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 何以見得到了世界末日之後,神的計劃將會全部成功?
答: 如果我們只從人類被創造看到現今的世代,我們會覺得神創造的計劃是失敗的,因為罪惡的勢力一直擴張,人類越來越敗壞與墮落。但是如果我們一直看到世界末日之後,我們會看見,罪惡將會與這世界一同結束,悔改信主的人將會進入新天新地永遠與神同住,作神的兒女,享受比人類始祖犯罪之前還要美滿的福樂。到那時,我們就知道,神創造人類的計劃並沒因為魔鬼的破壞和人類所犯的罪而失敗,反而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功而全面成功,這就是聖經預言將來的啟示錄所預告我們的。試比較一下創世記所記載,人犯罪之後的結果,和啟示錄預告將來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得的,就可看出神的計劃怎樣全面成功──
始祖犯罪後的結果 我們將來在基督耶穌裡所得到的
(1) 死亡 (1) 永生
(2) 飢餓 (2) 永不再飢渴
(3) 咒詛 (3) 永不改變的福分
(4) 羞恥 (4) 穿白衣與神同行
(5) 被神趕出伊甸園 (5) 在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永遠與
神同住,作神的兒女
(6) 勞苦才得餬口 (6) 安息主懷,重得生命樹的果子
(7) 痛苦與疾病 (7) 不再有痛苦、疾病、哭號、死
亡,神要親自抹乾一切的眼淚
(8) 以後不敢見神的面 (8) 得以坦然無懼的見神,並且
進入父神的懷抱裡
(9) 失去王位 (9) 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遠
(10) 失去神的形像 (10) 成為新人,滿有神的形像,
因為成了神的真兒子
- 信心是神所賜的,但神又責備人不信祂,人的信到底是神的責任,還是人的責任?
答: 根據聖經,人若不信神,神的確認為是人的責任,所以神定那些不信的人為有罪,但另一方面,聖經又的確非常清楚地指出,連人的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參弗2:8 ;徒3:16)。從表面上看來,前後兩者出現了明顯的矛盾。可是,如果我們明白聖經的用詞,我們就會發現,這並不是矛盾,而是神的大恩典。首先,讓我們提出兩處經文,這兩處經文就是解開這矛盾的鑰匙──
- 有一次,門徒不能趕出一個小孩子裡面的鬼,小孩子的父親請求耶穌說:「你若能作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可9:14-29)。從這句話,我們知道這父親對耶穌未完全相信,所以耶穌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回答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於是耶穌就答應他的請求,醫好了那小孩子,把鬼趕出去了。孩子的父親到底有沒有信?可以說「沒有」,因為他知道,他就是信一點點,也不足以救他的兒子,他的信是「不足」的,意思是「沒有功效的」、「不及格的」,需要主加增他的信心才足夠。所以,我們可以說,連他的信心也是主所賜的。但嚴格一點來說,他雖沒有足夠的信心,他也有一點點,因這一點點的信心,加上主所賜的,就成了足夠的信心。如果他連這一點點的信心也沒有,主就不會救他的孩子了。
- 主常說:「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25:29) 。這句話的前半部,可以解作那些只有一點點信心的人,主加給他足夠的信心:從後半部來說,那些不信、沉淪的人,他們不信是因為他們完全不可能信嗎?是因為神沒有給他們信的機會和可能性嗎?不,他們雖然稱為「沒有的」(其實是有的,但不願意),但主說「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可見他是「有」的,如果完全沒有,就沒有「奪過來」的可能了。所以,不論前者後者,都有可能信。只是前者願意,蒙主再加給他,他仍可算是沒有,因為有一點點不足夠的信是沒有功效的;而後者也有信心的可能,只是他不願意,所以他的不信仍然是有責任的,是神刑罰他的根據。
由以上兩處經文看來,信心確是神所賜的,神看見他願意信,雖不足,但神賜他足夠的信心,以致得救;不信的人之所以不信,也是他自己的責任,正是因為他不願意信,所以神不加增他的信心,反奪去他所有的機會。
- 有何具體的證據證明富有未必等於擁有生命價值?
答: 有人指出──
- 錢可以買床,但不能買甜蜜的夢境;
- 錢可以買房子,但不能買快樂的家庭生活;
- 錢可以買酒,但不能買真正的朋友;
- 錢可以買歡笑,但不能買平安的心境;
- 錢可以買藥物,但不能買一刻的壽命;
- 錢可以做到的事都是關係自己肉身的事,絕不能叫自己的靈魂聖潔、尊貴。
怪不得許多富有的人仍然選擇自殺,許多天天奢華宴樂的人仍然心靈空虛,許多窮人卻活得有骨氣、有意義,許多遇苦難的人仍然流露喜樂,為眾人所欽佩敬仰,因為生命的價值不在乎你擁有多少物質,乃在乎你怎樣活,為甚麼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