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政教分離﹝上﹞

「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是這幾百年基督教普遍持守的真理。政教分離簡單的意思,就是教會不應主動參與政治的運動,也不讓政治力量干預教會的運作。神設立政府及教會有不同的功用。政府管理地上的事務,教會管理屬靈的事務。眾所周知,天主教千多年的宗教黑暗時代就是起源於政教合一,即是教會利用政府的勢力去推行宗教的事業,政權又利用宗教的影響力去鞏固他們的管治。遺憾的是,當宗教與政權聯合的時候,他們往往就作出了許多違反《聖經》的惡行,甚至發起不少宗教的戰爭,如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1096年至1291年)。十字軍雖然以捍衞宗教、解放聖地為口號,但實際上是以政治、社會與經濟等目的為主,伴隨著一定程度上的劫掠,參加東征的各個集團都有自己的目的。近二百年十餘次的戰爭死傷無數,帶來的傷痕及影響,有些到了今日仍存。天主教在中世紀的所作所為,嚴重地破壞了基督的見證。

改教之後,宗教與政權分離就漸漸成了趨勢。那個時代雖然也有國教這回事,如馬丁路德時期的路德會、加爾文時期的長老會、亨利八世時期的聖公會,但這些教會顯然沒有左右政權的運作。互相配合及影響是有的,但教會似乎沒有企圖煽動人民與國家對抗。美國是以基督教立國,但他們建國時也是開宗明義主張「政教分離」。讓我重申,政教分離不是說政府與教會完全沒有關係。在正常的情況下,兩者應彼此尊重,在一些中性的公共事務上互相配合也沒大問題。但政府不應干涉教會的內務,教會也不應阻撓政府的運作,甚至呼籲信徒對抗或推翻政權。中世紀天主教的「政教合一」在歐洲帶來極大的災難,遺害至深,所以自改教以來,正統的教會及信徒一向都視「政教合一」為毒蛇猛獸。這是很正確的想法,因為我們需要從慘痛的歷史汲取教訓,以免我們重蹈覆轍,讓歷史重演。

遺憾的是,現今竟有不少教會領袖及信徒說「政教分離」的道理已不合時宜。他們認為教會有責任對抗不公義的政府。好些教會也響應這個主張,不斷聳動信徒要為民主自由與政權抗爭,必要時可以「公民抗命」及「違法達義」。有些極端人士甚至認同「以暴易暴」。他們說仍然堅持「政教分離」的教會是與時代及群眾脫節,是傳不到福音的。有人乾脆說「政教分離」沒有《聖經》根據,甚至不合真理。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從神的啟示去分析一下,到底「政教分離」是否有《聖經》根據及出於神的旨意。

我們先從《舊約》看。

首先,〈摩西五經〉告訴我們,只有利未族、亞倫的後人可以作祭司: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出28:1)

而只有祭司可以在壇上獻祭給神:

「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民3:10)

「給以色列人作紀念,使亞倫後裔之外的人不得近前來在耶和華面前燒香,免得他遭可拉和他一黨所遭的。這乃是照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民16:40)

另外,神心意中的君王是出於猶大族(除了第一任君王掃羅,但他不是神心裡所選的,是以色列強求得來的),甚至必須是大衞的子孫。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49:10)

「你(大衞)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7:12-13)

祭司的職責就是獻祭及在會幕或神殿事奉神,君王當然是治理國家及人民。祭司必須是利未人亞倫後裔,君王則必須是大衞的子孫。兩者在支派、身份及職能上都大不相同。請問祭司可以當君王,君王可以作祭司嗎?絕不可以。祭司與君王縱有密切的關係(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是神權統治,宗教及政府是一體的),但祭司不能越權干預朝政,君王也不能越權在壇上獻祭。《聖經》記載有些違背這個定規的,就受到嚴厲的懲治。

第一個例子就是掃羅。剛才說過掃羅是以色列第一任君王。他雖然不是神心意中的那位,但他始終是神透過撒母耳膏立的。他應該明白自己的位分。有一次,他在吉甲等候撒母耳,但撒母耳差不多過了七日還沒有來,他就私自獻祭:「掃羅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撒母耳還沒有來到吉甲,百姓也離開掃羅散去了。掃羅說: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掃羅就獻上燔祭。剛獻完燔祭,撒母耳就到了。」(撒上13:8-10)。結果就是:「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13:13-14)。

第二個例子就是烏西雅王。烏西雅原是個好王,可惜「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代下26:16-19)。這些都是違反「政教分離」命令的結果。

祭司沒有權干預朝政。當然,忠心的祭司應該勸諫君王,提醒他要敬畏神及遵行律法,但他不能在朝中組織勢力去抗衡君王甚至去推翻他。《聖經》只記載有一次例外。「亞哈謝的母親亞他利雅見他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亞他利雅篡了國位。」(王下11:1, 3)。亞他利雅的政權明顯是非法的,因為神不會容讓大衞子孫以外的人作王,更遑論一位謀朝篡位的女性。當時的祭司耶何耶大就協助約阿施奪回王位。然而,當約阿施登基之後,耶何耶大便立即退出朝政,返回聖殿專注修殿的工程。耶何耶大一點也沒有留戀朝內的權位,因他知道自己作祭司的位分。這就是「政教分離」的原則。

讓我們看看舊約的先知。

先知是一個非常特別的職事,地位超然。他們不需是利未人或是猶大人,他們是神直接呼召出來、親自授權替祂作工。所以他們有權向所有人(包括君王、權貴、祭司及民眾)說話。他們不單是按著神給他的啟示說預言,他們也是替神提醒、安慰、責備、警告神的百姓。「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耶和華對我說:『你不要說我是年幼的,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裡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什麼話,你都要說。你不要懼怕他們,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於是耶和華伸手按我的口,對我說:『我已將當說的話傳給你。』」(耶1:4-9)

這些先知,就像古時的欽差大臣,擁有從王而來的權柄。有些先知甚至能行大能的神蹟,如以利亞及以利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從來沒有用行動干預朝政。他們從來沒有組織民眾去反抗或推翻政權。偉大如以利亞,他在迦密山大勝巴力四百五十個先知,也只是吩咐人去殺死那些假先知,完全沒有聳動民眾推翻亞哈及耶洗別。這樣邪惡的政權,為何神不叫以利亞或之後的以利沙推翻它呢?因為先知的職責根本不是政治性的,而是在信仰上使人歸回神。先知耶利米三番四次勸諫及警告猶大王及民眾悔改,但他們總是不聽,不但燒了神藉耶利米寫的信,還惡待神的先知,把他下監。然而,就是到了這地步,神也沒有吩咐他要組織民眾去推翻西底家的政權,寧願讓外邦人巴比倫王懲罰及消滅猶大。先知這麼明顯的「政教分離」我們還看不到嗎?

當猶大亡國後,耶利米還勸民眾要順服巴比倫王,不可造次。但約哈難等人仍不聽,並把他擄到埃及。請問若以今日的形勢看,耶利米勸國民順服巴比倫王是否會視為賣國賊?現在有不少支持社運的領袖終日呼籲信徒要效法舊約先知不畏強權,勇敢斥責君王及反抗政權,但他們有沒有效法先知「政教分離」的原則?有沒有效法先知(耶利米、但以理、以西結等)順服政權的榜樣?《聖經》可以給我們斷章取義地利用,只抽出符合自己政治理念那部分,其他不符合的就完全丟棄?這是真正的尊重《聖經》及順從神嗎?

【待續】

作者:周子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