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17年4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何謂罪?有何定義?這是不是各地不同的文化所形成的?

答: 罪的真正定義就是違反神的旨意,與祂的本性相抵觸,因為神是至聖的。只有一位至聖的神才能作為一切道德的標準,不然道德的標準就隨環境的改變而蕩然無存。本來至聖的神在創造人的時候,已將神自己的形像加在人的身上,意思是說:將神本性的美德賜給人,但可惜人類犯罪之後,就越來越不像神,不然,人類照自己良心的標準就等於照神的標準了。這也是說,人犯罪的最先定義就是違反自己的良心。時至今天,我們再不能以良心為標準,因為各人的良心已經受到許多錯誤的思想和習慣犯罪的影響,漸漸麻木而將標準降低。例如有人犯罪已經到了一個地步,認為犯罪是娛樂。不過,雖然如此,有一些基本的道德觀念,人類普遍還未擺脫的,例如羞恥的感覺。到目前為止,無論哪一地方的人都感到有穿衣的需要,即使是一些森林中未開化的土人,也感到要有某程度上的蔽體。但我們要知道,我們不能以他們的感受為標準,他們正是人類中最墮落、道德最低落的一群。但是,自從進化論面世之後,許多人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人猿,於是就反問,人類為何要穿衣服?穿衣服只為保暖,法律為何要干涉別人不穿衣服的自由?人類的袓先本來不就是沒有衣服穿的嗎?他們企圖以「文化」為理由去解除羞恥感。雖然是這樣,他們仍未能成功地改變法律,因為各人心靈裡有著神原先給予人的道德標準──羞恥感,是不易磨滅的。但請注意,如果不是神給予人的羞恥感作為道德標準,人就真的無法解釋為何要穿衣服了。如果人真的以人猿進化來解釋道德觀念,結果淫亂、亂倫、吸毒、同性戀等罪就再不算是罪了。進化論叫人類的道德歸到禽獸社會狀態,道德就再無標準可言。今天能維持人類道德觀念者,有神作主持報應的思想仍是最大的原因。

 

  1. 地獄在哪裡?天堂在哪裡?陰間和樂園又是甚麼地方?

答: 問這些問題的人,以為在他們所能知道的宇宙內找不到一個地方可以稱之為「地獄」,另一個地方可以稱之為「天堂」,於是就不肯相信有天堂與地獄的存在。其實這種想法是幼稚的,一來是因為人類對整個宇宙所知道的實在微乎其微。設若神告訴我們天堂和地獄是在某某銀河系的甚麼恆星裡,我們又怎可能證明其真確性呢?其實,根據聖經,所謂天堂與地獄,就是神為全人類和天使所定賞善罰惡的地方。只要有一位公義審判的神存在,就一定有天堂與地獄的存在,正如想要犯罪的人不用追問:「監獄在哪裡?」

只要有法庭的存在,就自然有監獄的設立,不然,法庭可以下令臨時設立一個。如今,聖經告訴我們,犯罪的人死了,他們是要去到一個名叫「陰間」的地方,那裡有火焰叫人受苦,但那只不過是一個臨時的「拘留所」,等到世界末日來臨,所有罪人都要復活,再來到神的臺前受審判,到那時,被定罪的人就按照他們的行為或重或輕,被丟在地獄永遠受苦,永遠和魔鬼在一起。至於天堂,照聖經的提示,我們知道信主的人死了,是先到一個名叫「樂園」的地方,那裡也就是主耶穌所在的地方。而且主耶穌在那裡正在「建築」一個新的城,名叫新耶路撒冷,這城也就是將來的天堂,將來所有信主得救的人都要復活,然後一同進到這天堂,永遠與神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