一同享榮耀。

教會是神的家

看完了「神家」是「敬虔的大奧秘」,是「神在教會顯現」,現在我們返回來詳細看「神家」是「牧養教會的大原則」。

保羅認為,只要按著「永生神的家」這個大原則來牧養教會,凡事就都做對了。因為「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柱石」和「根基」是永遠不動搖的,教會也要這樣,永遠支撐著「永生神的家」這個「真理」,不讓它倒下來。說清楚一點,教會不是一座「大教堂」;但教會要像「柱石」和「根基」一樣支撐著「教會是永生神的家」這「真理」。許多人常常誤解「真理」,以為是一種理論;其實「真理」(truth)是「真實」,意思是說,神以「教會」為祂的「家」是真的;神 ── 我們的天父,願意收納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是真的;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信耶穌等於與耶穌聯合,因而我們也成了神的兒子,是真的;將來我們返回天家,與神永遠享天倫之樂,是真的;我們憑「兒子」的身分,可以與主耶穌一同承受萬有,是真的;所有天使都成了「服役的靈」,我們成了「王子」,高過所有天使,是真的……。

「福音」之所以寶貴,是我們只要「信」,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從塵土罪人的地位,得以躍升成為神的女兒,比天使還要高。但那些不肯信的人必要滅亡,身體歸回塵土(歸回完全沒有恩典狀態),靈魂落地獄,永遠與魔鬼一同受苦。然而,這麼寶貴的福音,是不是每一個基督徒和傳道人都真全然相信?老實說,絕大部份的人都信得很膚淺,未能深入相信。請看人人都自稱是「神的兒女」,卻很少想到教會是「神的家」;許多傳道人一生爭做「牧師」,做「博士」,看自己為「教會領袖」,為「經理」,很少以「為父為母」的心腸來照顧「兒女」;講台上講許多彼此相愛的道,但教會仍然不像「家」;會眾多半連彼此「相識」也未能做到,更不要說彼此「相愛」;會眾彼此稱為「弟兄姊妹」,卻從來不看對方為弟兄,為姊妹;會眾多以自己為「會友」,一不喜歡就「轉會」,連十分之一奉獻也未能做到,更不要說全力支持「家庭開支」;基督徒只以「神」為解決他們日常生活困難的「神」,與往日拜菩薩的心態差不多,一不如意,就把神丟了;很少人真以神為「父」,所以天天有靈修,享受「天父親情」的人少之又少;很多基督徒一遇到病痛,就怕死,甚少以「返天家,享永福」為快樂;極多人只以為「天堂」就是「黃金街,碧玉城」,很少人想到「返天家」,與神全然恢復父子關係,與主耶穌結合成為夫婦……。不論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今天的教會越來越像「歡樂今宵」,距離像「永生神的家」這個模式很遠、很遠、很遠。

為甚麼這樣呢?因為絕大部份基督徒和傳道人都未明白如下的真理:

一、「三位一體」是「家」的結構:

論到「三位一體的神」,人人都知道,這是我們的信仰根基之一。至於聖父、聖子、聖靈如何合為一?許多人都沒有注意到,原來祂們是在「愛」中合成一個「美滿家庭」一樣。

首先筆者要指出,聖父、聖子、聖靈並不是「機械式的合一」;人類的靈、魂、體才是「機械式的合一」。因為聖父、聖子、聖靈可以有「三個不同的意見」;但人類的靈、魂、體只能有「一個意見」。請看,「聖父」的旨意要「聖子」喝「苦杯」—— 為罪人死;「聖子」求父挪開這「苦杯」,表示不想喝。這樣,祂們之間就出現不同的意意見了。只不過,「聖子」願意順服「聖父」,所以祂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這就是祂們在「愛」中保持「最和諧的合一」,也是最完美的合一。

或問,為何「聖父」硬要「聖子」喝「苦杯」?答案是「聖父」愛世人,要拯救凡肯悔改的罪人,把他們領進榮耀裡,合成一個「新婦」,給「聖子」做「妻子」。我們可以這樣說,「聖父」認為「聖子」要與這個「新婦」結合成為夫婦,就必須喝這「苦杯」,愛這些罪人,為他們死,這樣才能把教會洗淨,可以獻給自己作一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弗5:27)所以當「聖子」被釘十字架,造成救恩之後,「聖靈」就被差到世上來,尋找肯悔改的人,說服他們歸向神;像一個「家婆」一樣,領「媳婦」返回三一真神的「家庭」裡,與「聖子」結合成為夫婦。

當然這只不過是一個「比喻」,因為「聖父」和「聖子」的稱呼,只不過是借用「人間的父子關係」來形容神的救恩而已。讀者千萬不要將「人間的婚姻關係」百分之百應用到「三一真神」身上,以為億萬年前「聖父」與「聖靈」結婚,然後「聖靈」懷胎三千年,才生「聖子」。其實靈界的神和天使都是「中性」的,並不分男女,也不需要生育;只有地上物質界的生物才分男女,因為神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說有弟兄七人,先後娶過一個女人為妻,又先後死了,將來他們復活之時,這女人是哪人的妻子?主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22:25-30)主說這話,證明靈界沒有男女的分別,也沒有嫁娶。

所以「基督」在未降生之前,祂與「神」並不是「父子關係」。《聖經》告訴我們,那時「基督」是「神」說出來的「道」(約1:1);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不能見之「神」的「真像」(來1:3)。但是為了拯救世人,「基督」才降世為人,由童貞女馬利亞生出來,這時才稱為「神的兒子」。正如詩篇說:「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請注意,「今日」二字表示之前未稱為「神的兒子」,從祂降生之日才開始稱為「神的兒子」。為的是叫「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都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這是說,純粹為了救贖我們,叫我們與神恢復「父子關係」,神才稱為「聖父」,基督才稱為「聖子」,好叫我們信主的人,因與主聯合,也得以稱為「神的兒子」,與「基督」一同承受萬有。正如《希伯來書》說:「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造物主),要領許多的兒子(我們這些得救的人)進榮耀裡去(進入「天家」那榮耀的「父子關係」裡)……。因那使人成聖的(主)和那些得以成聖的(聖徒),都是出於一(都是神的兒子)。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顯示「弟兄」的稱呼非常寶貴),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我要倚賴祂;』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在靈意,我們是主的弟兄,也是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是「一家人」。)』」(來1:10-13)

二、靈統比血統更寶貴:

可惜,人人都說自己信主,並且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但很少人重視這「屬靈關係」,因此也很少人重視教會是「神的家」,也是「自己屬靈的家」,更很少人重視「主內弟兄姊妹」的屬靈關係,以為這只不過是一種「宗教術語」而已,並不是真的。其實《聖經》顯示,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比我們的肉身成為「某某人的兒女」更寶貴。因為「靈統」比「血統」更真實,更寶貴。

請看,神應許亞伯拉罕說:「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創13:16)後來又再應許亞伯拉罕:「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請問,神在玩數字遊戲嗎?先前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後來又應許他的後裔像「天上的眾星」那麼多,但那時亞伯拉罕連一個兒子也沒有。為甚麼這樣呢?其實「地上的塵沙那樣多」是指「屬血統的後裔」—— 猶太人;「天上的眾星那麼多」是指「屬靈統的後裔」—— 基督徒。

猶太人憑「血統」不能得救;我們這些有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人,是憑「靈統」得救。就如保羅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埃及婢女「夏甲」)生的(以實瑪利 —— 亞拉伯人的祖先);一個是自主之婦人(亞伯拉罕的正室「撒拉」)生的(以撒 —— 以色列人的祖先)。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只有「血統」關係,不能承受神的應許,也不能得救);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因為有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相信神的應許是寶貴的,於是就有「靈統」關係,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兒子,能以得救)。」(加4:22-23)

再請看,「以掃」雖然是亞伯拉罕的直系「長孫」,確實有亞伯拉罕的「血統關係」,但因為不信 —— 出賣自己的長子名分,不看重這名分可以承受神給與亞伯拉罕的祝福,以為神所賜的福不及一碗紅豆湯,因此就斷絕了「靈統」,不能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被神廢棄,永被咒詛,不能得救。

可是,「以掃」的弟弟「雅各」就不同了。他雖然不是長子,並且為人詭詐,但他有很強烈的信心,不惜放棄一切,一生追求「祝福」,就在「靈統」上配得過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承受了「長子」之福。後來神管教他,叫他失去地上的一切,他的信心仍然增長,以至他能為十二支派祝福;神被稱為他的神,也不以為恥。他的後裔也得以稱為神的「選民」,承受神給與亞伯拉罕的福。

再看摩西為十二個支派祝福。他祝福到「利未支派」之時,他說:「論利未說:耶和華啊,你的土明和烏陵(這是古時大祭司用來占卜的兩塊寶石,在此比喻「為百姓代求的職份」)都在你的虔誠人那裡。你在瑪撒曾試驗他,在米利巴水與他爭論(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瑪撒」曠野,因為沒有水喝而向亞倫和摩西發怨言;摩西用杖吩咐磐石流出水來,解百姓的渴。但是三十八年之後,百姓來到「米利巴」,因為沒有水喝再一次向亞倫和摩西發怨言,這一次摩西發怒,用杖擊打磐石,神就認為摩西和亞倫在百姓面前不尊神為聖,不准他們入迦南。摩西在此提及這事,表示順服神的懲罰,並不埋怨)。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句話最重要,意思是,利未人在執行祭司職務之時,因為遵行神的話,忘記了自己的「血統」關係,不因「父母、弟兄、妻兒」的關係而妨礙聖工,甚至亞倫死了兩個兒子,連屍首也不敢摸,因為要尊神為聖)。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申33:8-9)

這就使我們明白,為甚麼麥基洗德稱為「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7:3)其實只要麥基洗德是「人」,就必有「血統」的父母和生之始,命之終。只不過因為他是至高神的大祭司,經文形容他向神忠心,重視與神的「屬靈關係」,早已忘記自己的「血統關係」,所以稱為無父無母。

這一點也使我們明白,主耶穌出來傳道之後,一直稱母親馬利亞為「婦人」,又說:「我與妳有什麼相干?」(參約2:4, 19:26)。有一次,馬利亞帶著耶穌的弟妹來找耶穌,只是耶穌在房子裡講道,裡面又擠滿了人。有人告訴耶穌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耶穌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12:46-50)主耶穌連母親也不認,難道不孝,大逆不道?不是的。主耶穌也是因為遵行天父的旨意,重視「靈統關係」而忘記「血統關係」,像利未人一樣。

所以主勸門徒也要重視「靈統關係」而忘記「血統關係」,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19:29)又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因此,歷史上許多殉道者也是這樣。當黑暗政權以殺死他們的「妻兒」來要脅他們之時,他們寧願犧牲全家的牲命,也不肯放棄信仰。因為這些殉道者都認為「靈統關係」重要過「血統關係」,所以至死忠心。

三、天父比地父更完全:

信徒們常常禱告,都稱神為「天父」,但肯相信神真是「天父」的人卻很少。這一點,我們在「登山寶訓」——《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看得很清楚:

主認為,人若只愛那些「愛他們的人」,不肯「愛仇敵,為那逼迫他們的禱告」,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這樣的人不配稱為「天父的兒子」;惟獨真認識「天父」,肯像天父那樣去愛不可愛的人,才配稱為「天父的兒子」。(太5:45)

主又認為,人若行善、禱告、禁食,總喜愛行在人前,要叫眾人知道,得眾人的稱讚,他們就不能得「天父」的稱讚。因為他們根本不信,也不重視「天父」的稱讚;惟有行在暗中,拒絕人稱讚,只重視「天父」稱讚的人,才配稱為神的兒女,得「天父」的稱讚。(太6:1-18)

主又認為,人若為衣食憂慮,又為明天擔憂,以為神只照顧天空的飛鳥,和野地的百合花,不肯照顧自己的兒女。這樣的人怎配稱為神的兒女?他們根本不信神是「天父」,也不知道「天父」已經將最好的賜給他們,所以看自己不比天空的飛鳥和野地的百合花。(太6:25-34)

主又認為,人若不肯向神禱告祈求,也不肯重視靈修親近神,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天父」比「地上的父」更好。主指出,「地上的父」尚且把好東西給兒女,「天父」豈不把更好的東西賜給求祂的人麼?為甚麼以為「求餅」,天父反給他們石頭?「求魚」,天父反給他們蛇?(太7:7-11)

從以上的教訓看來,我們若真的建立教會為「神的家」,就必須教導會眾重視神真是我們的「天父」,全心相信祂,以祂為榮為樂;凡事敬重祂,愛祂,討祂的喜悅,這才是「教會素質的增長」。可是,今天我們看見許多「牧者」和「教會增長的專家們」在研究「崇拜」的事上,為自己發明許多節目和禮儀,只為討人的喜悅,因為只想吸引更多人來聚會;他們沒有想到某些世俗化的節目和禮儀,是神所憎惡的。他們若肯討神的喜悅,就必定以「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為原則,只考慮「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4:23),不要一面倒地考慮「人要」這樣拜父。

四、教會比家庭更重要:

上文筆者指出,「三一真神」的結合像「家庭」;《聖經》極多重要的真理都證明「靈統」比「血統」重要;耶穌基督的教訓又顯示,我們的靈性好壞,關鍵在於我們是否真的以神為「父」,這一切的道理都告訴我們,教會若不是建立成為「神的家」,就不能稱為「教會」,只能稱為「社團」。「教會」若真的建成是「神的家」,就必定以神為「父」。而且「天父」比「地上生身之父」更尊貴、更聖潔、更公義、更有智慧、更真實、更富有、更大能、更愛我們……,這樣,我們就應該重視「教會」比「自己的家」更甚。正如保羅定規,長老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理由是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4-5)保羅說這話,是根據主所說 ——「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所以,保羅認為自己「家」是小事;「教會」才是大事。

今天的傳道人若能明白這個真理,就不會像「雇工」一樣,要求「上班下班時間」;事奉人員也不會說:「我家有事,不能參與事奉。」信徒也不會說:「最近很忙,抽不出時間回來聚會。」難道我們很忙,就「不回家」嗎?今天教會出現許多問題,不是因為教堂太細小,也不是因為人數不多,或奉獻不多,而是因為未能普遍地建立起「家」的觀念,所以人人只關心「自己的家」,不肯重視「神的家」。

請看「以利」老祭司,他放縱兩個兒子,讓他們濫用祭司職權,搶百姓的祭肉,與會幕前的婦人行淫,卻不制止他們。神就差派一個神人去責備以利說:「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可以說,尊重「自己的家」過尊重於「神的家」),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必一日同死。」(撒上2:29-34)神這樣咒詛以利老祭司,因為他「孝敬兒子」而「不孝敬天父」;重視「血統」而不重視「靈統」;關心「自己的家」而不關心「神的家」。我們知道,人若「孝敬父母」,在世的日子就得以「長久」;以利「縱容兒子」,神就使他和他的後裔在世的日子「減少」。

親愛的讀者,我在上文舉出這麼多聖經實例,目的是要告訴你,「靈統」比「血統」關係更寶貴,這是真的;「天父」比「地上生身之父」更寶貴,是真的;「教會是神的家」,這是真的;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是真的;「主內弟兄姊妹」的關係是真的;「我們將來死後返天家」,是真的……。許多信徒靈性軟弱,主要原因,是未能相信「天父」是真的,因而未能以教會為「神的家」。若能使教會人人都相信這些是「真理」,按這樣的「真理」而行,教會的「素質」就大大增長,神也必大大賜福給教會,使教會在各方面都一齊增長了。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