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肢體認為在傳福音時,形容主「紆尊降貴」,降世救贖世人而被釘死在十架上是不對的,因為:
- 主雖取了奴僕的形像死在十架上,但在神眼中祂卻是「至高」的(腓2:7-9);
- 主被釘十架前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約12:23)。祂既不以十架為恥,所以祂根本沒有「紆尊降貴」;
- 主犧牲是因為愛我們。父親不會覺得為子女付出是「紆尊降貴」,子女也不會覺得父親為他們付出是「紆尊降貴」;
- 強調主以十字架為榮這種「無條件的愛」更能吸引人信主;
- 用「紆尊降貴」來形容主的犧牲會令人覺得主是以十架為恥;
- 強調宇宙的主為罪人「紆尊降貴」未必能引發人感恩的心,更可能因為令人感覺「不配」或「受寵若驚」而對福音「敬而遠之」;
- 在後現代思潮下,傳福音時強調耶穌「紆尊降貴」會導致反感,會令人覺得神「虛偽」,以降卑作手段博取榮譽;
- 主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如果信徒也有主「紆尊降貴」的心態,事奉又怎能輕鬆快樂呢?
所以,結論是:無論傳福音或講道,都不應說主被釘十架是「紆尊降貴」。
肢體有這種想法我一點也不感到意外。因為如果信主真是像一些人所想那麼風光的話,使徒保羅也不會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羅1:16),更不用囑咐提摩太:「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了(提後1:8)。一石既已擊起千重浪,讓我也分享一些自己的感受。
問題1:主雖取了奴僕的形像死在十架上,但在神眼中祂卻是「至高」的(腓2:7-9)。
「降世」是「高升」、「十架」是「榮耀」,是神在天上平視基督所下的判語;而「降世」或「十架」是「紆尊降貴」,則是人類從地上仰觀救主所得的印象。兩者本就是同一件事的兩面,不但沒有衝突,更是互補的。
問題2:主被釘十架前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約12:23)。祂既不以十架為恥,所以祂根本沒有「紆尊降貴」。
關乎神的榮耀,聖經的啓示是:
A. 神的榮耀是自有永有,至高及自明的;
B. 它無需借助任何事物,或藉著做任何事來顯明;
C. 凡神所作的都會將祂的榮耀彰顯出來。
但有一點信徒必須緊記:神不但是榮耀的,還希望與我們分享祂的榮耀,更將彰顯祂榮耀的責任交付了我們。所以「基督徒」就是「基督人」;神是光,我們也是「世上的光」,有責任將我們的光「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正如「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榮耀未被彰顯出來也是空的。信徒要榮耀神,不能光靠頭腦認識神,還須對神的美善有切身的體會。所以任何有關人對神榮耀的探討,都必須包含「神」和「人」兩方面的角度,才不致以偏概全。
主不錯是甘心情願為人犧牲的,但因為主看十架為榮便否定祂的「紆尊降貴」,是既不合理也不合邏輯的。宇宙的主「紆尊降貴」拯救罪人如確有其事,也不會因為人感覺「不配」或「受寵若驚」而變成子虛烏有。別人的領受我無權置喙,但於我而言,主為我「紆尊降貴」是彰彰明甚的!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降世」不就是「紆尊降貴」嗎?
主為了拯救世人「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2:7),不就是「紆尊降貴」嗎?至於「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2:8),更是義無反顧的犧牲了。
宇宙最榮耀的主為人落得「無佳形美容」(賽53:2)的樣子,連祂所造的人也不羡慕祂;宇宙最尊貴的主為了人甘願被人「藐視」和「厭棄」(賽53:3),這些如不是「紆尊降貴」,又是甚麼?
那將來要審判世界的主,為人「被牽到宰殺之地」時竟「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如果用「紆尊降貴」來形容是錯的,原因就是這句話實在太輕描淡寫,未能表達主所付出的萬一。
問題3:主犧牲是因為愛我們。父親不會覺得為子女付出是「紆尊降貴」,子女也不會覺得父親為他們付出是「紆尊降貴」。
人愛子女,照顧子女不覺是「紆尊降貴」是正常的;愛我們的主也沒有視自己的捨身為「紆尊降貴」也是事實。但你愛子女,甚至為子女「執糞」亦甘之如飴,但你沒有「紆尊降貴」的感覺並不表示你從未為子女「執糞」,也不能否定看見你為子女「執糞」的第三者會覺得你是「紆尊降貴」。再者,施者不望報並不表示受者可以不當一回事。作為子女,若對父母養育劬勞視若無睹,或只認為是分所應為的,無疑暗示這愛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的付出,這又豈是神救贖世人的初衷?有關這點,我會在下文詳細說明。
問題4:強調主以十字架為榮這種「無條件的愛」更能吸引人信主。
我認同無條件的愛是很吸引的,但愛真是可以「無條件」的嗎?你能接受你的配偶有第三者嗎?神不是「甚愛世人」嗎?但為何一方面在基利心山向人陳明祝福,卻又在以巴路山向人宣佈咒詛呢?
人有上述的疑惑全因未能透徹掌握神愛(agape)的本質。明白神愛的本質要由探討真理的本質開始。真理不只是一個理念,還必須包含三個內涵:
A. 它必須是絕對公義良善的;
B. 它必須是能夠彰顯出來的;及
C. 它的彰顯不能和它公義良善的本質相違。
現在讓我們將「神的愛」這一觀念放入上述的框架中分析並以圖表的方式加以說明:
【表一:神的愛】
神的愛(✓)表示屬於(✗)表示不屬於
本質 | 表現 | 果效 |
A1. 公義良善(✓) | B1. 具體表達出來(✓) | C1. 不違公義良善的本質(✓) |
A2. 邪惡不義(✗) | B2. 不能或不表達(✗) | C2. 有違公義良善的本質(✗) |
從表一可見,A2、B2、C2都不屬神的愛;單是A1流於理論,單是B1可以是偽善,都不能完全代表神的愛,惟有A1+B1+C1才完全符合神愛的標準。
但如果我們將神的救世計劃代入這框架中,問題便來了:主是因為愛人才願被釘十架,這與A1吻合;主為人死在十架上,用實際的行動表達祂對人的愛,這與B1吻合;但因為神賦與人自由意志,祂在十架上的犧牲卻可能會產生:C1信者得救及C2不信者不得救這兩個截然不同,但卻不違反神公義和良善本質的結果。既然信者得救和不信者不得救都合乎真理,人選擇信或不信卻有不同的後果,那麼,主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究竟是有條件還是無條件的呢?
答案十分肯定:是絕對無條件的。因為「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5:8)。如果耶穌在人表態是否接受福音之後才為人釘十架,人是否接受福音便可能成為主考慮的條件之一,所以主的犧牲縱然是無私的,但在人眼中卻還是有條件的。但如今主是在人表態是否接受福音之前已為人犧牲,救恩便是無條件的了,因為得救與否只是人按自己的自由意志作出取捨後不同的結果,而不是神限定條件下的產物。
問題是主施恩不望報並不表示祂不渴望自己的付出能贏得世人正面的回應。主一方面無條件地付出,另一方面又渴望自己的付出能得到對方愛的回應,是無求還是有求?我不能回答,只能說愛就是這樣。又知道如果主抱的是「只問耕耘,不問收穫」的心態,那麼,救恩豈不是只是一齣戲?無論對主和對人,這都是一個悲劇。
問題5:用「紆尊降貴」來形容主的犧牲會令人覺得主是以十架為恥。
這問題同樣也犯了主觀和以偏概全的毛病,將神局限在人主觀的領受中。主是否介意我們用「紆尊降貴」來形容祂,我不敢置喙,只知道當使徒保羅同樣使用「俯就卑微」(羅12:16)來教導信徒的時候,沒有人覺得他是「以福音為恥」,因為保羅是體會了主的心腸後才將自己的領受教導別人。
問題6:強調宇宙的主為罪人「紆尊降貴」未必能引發人感恩的心,更可能因為令人感覺「不配」或「受寵若驚」而對福音「敬而遠之」。
主是否介意別人說祂「紆尊降貴」我不得而知,但對於強調主「紆尊降貴」「未必能引發感恩的心」,甚至會導致人「反感」,或因覺得自己「不配」或「受竉若驚」而對福音「敬而遠之」,這一點我就不敢苟同了,因為這與我的經驗不符。由初信至今,一直最能深深感動自己和無數肢體的,正正就是主在十架上的「紆尊降貴」。
問題7:在後現代思潮下,傳福音時強調耶穌「紆尊降貴」會導致反感,會令人覺得神「虛偽」,以降卑作手段博取榮譽。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1:16),毋須「說好」,不怕「唱衰」;傳福音靠的也是聖靈的大能,不是人的口才策略,應該說甚麼,甚麼能感動人,都應該是由聖靈引領,不是由人作主。至於「後現代的人」是否會「反感」和「論斷」我們,又何足道哉!不論古代、現代、前現代、後現代,他們論斷我們還算少嗎?遷就他們,他們就不會論斷了嗎?退一步說,他們對被稱為「罪人」,對「地獄」,對「永刑」都十分反感,我們便應噤若寒蟬了嗎?
如果強調主「紆尊降貴」會導致反感,令人覺得神「虛偽」,那麼,聖餐豈非要取消?因為聖餐所記念的,正是基督在世最不堪的一幕。同樣,〈希伯來書〉也是胡說八道了,因為它竟叫我們去思想主「被罪人頂撞」這個最羞恥的場景(來12:3)。又豈知我們如這樣做,就正好中了撒旦的詭計。如果因為怕別人誤會或反感,就對主為我們作的犧牲連提都不敢提,想想主會有多傷心失望?更嚴重的是,這無疑是曲線向人承認我們也懷疑主耶穌的降卑是「虛偽」的,只是一種「手段」,是「呃like」的行為,豈不弄巧反拙?
所以說主為我們「紆尊降貴」,便是「羞辱」了祂這一觀念,是不正確的。如果主看重的,只是自己的榮耀,祂根本就毋須為門徒洗腳,更毋須忍受罪人的頂撞。如要避免基督被無意「冒犯」,聖經只要顯現祂尊貴的一面即可,又何苦巨細無遺地詳述基督成為肉身之後所受的種種苦楚?〈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分別從「奴僕」和「人」的角度記述主耶穌的生平,可以除名了;〈以賽亞書53章〉也可以刪掉了。
問題8:主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如果信徒也有主「紆尊降貴」的心態,事奉又怎能輕鬆快樂呢?
主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並不是主僕「能輕鬆又快樂」地牧養的保證,只表示主答應賜恩典給我們去完成祂的託付。如果牧養真是輕鬆快樂的,保羅又何須記念提摩太的眼淚?如果主真是懷著「能輕鬆又快樂」的心去牧養,早已被門徒氣死,不用上十字架了。我們無法得知主耶穌內心的感受,但在我的眼中,主卻總是愁容多,歡顏少的。
總而言之,神在天,人在地;神聖潔,人污穢;天然就有高低之分,尊卑之別。兩者要相交,不是人「高攀」以達神,就是神「紆尊」以就人,所以主能與人相交,本身就已是「紆尊降貴」的最佳寫照。而且「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往往願意多行一步,甚至甘冒被人誤會為「虛偽」、「施恩望報」、「貪愛榮耀」的危險。所以,世人要「猜疑」,要「誤會」,就讓他們「猜疑」「誤會」下去吧!就連主也不介懷,我們又有甚麼好忌諱呢?最要緊的,是不要忘記聖經鄭重的提醒:「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8)。
作者:曾成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