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試驗靈恩運動的「那靈」(中)

在我們眼前的基督教內,有一個發展得極為龐大且聲稱從聖靈而來的運動。倘若這運動的現象及神學基礎與聖經真理全不相符,試問背後推動這運動的「那靈」有可能是出於聖靈嗎?我們有基礎跟這樣的運動在真道上合一嗎?

我們在本文第一部分已從「歷史角度」辨別靈恩運動的特徵。既有了基礎認知,第二部分將從「聖經真理角度」辨別靈恩運動的各種現象,及靈恩運動推動者所聲稱的神學根據。

二、辨別靈恩運動的神學根據:

在普遍不喜愛追求聖經真理的年代,當談論「神學根據」,或許是一件使人感到沉悶的事,但筆者卻一直認為十分要緊,並值得基督徒們捱著快掉下的眼皮,用功研習,直到自己能全面掌握它。

自古以來,正統的基督教信仰皆以聖經啟示的真理,為信仰的最高權威及行事為人的基礎。聖經中神的僕人們一致地教導我們應當高舉神的話語,以此為辨別假信仰的準繩。以賽亞先知教導猶大人面對靈界及邪術者的迷惑時,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20)

哥林多教會面對假使徒的迷惑攻擊時,保羅教導信徒以真理作為辨別的大原則:「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13:8)

聖經更預言,末世敵基督到來的時期,他要迷惑許多不愛真理的人,並用撒但的作為、異能、神蹟、虛假的奇事,神也藉此試出人不愛真理的生命,容讓那些不愛真理的人受迷惑而滅亡。「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2:9-10)

我們都看見眼前這百多年的靈恩運動浪潮,正在引導基督教由原本「以聖經真理作為判別經歷的準則」,漸漸轉至反過來的「以經歷作為判別聖經真理的準則」,並且引人離開全面及按正意解經的真理追求。這豈不是靈恩運動最根本的問題嗎?當看到這浪潮正在我們眼前發生,這豈不是我們眾信徒應當在真理上儆醒防備,免得受迷惑的時刻?

最近香港有靈恩派領袖劉達芳博士在文章《向聖靈運動進言》批評福音派反對方言:「福音派在這方面,有其盲點,常把教會傳統高舉於聖經之上,其「反方言」是最好的例子…」[1] 一直以來,福音派反對方言是基於「福音派的傳統」,還是「福音派對方言真理的全面研究」?當我們在全面研究聖經真理之下,認真地看看靈恩派支持方言的理據,我們就可以放膽確實地說:「靈恩派在這方面,有其盲點,常把靈恩派教會的傳統及經歷高舉於聖經之上,其『支持方言』是最好的例子!」

筆者過住幫助許多受靈恩運動影響的人測試方言的靈及趕鬼,這類「過來人」都一致表示「從前說方言時內心滿有平安,感到自己與神更親密,更加熱心服侍,所以才誤以為這經歷一定是出於神」,但後來他們經過測試,知道原來是邪靈的迷惑。經趕鬼後,不約而同地表示十分驚訝,及痛悔因從前的無知所帶來鬼附的困擾及影響。﹝這些測試及驅趕的個案將在下一部分探討。﹞從這類見證中,可以察驗,「方言經歷」及「美好的感受」並不準確,甚至邪靈能藉經歷迷惑欺騙人,因此十分危險;反而「聖經真理」才是基督徒最穩妥的根基。

以下我們針對靈恩運動的幾個重要特徵,包括「方言經歷」、「先知預言及各類靈裏啟示」、「神蹟醫治及各類異能」,全面地按聖經真理作辨別:

  1. 從全面的聖經真理辨別「方言經歷」

「方言經歷」是近代靈恩運動打進基督教的第一個據點。「方言經歷」把整個「五旬節宗」建立起來,更是孕育各「靈恩教會」成長的土壤。因此,不論你是福音派還是曾有「方言經歷」的靈恩派信徒,懂得全面並按正意地辨別「方言經歷」的真理基礎是十分重要的。

A. 方言是聖靈的洗或聖靈充滿的必然外顯憑據嗎?

按靈恩運動的歷史,第一波靈恩運動的誕生是始於Agnes Ozman女士於1901年1月1日領受「方言經歷」,及其後她的導師 ── 靈恩運動之父Charles Parham的研經結論:「受聖靈的洗的必然憑據是說方言」。這個聲稱由聖經而來的結論,成為靈恩運動至今以來一個重要的神學根據,尤其是五旬節宗依然高舉這結論來支持「方言經歷」的必須性。

台灣神召神學院前院長莊飛牧師在《靈恩神學問答》的自序:「﹝五旬節派﹞基本上大部分的神學基礎來自於福音派,唯有聖靈教義方面堅持『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有說方言為憑據』。我知道許多福音派或靈恩派的人現在都不反對『聖靈充滿』,只有對說方言的憑據有意見」。

可見,到現在為止,靈恩派仍然在這基礎之下鼓勵人追求「方言經歷」。然而,根據全面及按正意解釋聖經,方言是聖靈的洗﹝或聖靈充滿﹞的必然外顯憑據嗎?可惜許多信徒由於不願意花功夫全面地認識聖經中「聖靈的洗」及「聖靈充滿」的真理,以致讓錯誤的思想及迷惑有機可乘。

I. 聖經中「聖靈的洗」的正解:

全部相關經文:

全本聖經記載「聖靈的洗」的經文,只有七段,按次序列出如下:

(i)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鞋也不配。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

(ii)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可1:8)

(iii) 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3:16)

(iv) 「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1:33)

(v)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1:5)

(vi) 「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11:15-18)

(vii)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解釋論據:

  • 四段福音書「聖靈的洗」經文解釋:(3:11、可1:8、路3:16、約1:33)

這四段都是出於施洗約翰的話,重點在比對「施洗約翰的施洗」與「主耶穌基督的施洗」,藉此見證耶穌基督才是成就救恩的主角。

靈恩派錯誤地把「約翰用水施洗」解作基督徒靈性第一層次是「用水的洗禮」,而「主耶穌用聖靈施洗」就是第二層次「經歷聖靈的洗,得著方言」,進入更高境界,以此鼓勵基督徒追求「方言經歷」。

其實「約翰的施洗」只是約但河水的洗,只表明人悔改的意願,未能達成救恩功效,只可稱為「悔改的洗」,這與我們基督徒現今的洗禮意義也有所不同,我們可從〈徒19:1-7〉保羅勸幾個曾受約翰施洗的門徒信主得到證實;而「耶穌基督的施洗」是指人在信主時蒙聖靈進入生命,表明人重生而得新生命。這四段經文皆沒有說過此洗禮等於必然得著「方言經歷」。

〈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的經文表明主耶穌除了「用聖靈施洗」,還要「用火施洗」。歷史上某些更極端的靈恩派,竟誤解推論為靈性第三層次「火的洗禮」,再推論有靈性更高層次「炸藥的洗」、「強烈炸藥的洗」等等極端道理。其實按上下文來看,不難明白「用火施洗」是指主耶穌審判刑罰的工作,因為不論〈馬太福音〉或〈路加福音〉的經文中,下一節都表明「祂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因此,「用火施洗」是指著主耶穌將來在審判時刑罰不信的罪人。

  • 使徒行傳兩段「聖靈的洗」經文解釋 (1:5、徒11:15-18)

這兩段經文的字句都在比較「約翰用水施洗」與「耶穌基督用聖靈施洗」。兩段經文的字句都完全沒有直接表明「受聖靈的洗」必然領受方言。

這兩次論及「聖靈的洗」的歷史背景,分別是等候五旬節聖靈降臨及彼得對外邦人哥尼流信主的論述。雖然在兩節經文的背景上曾有方言出現,也可說是間接地與「使徒行傳的方言」有點相關,但經文的字句意思明顯沒表明「聖靈的洗」與「使徒行傳的方言」有任何必然的直接關係。

倘若靈恩派要用這兩節經文的背景曾出現方言,來說明「聖靈的洗」的必然外顯憑據就是「方言經歷」,這推論仍是不足夠的。他們還必須證明「聖經中所有受聖靈的洗的人都必定說方言」,以及「靈恩運動的方言就是使徒行傳的方言」這兩個條件。

若不能證明以上兩個條件,只可說在〈使徒行傳〉的歷史中,「聖靈的洗」曾經與方言一同出現,卻不是每次必然出現的外顯憑據。

但靈恩派必定事與願違,因為下一段關於「聖靈的洗」的經文 ── 〈林前12:13〉已能排除「聖經中受聖靈的洗的人都必定說方言」這一個必須的條件。此外,我們下文會證明「靈恩運動的方言」與「聖經中的方言恩賜」根本是不相同的。

  • 哥林多前書一段「聖靈的洗」經文解釋 (林前12:13)

這節經文對「聖靈的洗」的真理有明確且決定性的影響作用,保羅在這節經文提到教會中不同種族、地位、恩賜的人﹝上下文論不同恩賜﹞,都已受了聖靈的洗,成了同一身體﹝耶穌基督教會﹞的一分子。

因此,這一段直接地表明「聖靈的洗」的意思是每一位基督徒信主時的「聖靈內住」,請留意是每一位基督徒 ── 不論當時信徒有沒有方言恩賜,都已經受了這「聖靈的洗」,也因此才成了教會的一分子。

從這節經文可見,「聖靈的洗」是指信主時領受聖靈,而不是「第二層次的經歷」,更不可能是指著「領受方言」。

在同一章,保羅其後清楚表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林前12:30),可見,「受聖靈的洗」是屬於每一位基督徒的,而「說方言」卻不是!

小結

綜觀而言,聖經中「聖靈的洗」與「方言經歷」完全沒有必然關係。靈恩派﹝尤其是五旬節宗﹞所主張「受聖靈的洗的必然憑據是說方言」,是完全不合乎聖經真理的。這只不過是一個把聖經斷章取義來迎合「個人靈恩經歷」的結論,並不可能合乎基督教的正統教義。

II. 聖經中「聖靈充滿」的正解:

靈恩運動的推動者大多欠缺嚴謹的聖經研究,他們把「聖靈的洗」與「聖靈充滿」混為一談,不明白當中的真理。

台灣神召神學院前院長莊飛牧師在《靈恩神學問答》書中22頁:「五旬節派發現,〈使徒行傳〉所提供給我們二、八、九、十、十九章五處的聖經,讓我們知道他們確實是被聖靈充滿了,因此,我們的結論是被聖靈充滿的唯一憑據是說方言。」

這完全是錯謬的解經結論,但卻造成靈恩派,尤其是五旬節宗一直以來的嚴重錯謬,更涉及領受不合真理之靈的迷惑影響。

我們只要願意花些少功夫,查考所有「聖靈充滿」的經文,不難發現,只有十九段經文與「聖靈充滿」相關。當中只有一段「聖靈充滿」經文與「說方言」曾出現在同一事件,勉強可說有間接的相關,但從沒有一節經文直接表示「說方言是被聖靈充滿的必然外顯憑據」。反過來,有其他十八段「被聖靈充滿」與說方言毫無關係,例如:「舊約造會幕時期,作工者被智慧的靈充滿,能按神的指示造各樣巧工」、「施洗約翰在母腹時期,已被聖靈充滿,後來父母也被聖靈充滿對神的救恩計劃表達讚美及預言」、「初期教會時期,彼得及信徒被聖靈充滿,分別放膽駁斥公會及在逼迫中讚美神」、「選立七位執事作事奉人員的基本資格」、「介紹司提反及巴拿巴的美好靈性」、「保羅傳道時期,被聖靈充滿斥責行法術者並宣告神的刑罰」等等。這一切都與「說方言」完全無關。

「聖靈充滿」是甚麼意思?吳主光先生曾在《整全報》刊登〈聖靈充滿經文的研究分析〉一文,他已把聖經中所有「聖靈充滿」的經文作極全面及詳細的解讀,筆者認為十分合理及易明。以下引述部分觀點讓讀者認識:

「『聖靈充滿』這詞其實是一個比喻性的詞,將聖靈比喻作「油」,我們比喻作「盛油的器皿」;當「油」倒進「器皿」裡,倒至「滿」之時,就要停止了。正如以利沙為一個寡婦倒油,直到所有器皿都滿了,油就止住一樣。(參王下4:6)所以,「聖靈充滿」是有限量的,就是被人的「器量」限制。大器皿被充滿,與小器皿被充滿有很大的分別。正如主耶穌被聖靈充滿,聖經見證說:「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因此我們除了追求「聖靈充滿」之外,還要追求擴大器皿的容量。所謂「器皿容量擴大」,就是關懷的領域擴闊;事奉的領域擴大;委身的程度加深;使命感加重;認識事物的眼光擴大;以神國為念;不介意個人的得與失……。」[2]

結論

當我們全面研究「聖靈的洗」及「聖靈充滿」的聖經真理,我們可以準確地知道「聖靈的洗」就是「信主時的聖靈內住,使人重生得救」;「聖靈充滿」就是「基督徒願意全人受聖靈的管理,使人顯出神賜下各式各樣的美好生命及事奉能力」。

因此,靈恩派主張「方言是聖靈的洗﹝或聖靈充滿﹞的必然外顯憑據」是完全不合聖經的教導。與此同時,因著這類不合聖經真理的假道理而來的「那靈」,怎可能是那位「真理的聖靈」?這假道理及「那靈」已在不同神僕及極多無知受迷惑者在測試方言的靈之後,被證實是導致極多邪靈附身的情況出現之原因。

B. 近代靈恩運動的「方言經歷」就是「聖經中的方言」嗎?

上文我們已按聖經真理否定靈恩派誤以為「方言是聖靈的洗﹝或聖靈充滿﹞的必然外顯憑據」這起初打進基督教的論據,但仍會有不少人還認為這只是「五旬節宗」所堅持的錯謬,因有「靈恩教會及信徒」只以「方言經歷」為其中一種聖靈工作的特徵。因此,不論靈恩派或福音派,許多信徒都追問:「聖經中的方言恩賜已經完全停止了嗎?」

從「解經角度」看,我們沒有足夠的經文論據支持「聖經中的方言已經停止」。有人或會把〈林前13:8〉「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解作保羅認為方言恩賜在聖經啟示完成後必會停止。雖然這樣的解釋能保守教會不被近代靈恩運動的追求方言及各樣問題困擾迷惑,但這不算為準確的解經,因為從上下文看,保羅的重點是把先知講道、方言及知識等恩賜與「愛」作對比,強調愛的永恆價值,但該段經文中,保羅並沒有論及聖經啟示完成的語句,明顯保羅當時沒有這樣的意思。

若從「教會歷史角度」看,至少有三個十分合理的論據支持「聖經中的方言恩賜已經停止」的看法:

第一、在歷史上,第一世紀以後,「方言恩賜」已漸漸自然地於教會歷史上消失。後來只有個別極端教派「追求方言經歷」,如第二世紀的孟他努派。他們極之重視追求預言、方言、聖靈第一身說話、錯誤地預言末日時間,因而被當時的教會定為異端。

第二、在歷史上,神在第一世紀藉使徒已把聖經正典啟示完成,因此不需要藉「聖經中的方言及翻方言恩賜」另添啟示,這也是一個支持「聖經中的方言恩賜停止」的合理原因。

第三、保羅說:「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14:22) 所以,「聖經中的方言恩賜」帶有見證純正的福音傳開的作用,證明福音不單給猶太人,也是給外邦人,見證猶太人的不信,這正如〈使徒行傳〉記載神三次使用方言時,所產生的見證作用。在歷史上,既然福音真理已被確立及傳開,「聖經中的方言恩賜」也可隨之停止。

以上從「教會歷史角度」看「聖經中方言恩賜停止」的三個原因,是十分合理的,但因沒有出於聖經的足夠理據,並不足以百分百排除「神仍舊可以賜下方言恩賜」。

雖然我們沒有足夠的經文排除「聖經中的方言恩賜已經完全停止」,但我們還可以在全面並按正意解釋下,看「聖經中的方言恩賜」,以準確的聖經亮光比對「靈恩運動的方言」;此外,我們還可以按聖經原則測試「靈恩運動的方言的靈」,以此證實「那方言的靈」是出於「聖經中賜方言的聖靈」還是「邪靈的假冒」。靈恩派最大的問題,就是單單高舉經歷,忽略聖經基礎,也不願按聖經原則測試證實其靈界經歷是出於聖靈還是邪靈。

以下我們全面研究聖經中方言恩賜的真理,以此辨別靈恩運動的方言經歷。﹝測試方言的靈的聖經原則,及筆者驗靈趕鬼的個案探討將留待本文第三部分﹞

聖經中「方言恩賜」的正解:

I. 舊約「方言」經文的解釋

「方言」一詞在原文有「舌頭」、「地方的語言」。聖經共有三十三節經文提及「方言」一詞,舊約有十節,包括:〈創10:5, 20, 31;拉4:7;尼13:24;斯1:22, 3:12, 8:9;賽19:18;亞8:23〉。這十節經文都與恩賜無關,全是關於巴別塔事件以後,「人類不同民族的語言或口音」,並沒有一次指著「非任何一種人類語言的舌音」或「天使的話語」。可見舊約部分的解釋沒有任何可爭議之處。

II. 新約「方言」經文的解釋

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三節提及「方言」,全都與恩賜有關,分別於〈馬可福音〉有一節、〈使徒行傳〉有兩節、〈哥林多前書12-14章〉共有二十節。我們按正意把每段加以解釋,列出其中的釋經論據,以全面認識方言恩賜的真理。

  • 馬可福音的「方言」經文解釋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6:17-18)

這是新約第一段談及「方言」的經文。「說新方言」是指在神的作為下,信徒能說出未曾學過的人類語言,這裡並沒有「天使的話語」或「重複的舌音」之意。這段經文在〈馬可福音〉的最後部分,意思就是把〈使徒行傳〉所經歷的事簡述,作為這卷〈福音書〉的結束。

值得留意,這段經文 (可16:9-20) 在抄本研究上屬新約聖經其中一段有疑惑的經文,因為這段在好些新約較重要的抄本上都沒有,也有些古教父加以拒絕;而其他有這段經文的古抄本也有各不相同的記載,所以各譯本有長短結尾。因此,長結尾是值得參考,但不宜用作建立額外教義的根據。長結尾有可能是因為古教會認為〈馬可福音〉停在〈可16:8〉並不完整,應當加上結論,所以嘗試加入合理及合事實的總結。

一般反對長結尾的人,似乎是不能接受〈可16:17-18〉的神蹟。但事實上,馬可或是加入此段的人,很可能以保羅的經歷為資料,記錄歷史上神與信的人同在的五個實際例子,但並不是應許所有信的人都必經歷這五方面。這五方面不知是否以保羅為例,因當中只有「喝毒物」未有記載他曾經歷過,但他一直被猶太人立誓追殺,也有可能他曾經歷卻沒記載下來。

按經文所提及的例子性質,肯定不是每一時代的每一位信徒都必須經歷,可惜歷史上卻有異端誤解這段經文而出了意外,例如「弄蛇派」,以致害死了不少人。

因此,這節經文只能說明初期教會曾有方言恩賜的出現,使人在未經學習之下能說出其他地方的語言。

  • 使徒行傳的經文解釋 (2:1-4, 10:46, 19:6)

全卷〈使徒行傳〉只曾出現三次「方言」。﹝註:有人認為〈徒八章〉使徒為撒瑪利亞人按手領受聖靈也是方言,但是那段聖經沒有明言「方言」的出現,只能說有這個可能而已,因經文沒有明確說明,故不能憑空作詳細討論。﹞〈使徒行傳〉的三次「方言」如下:

  1. 〈徒2:1-4〉五旬節聖靈降臨,使徒用方言「講說神的大作為」,即是帶著別人能聽得見的內容,屬其他地區的鄉談。這小段雖沒有用「方言」一字,但卻表明是「別國的話」。這必然不是靈恩運動的「舌音」或所謂「天使的話語」。
    在下文彼得的講論中,這次「方言經歷」是向耶路撒冷的人證明耶穌基督福音的真實,及〈約珥書〉所指新約時期聖靈普遍降臨信徒的預言已應驗。
  2. 〈徒10:46〉外邦人哥尼流聽信福音時說方言,內容是「稱讚神為大」,讓彼得及六位奉割禮的猶太人弟兄聽見,並不用翻譯,因此絕不是靈恩運動的「舌音」或所謂「天使的話語」。這次的方言與五旬節同一類別,因為彼得認出這與五旬節時領受一樣,並向耶路撒冷教會見證福音真的已臨到外邦人。
  3. 〈徒19:6〉保羅向施洗約翰十二位門徒傳講信耶穌的福音,按手後門徒說方言。聖經並沒有強調方言是甚麼種類,但〈使徒行傳〉作者在〈徒10:46〉已用過「方言」一詞,自然應屬於同樣的情況,不然作者有其責任表明當中不同之處。這次也是向當時受約翰施洗的人見證主耶穌才是福音的主角。

按以上的解經理據,〈使徒行傳〉的三次「方言」都屬「別國的話」,並且都與「見證福音傳開」有關。

  • 哥林多前書12-14的經文解釋

保羅在〈林前12-14章〉處理教會恩賜追求帶來的問題,當中共有二十節談及「方言恩賜」及相關的真理。以下分開十小段經文按正意解釋:

  1. 〈林前12:10-11〉,教會的「方言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故此不是「自己想得就可以得」,也不是「求得」,也不是「用方法學得」,更不是「模仿而得」。這與靈恩派追求方言時的情況不合。
  2. 經文多次提及「翻方言」恩賜,表明當時的方言恩賜與〈使徒行傳〉的不同,因為「說方言者」不是對別的語言群體說話,乃用別的語言向所屬教會群體說話,因此必須有人翻譯出來,才讓人明白其內容。
  3. 〈林前12:28-30〉,「方言恩賜」被排列在末後,是對教會造就最低的恩賜。此外,保羅說「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故此不是「人人都要得著」,更不可能以「方言」為聖靈的洗﹝或聖靈充滿﹞普遍性的外顯憑據。這與靈恩派鼓勵眾人都要追求方言不相合。
  4. 〈林前13:1-3〉,這三節的修辭極美,分別假設用人不能達到的語言能力、恩賜、犧牲來對比出「愛」才是一切的價值。這裏所指的「天使的話語」是保羅假設性的修辭,表明「愛心比任何語言能力」更大,並不是靈恩運動的「舌音」。在聖經之中,天使只是差役,所說的話全都以人類聽明白的說話來報信。因此,靈恩派說自己的「方言經歷」是「天使的話語」,這是一廂情願,並沒有解經的理據。
  5. 〈林前14:1-3〉,保羅表明哥林多教會當時說方言時,不是對人說的,乃是對神說,只因為眼前都是同一語言群體,說其他語言根本沒有人能聽明白,因此只在自己心靈裏講說著各樣的奧秘。故此,當時的方言是以「別的言語講論某些神所賜下的真理內容」,當在座有翻譯者或通此方言的人士,就能聽明白當中的內容。這樣便與靈恩派那類「重複的舌音」全不相同。
  6. 〈林前14:4-11〉,保羅認為說方言的人只能「造就自己」,不能「造就別人」,因為當下的語言群體都聽不明白,只有「自己的心靈裏」和神能明白當中的真理內容。故此,保羅明言,若沒有翻譯者,當在會眾中閉口,只能「對自己說」,及對神說 (林前14:28)。靈恩派的舌音不是「別國的語言」,更不是「心靈中帶著奧秘的真理內容」,他們連「對自己說」也不是,因為自己也不明白。
  7. 〈林前14:12-17〉,保羅用「方言禱告」及「方言歌唱」,這段的重點在於當求在聚會中自己或別人能翻出來 (14:13)。因此他清晰地表明,當時若有人運用方言恩賜禱告及歌唱,同時「也要用悟性禱告」,及「也要用悟性歌唱」。這裏用在禱告時及歌唱時的「方言」仍然是「別國的語言」,因為他說「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林前14:16),其意思是:用方言恩賜禱告或歌唱時,若不同時「也用悟性禱告或歌唱」或有人翻出來,在座不明白另一語言的人則不能聽明白及同心回應。既說會對於「在座不通方言」的對象造成不便,即是說「若在座全都是通達那地區方言」的對象則不會造成此等不便,正如〈徒2章〉的使徒們說方言﹝別國的話﹞,因屬各聽道者的鄉談,故沒有造成不便的問題。因此,「用方言禱告」、「用方言歌唱」,其實仍舊是「某地方的語言」,需要「求能翻出來」或「在座都通達」。
  8. 〈林前14:18-19〉,保羅表示自己說方言比眾人更多,但上下文的意思不是鼓勵人追求方言,乃是以自己的屬靈經歷鼓勵人追求教導的恩賜,悟性的教導比方言強二千倍。聖經從沒記載保羅在聚會中向不通達該語言的人說方言,很可能是向通達該語言的人說,或私下「對自己說」,心靈裏領受各樣真理的奧秘。
  9. 〈林前14:20-25〉,神賜下教會「方言恩賜」是給不願信主的猶太人作證據,證明他們的不信敗壞,促使福音藉外邦人的語言順利傳給外邦人,正如保羅引用〈以賽亞書〉的意義。先知講道卻是給願意信的人作證據。這小段表明聚會時,若有不通達該方言的人進來,聽見有人用不懂的語言交通,只會感到困擾不便。這正是指出靈恩派在聚會之中藉那靈「說舌音方言」、「狂笑」、「動物哮叫」等,使其他人被絆倒的錯謬。
  10. 〈林前14:26-33〉,保羅講明聚會中說方言的原則:聚會是為造就人,而不是為自己;沒有翻方言的,就不可在聚會中說方言,因為這是使人困擾不便。說方言的靈若是聖靈,應當受約束,叫人安靜,而非叫人混亂,不然這並不是神的靈。倘若「聖經中的方言」尚且必須如此謹慎要求翻譯及約束,為何「靈恩運動自稱的舌音方言」在許多聚會中可以毫無約束呢?

總結

「聖經中的方言」都是「人類的某地區語言」。每當運用此恩賜時,聖經十分強調需要聆聽者本身通達,或者有翻譯者在場。靈恩派重重複複的「舌音」並不合乎聖經中對方言的描述。因此,「舌音」並非出於聖經根據,也不是從「真理的聖靈」而來。

其實不單「舌音」能被證實並非從神而來,即使是有人被某靈控制而說出人未曾學過的「別國語言」,我們仍要按聖經真理試驗那靈,正如使徒約翰提醒:「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筆者過往為鬼附者趕鬼的經驗中,有一位廣州的年青人因追求方言而導致鬼附,當趕出一邪靈後,有另一邪靈以極流利的美式英語與我及其他牧者爭辯,並否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來的,我們便用英語趕出那鬼。那年青人的英語水平很差,但被鬼附著並被轄制的過程中,竟用了「別國的話」,但內容都是敵對主耶穌基督及爭辯。另有一位香港信徒,在靈恩聚會追求方言導致鬼附,驅趕過程中,他在邪靈控制下持續以一種語言流利地與我們爭辯,牧者們同心向主禱告並命令那靈以廣東話對答,以致最後成功趕出那邪靈。

有假的方言出現嗎?筆者至今已親自處理試驗「方言的靈」的個案共十多個,連同團隊中幾位具備資深靈界測試及趕鬼經驗教牧和信徒,共處理二十至三十個案。凡願意坦誠按聖經原則試驗的人,至今仍未曾遇見「說方言的靈」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反而全都證實為邪靈,有的仍在趕鬼的過程之中。保羅曾說:「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11:13-14)在本文第三部分,筆者會把測試的聖經原則及一些個案作出分析。我在主裏勸勉有方言經歷的基督徒,雖然這經歷讓你在感受上認為與神更親及平安,但按聖經的吩咐,凡靈界的工作,應當試驗那靈,按神啟示的聖經原則證實那靈是出於神的不是,以免受迷惑而不自知。

作者:黎家焯

【待

[1]國度復興報,2016年11月27日,向聖靈運動進言,劉達芳博士http://www.krt.com.hk/post/2037

[2] 《聖靈充滿經文的研究分析(下)》http://cl-ministry.org/?p=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