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經歷和理性兩者之間,常予人彼此對立的感覺。
無論是由20世紀初興起的「五旬節運動」(即「靈恩運動」的前身),到現今在普世教會大行其道的「靈恩運動」,他們都有一種高舉經歷,甚至把教義建基於信仰經歷的強烈傾向。他們醉心追求神蹟,並發展出諸如方言、靈浸、趕鬼、治病等道理,並以此為訓去教導人,建立了靈恩式的信仰。
近四十年來,自梵蒂崗第二會議開始(1962至1965年),天主教把中世紀講求靈裡經驗的各式「靈修傳統」炒熱了。在天主教牽頭,甚至各大基督教神學院、機構和教會的大力推動下,來自天主教神父的依納爵神操、近代隱修團體的泰澤祈禱和源自四世紀東正教的歸心祈禱等「靈修法」流行起來,大大衝擊華人教會。這些「靈修法」也是主張信仰經歷。他們教導人以鬆弛練習放鬆身心,以極短的字句或「禱語」排除心中的雜念,再運用想像力構想出聖經或生活的場景,與其中的人物甚至幻想中的「耶穌」對話。這種追求也是著眼於信仰經歷。
有人切切尋求靈恩經歷,經驗「聖靈工作」下的亢奮或狂喜感受;又有人退出人群,藉著各種「靈修法」尋求心靈的平靜和安息。兩者追求方向迥異,但背後也是希望「經歷神」。
然而「靈恩運動」的根源讓人對其背後的靈深表懷疑;各種「靈修方法」又有如冥想技術,教導人向靈界敞開心靈,隨時招來靈界困擾,結果得不償失。根據聖經,我們又當怎樣追求合乎真理的信仰經歷?
一. 聖經是否反對經歷?
- 神蹟經歷:由亞拿尼亞的經歷說起……
我們可從「神蹟經歷」和「心靈經歷」兩方面來思想。
首先,我們要看看主的門徒亞拿尼亞的經歷:
「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亞拿尼亞。』他說:『主,我在這裡。』主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徒9:10-12)
毋庸置疑,亞拿尼亞經歷了奇異的事。
亞拿尼亞本是一個不見經傳的門徒,是初期教會中一個小人物。聖經對他的記載就只有〈使徒行傳〉第9章;他當時得了神的啟示,並遵著吩咐到大馬色的直街幫助掃羅(即後來的使徒保羅)。
亞拿尼亞明顯經歷了神蹟。當時,主的異象忽然臨到他。亞拿尼亞在異象中聽見主的吩咐,又看見自己走近掃羅並為他祈禱。亞拿尼亞遵命而行,異象中的一切便如實應驗眼前。如此奇妙的經歷,使追求神蹟的人趨之若鶩。
我們相信神蹟,因神是行奇事的神。「神蹟」不一定指某種驚天動地的事。摩西分開紅海是一件大奇事,但亞拿尼亞開掃羅的眼也是奇妙不已。聖經既把這事如實記下,我們當然對此深信不疑。
神是行奇事的神,祂的權柄統管萬有。祂有創造之能,祂使萬物「無中生有」,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神在歷史上多行奇妙的事。祂使亞伯拉罕由一人成為大國,後裔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22:17);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把他們領進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出3:8、耶32:21-22)。在約書亞的年代,神為了讓祂的百姓以色列人得著迦南美地,曾經使約旦河分開,令耶利哥城不攻自毀,使日月停住,又屢次把多如海沙的外邦聯軍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全因神的眷愛,神向以色列成就祂的應許,他們才得以居住應許地。
神行奇妙的事又不止於這種驚天動地的大事。祂是奇妙的神,言而有信,信實不變,就是人看來最微不足道的預言,跨越多個世紀以後,神仍能用祂統管萬有的大能逐一細緻地應驗。
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的人生應驗了很多預言。《鐵證待判》一書的原作者麥道衛(Josh McDowell)指出,舊約聖經有超過300個彌賽亞預言,全都應驗在耶穌基督身上;他又在書中列出合共29個論到耶穌被賣、受審、受死和埋葬的預言,在耶穌受死那天的短短二十四小時內全數應驗。其中最細緻又奇妙的,莫過於兵丁分耶穌衣裳的預言了。
在〈詩篇22:18〉,大衛經歷苦難,在聖靈感動之下寫出了好些彌賽亞受苦的預言。他說:「他們(兵丁)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樣的預言令人費解,因為任誰都認為死囚的衣服沒有甚麼價值,它怎樣被分,對耶穌成就救恩、拯救萬民也扯不上半點關係;但聖經卻留下這個奇特的預言,藉此證明耶穌是基督,是神所差來的救主。
而按常理來說,兵丁既分了耶穌的「外衣」(即把外衣一分為四,各取一份),也應該用同樣方法處理耶穌的「裡衣」才對。然而使徒約翰卻記載: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即「外衣」)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祂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約19:23-24)
其實耶穌的「外衣和裡衣」怎樣處理,與我們信主得救毫無關係。然而這事卻讓我們看見神真是「行奇事的神」。神既在耶穌降生一千年前藉著大衛寫下了這微不足道的「裡衣預言」,便在一千年後藉著兵丁的手如實應驗。兵丁為耶穌的裡衣拈鬮,便證明神是一位「行奇事的神」;就是在今天,神仍然能獨行奇事,成就祂的旨意,我們也能每天經歷祂的奇妙作為。
2. 心靈經歷:聖經中的「狂熱份子」
至於「心靈經歷」方面,我們可看看保羅和大衛二人的「狂熱表現」。
在〈林後5:13-15〉,保羅說:「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在〈撒下6:14-15〉,我們又看見大衛為耶和華的約櫃運進耶路撒冷甚為歡樂,極力跳舞。聖經記載:「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
無論保羅或大衛,他們因著感到神的恩愛,都曾有過讓人以為「顛狂」的狂熱表現。保羅被帖土羅形容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猶太人生亂的」(徒24:5),又被哥林多人批評為「顛狂」;大衛又因「極力跳舞」,換來妻子米甲的嘲諷。若論「狂熱」,他們可說熱度非凡,在信仰狂熱上是佼佼者。
然而他們在信仰表現最狂熱之時卻不失控,顛狂之餘仍有謹守。這就如保羅提到:「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大衛極力跳舞,及至約櫃進入帳幕,立時規規矩矩向耶和華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為百姓祝福(撒下6:17-18)。可見他們雖然狂熱,仍然謹慎地活在聖靈的管束之下。
3. 「信仰經歷」的背後
聖經向來不反對信仰經歷。我們的神是一位可經歷的神,祂行奇事不計其數,又樂意在信的人心中多賜平安、多顯慈愛。然而根據保羅和大衛的例子,一切信仰經歷的背後明顯須有真理的規範和管束。
保羅指出,猶太人也「向神有熱心」。他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10:2)他們尋求在律法上的義,其程度可說是狂熱。然而他們卻只不過「想要立自己的義」,換來的結果卻是「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因此他們不是欠缺「熱心」,而是欠缺「真知識」。
照樣,今日有些信徒對各種神蹟經歷和心靈體會趨之若鶩,但若不是「按著真知識」,隨時掉進靈恩或錯誤靈修方法的陷阱,落入魔鬼的圈套。
二. 兩大使徒對「信仰經歷」的看法
- 彼得對「信仰經歷」的看法
再進一步想,到底聖經作者對「信仰經歷」有何看法?當中有何共通點,值得我們注意呢?
在〈彼後1:16-21〉,彼得說:「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祂的威榮。祂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祂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祂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論到「信仰經歷」,彼得所經歷的可說是首屈一指。他是耶穌最親密的三個門徒之一(另外二人是雅各和約翰),見過很多其餘九個門徒所沒見過的神蹟,就如醫治睚魯女兒、登山變像等。彼得晚年也提及耶穌在山上變像的事,可見這經歷對彼得影響深遠,畢生難忘。
有過這麼奇妙經歷的彼得,卻在緊接的經文形容聖經為「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若換任何一個推崇神蹟經歷的人,他們必定認為「登山變像」這種經歷無與倫比,無可比擬的了!然而彼得卻認為比起「登山變像」的經歷,聖經的預言才是「更確」的(「更確」是「更確實」之意),連「登山變像」這奇妙經歷也被比下去。可見神的話語比信仰中的奇妙經歷更為重要。
2. 保羅對「信仰經歷」的看法
使徒保羅也是深深經歷主的人。他曾在大馬色路上親眼見過復活的主(徒9:1-9),又在周遊佈道年間經歷無數神蹟奇事。他獨得神的啟示,曉得神要藉著耶穌基督,並要藉著福音,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他又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4)。
然而保羅一生傳道,絕不輕易談及自己的信仰奇遇。他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向哥林多信徒透露自己的三層天經歷。他傳道亦嚴格依據聖經。他「本著聖經」與帖撒羅尼迦人辯論(徒17:2),又與庇哩亞人「天天考查聖經」(徒17:11)。他勸哥林多信徒「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4:6),向眾教會闡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時,更全都引經據典,處處引述舊約聖經(羅4:3, 6;林前15:3-5;加2:6; 3:8)。可見這個有最深刻信仰經歷的使徒,是何等重視根據悟性和真理來建立的信仰!
三. 主怎樣向我們說話?
- 聖經就是神的話!
其實「聖經本身就是神的話」。新正統派神學家認為聖經本身如何並不重要,但神藉著聖經說話時,這就是神的話語。這種主張把人的主觀感覺和領受大大抬舉,又把聖經的權威大大貶低了,甚至聖經本身似乎就不一定是神的話。這也是追求經歷的心理在作崇。
我們追求明白主的旨意,要認識當怎樣聆聽主的聲音。主樂意向每個基督徒說話,但主向人說話,絕大多數不是藉著奇異或神秘的經歷。主可以藉著聖靈給我們奇異的經歷,但我們若期望神一定要藉這種手法,給我們特殊的心靈感覺,這就誤解了神的法則了。
其實「聖經本身就是神的話」,讓讀經的人聽見主的聲音。我們不需要尋求奇異的經歷,因為就連聖經中大有經歷的人也不以這些經歷為念。他們所要的是神自己,切心尋求的目標也是神自己,而不是神秘經歷。心態一旦出錯,整個尋求神的過程便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2. 踏實研讀聖經
既然「聖經本身就是神的話」,我們要聽見主的聲音,最穩妥的方法不是求教於甚麼「屬靈傳統」,學習甚麼「靈修方法」,而是踏實研讀聖經。
研讀聖經,又必須要細心觀察聖經時地,緊扣聖經人物當時的情景,作合乎史實的推敲,而不是根據少許經文細節便憑空幻想。讀經必須嚴謹根據聖經的史實、字義和實意,並依從上文下理解經的原則,不可胡用靈意解經,更不能天馬行空地胡思亂想。人幻想出來的耶穌,必然是事事貼心的耶穌,這樣的幻想只為滿足自己的感受,是以自己為主,所構想出來的耶穌也只會滿足自己的心意,與偶像沒有分別,只不過這偶像名叫「耶穌」而已。但耶穌不是我們的傀儡娃娃,祂是萬有的主,是「教會全體之首」,且「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向幻想中的耶穌祈禱形同在思想上拜偶像,這人將來必要受榮耀的主的嚴厲判斷!
相反,聖經被稱為耶穌基督的啟示,乃是為耶穌作見證的。耶穌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人若要認識主,豈有不透過研讀聖經的呢?
3. 藉著聖靈感動
我們又當透過聖靈的感動來聆聽主聲。然而我們在這事上又當留心,聖靈的感動永遠不會離開聖經。祂向人說話,絕不會與聖經的教訓相違。
耶穌說:「祂(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
有些人從來不研讀聖經,卻透過某種靈修方法試圖聆聽主的聲音。他們撇下聖經,卻認為自己可以「單單尋求聖靈」;他們連辨別聖靈和邪靈的基本能力都沒有。
筆者便曾接過一通電話:當日是星期六,電話的另一方有位男士,聲稱得了聖靈的啟示,說:「我得了啟示,現在向你說預言:明天你們教會沒有任何一個傳道人能站上主日崇拜的講臺。」他說他得了聖靈的啟示,所說的話卻毫無真理可言,無根無據。當然我第二天仍繼續站上教會的講臺講道。但這種所謂的「聖靈感動」若入了未信者的耳中,豈不貽笑大方?
故此,我們若要聆聽主的聲音,務必在聖經中不斷學習和進深。
作者:廖烈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