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普遍被误解的救恩真理(三)

“得救”的问题不能轻忽,你若是真的得救了,我恭喜你;你若是仍未得救,你得赶紧弄清楚,你误解救恩的问题在那里,从而对症下药,从速解决。可惜,许多人听到有人提醒他们可能仍未得救,他们的反应多是以“忿怒”来回应,因为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其实,你的“忿怒”表现反而成为多一个证据,证明你还未得救──一个有把握得救的人,必定是很喜乐地,很荣耀地,向任何人作出自己得救的见证,归荣耀给主;忿怒的反应反而出卖了你的本质──你里头并没有天父的性情,一点也不像以“爱”为大特征的天父。

其实别人提醒你──你可能还未得救;是出于爱心和关怀,要及时拯救你,免得你突然去世而落地狱。你要明白,提醒你“你可能未得救”的人,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才会这样对你说的,你应该很欣赏他的关怀和勇气才对。好比你去看医生,医生不会随便说,你“患了绝症”;倘若医生真的这样说,你会以忿怒来回应他,大骂他吗?你应该感谢他的忠诚,立即问个究竟,何以他认为你患上绝症,从而赶快寻求医治才对。

上期我们讨论了五大点──“误解因信称义”、“误解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以为信什么福音都得救”、“用好行为来判断自己得救”、“以为靠恩得救就不需要有好行为”。今期继续讨论如下第六至第十一点:

六、以为一个人信主,全家都得救

笔者有一个亲戚,因为太太信了主,他也以为自己亦会因而得救。过了许多年,他的生命没有什么大改变。有一天,我和他谈及信仰,他才说出来,以为圣经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及至听了我的解释,他就忿怒地问我说:“为什么圣经这样写,岂不是误导人吗?”我对他说:“圣经并没有错,因为经文并不是说──你一个人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经文乃是说──你和你一家都当信主耶稣,这样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可惜,当他听了,还是表示不服气。

许多人也有类同的误解,以为这是圣经的“应许”。其实任何一读使徒行传十六章,就知道这只不过是保罗对腓立比那狱卒的劝勉,并不是一种“应许”。请看那狱卒听了保罗的劝勉,岂不是立即带保罗回家,让保罗可以向他全家传福音吗?圣经指出,“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徒16:32-34)

其实一个人信主,一个人得救,这是最普通不过的常理;怎可能一个人信主,全家得救呢?照样,一个人犯罪,一个人承担;怎可能一个人犯罪,全家承担呢?神说:“(我)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所说的三四代,是指这人活多久,神就追讨他的罪多久,如果他活到可以看见三四代,他的罪也就连累三四代,直到他死了为止。神绝对不会因父杀子;也不会因子杀父。所以神启示先知耶利米说:“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31:29-30)神同样启示以西结先知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结18:1-4, 19-20)

得救不能“拉关系”──各人的名字,或记载在“生命册”上;各人的行为,或记载在“案卷”中,神的审判都是按个人的记录进行的。你不能因为属于“浸信会”就得救;你也不能因为属于“平安福音堂”而得救。各人只能问,你是不是属于神而得救。所以,基督徒的家庭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以为,你的儿子生在你的家庭中,必定会有许多机会听福音,不用愁。不!刚刚相反,基督徒的儿女因为从小就被带返教会,很可能他们从小就讨厌基督教,因为反叛心理会叫他们讨厌父母一直强逼他们接纳的东西。再者,由于听圣经道理太多,日后长大,任何人再用圣经真理来劝他们悔改,都会变成无效。所以为父母的,千万要小心自己的行为,免得你们的儿女长大后不信主,理由是被你们的坏行为绊倒。

七、以为洗了礼,就必得救

在诸多误解救恩的事例中,相信最普遍被误解的,就是以为“洗了礼,就必然得救”。要知道,按圣经真理,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叫人得救,或得恩典的圣礼;浸礼或洗礼都只不过是一种公开的见证;圣餐亦只不过是为记念主而已,两者都不能叫人直接蒙恩或得救。

但是受了洗的人会提出如下理由,以为受了洗就必然得救:第一、我教会的牧师若不是认为我是真心信主的,他怎会为我施洗呢?第二、我教会的牧师并不是普通人,他是著名的牧师,他怎会连得救与未得救也看不出来呢?第三、我教会的宗派也是信仰纯正的,难道我们整个宗派的人都会看错吗?第四、不单我是这样信,也这样受了洗,我教会数以百计的会友都是这样信,都是这样受了洗,难道我们几百人都不能得救吗?第五,有许多行为比我更差的基督徒,他们都认为自己得救;我受了洗,行为又比许多人好,为什么我不能得救呢?

要回答以上种种问题,最好是看一看“循道卫理公会”的创办人──“卫斯理约翰”。他原是圣公会的教友,受了洗,而且非常热心传福音;他甚至献身到北美洲红印第安人中传道七年。当他回到英国述职时,在船上巧遇一个弟兄会的青年人;这个青年人问他说:“先生,请问你得救了没有?”他回答说:“青年人,我很欣赏你这么热心传福音;让我为你介绍──我是一个牧师!”那青年人回答说:“我不是问你是不是牧师,我是问你得救了没有?”卫斯理约翰就光火了,对他说:“牧师还未得救,谁可以得救?”那年青人见他这么凶,就跑了。卫斯理约翰回到房间,思前想后,实在没有把握得救,他就惧怕起来。后来,他回到英国,有人介绍他看马丁路德所著《罗马书注释》的“序言”,他才明白“因信称义”的道理;并且照着圣经真理来信主,才清楚得救。

还记得笔者年少之时,在一间浸信会申请受浸。一位老牧师和教会两位长者负责向我问信德。牧师问我说:“你受浸之后,愿意不愿意按时奉献金钱呢?”我回答说:“我愿意。”牧师就只问我这么一条与得救全无关系的问题,就批准我受浸。当我从问信德的房间出来之时,我在神面前立志:将来如果神呼召我做传道人,我绝对不会这么简单就批准一个人受浸。因为太多人以为教会既然批准他们受浸,教会当然认为他们已经得救;于是,以后就不再听福音信息,也不再思考自己是否得救。这些人离世后若落到地狱里受苦,是他们教会的牧师害死他们的。

后来笔者牧养教会,我非常小心辅导每一个申请受浸的信徒,并且将多年来的辅导经验,写成《受浸辅导课程》一书,好帮助每一个人在受浸之前,确实清楚自己真心信主得救。在此,当然我无法将整本书的内容介绍出来;但笔者仍然劝勉每一个给人施浸的传道人,和每一个申请受浸的基督徒,最低限度要注意如下的要点:

  1. 受浸者是否有认罪悔改,和胜过罪的重生经历?信主后,有没有对罪越来越敏感,以至不敢犯罪?即使偶然犯了罪,内心有没有惧怕神,又立即向神认罪悔改?
  2. 受浸者是否知道,他犯罪,应该他受刑罚;但如今主耶稣代替他受刑罚,他曾否因此受感动,并且立志今后不再犯罪,一生为主而活?倘若他不小心再犯罪,他有没有感受到自己得罪主,而异常难过?他有没有从难过中得到力量,再决心离开罪呢?
  3. 受浸者是否明白“全备的福音”──叫他明白因信称义,靠恩得救,主再来之时身体复活被提,在天上与主一同享受永远的福乐…等道理?他有没有因此很留意末世预兆,切切等候主再来,作为人生最大的盼望?
  4. 受浸者是否已经受了圣灵,有圣灵七项工作(约14:26, 15:26, 16:7-15)显在他身上,他也结出悔改的果子来?
  5. 受浸者是否有爱慕属灵的“奶”──对属灵的事越来越爱慕,好像吃奶的婴孩,渐渐长大,想要追求和参与事奉呢?
  6. 受浸者是否明白受浸的意义,是“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并且借着浸礼,向神,向人,向天使,向魔鬼,公开作见证?如果明白的话,受浸者是否愿意表示,决心信主,就是为主殉道也不会后悔呢?
  7. 受浸者的人生观,是否有一百八十度改变──从前以世界为满足,现在以天上属灵的事为满足;从前为人为己而活,现在为神为永恒而活;从前很怕死,现在知道自己死后有永生?
  8. 受浸者有没有恒常性的灵修生活,并且在祷告中“呼叫阿爸父”──以神为父,并且感受到神的亲情,又以自己做父神儿女的高贵身份为乐?

在此,笔者也警告那些以为只要信就得救,无须受浸的人。笔者要问你们,主耶稣要我们“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浸”,难道三位一体的神一同“签名”的浸礼,你们可以认为是多余的吗?你们的“主”吩咐你们做这最简单的事,你们倘且不肯顺服,他怎可能是曾经拯救过你们的“主”呢?你们有什么不得已的事,认为不能藉浸礼为你(你)的恩主做见证呢?你们怕的是什么呢?你们所怕的,会不会是你们还未真心信主的证据呢?一个人如果是真心信主为他死,使他得着永生,他还有什么值得怕的人或事,以至他不敢见证自己的恩主呢?一个人如果知道,我们信主得救,是因为与主“联合”──主复活,我们也复活;主升天,我们也升天;主作王,我们也作王;主进入荣耀里,我们也同祂一起进入荣耀里…,这样,他又怎会迟迟不愿意公开借着浸礼,表示与主“联合”呢?试问有那一个少女真心爱上一个王子,而会迟迟不愿意与他举行“婚礼”的呢?

在此,笔者又警告凡以为必须受洗才能得救的人。你们要明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这句话,是来自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而所有最好的古卷圣经都显示,由第九节至结束都是原著没有的。至于其他出现这段经文的古代文献,却是不同版本,有不同说法,彼此不合。因此,我们不应承认这段经文是正典。再者,我们从这段经文的“内证”,也证明不是出于马可的手笔,因为笔法和表达方式都不同;这段经文似乎是将使徒行传和其他史实,浓缩地写上去,好为《马可福音》作一个“总结”。

根据整本圣经的真理,救恩并不是来自圣礼,也不需要靠圣礼为媒介。圣经很明白地指出,救恩只来自“信耶稣”──圣经说:“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我们岂不是看到,与主同钉十字架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主就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吗?(路23:43)那些在沙漠区,或在狱中传道的人,岂能带一个浸池一同去传道,才能完成传福音的使命呢?倘若一个患重病的病人,临终才决志信主,你可以冒险为他施浸,而你知道,他可能一受浸就死去,你就会被控谋杀了!

所以,凡误解浸礼,以为可以叫人得救;或者以为受浸是多余的,只要信就可以得救,都是不正确的。但那些按圣经真理而真心信主的人,必定乐于借着浸礼来见证主,表示“与主联合──主的一切,成了我的一切”,这是何等快乐和幸福的见证,怎会不乐于实行呢?

八、以为得救后犯任何罪仍可以得救

笔者认为,今天社会人士普遍对基督徒的印象,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特别崇高的道德行为,乃是因为他们说教的声音,听起来很讨厌,所以许多人都以“你讲耶稣呀!”来形容别人说话很讨厌。主耶稣认为,真基督徒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太5:13-14)。“盐”代表“自己不会变坏”,又溶合于人群中,影响凡接触他们的人“也不变坏”;“光”代表“有从天父而来的好行为”(参太5:16),光绝对不会与黑暗相容;灯乃是放在高高的灯台上,很高贵地照耀家里的人,帮助他们也脱离黑暗。倘若一个人自称是基督徒,却没有“盐”和“光”的本质,他怎可能是一个真基督徒呢?主耶稣说:“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粪里,都不合式,只好丢在外面。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路14:34-35)请注意,主耶稣认为这人比“粪”和“泥”更无用──“粪”和“泥”还可以用在田里耕种,失去基督徒本质的人,只能落地狱。

或问,怎样的行为才表示这基督徒已经失去了“盐”和“光”的本质呢?答案是──以为既然信主之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可以放心犯罪,不需要怀疑自己不能得救的人。请听约翰怎样关心犯罪的人?他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按:意思是必保守自己不犯至死的罪),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6-18)

所谓“至死的罪”,就是无法得着赦免的罪,不能得救的罪。具体一点来说,这就是“故意犯的罪”。原来《利未记》指出,赎罪祭和赎衍祭只能赎“误犯的,不知道的罪”;“故意犯的罪”是没有赎罪祭的。所以《希伯来书》也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10:26)倘若我们研究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临终时所说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意思也是:他们不知道我是神的儿子,所以求天父赦免他们。反过来说,如果他们明明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还将耶稣钉十字架,主耶稣就不能作他们的赎罪祭了。著名的《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也指出,因为主耶稣“无佳形美容”,所以以色列人不认识祂,竟将祂鞭打,又把祂牵到“宰杀之地”,也不知道原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所以耶和华才能以祂为有效的“赎罪祭”(赛53:10)。

《希伯来书》详细解释这一点,指出“故意犯的罪”等于知道耶稣是神的儿子,还加以“践踏的罪”;又等于“亵渎圣灵的罪”…都是不得赦免的。请看经文:“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10:26-29)这些罪之所以不能赦,都是因为“得知真道以后”──意思是明白真相之后,就不能再有“因信称义”的救恩,因为人在未知真相之前才可以信,知道真相之后,就无从信了。(参来11:1)

所以我们听道,得以渐渐明白真道(或真相),这时若再犯罪,这些罪也就渐渐变得更重,因为渐渐接近知道全部真相,以至最后不能得救。为此,圣经劝勉我们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师傅”就是更明白真道的人,所以他们犯罪,就受更重的判断──以更高的标准来受审判,接受更严厉的刑罚。就如一个贫穷的子孩“抢别人的面包来吃”,与一个法官“抢别人的面包来吃”,犯的虽然是同样的罪,但法官该受更重的判断,因为知法犯法,不可饶恕。

所以亲爱的读者,倘若你信主已久,明白圣经也多,你若仍然犯罪,你“故意犯”的程度也越深,你就渐渐陷入“不能得救”的地步了。这也不是说,你已经一次得救,却不能永远得救;约翰说,若有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意思是他必定会得救;倘若他犯了“至于死的罪”,约翰就认为他不会说“当为这罪祈求”.意思是,他已经陷入不能得救的地步,为他祈求也无济于事。若问,一个真心信主,清楚得救的人也会陷人不能得救的地步吗?不会,因为约翰又说:“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不犯至死的罪),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6-18)但问题是,许多人连自己是否清楚得救也无把握,也不知道,这样的人就会陷入不能得救的地步了。按现实情况来说,这人陷入不能得救的地步之时,他会出现不打紧,不知道,他只会放纵自己犯罪,也放心犯罪而毫不后悔;即使后悔,也不会来到主前求赦罪;就如犹大一样──撒但入了他的心,他卖了主,虽然后悔,只会出去吊死,不会回到主耶稣跟前求赦罪──这是何等可怕的光景!!但陷入不能得救地步的人,连“可怕”的感觉也没有了,因为圣灵已经离开了他!

九、“以为会说方言,又会行神蹟,就一定得救”

爱尔兰有不少中国基督徒在那里工作求生,但那里只有一间灵恩派教会,所以移民到那里去的基督徒就被逼到这家灵恩派教会去聚会。有一次,那里的基督徒打许多次长途电话给我,请求我到他们中间去帮助他们,给他们讲道;理由是,他们几十人再无法在那家灵恩派教会聚会,因为发现许多极之不对的现象。其中一个现象是“许多未信主的人也说方言;许多行淫的人也说方言”。他们向那教会的领导人质询,也得不著任何解答。

事实上,发生在灵恩派教会里的所谓“神蹟奇事”,若是真实的,我们和全世界所有的基督徒都不会不相信,也不会抗拒。但是,灵恩派人士就是不诚实,喜欢“报喜不报忧”──他们认为灵验的,就大吹大擂,到处宣讲;他们明明知道,发生在他们中间的神蹟奇事,绝大部份都是虚假的,他们却连一字也不提。例如:有宣道会牧师麦格罗博士(Dr. Gerald E.McGraw)成立一个“方言鉴别会”,多年来试验说方言的人里头的灵,是不是圣灵,结果他公布“百份之九十以上的方言都是出于污鬼的能力”;灵恩运动第三波的世界著名领袖Dr. Peter Wagner,在一个世界大会上也公布,他们“操练预言”的成积越来越高,“准确程度已经进步到百份之四十至六十之间了”.这分明是说,他所说的“预言”仍有百份之四十至六十不准确;他若身处旧约时代,必定被摩西用石头打死无疑。灵恩派的“神医大会”,多次被一些专业人士“逐个个案根查”,发现那些宣称自己得到医治的人,除了一些属于心理影响生理的个案外,其他病例竟然是“百份之百失败的”。世上已经有许多个灵恩派著名传道人,因骗财和行淫而被判坐牢。灵恩运动发展到今天,已经渗入天主教,和基督教各种异端中间,而且成了“教会大合一运动”的主要推动力,这分明是说,运行在他们中间的灵,一定不是“真理的灵”。灵恩派聚会常常有“疯狂现象”──大哭、大笑、倒地、打滚、抽筋、昏迷、野兽叫…;在多伦多机场附近的“葡萄园教会”常有数千人参加聚会,他们中间发生著名的“狮子吼叫”,他们请“葡萄园运动”的领导人John Wimber前来鉴别,连John Wimber也认为这是“邪灵”,他们还是认为这“狮子”是耶稣基督。这种“疯狂现象”,人人都知道与《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的教训严重冲突──“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2-33)然而,他们还是不肯正视。硬说这是什么“圣灵击倒”、“人神相遇”、“圣灵充满”、“圣灵来临”的现象。圣经说得好──“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4:2)

可是,灵恩现象竟然渗透全世界百份之七十的教会,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庞大的运动。今天我们还相信,有一些得救的基督徒被迷惑,而接受了灵恩运动;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极多人因为好奇心而追求神蹟奇事,不是追求福音真理,他们加入这些灵恩派教会,假以时日,“换血”的现象就会使这些教会的会众全部变成“不能得救的人”。正如保罗所说:“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蹟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9-12)

其实圣经显示,神喜爱用“真理”来领导人归向祂,远远多过用“神蹟奇事”。就如“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那个在阴间里受苦的财主,求亚伯拉罕打发拉撒路“复活”(大神蹟),回去告诉他的五个兄弟,不要来到他那里;亚伯拉罕却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真理)可以听从。”财主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路16:27-30)到底财主说的对,还是亚伯拉罕说的对呢?主耶稣安排一个真人名叫“拉撒路”死了四天,死到发臭,然后主耶稣去叫他复活;有一些犹太人看见,就信了主;但也有一些犹太人跑去告诉祭司长,“祭司长商议连拉撒路也要杀了。”(约12:10)

又例如,主复活后向以马忤斯路上两个门徒显现,两个门徒认不出是主。主却没有直接告诉他们,祂复活了;也没在他们面前行一个神蹟,或以发光的形状向他们显现,或立即在他们面前消失…。主乃是花了大半天时间,陪他们走了二十五里路,将圣经中凡指著自己“必须先受苦,然后进入荣耀”的真理给他们讲解一遍,才叫他们明白。像这样的事例,圣经还有许多,证明“真理的效用”大过“神蹟奇事”。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凡以追求神蹟奇事为本的人,未必是得救的;因为他们忽略圣灵称为“真理的圣灵”。

十、“以为神预定自己得救,就放心不去思想自己是否得救”

今天“绝对预定论”越来越流行于世。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士,有较为温和的,他们也承认我们为弟兄;但越来越多是属于激进的,他们指骂凡不接受“绝对预定论”的人为异端。他们推崇“绝对预定论”甚至到了一个地步,说:一个人得救的过程是“先重生,后信主”。他们认为“我们从前死在罪恶过犯中”,我们就是“死人”;“死人”是不可能对福音有任何反应的;“死人”绝对不会悔改信福音。人之所以能侮改信福音,乃是神“预定”他如此,将“全然的信心”赐给他,叫他能以相信和得救。所以,如果神预定一个人信主,这人不能不信主;如果神没有预定一个人信主,这人就是怎样痛哭悔改也好,他也是不能信主。神预定了,人就不能抗拒。神没有预定,人也不能恳求。于是,人是变成“绝对没有自由意志”;人变成“傀儡”,只能照着神“预定的剧本”而演出人类历史──不论罪恶的历史,或良善的历史,都由神一手包办。

关于“绝对预定论”的错谬,笔者已经写过两篇文章,刊于《整全报》第三十七期,和第四十期,读者可以从我们的网页中找到。在此,笔者再加一点解释──请看神对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4:6-7)问题来了,神能否预知该隐后来必定杀死他的兄弟亚伯呢?神既然预知了,为何还要劝该隐,好像还有机会挽救他似的呢?后来该隐果然不听神的劝告,并且杀了他的兄弟亚伯,这是不是代表神预知和预定的能力失败呢?

都不是!乃是因为神将“自由意志”赐了给人,神就是“全能”也好,祂也不愿意控制或左右人的“自由意志”,免得人变成“傀儡”;这样,人所行的“恶”和“善”都变成由神而来,神也就变成有恶成份的神了。所以神只能劝该隐,教该隐,由他自行决定犯罪与不犯罪,神绝对不会控制该隐。神若以“全能”来控制该隐,该隐肯定不可能犯罪;神若以“全能”来控制该隐,而该隐仍会犯罪,就证明神不是全能。如今神并没有控制该隐,因为神尊重他的“自由意志”──神警告该隐说:“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这“门”,当然就是“自由意志的门”;这“门”是由里面的人开的;外面任何人都不能开。在此,神形容“罪”如鬼,只能“伏”在门前,等候该隐开这“门”,“罪”才可以进去叫该隐杀人。“罪”无法从外面开这“门”。其实,整本圣经差不多千万个例子,证明人有“自由意志”,为什么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硬说,人是没有“自由意志”的呢?

不错,“恩典”和“信心”都是神所赐的,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但是,我们要明白圣经的用词──所说的“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并不是说“百份之百的信心”都是神所赐的,因为主耶稣讲出一个神赐恩的“大原则”──“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太13:12, 25:29)这是说,这人必须先有少许信心,然后神才将“足以叫他得救的信心”赐给他;目的不是要证明“他一点信心也没有”,而是要证明“他无法自夸”而已。

请看那个父亲前来求主耶稣医治他的儿子,主对他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单单是这句话,已经足够叫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服下来了,因为如果“信心”是百份之百出于神所赐,主耶稣就不应该说这话,显得有点推卸责任──因为孩子的父亲会这样反驳说:“?为什么要我信?是?不肯将信心赐给我而已!我若愿意信,也信不来,因为?早己预定了一切。我若不信,责任是在?,?还怪责我不信么?”但孩子的父亲没有这样反驳,他却喊著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9:23-24)可见,他有少许信心,而主耶稣也欣赏他有少许信心,和他肯诚实,承认自己信得不足,于是主就加增他的信心,医好他的孩子。

另一个很好的例子,主耶稣解释神为何不听以色列人的祷告──他们亡国这么多年了,神一直没有给他们伸冤。主说:“神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路18:7-8)很明显,主的意思是要等以色列人愿意信,神才给他们伸冤。我们从圣经的预言知道,到末世大灾难时,以色列人全家悔改信主,于是神就给他们伸冤──主耶稣从天而降,拯救他们,并且复兴以色列国,成为世上最强大的国。所以,神何时才给以色列人伸冤?问题不在神,乃在以色列人何时愿意信。

人必须先有少许信心,先肯悔改,神才赐下足够的信,帮助人信得成功,以至得救。请看保罗说:“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笔者按:请注意,保罗不是说“无有”,只是说“不多”,可见我们未信主之前是“有一点点”的。)。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笔者按:请注意,保罗在此称上文所说的“不多”为“无有”,因为所有的在神面前被算为无有。),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6-29)

请注意:保罗在此的讲论,仍然是叫任何人都不能“自夸”,因为神要在凡事上得全荣耀,不让人占有神一点点的荣耀。按常理来说,人若真的“无有”,而“一切都是神所赐的”,这样,人的谦卑就算不得上是真谦卑.就如一个人考试得到“零分”,他却解释说,这是因为他谦卑的缘故.我们知道他这样的谦卑其实是虚假的。但人若拥有少许,他却肯在神面前谦卑,看自己为无有,这样的谦卑就有意义了。正如保罗原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人,他却谦卑地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意思是,保罗原是知道的,只是他不提而已),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他可以用,但他谦卑自己才不用),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2-5)

至于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认为,“死人不可能对福音有反应”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误解了“死亡”的定义──“死亡”乃是与神隔开,不是肉体变成死尸;因为神指亚当吃禁果的日子必定死,而亚当吃的日子并没有变成死尸,只是感到赤身露体,非常羞耻,不敢见神的面,最后也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了。人虽然与神隔开,人仍然可以借着祷告献祭,与神间接地“接触”,从而得恩典;只有该隐,因为犯了至死的罪,就连这“间接接触神”的机会也取消了,这就是该隐所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面…。”(创4:13)意思是,该隐比亚当与神更加“隔开”──死得更透彻。若是亚当的“死”是像死尸一样,死到最彻底,“绝对预定论”所说的就对了;但如今亚当和人类的“死”,并不是死到最彻底,因为神审判亚当之时,认为他犯罪不是百份之百出于自己,其中有某一个程度的因素是出于“蛇”(魔鬼),所以神没有为魔鬼预备救恩,却为人预备救恩──叫人在未死透之前,可以有机会悔改信主而得救。但人类若不肯悔改信主,最后就要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结局是“第二次死”──那才是彻底的死。“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最好的证据,证明亚当和人类未死透,不会像死尸,因为仍能悔改,仍会信主得救;不然,就不需要有“大色大宝座的审判”来为所有的死人作最后的判决了。

所以圣经用了极多的篇幅劝人“悔改”。请看彼得怎样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许多对圣经背得不太熟的人,都会记错了,以为彼得说:“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得救。”因以为“沉沦”的相反词是“得救”。若是这样,应该全人类最后都得救才对。但如今经文不是这样说,乃是说“乃愿人人都悔改”;而“悔改”一词含有“人自由意志的成份”──凡愿意悔改的,神都不愿他们沉沦,乃愿他们都得救。结果,人类大部份灭亡,不是神失败,而是因为人不肯悔改;虽然结果只有小部份人得救,这也显出神是百份之百成功,因为凡愿意悔改的,神都能拯救他们,没有失落一个。

人需要“悔改”,而“悔改的心”不可能全是神赐的,若是这样,就算不得为“真悔改”,因为不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笔者恐怕那些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士,连“悔改”也不关心,只是一天到晚在那里等候神赐下“悔改的心”,以为这是神的责任。笔者又怕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士会放心犯罪,因为心里以为,如果自己是神预定得救的,总有一天自己会受感动而认罪悔改;如果自己不是神预定得救的,就是痛哭求神也无济于事,神是不会改变祂的预定的。老实说,如果主张“绝对预定论”的人士真是存这样的态度,他们是不能得救的,因为将责任全推到神身上,自己毫无决心,也不真心信主。

十一、“以为世界著名的传道人一定得救”

最后一点笔者要指出,许多人以为“葛培理”一生领这么多人信主,他一定得救。若是这样,葛培理对“教皇约翰保禄二世”(Pope John Paul II)一直赞扬不已(请参看《葛培理与罗马天主教》一书,种籽出版社出版),教皇约翰保禄二世岂不也是一定得救?圣经并没有这样的道理。相反的,主耶稣警告我们,说: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的名传道,奉?的名赶鬼,奉?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15-23)

要知道,“假先知”的特征不是姓“假”,名叫“先知”;“假先知”一定自以为是“真先知”,并且有庞大的群众支持和相信他是“真先知”,因为他奉主耶稣的名“传道、赶鬼、和行许多异能”──请注意,主耶稣并没有说他们“赶鬼”和“行异能”都是假的;主的意思是,即使半真半假,或全是真的,只要他们所行的与“天父的旨意”相违背,他们就是假先知。主教我们察看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然而,我们不能以果子“又美丽,又多,又大粒”来定是不是好果子,这只是看“外表”;乃要“咬一口”,品尝果子的味道才知道,这是看“内涵”。约翰在《启示录》形容“假先知”的外表“有两角如同羊羔”(指假先知行神蹟的能力像主耶稣),“说话好像龙”(指假先知里头的灵是魔鬼,从他说出来的话──教义思想可以辨认出来)。”(启13:11)

主耶稣又预言说:“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4-5, 11, 24)读者要明白,能迷惑“多人”,以至成了末世的“主要兆头”,必定是不容易揭发。但那些被假先知迷惑的人是不能得救的,因为在基要信仰上信错了。尤其是那些以某某世界著名大牧师为信仰根基的人,更容易被迷惑,他们懒得以圣经真理来辨别,只根据人的名望作为信仰的根基。换言之,他们不是信耶稣,而是信人的名望,怎能得救呢?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人很少。不!如果很少,就不会形成“末世大迷惑”了。根据《启示录》的预言,当假基督将神差来的那两位先知杀了,“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互相餽送礼物”(启11:10)来庆祝,我们就知道,那时,全世界的真基督徒少得非常可怜,“住在地上的人”都变成支持“假基督”的“假基督徒”了。

今天,我们知道,葛培理变成“信什么宗教都可以得救”的假先知;德兰修女、卢云神父等广受基督教众教会景仰的“伟人”都认为信那一个宗教的神都一样;世上二十多名最有名望的“福音派神学家”和“教会领袖”都与天主教签署了“联合宣言”;世界信义会,圣公会,和香港的信义会,崇真会,礼贤会,中华基督教会…等都宣布与天主教联合了;世上大部份的福音机构都与天主教合作;被称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神学家C.S. Lewis也与天主教联合,临死之前也请来一位神父为他举行“临终抹油礼”;香港许多间神学院都公开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可以渐渐彼此接纳…。笔者在此警告那些跟随这大合一运动的人,你们有一天必会留在地上,不能被提,在空中与主相会。

作者:吴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