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17年10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神為何要追討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豈不是對人的下一代不公平?

答: 神對待任何人都公平,所以聖經明說:「不可因父殺子。」父親犯罪,兒子是不應當一同受罰的,等到將來神審判所有的活人死人之時,神也只是「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2:6)。各人只須擔當自己的罪,絶不須擔當父母和祖先的罪。但是,在今世的生活中,神要刑罰人,除了直接刑罰他的肉身之外,還要刑罰他的環境和附屬物,例如人被囚,是他的身體受罰,也是他的環境被罰。又例如人犯罪,被罰款,是他的附屬財物被罰。再舉例,亞當犯罪,地也受咒詛;以色列人犯罪,迦南地也受咒詛。照這理由推下去,我們會明白,父母犯罪,所生的兒子會受咒詛,因為兒子的肉體是直接由父母而來的,刑罰兒子,就是刑罰父母的附屬物,使身為父母的良心得到痛苦的報應。這在常理上是顯而易見的,例如許多父母吸毒,或淫亂,結果就生下畸形的嬰兒。父母嗜賭,兒子就出身貧窮,缺乏教養。所以,父母犯罪,神追討他們的罪到三四代是合乎事實常理的。不過,在被連累的兒女來說,神絶對不會對他們不公平,等到來世受審判之時,神會扣除一切從父母遺傳下來的因素,只按其本身所犯的罪來刑罰他,而絶對不會因父親的罪再刑罰他。這是說,神追討人的罪三四代之久是在今生,來生的審判只追討人本身所犯的罪。所以,在一個犯罪的家庭出生的兒女,確實是受父母連累的,但兒女若肯悔改信主,他們同樣能得到寶貴的救恩,與別人一樣,他們若不悔改以致死在罪中,神也只按他們本身所犯的罪來刑罰他們,神對待他們絶對不會不公平的。

  1. 如果耶穌是真神真人,又是唯一的救主,為何不信耶穌的人比信耶穌的人多?

答: 人多人少並不表示其所信的是真或是假的。在醫學上、在科學上、在商品上、在許多生活的細節上,都有類同的現象。許多人吃某種藥,後來證實是有害的。許多人堅持進化論,其實是虛構的。許多人愛用名牌的商品,後來證實最好的還是某種不出名的。同樣的,耶穌早就指出,進窄門、走窄路的人少,但卻是引進永生;進闊門、走闊路的人多,但卻是引進滅亡。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了解,少人相信耶穌,是因為基督教所信的耶穌是唯一真正的救主。不是嗎?你看耶穌為罪人死,要救人脫離罪與死,當然就不准人再犯罪了。但許多人雖然明知道耶穌是唯一的救主,卻因為不肯離開罪而不肯信耶穌。他明白,如果他信了耶穌,就不能賭博、不能騙人、不能放縱情慾,於是認為信耶穌就等於失去了娛樂,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發財的生意,這樣的損失他認為是太大了,於是寧願選擇另一個准許他保留這些罪中之樂和財富的宗教。其實他最大的錯誤是暫時保留了地上的財富和娛樂,卻失去了自己的靈魂和永生的福氣。

  1. 基督徒真的可以勝過罪嗎?為何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如此敗壞?

答: 真心信耶穌的基督徒是一定可以勝過罪的,因為他想到基督既為他的罪死,他就不敢再犯罪。而且聖靈會住在他裡面,用真理引導他、指教他、責備他,又加給他力量,使他能勝過罪。
當然,我們不是說基督徒絶不會犯罪。我們知道,我們一天還住在這個軟弱的肉體裡面,我們就有犯罪的可能,除非等到主耶穌回來,我們的身體復活或改變成為榮耀的身體,像主的身體榮耀一樣。那時,我們就不再犯罪了。雖然如此,我們在這軟弱的肉體中活著,有時會為情慾所勝而犯罪,但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會責備我們,使我們失去平安和快樂,我們就會比一般人容易悔改和上進得多。所以,從大體上來說,基督徒在人生中雖然會偶然軟弱犯罪,但這種現象會逐漸減少,反之,悔改行善的力量會增加,這樣,我們多花一點時間就可以看見基督徒是真正可以勝過罪的。倘若有稱為基督徒的,他的行為完全沒有改善,只會一味的犯罪,不會悔改,或想改卻無力去改,與未信耶穌的人一樣,生活察覺不到勝過罪的能力,我們就知道,這人根本是仍未信耶穌,或只是假裝信耶穌的。他敗壞的行為一點也不能表達基督教的信仰,只是他自稱為基督徒,連累了基督教的名譽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