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的“四位一体论”

(吴主光注:一位弟兄藉电邮寄给我,李常受对“四位一体”的讲论。为方便读者阅读起见,笔者以括号和新标点符号,将这篇文章加以修饰,使读者容易明白其中的思路,不至混淆。笔者又在文章后面,对李常受的言论中,逐点驳斥其错谬之处。下文凡以(黑色字体)印出的部份,都是笔者的意见。)

以下是来信的原文:
“吴主光弟兄,这是李常受召会不相信“三位一体”,相信“四一神”的証据。此教派常借灵意,大大曲解圣经,完全违背倪柝声弟兄原本所相信的真道,请多加小心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异端,下面是相信“四一神”的証据:

吴主光的评论:

  1. 将李常受之“四位一体论”寄给我的那弟兄,一开始就指出,李常受召会不相信“三位一体”;其实李常受不是不相信“三位一体”,而是藉“三位一体”错谬地推论出“四位一体”而已。按笔者所知,二三十年前,一位神仆“艾得里”牧师写了一本书,名为《神人李常受》;该书指出,李常受的“四位一体论”违反圣经真理。结果被李常受的“召会”控告,最后法庭判决艾得里牧师赔偿巨额罚款,令艾得里牧师远走他方。自此之后,李常受的“召会”极少再提及“四位一体论”。如今有人将这篇文章寄给笔者,笔者视之为极宝贵的“释经学负面教材”,盼与读者分享如何才算为“按正意解释圣经”。
  2. “四位一体论”显示,李常受的推理过程,载于《晨兴圣言》这本书内。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称为“包罗万有的‘一’的异像、经历与实行”;第二部份称为“晨兴喂养”;第三部份称为“信息选读”。根据这三部份的思路,我们可以看到李常受的“逻辑推理过程”,先是滥用“灵意解经”,为自己创作出越来越强化,越来越远离圣经本意的新名词;然后根据这些新名词所带有的新逻辑,推论出“四位一体”的结论。其“逻辑推理过程”大致如下:
    第一,李常受先误解“三位一体”的逻辑。
    第二,李常受继而曲解弗4:4-6,创造“四而一”的论调。
    第三,李常受错误地用“调和”来形容三一神与人的“合一”。
    第四,李常受推论出一个新名词──“基督生机的身体”。
    第五,李常受藉“一”的新定义来推论出“四一神”。
    第六,李常受的解释是三一神“分赐”自己给“召会”。
  3. 以下是“四位一体论”的本文(笔者以不同的括号和新标点符号,加以修饰)。读者可以先细读这篇“四位一体论”,从而理解李常受整个思想,然后才来看笔者的“批评”,这样才不至误解。

《晨兴圣言》──包罗万有的“一”的异像、经历与实行(9 7年4月台湾初版,第141页,第八周,周二。)

《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里,“四而一”的“生机实体”与《启示录》一章二十节里的“金灯台”相符。“基督的身体”既是“三一神”,与蒙祂救赎并变化之人的调和,因此“身体”本身就是“一”(弗1: 4-6)。

按照(弗4:4-6),“基督的身体”──“召会”乃是“四而一”──父、子、灵和身体:至终,“召会”──“身体”,就是一班蒙救赎、得重生,且与“三一神”联结,并与“三一神”调和的人(弗3:16-21)。

(弗4:4-6)启示“四个人位”──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位神,与父──调和在一起,成为一个实体,作“基督生机的身体”:

  1. “父”是源头,“子”是成分,“灵”是素质;这三者都与“身体”调和。
  2. “父”具体化身在“子”里;“子”实化成为“那灵”,祂们都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是“四而一”── 神圣又属人的构成──(约14:10-11、16-17、20,弗3:16-21)。
  3. 因着“父、子、灵”都与“基督的身体”是“一”,我们可以说,“三一神”现今乃是“四一神”;这四者就是“父、子、灵与身体”(4:4-6)。

晨兴喂养

(约14:16-17)“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20节──“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

“身体”真正的“一”就是“三一神”,祂不仅是“三一”的,也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这位终极完成、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将祂自己与蒙祂拣选的人,在他们的人性里相“调和”,这“调和”就是真正的“一”。

真正的“一”,不只是我们聚在一起的事。世人也聚在一起,他们聚集时,有他们那一种的“一”。然而,那不是我们的“一”;我们的“一”乃是“基督生机身体”的“一”。“基督的身体”乃是“三一神”

与蒙救赎,并被变化之人的调和;因为“身体”是这样的调和,这“身体”本身就是“一”。“三一神”的三者──父、子、灵──乃是这“一”的三个神圣因素;而这三个神圣因素,与一个人性因素相调和,终极成为“身体”。这“身体”就是真正的“一”。(《长老训练》第十册,三六页)

信息选读

“召会”是什么?“召会”是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位众人的神与父,就是那超越众人,贯彻众人,也在众人之内的。这就是“召会”。在宇宙中,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像“召会”那样了;她是何等的奇妙!讲到末了,“召会”就是一班与“三一神”联结并调和的人。“三一神”与“召会”乃是“四而一”。

因着“父、子、灵”都与“基督的身体”是“一”,我们可以说,“三一神”现今乃是“四一神”;这四者, 就是“父、子、灵”与“身体”。神圣“三一”的“三”者,不可分,不可离,也不可乱;这“四一”也是一样。

“三一神”与“基督身体”如此奥秘的联结并调和,目的乃是为著分赐──“那灵”作“基督身体”的素质, 不断地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同时,主也一直将祂的成分,分赐到我们里面。照样,当“父”超越、遮护我们;贯彻、关切我们,并住留在我们里面时,祂就不断地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因此,“召会”乃是“三一神”分赐的结果。

“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祂的信徒里面,在宇宙中,便产生了“召会”这一个“生机体”,并且“三一神”要不断地、一点一点地,将祂自己分赐到祂所有的肢体里面,作他们的成分、素质和享受。(关于“神圣分赐”更深的研读,一七九至一八零页)

《以弗所书四章》有“四个人位”在这里,他们都非常的活跃。身体、那灵、主和父神,都活跃的调和在一起。那灵、主和父,正在做一件工作。祂们作工,将祂们自己与“身体”调在一起。《弗四章》陈明“基督身体”真实的景像。这一组包括“四个人位”──身体、那灵、主和父神,形成一个单元,而这单元,这实体,就是“基督的身体”,就是“召会”。“父”具体化身在“子”里,“子”实化成为“那灵”,“那灵”与信徒调和。这调和乃是“基督身体”的构成。我们都必须看见这事。如果我们看见这事,圣徒间,以及众“召会”间一切的问题,就都没有了。一切的问题,只能借着这“异像”而得解决。(“基督身体的内在观点”,七一页)

参读:《长老训练》第十册,第三章;关于“神圣分赐”更深的研读,第十四至十五篇;“基督身体”的“内在观点”,第四章。(引文完毕)

吴主光的评论:

误解“三位一体”的逻辑

李常受说:‘“三一神”不仅是“三一”的,也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这个论调非常危险,它表示“神”原是一位,但是经过某种“过程”而逐渐增加,变成三位,只不过这三位神合而为一而已。这就等于说,除了“神”是自有永有的之外,“圣子”和“圣灵”都不是自有永有,乃是“从神衍生出来”的两位新神,他们都是有开始的。这样等于说,“圣子”和“圣灵”都是低级神;与圣经形容主耶稣是“亚拉法”和“俄梅戛”;我是“始”是“终”的说法相抵触。不但如此,李常受更在下文推论出“四一神”和“四位一体”,表示连“教会”(李常受称之为“召会”)也是一位低级神,因为“教会”也是有开始的,与“圣子”和“圣灵”有开始一样。

其实李常受没有想到,“三位一体”的说法,原是古教父奥古斯丁的说法,不是圣经的用词。奥古斯丁给“圣父,圣子,圣灵”形容成为“三位一体”,虽然算是准确,但其中“三而一,一而三”的逻辑观念,却不完全是人的逻辑观念;不能以数学,或人的推理,来构想三一神彼此之间的关系。地上根本就没有一样事物,能够完全表达三一神的奥秘。所以我们研究“教会”与“三一神”合而为一,只能以圣经的用词,和这些用词所带有的逻辑关系为限;不能离开圣经的规限,自行创作出一些新名词,又借着这些新名词所带有的逻辑关系,肆意推想经文范围以外的结论。李常受就是这样运用自己所发明的名词和逻辑,将“合一”形容成为“调和”;又幻想“三一神”各自不断地将自己“分赐”给“教会”(下文交待),使“教会”在实质上变成“基督生机身体”,从而推论出“四位一体”,大大远离圣经的真理。

李常受不明白,其实“圣父,圣子,圣灵”只不过是借用人间的名称来形容“三一神”而已,目的是叫我们明白,我们得救,蒙了何等大的恩典。我们本来都是罪人,我们的本质原是尘土,却因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救赎恩典,得以称为“神的儿女”。为什么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呢?其逻辑乃是这样──我们因信,得与“神的儿子”联合,这样,主耶稣是“神的爱子”,我们也因他而成为“神的儿女”。倘若不是为救赎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主耶稣基督其实是无须称为“神的儿子”。圣经显示,主耶稣降生之前,并没有“子”的称呼。正如诗篇说:“你是我的爱子,我今日生你。”(诗2:7)意思是,从你出生之后,你就是我的爱子。

在灵界,神和天使都没有性别,不分男女,因为不用生育。因此没有“父”和“子”的关系。主耶稣在未降生前,神与他的关系是(神)“说话者”与(道)“所说的话”的关系。这关系说明了“三位一体”的奥秘,因为“道”还未从神口中说出之前,已经以“智慧”的形式,存在于“神”里头;当“神”说出“道”之后,“道”就可以独立存在而成为一位“神”,这就是约翰福音一章一至二节所解释的奥秘。

再者,主未降生前,神与他的关系也是“不能见之神”与“能看见之神的像”的关系;这关系也能说明“三位一体”的奥秘──神是个灵,不是受造物,因此神不可能有任何形体;凡有形体的,都是为适应某种生活环境而有这样的形体。就如生活在水中的鱼类,有他们独特的形体;生活在空中的飞鸟,也有他们独特的形体……,各类活物都随着环境需要而有不同的形体。但是神完全不须要适应环境而生存,所以神是无需任何“形体”。只有主耶稣不同,因为降世为人,与人同住,主就需要有一个形体。说来奇妙,主生活在天上之时,却常以“曾被杀的羔羊”显现,叫人记念他在地上所成就的“救赎大功”。不论主显现之时,带着怎样的形体也好;主都在彰显父神的荣耀,如同相片彰显人的荣耀一样;相片与相中人原为一。

再者,我们因信得与神的“独生爱子”联合,成为“神的儿女”,并不表示我们也有“神性”,像主耶稣有“神性”一样。因为圣经称主耶稣为“神的独生子”;“独生”一词表示只主耶稣有“神人二性”,其他“神的儿女”只有“人性”没有“神性”,所以我们不能与主耶稣完全同类。就如一个“女子”嫁给一个“男子”,虽然二人成为一体,那“女子”仍然是“女子”,不能因为与那“男子”成为一体之后,而变成“男子”;我们像“童贞女子”许配给“基督”也是这样。

有一点我们千万要小心的,虽然圣经形容神为“圣父”,又形容主耶稣为“圣子”,“圣灵”却不是“圣母”;不要以为有了“父”,当然也有“母”才有“子”。不!“圣灵”原是中性,不是女性;我们不能以人的逻辑来推想“圣父,圣子,圣灵”的关系。笔者在上文已经说过,灵界是没有性别的,因为不用生育。再者,三一神虽然同等、同荣、同尊、同质、同永……,我们也不能用人的逻辑来推想,三一神必须在凡事上平等。圣经显示,在工作上,“父”差“子”,因此“父”比“子”大,“子”在凡事上都要顺服“父”;圣经又显示,“子”求“父”差遣“圣灵”来,代替“子”在地上作圣徒的保惠师,因此“圣灵”一直隐藏自己,他的责任只是彰显“父”和“子”,他“不是凭自己说话,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所以主说,“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14)《启示录》也显示,天上所有的敬拜,全部都是敬拜“坐宝座的全能者的(父神)和羔羊(圣子)”两位;圣灵从来不另外受人敬拜。所以,我们万万不能用人的逻辑来构想神“三而一,一而三”的关系。不能因为“三位一体”这个奥古斯丁所发明的名词,就以为三一神必须凡事都平等。李常受就是用这样的逻辑来推想“四位一体”,把人的本质提升,形容三一神与人“调和”,而成为“四一神”,造成非常严重的错谬。

曲解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

《以弗所书》形容“教会”(召会)是“基督的身体”,这是不错的。但李常受用自己的逻辑推论,认为“基督的身体”既然是“三一神”与“蒙救赎并变化之人”调和起来,这“身体”就成了一个“四而一的生机实体”。他引用(弗4:4-6)来解释这一点,指出这段经文启示出“四个人位”── 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主、一位父神;而这四个人位“调和”在一起之时,产生变化──“父”具体化身在“子”里;“子”实化成为“那灵”;这三位都在“召会”里面,形成一个“神圣又属人”的“四而一结构”。因为“父、子、灵”是“一”,“基督的身体”也是“一”,于是调和起来就成了“四一神”。

究竟弗4:4 – 6这段经文,是不是这样解的呢?不!任何不主观的读者都看不出这段经文有“四而一”之类的意思在内。我们知道,保罗在《以弗所书》里所说的“合一”,是指外邦人与犹太人应该在主里合一。所以保罗在第四章第一节,一开始就说:“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意思是说,保罗因为劝各个外邦教会带捐项上耶路撒冷去赒济穷人,想要藉这善举来促成犹太人与外邦人和好合一,但犹太人不领情,竟然控告保罗,使保罗被解到罗马去受审,为叫外邦人和犹太人合一而成了“被囚的”。虽然如此,保罗劝勉以弗所教会的外邦人说:“既然蒙召(就是与犹太人同为后裔,同为一体,同蒙应许的恩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意思是,就当以“合一的行事为人”来与“合一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这是七个合一的态度)。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这七个“一”,是合一的根据);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这是形容“父神”是所有外邦人和犹太人的“父神”。)”

或问,上文所说的“七个‘’”,岂不也是指“教会”与“圣父,圣子,圣灵”合一吗?李常受用这段经文推论“四位一体”,有什么不妥呢?

笔者认为上文这“七个‘’”,不能用来推论“四位一体”,因为中间有一句“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 ”,证明这是指外邦人与犹太人同蒙一个“召”,去得同一个“指望”,就是外邦人与犹太人合成“一个身体”,由“同一位圣灵”所合成的。理由是,外邦人和犹太人同有“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因此,我们解释这段经文,绝对不能离开经文的本意,就是外邦人与犹太人合一;不是教会与三一神合一而成为“四一神”。

要知道,圣经形容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这是一种比喻,因此是一种灵意。凡是“灵意解经”,不能越过比喻的文字与事实的规限,不然,就属于“无限上纲”,以私意代替灵意。历史上许多异端都是因为滥用“灵意解经”而走偏差;历史上也有不少人因为一面倒地反对“灵意解释”而曲解圣经,所以我们应用“灵意解经”,要注意以下的“原则”:

  1. 在解经之前,先要查清楚,这段经文是否可以用“灵意”来解。通常含有灵意的经文,都是属于“比喻性质”的,例如异象、异梦、预表、预言、会幕祭礼、祭礼系统、节期系统、天上灵界的事物、比喻、寓言……等。
  2. “比喻”中有“灵意”与“实意”──“比喻”本身是灵意,但比喻的结论,和带出来的教训却是实意,必须按字义来领会。例如,“新耶路撒冷圣城”是“灵意”,但神其中宣布的教训、劝勉和真理都是实意,例如“……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3-4)这些话是属于“比喻”的“结论”,必须按字义来接受。
  3. “灵意解经”必须符合上文下理──所谓上文下理,不单是句法上,也是逻辑上。例如解释出来的意思,与同一个系统的其他同类经文产生冲突,就不能接纳了。
  4. “灵意解经”不能离开“文字”和“事实”的逻辑规限──凡是脱离规限而随意伸引出去,与经文的“用字”和“事实”无关,都是错谬的解释。例如:“铜祭坛”因为是献“赎罪祭”的地方,所以含有“救赎”的灵意。但是,不能因为“铜祭坛”是用铜造的,就以为会幕里所有用“铜”造成的圣物,都含有“救赎意义”,这就离开了经文“用字”和“事实”的逻辑规限了。
  5. “灵意解经”不能超越规限的“幅度”──用“灵意解经”之前,必须问,神借用这件事物来表达祂心中“属灵的意念”,到底借用的“幅度”有多阔,有多广,有多深?例如主耶稣介绍自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约6:32-3 8),主借用“吗哪”的幅度只限于“天上降下来”、“生命之粮”、“供应全世界所有人”、“叫人永远不饿”……等范围;不能再伸引出去,借用“吗哪可以烤来吃”,藉以讲论耶稣受苦……。凡是无限上纲地伸引出去的“灵意解经”,都是不合理的。
  6. “灵意解经”必须根据神的启示──保罗借用“摩西面上的帕子”来讲论“读经秘诀”,认为以色列人一直不明白圣经,是因为“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不知道“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保罗指出,“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保罗这样解释,不是自己发明的,因为他得到神的启示,知道旧约本是“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所以才这样解。我们用灵意解经也必须这样,只能按神的启示,或其他同类的解法来解,不能自行发明新的解释。

将“合一”改为“调和”

研究李常受之所以推论出“四位一体”,其中主要原因,是用自己的逻辑去推论出一些新名词来,这些新名词天然带有新的逻辑观念,是圣经所没有的。其中最严重的错谬,就是将三一神与教会“合一”,形容成为三一神与教会“调和”。这词在短短的一千七百多字中,竟然出现十五次之多。李常受就是被这错的“调和”二字害死他。

他说:‘“基督的身体”乃是“三一神”与“蒙救赎并被变化之人”的“调和”;因此,三一神的“三个神圣因素”,就与“一个人性因素”相调和,而变成“四而一”。’他认为,‘“三一神”不仅是“三一”,也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这位终极完成、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蒙拣选之人的人性“调和”,终极成为“身体”’因此他又推论──‘“那灵、主、和父”所做的工作──将自己与“身体”调在一起,以至“父”具体化身在“子”里,“子”实化成为“那灵”,“那灵”与信徒“调和”,而终极成为“身体”(召会)。

读者细读这样的理论,是否感到李常受利用“调和”一词,而将“合一”神秘化,为的是将教会的本质加以神化,好与三一神形成“四位一体”?其实圣经形容三一神与教会“合一”,而不是“调和”。因为:

  1. 圣经用“合一”这词,是表示在“爱”里合一,因此而有了“爱的关系”,如同“父子”,如同“夫妻”的“关系”。这些关系都是借用“人间的名词”来形容而已。但“调和”的说法却含有形容我们在本质上与三一神同等的意念,因为如果我们不是与神同等、同荣、同尊、同质、同永……,我们根本上无法与三一神“调和”。试想,我们这些受造之物,怎可能与造物主“调和”呢?三一神是无始无终的;我们却是有始,若我们是无终,也是倚靠三一神才能无终。李常受因为形容人在本质上与神同等,才以“调和”来推论出“四位一体”。如果这种说法是对的,我们也可以倒转过来说──“圣子”和“圣灵”也是受造物,像我们是受造物一样;我们和“圣子,圣灵”都是因为蒙恩而得与神“调和”,最后被提升成为神,而形成“四位一体”。这样的想法,岂不是将“圣子”和“圣灵”的神性降低吗?试普天之下,有谁不认为这种思想是大异端呢?
  2. 圣经用“合一”来形容我们与三一神的关系,乃是借用人间的“父子”和“夫妻”关系来形容,这些关系是以“顺服”和“牺牲”来结合的,而且这样的结合,并没有暗示“角色上的变化”,正如“丈夫”与“妻子”合一之后,“丈夫”还是男人,“妻子”还是女人。因此,教会与三一神合一之后,教会仍是人,三一神仍是神,不会有“神性本质上的变化”。
  3. 李常受所用的“调和”观念,又表示三一神和教会的关系,是一种“混合物”或“灵合物”的关系──彼此间发生某种“神奇的变化”,而变成“四位一体”。我们知道,“三位一体”是指三位都是神,他们可以一而三,或三而一。照着同样的逻辑,“四位一体”也表示四位都是神,又可以四而一,一而四了。试想,罪人蒙恩而组成“教会”,怎可能连本质也被提升而成为“神”呢?若能,也就暗示起初只有一位“神”,后来神收纳另一位而变成“两位一体”;再后,神又收纳多一位而变成“三位一体”;现在神再收纳“教会”而变成“四位一体”;将来还可能会变成“五位一体”……等,这是何等荒谬的说法?

发明新名词“基督生机的身体”

李常受为要强化“四位一体”的理论,又发明一个新名词,称教会为“基督生机的身体”。我们理解“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因为圣经形容基督爱教会,如同丈夫爱妻子;所以保罗说:“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弗5﹕28)因为亚当爱夏娃,夏娃确实是神用亚当的骨和肉合成的。但李常受将“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加以强化,而创造出一个新名词──‘教会是“基督生机的身体”。’他解释这个新名词,说:‘这是“三一神”与“蒙救赎,并被变化之人”的“调和”,因为这样的“调和”是三个神圣因素与一个人性因素相调和,所以终极使这“身体”成为“基督生机的身体”。

李常受故意加上“生机”二字,为要强调这不是一种“比喻”,而是“与主同质”,能在各方面都与主匹配, 就像“头”与“身体”匹配,因为同属一种机能或生机。所以李常受形容──‘“父”是源头,“子”是成分,“灵”是素质,这三者与“身体”调和,使“身体”(教会)含有父和子的“成分”,并灵的“素质”;又说,“父”具体化身在“子”里面;“子”实化成为“那灵”,’然后作出一个结论,说:‘祂们都在我们里面;因此我们是“四而一”──神圣又属人的构成。

这样的形容,分明是刻意地将三一神的“神性本质”具体实化地加到“教会”里面, 这就是他所说的“生机”, 使“教会”配与三一神组成“四位一体”,又称这结构为“四一神”。

读者可以看到,李常受滥用“灵意解经”,随私意创作一个新名词,然后再从这个新名词推出一个全新的逻辑系统;又再一次借着这新的逻辑系统推出另一个再新一代的名词,又再从这个新一代的名词推出一个又再新一代的逻辑系统……,这样就离开圣经的本意越来越远了,因为离开了“比喻”的用字和相关的事实,变成随己意糊乱推论。这种滥用“灵意解经”的推论,是历史上许多异端产生的主因。

其实圣经用“基督身体”来比喻“教会”,用意只在形容:

  1. 基督“住在教会里面”,视教会如同自己的“身体”;
  2. 基督用自己的“身体”来造成赎罪祭,所以看教会如同他的“身体”;
  3. 基督“爱”教会如同“自己的身体”,就像亚当看夏娃为自己“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一样;
  4. 教会的生命本是藏在基督里,如同“身体”与“头”相连才有生命一样;
  5. 教会与基督“联合成为一体”,因此,主如何,我们将来也必如何;主在天上享荣耀,我们也享荣耀;万有都在基督的脚下,也是在教会之下……。

“比喻”必须永远保持“喻意性质”来领会;只有从“比喻”解出来结论性的教训,才能按字义来领会。并且“比喻”只能按其字义和相关的事实来推论,离开了“比喻”的用字和相关的逻辑,就等于以“私意”取代“灵意”了。

李常受推论“四一神”

李常受为要强化“四位一体”的理论,又发明“四一神”这个新名词。他说:‘“因着“父、子、灵”与“基督的身体”都是“一”──“父、子、灵”组成“三一神”是为“一”;“基督的身体”也是“一”,并且因着与三一神“调和”而有了“生机”,所以可以说,“三一神”现今成了“四一神”──这四者就是“父、子、灵与身体”。

李常受不知道,由“三一神”推论成为“四一神”,等于说,神是会“进化”的;而且“四一神”的第四位,还是受造之物中的罪人所组成的“教会”──这“教会”竟然有了“神性”,可以与三一神同等、同列,而成为“四一神”。李常受凭自己的逻辑,将“合一”推论成为“调和”,已经很大胆了;他再进一步推论而发明“四而一”,并滥用“灵意解经”,将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修改成为教会是“基督生机的身体”,更是大胆;现在他再推论出“四一神”这个新名词,真是越来越大胆。

按“三一神”这个名词,当然是“三位神”合而为一,而成为“一位神”,因为他们本是同等、同质、同荣、同尊、同永……的神。从前的人,无法在数学上明白“三位一体”,因为无法想得通,何以三个“1”加起来,变成一个“1”?现在我们明白了,在数学上,1+1+1当然=3,不能=1;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都是无限的神,他们的神性不应该用“1”来代表,乃应该用“∞”来代表。这样,在数学上,∞+∞+∞=∞就对了。现在李常受的“四一神”理论变成,∞+∞+∞+1=∞,怎能说得通呢?

三一神将自己“分赐”给“召会”

人性的“教会”与神性的“三一神”,无法在本质上“调和”,这一点相信李常受是有想过的。但是,不知为了什么,李常受明知想不通,却硬要想办法,使这理论变成想得通。于是他大胆地推想──‘“三一神”与“基督身体”(教会)如此奥秘的“联合”并“调和”’,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不断地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1)‘“那灵”(素质)不断地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教会)有了祂的‘素质’;2)‘“基督”(成分),也不断地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教会)有了祂的“成份”;3)‘照样,当“父”超越、遮护、贯彻、关切,并住留在我们里面时,祂就也不断地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这样,李常受认为,‘“召会”’就是‘“三一神”要不断地、一点一点地,将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成分、素质和享受”’,结果,产生了“召会”这个“生机体”。’

读者看见了没有?李常受大胆到,推论三一神分别将自己神性的本质──成分和素质──“分赐”给“召会”(人),目的为要使“召会”变成“神”,从而使“四一神”和“四位一体”的理论变成可以想得通,变成合理。

这论调, 读者听来是不是似曾相识呢?对了, 那就是从前撒但想要升上去与神同等的意念;也是蛇引诱女人夏娃,吃了那禁果,就可以“如神有智慧”的意念。李常受真是胆大包天了。我们搜寻全本圣经,也无法找到,三一神将自己的成分和素质“分赐”给教会的道理;李常受也没有说明,这念头是根据何经何典。从文章的思路来看,这念头是来自李常受滥用“灵意解经”,肆意为自己推论出一个新名词,从这个新名词又再推出另一个新名词;发展出一个新逻辑,又从这个新逻辑发展出另一个更新的逻辑。由此可见,依据严谨的释经原则来解经,是何等的重要。解经前,我们必须分辨经文的性质,是不是属于“一般叙述性”──没有灵意的用词、记叙、讲论、教训、劝勉、历史……等话语;还是属于“比喻性”──含有灵意的比喻、预表、预言、异象、异梦、故事、形容词、天上的启示、借用的暗喻……。“一般叙述性”的文字,故然一定要按字义来解经;即使是“比喻性”,含有灵意的文字,我们在推想其灵意之时,还是要按比喻的用字,和这用字所附带的事实和逻辑关系来规限自己的推想,免得自己的推想脱离了规限,变成肆意伸引出去的糊思乱想,远离经文的本意,无限上纲,这就是祸害不浅的“滥用灵意解经”了。

李常受刻意将教会神化,很可能是为了抬高自己对教会的总领导权。还记得一九九一年,十六位称为“香港教会全体长老同工”的弟兄,寄来一篇颇长的报导文章,指出李常受自大和信仰变质。其中一段文字指出,台北训练中心的一位主要负责人于一九八六年七月,在美国德州一位弟兄家中这样公开教导,说:“圣父是第一位、圣子是第二位、圣灵是第三位、李常受则是第四位,以后就是李常受身边的人。”并且,有一位讲者 Howard Higashi 又声称:“李(常受)弟兄完全被圣灵充满,呼求李常受的名,我们也可以从他得生命。”并当场带领全体呼求李常受的名。倘若这些报导属实,李常受和支持他的党众,已经“走火入魔”了。

作者:吴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