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22年8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究竟耶穌的門徒猶大為何要出賣耶穌?

答: 猶大跟隨耶穌,相信並不是出於耶穌的揀選。當時任何人都可以跟隨耶穌,耶穌從不直接拒絕任何一個人,只將跟隨祂的困難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自以為不怕任何困難,耶穌就准他們跟隨自己。猶大初時跟隨耶穌的目的是甚麼我們不知道,因為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但是從聖經中,我們不難發現,初時人人跟隨耶穌都有一個觀念,以為如果耶穌是基督(即是猶太人的君王),將來有一天耶穌會發動革命,推翻羅馬政府,使以色列國獨立,那時,跟隨耶穌左右的人,一定可以得到一官半職,這也就是門徒經常爭論誰為大的原因。可是,猶大跟隨耶穌越久,就越發覺耶穌不可能會發動革命,因為跟隨耶穌的都是沒有學問的貧民,所有官府和宗教領袖都反對耶穌。猶大還常常偷用耶穌的公款,可是每一次他伸手去偷的時候,都發現錢袋裡根本沒有本錢,耶穌實在太窮了。所以,到了最後,他以為找到機會出賣這位沒有出息、沒有利用價值的耶穌;他就只為三十塊錢(約一個月的薪金)而拋棄了主,因著金錢,因著不信耶穌是基督,因著達不到謀取私利的目的,猶大出賣了耶穌。


  1. 培養好的靈修生活,該注意些甚麼?

答: 我們應該明白,每天的靈修並不等於佛教的功德修練、打坐、念經;那是一種神秘自救的方法。我們每天的靈修卻是一種屬靈生命的自然流露,意思是說,我們信主得救,成為神的兒女,既為兒女,就自然喜歡每天與父神相交,不是為自救,而是自然的表現。並且,我們每天藉靈修多親近神,多認識祂和祂的旨意、計劃、豐盛、榮耀、能力、神性、尊貴、美好,我們就會多愛祂,我們也會因而多得能力,在世活著,過得勝的生活。所以,我們靈修,不是一種規條,而是一種「親情」的享受,一種權利。有了以上這個基本的觀念,我們就會感到祈禱和讀經是不難學的。祈禱就像孩子跟父親談話,想到甚麼就說甚麼,很自然的;讀經就像接到爸爸從遠方寄回來長長的家書,裡面寫滿了爸爸要帶給我們許多的應許、恩典、福樂,當然也有警戒、教訓、勸勉、責備等等,身為兒子的,一定喜歡天天閱讀,除非我們不愛父,也不在意祂要賜給我們的。我們若不在意,我們說不定作了浪子,自己也不曉得。有關如何靈修,筆者寫了一本書詳細講解,書名《靈修生活》,由種籽出版社出版,讀者可詳細參考。但在這裡,可以簡單提出幾個靈修的要點 ─

  1. 基於人性的軟弱,我們一定要立志養成一個靈修的習慣。初時可能不習慣而會感到乏味,但習慣養成了,就會來得自然。要養成一個習慣,一定要每天有「固定時間」、「固定地點」、「固定姿態」來進行。意思是規定自己在早上或其他時間,不要日日變化不同,而且長短時間也要定好,好對付自己的惰性;固定地點也很重要,這在養成習慣上很有幫助,當然要選一個安靜不受打擾的地方;固定姿態的意思是定規自己坐下就不要天天改變,免得自己的惰性發作,就容易停止。
  1. 事前的準備工夫也要注意,例如,一早起來先收拾鋪蓋,免得自己再回到牀上睡覺,跟著洗面刷牙,做點早操,這可使自己精神振作一點,接著先找個地方坐下,開始時先唱幾首靈修的詩歌,這可以幫助我們的思想集中,我們的靈就來到父神的面前。倘或思想不能集中,要檢討雜念的來源,那可能是因為看電視太多,便要立志減少;如果是因為精神不夠,要多點睡眠,也可以開聲祈禱,這可以幫助自己思想比較集中。
  1. 祈禱要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敬拜與默想,默想主的榮耀、聖潔、能力、威嚴、權能、國度、豐盛、尊貴等,內心就不其然產生敬畏,然後發出敬拜,這就是用靈來禱告,是最快樂的、最神聖的。不過如果生活不潔,要先認罪悔改自潔,不然就不能親近神。第二部分是代禱,代禱事項可以寫下,有系統地一點一點提出禱告;一個好的基督徒會關心各樣聖工和有需要的人,也是一個因此而常常代禱的基督徒。
  1. 讀經要分兩種讀法,可以早晚各一次,早上最好是用靈修式的讀法,就是慢讀、慢想,想到一些有感動的地方就禱告;這樣一面讀、一面想、一面祈禱,三者交錯進行,就是靈修的讀法,這讀法能使我們多得領受,多得感動,多接收到神藉聖經的指引。但這種讀法太慢了,所以晚上要加上速讀或略讀,這讀經法有如看報一樣,快快的攝取其大意,可使我們很快看完整本聖經,從而獲得鳥瞰的認識,對明白聖經會有更準確完整的進路,不致斷章取義。兩種讀經法相輔相成,是最好的。

  1. 基督徒可以吃拜過偶像之物嗎?

答: 可以。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林前8:4),原文的意思是「偶像在世上算為無有」,所以拜過偶像之物,只有那些參與拜祭的人才信有神秘的變化,諸如得到偶像的祝福,或醫病的能力等等。但在我們信基督的人來說,偶像根本是虛無的,食物放在偶像前與放在一塊木頭前面並無分別。我們不信任何邪靈、污鬼、法術能害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同樣也不相信放過在木頭前的食物會有甚麼神秘的變化,以致我們吃了對我們有害。我們相信,萬物都是神創造的,都是屬於神的,不能因為會放過在偶像前就等於屬魔鬼的。何況我們在吃之前先祈禱感謝神,求神潔淨,就必使偶像的勢力失效(其實牠毫無勢力)。所以保羅指出:「凡市上所賣的,只管吃。」其實當時外邦人的市上賣的肉全都是拜祭過偶像的。保羅又說:「有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只管吃。」其實不信的人當時多是拜偶像的,自然他們所擺設的筵席也可能有拜過偶像的食物(參林前10:25-27),保羅卻深信:「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4:4-5)。又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不過,話說回來,聖經雖然認為祭過偶像之物是可以吃的,卻極嚴厲的反對我們與偶像拉上任何關係,例如,聖經指出不可到廟裡去吃祭過偶像之物(林前8:10),因為這樣會容易被人誤會我們也有分拜偶像;即使我們真的沒有拜,也很難避免替假神慶祝的嫌疑,結果不但自己不對,還絆跌其他信心軟弱的人,以致他們誤以為信耶穌與信偶像是一樣的,這樣就害了別人,失掉基督徒應有的愛心。所以,我們要思想,如果為吃祭過偶像之物而絆倒別人,或間接直接與偶像拉上關係,我們就千萬不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