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普遍被误解的救恩

任何人读《撒母耳记上》关于以利老祭司的故事,都必定会感到震惊,因为以利的身份非常崇高──他是大祭司,也是士师;他自己没有犯什么大罪,只是放纵两个儿子“抢祭肉”,和“与会幕门前的妇人行淫”,神就派一位“神人”来严厉地责备以利,说:

“耶和华如此说: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时候,我不是向他们显现吗﹖……我不是(应许过)……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你为何……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呢﹖……我曾说(曾应许)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取消以往的应许)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意思是不让你们永远行在我面前)。……日子必到,我要……使你家中……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必一日同死。”(撒上2:27-36)

噢!多么严厉的咒诅──永远没有老年人,全部死于中年;乃因为以利是个“老糊涂”,所以神叫他的后人,世世代代都没有老年人,因为不要他们像他一样老糊涂。

虽然如此,神派神人责备以利,原不是要立即咒诅他,只不过警告他,希望他立即悔改,制裁两个儿子,不准他们继续作恶而已。可惜以利并没有悔改,所以过了一些日子,耶和华神再向童子撒母耳启示,说:

“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听见的人都必耳鸣(意思是非常可怕)。我指著以利家所说的话,到了时候,我必始终应验在以利身上(意思是,上一次的警告无效,今次就必定叫那神人的咒诅应验了)。我曾告诉他必永远降罚与他的家(指上一次藉神人责备以利的话),因他知道儿子作孽,自招咒诅,却不禁止他们(可见上一次神人的责备,原是要以利从速禁止他们)。所以我(现在)向以利家起誓(表示必不改变)说──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意思是,以利家所犯的罪,是属于“故意犯的罪”,因此再没有赎罪祭──参来10:26──不能得救,如同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一样。)”

第二天,以利强逼撒母耳一定要将昨晚神向他所说的话告诉他,于是撒母耳就把以上的话告诉以利,并没有隐瞒。以利听了,应该立即痛哭,向神求饶恕才对;可是,他完全没有任何懊悔的行动,只说:“这是出于耶和华,愿祂凭自己的意旨而行。”(撒上3:11-18)意思是说,神既然定好了,反抗也无用,就让神的旨意成就吧!

噢!糊涂啊!实在糊涂啊!倘若神真的要降罚而不会饶恕以利家的话,神何必要告诉撒母耳,又藉撒母耳告诉他呢?神这样启示给撒母耳,岂不是提醒以利,要快快悔改吗?请看,自从神启示撒母耳要惩罚以利家之后,神还要再等十几年,直等到撒母耳长大出来作先知,才叫那神人的咒诅应验。为什么以利这么糊涂,不知道神警告他,要他及早悔改呢?请看,神要杀以利两个儿子,神连一句话都不对他们说;神既然两次藉神人和撒母耳对以利说话,就表示神仍给他悔改的机会了,为什么不抓紧这悔改的机会,以至祸及子子孙孙;甚至全家都不能得救呢?但是,历史上就确实有许多人像以利一样,明明知道神的旨意,还是长期不悔改,以至不能得救。

以扫罗为例吧。神藉撒母耳拣选扫罗,赐给他“新灵”和“新心”,甚至叫他与先知同列──与先知一同受感说预言。但他没有遵行神的吩咐──当非利士大军来围困之时,他等撒母耳来献祭,等了七天。最后他以为撒母耳不会来,就擅自献祭,以为这样神会与他同在,帮助他去打仗。谁知刚献完祭,撒母耳就到了。撒母耳责备他说:“你做了糊涂事了,没有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寻着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你的。”(撒上13:13-14)

请注意,扫罗听了撒母耳这段话,竟然连一句话都没有回答──没有悔改,没有懊悔,没有寻求神,没有向神求问。这样的表现,分明表示对神不服气,认为错不在自己,乃在撒母耳迟到。其实撒母耳要扫罗等七天,现在七天还没有过去,撒母耳怎算迟到呢?说清楚一点,神既然立扫罗为王,扫罗就该有王的风范──大敌当前,仍然靠神无惧于色才对。现今扫罗因惧怕非利士人而擅自献祭,就失去作王的资格了。

也许有人会问:“这样试验扫罗,决定他配不配作王,会不会过份严厉呢?”好!如果过份严厉的话,神就给他多一次机会──吩咐他领兵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撒上15:3)可是,扫罗只完成这使命一半,竟留下亚玛力人的王,和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

神就对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15:11)撒母耳听到神这样说,就非常难过。撒母耳前去责备扫罗,扫罗还是不服,他反驳撒母耳说:“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擒了亚玛力王亚甲来,灭尽了亚玛力人。百姓却在所当灭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献与耶和华─你的神。”(撒上15:20-21)但神的旨意并没有说可以留下上好的牛羊,也没有说要生擒亚玛力人的王。扫罗明明贪恋财物,不肯照足神的话去灭绝亚玛力人,他还要反驳。所以撒母耳对他说: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22-23)

我们知道,“行邪术的罪”和“拜虚神和偶像的罪”,都是不能得救的罪。其实如果扫罗在这个时候肯真心认罪悔改,神还会给他机会的;就如上一次擅自献祭,神仍给他这一次机会一样。可是,扫罗并没有真心悔改,只求撒母耳与他一同回去,好在百姓面前“抬举他”──让他继续作王。撒母耳也跟他一同回去,为要处决亚玛力人的王;之后,撒母耳到死的日子,再没有见扫罗了。这是否代表神完全不给扫罗悔改的机会呢?不!神虽然藉撒母耳拣选大卫作王,但仍要等十几年,等到大卫三十岁才让他作王。这十几年时间,正好是扫罗悔改的机会。但是扫罗不但没有半点悔改,还变本加厉地诬告大卫,十次追杀大卫。明明看见神与大卫同在,而且神也两次将他交在大卫手中,大卫也没有杀他,他也知道自己追杀大卫实在不应该;然而事情过后,他想来想去,还是要追杀大卫──犯罪犯到最尽,并不悔改。最后,非利士人来攻,扫罗多方多次求问神,神都不回答他;他还是不肯向神认罪悔改,反而去寻找一个交鬼的妇人,硬要将撒母耳的鬼魂招上来,其实他是被魔鬼假扮撒母耳来欺骗他,所以第二天他就战死沙场了。

扫罗之死,证实他不能得救,因为神的灵离开了他──无论他求问什么都不回答他。大卫在他的“认罪诗”中表示,最怕就是“神收回他的圣灵”──他祷告说:“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的面;不要从我收回?的圣灵。求?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诗51:11-12)意思是,神若收回祂的圣灵,像扫罗一样,他就不能得救了。

以利是大祭司,但全家都堕落到不能得救的地步;扫罗是蒙神拣选作王的,但他也堕落到不能得救的地步──何等可怕!笔者认为,再没有一件事比“一个人以为自己信了耶稣,后来却不能得救”更可怕。我们观察许多称为基督徒的人,发现他们都像以利和扫罗一样,虽然在教会里担任很重的职位,但他们犯罪,一直不肯悔改;这样的行为告诉我们,其实他们是未得救的。笔者估计,一般教会很可能都有三分之一人仍未得救。最悲惨是这些人已经受了洗;此时,若有人凭爱心提醒他们仍未得救,他们就会发烈怒,甚至在教会里故意作对,造成分裂。肯谦虚一点,听听别人的劝告,从而及早悔改的人,非常稀少,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或问,为什么许多称为基督徒的仍未得救?答案很简单,最主要原因,也是极其普遍的原因,就是很多人误解了“救恩真理”。以下,笔者提出八方面的误解(今期只讲论两种,下期再续),盼望能挽救这一类的人:

一,因信称义

本来,神设计的救法是非常容易的。就如圣经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3)这是约珥书的预言──“到那时候(末世主降临之前),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因为照耶和华所说的,在锡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脱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华所召的。”(珥2:32)所以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彼得出来传道,引用约珥书这段经文,劝以色列人当及早悔改信福音。试想,只要“求告主名”,就可以得救了,这是多么容易的救法?

启示录也清楚说明得救是多么容易──“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人人都知道,“喝生命的活水”就等于“得着圣灵”,也等于“得救”;但取得“生命的活水”要有什么条件呢?圣灵指出──只要“愿意”,人人都可以得到。试问,世上有那一个人会说,“我没有能力去作出愿意”呢?一个人临死,只要剩下最后一口气,都可以从心里作出“愿意”,这样,他就有得救的机会了。

约翰又解释这救法说:“凡接待(receive)祂(主)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条件只不过是“肯接受”而已。请注意,这不是要你“付出”,而是要你“接受”。救恩原是神的“礼物”,如果你不肯接受,你也不能得到这份礼物。

所以保罗解释这救法,是多么的方便和容易,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意思是,只要“口认心信”,就必得救了。试想世上还有那一个宗教的神明,设计一个救法,比这个救法更容易呢?确实没有!

但是,正因为这救法太容易了,所以许多传道人只强调“信主得救很容易”,很少传道会强调“真心信才能得救”。今天,不少人以为,只要在布道会里“举一举手”──表示决志信主,就得救了。这可能是真的,只要他明白信什么,又表示真心信,就没有问题了。但是,极多人以为,“信”就是“举手”──一个“入会的表示”而已。不!这样的“信”绝对不能救你。请听主耶稣向父神交账,说:“……?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所赐给祂的人。认识?─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2-3)看清楚了没有?真心信主,其实是“认识父神”和父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样才能得到永生!试想,世上许多称为基督徒的,对自己信什么也懒得去认识,他们怎能得救呢?他们连“父神”是谁?祂为什么差“耶稣”来?耶稣为什么称为“基督”?这位耶稣基督如何使我们得永生?我们何时才得永生?得永生之后,在什么地方享这永生?为什么要认识这位父神和主耶稣基督才能得永生?……如果连这些基本的问题,也懒得去认识,怎能叫他得救呢?

以上文所容易“很容易的救法”而论,只要你“求告主名,就必得救”;但主的名是什么?有什么意义?求告主名,与得救为何拉上关系?如果“愿意,就可以取活水来喝”;但“活水”是什么?喝了之后会有什么果效?为什么圣经要用“活水”来比喻救恩?如果你“接待耶稣,就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但你却看不见耶稣,你怎样接待祂呢?你要接待耶稣到那里去呢?为什么接待主,就可以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呢?如果你认为,“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但是耶稣做你的“主”,你就是耶稣的“奴仆”了,你有没有将主权交给你的“主”呢?主耶稣的吩咐,你有没有照着做呢?平常时刻,你会认耶稣为“主”,但在受逼迫时刻,你还会认祂为“主”么?你“心里要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但主耶稣为什么会被钉十字架呢?主为什么会死呢?主死后,是怎样复活呢?主复活,你也会复活么?以上种种问题,如果你不肯去认识,你怎可能会得救呢?

神设计这救恩,要人“信”才得救。原来我们的祖宗亚当和夏娃,因为听取了“蛇”的意见,认为神“留下非常宝贵的智慧──分别善恶”,不肯赐给人,所以才命令人“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于是始祖违背神的命令,摘下那果子吃了。后来神审判始祖和蛇,神知道,始祖是因为受到“蛇”的引诱才犯罪,所以神认为,不应将犯罪的责任,百份之百归咎于人,于是就给人一个悔改得救的机会──叫人离开神的面,然后看看人在看不见神的状态下,肯不肯相信“神没有留下一样好处不给人”──就是借着主耶稣基督带给我们永生,和神儿女的名份,倘若人肯相信,人就有机会得救了。

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所望之事”,就是仍未实现的应许;“未见之事”,就是天上灵界的永恒事物。人要在“未实现”和“未见”的状态下才可以“信”。倘若等到死后,人见到来世的权能,永恒也实现在眼前,人就不能“信”了。换言之,凡自称是“信耶稣”的,倘若只信今生的事,不信来世天上永恒的事,就不能得救。正如保罗说:“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请问读者,自从你信了耶稣之后,你所记挂的,所追求的,所想望的,所宝贵的,有多少是属于天上永恒的事物呢?试问,“信耶稣得永生”,而信的人,连“永生”是什么也不关心,也不追求,也不明白,也不肯去认识,你认为这人是真的信了耶稣吗?但是,今天教会里充塞著大量不关心属灵事物的人,他们对永恒的赏赐,不闻不问,也不看为宝贵,因为他们心底里,其实不相信有“永生”这回事。

二,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除了“因信称义”普遍被人误解之外,其次最普遍被误解的,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了。不错,“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只不过是神学家针对天主教的错误信仰而发表的名词,不是直接出自圣经的。但这名词是基于圣经许多很明显的真理,是非常确实的。但天主教认为,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有把握得救。因为第一,耶稣要不断的被献为祭──在圣坛上不断地擘开圣饼,代表不断地杀死耶稣,才能将耶稣造成足够的赎罪祭,赎去全世界亿万天主教徒的罪。所以天主教平均每天,在全世界各天主教的圣堂中,要杀耶稣八万次,才能制造出足够的赎罪祭。第二,一个信了耶稣,只不过“进入恩典状态”,有资格不断地领受圣礼,尤其是弥撒中的圣饼;天主教徒就是靠不断吃这饼,和不断地行善,来维持自己得救。甚至到死时,他们认为最重要是接受“告解礼”,临终的“抹油礼”和“弥撒圣饼”;然后他死了,还要下到炼狱去受苦多少年,赎去仍未够功德赎尽的罪孽,才能上天堂。

基督教的神学家就针对天主教以上的这两点,认为:第一,根据《希伯来书》七次记载,主耶稣“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参7:27, 9:12, 26, 28, 10:10, 12)所以不断将耶稣献为祭的观念是非常错谬的,他们连一节圣经的根据也没有。第二,我们不是靠自己的功德或善行来维持得救,乃是三位一体的神亲自来保守我们,叫我们永远得救。就如主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又说:“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9)《犹大书》也说:“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祂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犹24)《希伯来书》的作者又说:“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正如主对彼得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结果,彼得虽然三次不认主,主回头看他之时,他就出去痛哭──悔改,蒙主保守,还是得救。我们有主为我们祈求,还有圣灵也替我们祈求,正如保罗说:“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6-28)这样,我们信主的人,就保险“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了。所以主耶稣临死前,向父神交账说:“?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18:9)

但是我们要明白,“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绝对不能被误用,以为“不论我怎样犯罪,怎样试探神,怎样离开神也好,我还是得救的,因为神必定会保守我不失落,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请听保罗怎样责备你,他说:“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意思是,凡利用神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来放纵自己犯罪的,都是不能得救的;他必要来到“神震怒和公义的审判台前”受审──就是“白色大宝座”前,在这里受审的,都是不能得救的罪人,他们的结局就是永火。至于得救的人,他们早已在大灾难之前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并不需要与世人一同受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所以读者要确实的知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只能应用在“真心信主”的人身上,就是蒙神会保守,能坚信到底,不至半途放弃信仰的人。但那些放纵自已犯罪,长期停止聚会的人,必不能得救,因为他们误解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以为一旦信了耶稣,就不可能会失落。他们忘记了圣经说:“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意思是,这义是由信心开始,又由信心来维持;“义人必因信得生”,原文是“The just shall live by faith.”直译是:“义人活着,是因着信”,意思是,什么时候信,什么时候就活;一旦停止了信,就不能活。如果这样,请问那些半途放弃信仰的人,怎能得救呢?

或问,怎样定义“真心信主”?如何知道一个人真心信主,从而知道他一定得救?答案是──“真心信主”很难定义,所以圣经才给我们多个测试的原则。例如:主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8)“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33)约翰也教导我们分辨,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1:6)“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2:4)“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约壹2:9)“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3:6-7)“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3:9-10, 14)

“再者,圣经又给我们许多指示,认为一个“真心信主”的人,必定是“坚信到底”的人。请看《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祂他的家了。”(来3:6)又说:“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又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6:4-8)又说:“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救恩)。”(来10:36)。“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来10:38)保罗也说:“但他们(以色列人)中间多半是神不喜欢的人,所以在旷野倒毙。……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5-11)所以圣经定规──“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绝对不是“一次表示相信”,以后就算犯什么罪,怎样糊涂做人,“也会得救”。

所以我们只能说,世上没有一个人能知道自己和别人是百份之百“真心信主”,因为我们在平安稳妥的日子里,当然会表示愿意信到底;但在严峻的逼迫下,就没有一个人敢肯定了。就如主耶稣警告彼得──“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1-32)言下之意,若“失了信心”,就不能得救。彼得全不认识自己,因为苦难和逼迫尚未来到,所以他对主说:“众人虽然为?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彼得认为不可能,自问怎会这么卑鄙,竟然会三次不认主呢?所以他再强调说:“我就是必须和?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太26:33-35)结果彼得就是这么卑鄙,竟然发咒起誓,三次不认主!

如果连彼得也不认识自己,试问谁可以肯定自己能“真心信主,坚持到底”呢?事实上世上没有一个人能识透自己,因为人人都落在“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的痛苦中(罗7:18-19)。《犹大书》指出,我们一方面有一个责任──“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犹21上);另一方面,我们无把握靠自己做到这一点,所以我们只能“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犹21下)正如保罗说:“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

然则我们怎能肯定自己已经得救呢?能!因为约翰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一5:12-13)我们之所以能肯定自己得救,有永生,不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能凭自已坚持到底;乃因为圣经应许──“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我已经相信了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又将神的儿子接入我心里,所以我可能肯定自己有永生。但是,这一点同时指出,什么时候我不再相信神的儿子,我也从心里把神的儿子赶走了,我就不能得永生。所以我们说,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只因为我们相信神的应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决不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去坚信到底。我们只能“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犹21下)

为此,笔者劝勉读者不要像彼得那样自夸,以为靠自己一定可以坚持到底。但读者可以放心,只要我们全心照圣经所说的来信主──圣经怎样说,我们就怎样信;并且立志“至死不渝”,我们就是“真心信主”的了;主会知道谁是属他的人,也会保守我们,帮助我们坚信到底,叫我们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如彼得软弱到三次不认主,主还会为他祷告,叫他不至于失了信心;等回头看之时,主就看他,感动他出去痛哭悔改,因为主知道,他虽然软弱,他还是“真心信主”的。

所以我们有一个这样的结论──如果一个人真心信主,他就是跌倒到像彼得一样,三次不认主,好像变成不信一样,他最终还是会回头,悔改归向主的,证实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但是如果一个人跌倒到不认主,又到死还是不肯悔改归向主,我们就说,这人并不是从得救的地步,跌倒到不能得救;乃是证明他从来都未曾真心信过主,所以他后来至死也不信的表现,正是他原先的假信心后来才浮现出来。

环观一般教会的“会友名册”,记载着数以千百计的会友,但经常聚会的只有一二百人──那些已经长期停止聚会的人,有多少个是已经放弃了信仰,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基督徒,与世人无异呢?这样看来,众教会真正信主得救的人实在不多。恐怕连三分之二也没有吧!

───(未完,下期再续)

作者:吴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