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普世價值 (二)

【續上期】

  • 民主 (Democracy)

現今大部分國家都行不同程度的民主制度。民主,顧名思義,就是以民為主。從前大部分國家都是行君主制度的。一個國家的興衰差不多由一人決定。現在這個管治權在人民手上。民主制度確有不少優點,其中一個就是普通市民也能投票,選出自己市長、議員、甚至國家元首。民選的政府通常會比較尊重民意。然而,我們不要忘記聖經的提醒:「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約14:30);「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5:19)。聖經明言魔鬼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臥在牠手下。世人都犯了罪,沒有一個是義人。正因如此,世界最好的制度,都不能解決人類最大的問題:罪與己。

當大部分人民選擇離棄神、藐視神的命令、任意偏行己路,民主制度能帶給我們甚麼呢?眾所周知,民選的議會也曾通過不少反對神的法案:安樂死合法化、娼妓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墮胎合法化、吸食大麻合化法等等。這些都是多數人投票通過的法例,但完全不合神的心意。請問沒有神在當中的民主制度,對人的道德及靈性有甚麼幫助?

民主不能帶來真正的和諧,因為大部分人都有權力慾。民主的制度是少數服從多數。但我們怎樣保證少數人(最高佔49%)能甘心情願地順服多數人(或者只有51%),並且大家和諧共處呢?若真的可以,為何我們看見民主國家內不同的政黨及他們的支持者,常常互相毀謗及攻擊呢?為何他們會不擇手段地打擊對手去獲取選票呢?就是因為他們都不想作順命的少數,每一個人都想作有權位的多數。政治的鬥爭自有人類歷史以來從來沒有止息過。以為民主能帶來和諧合一的人,實在不明白人性的敗壞。

民主不能帶來真正的公平,因為人性是自私的。如以上所說,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請問我們怎樣保證少數人的意願會受到多數人尊重,特別是兩者的要求是互相對立的?舉個例,若社會上大多數選民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有少數敬虔的基督徒反對,我們如何確保我們的要求會被聆聽及接納?政治現實告訴我們,根本是辦不到的。若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偏離神,真正的基督徒在任何政制裡一樣要受逼迫。「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

那麼基督徒該作甚麼才能使社會達至真正的和諧及公平呢?只有一個希望,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這個福音能除去人與人之間的仇恨與隔膜,能使人真正的相愛及合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着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着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讎,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2:13-17);「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今天許多信徒,受了西方政治思潮所影響,紛紛放下唯一能解決人類矛盾的福音使命,轉而投身各樣的社會運動去爭取民主,以為民主是解決社會問題的萬能藥,這是非常天真的想法。社會抗爭只會帶來更多仇視及撕裂,唯有福音能修補裂痕、使人合一及與神和好。為何我們不專一地傳這個和平的福音呢?


  • 法治 (Rule of Law)

相信沒有人會質疑法治的重要性。一個國家若沒有法治或法治薄弱,社會必動盪及大亂。各人可以任意而行,無法無天,因為沒有法律或執法者去阻止及制裁他們。一個穩定安全的社會,必須有良好的法治,而法治是包括立法、司法及執法三方面。我們要求政府維持法治及改善法治,這絕對正確。一般來說,一個地方的法治越完善,那裡就會越繁榮及安定,發展也會越快及越好。

然而,我們看見就是在最民主、最講究法治的國家,也不能完全禁止國民犯法。每日看看社區及世界新聞便知道我所言非虛。其中一個原因固然是有人知法犯法。另外,這也可能是立法、司法及執法機關不夠周全,讓罪犯可以有機可乘及逍遙法外。這實在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我們都是有罪性的人。我們的思想及判斷都會有疏忽或缺失,不可能完全公正無誤。立法者在審議法律條例時,未必能考慮到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而存著漏洞。民主議會也不能阻止違反真理但過半數贊成的法案通過。司法方面,法官們可能因客觀證據所限,或因個人的偏見而作出不公允的裁判。聖經中也有記載這樣的事:「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詩82:2);主耶穌亦承認有「不義之官」(路18:6)。

法治不能根治罪行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請問他們的法律從哪裡來的?是他們的長老及官長一同商議及制定出來的嗎?不是,乃是耶和華神親自透過摩西頒發給他們的。所以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完全無誤的:「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然而,以色列人的結果如何?「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摩2:4-5)。以色列人有當時最完善的法律,但他們卻因不遵守神的命令而亡國。

基督徒們,法治對社會着實重要,要求政府完善法律制度並沒有錯,但我希望你們明白,法治也不能解決人最根本的問題。人最大的問題是他的內心。聖經告訴我們,人天生是厭惡神的律法的。就算他們去守,也只是因怕刑罰,不是甘心情願的:「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利26:43)。我相信許多人遵守社會的法律,並不是因為他們很喜愛那些束縛他們的條例,而是害怕受罰而已。有甚麼方法可以使人甘心地守法呢?答案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來8:8-11)。只要人肯信福音,認耶穌基督為主,神就把祂的律法及祂的靈放在他裏面。這人就會自然地愛慕神的話語及樂意地遵守神的命令。既是這樣,我們何不花更多的時間及精力去傳這個能改變人心的福音,反而本末倒置地專注只能規範外表的儀文呢?


  • 人權 (Human Rights)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的說法,人權是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國籍、族裔、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基本的權利包括:生命權、人身權、財產權、婚姻家庭權、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參政權和選舉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和享受適當生活水準權等等。因着不同國家有着不同的歷史、文化、教育及政制背景,人民享受那些權利的程度會有不同,但他們都會大致認同,人有基本人權及給予國民以上大部分的權利。

保障及改善人權是需要的,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像樣式被造。儘管人犯罪離開神之後,神的形像在人裏面變得殘缺,但並未完全失去。雅各教導信徒不可「用舌頭咒詛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雅3:9)。所以,人應該互相尊重,不是因為人有甚麼好,而是因為人有神的形像在他裏面。在神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以上這些基本人權固然非常重要,然而聖經記載一種權利,比以上所有的權利更加寶貴。它是甚麼呢?就是作神兒女的權利:「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right),作神的兒女。」(約1:12)。沒有權利比作神的兒女更榮耀及更有福了。

我們要明白,所有人一生出來就「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裏與他為敵。」(西1:21)。我們信主之前的光景,乃是這樣:「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2:2-3)。聖經說我們本來是屬魔鬼的,因為我們都跟牠一樣犯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神按着祂榮耀的形象造我們,但我們竟用祂給我們的自由去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我們就成為可怒之子,結局就是永遠沉淪。然而,神愛世人,差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拯救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人,都得着從神所賜的新生命,成為神的兒女,是神家裡的一分子了。

不信的世人,沒有永生的盼望,他們努力為人爭取更多地上的權利,也是無可厚非。但我們基督徒卻有另一個身份,另一個世界觀。我們從聖經中得知這個世界無論有多好(或多壞),它也是會過去的。世人只懂爭取短暫的福氣,基督徒為何要與他們一般見識呢?人就是爭取到再多的權利,若沒有神,他最終都是要滅亡的。但人因信了基督,便可得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而這個名分是永遠的。「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5)。基督徒有這個福音在手中,為何不努力專心去傳揚,使人成為神的兒女,反而專注去爭取那些次要的權利?


  • 公義 (Justice)

今天不少人去渴慕及熱切追求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社會公義主要是關於人權、民主、自由、資源及權力分配等問題。這些東西當然也有其價值,若是適當合法地爭取,也是無可厚非的。然而,最大的問題是,世人把大部分時間及精神追求社會上的公義,卻忽略了個人的公義,這在神看來是一個極大的禍患。原來根據聖經,社會公義與個人公義是大大不同的。

聖經所說的公義,主要是在道德方面,並且神要求每一個人都遵守,否則就是犯罪。公義是神的屬性,是心思及行為上的清潔、恨罪、正直、完全。那麼人呢?「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3:10-18);「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那麼人可否行義自救呢?不能。聖經告訴我們,人有根深柢固的罪性。人的本性已經敗壞了,以致我們所行的義,都有許多不潔淨的成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賽64:6);「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13:23)。人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也沒有能力叫人成為義人。「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7:20)

神一早知道我們沒有義,也不能靠自己的義得救,祂就安排了祂的兒子替我們死,叫我們靠耶穌基督「因信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3-26)。神沒有吩咐人用自己的行為稱義,乃是叫人因信基督稱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羅10:4)。這是神救人的方法。

公義固然是重要,但聖經告訴我們,當人信了主,有了神的生命及稱義後,才有能力行義:「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壹2:29)。不是人先行公義,然後從神而生,而是先有了生命,然後才能行義。是先有義人,然後才有公義的社會。而只有那些願意悔改相信主耶穌的人,才能成為義人。

基督徒們,你們想追求公平公正社會,若是透過合法途徑,無人會反對。但我懇請你先處理一件更重要的事,不要本末倒置。若世界大部分人仍未認罪悔改,仍未靠耶穌稱義,你們的工作都不能救他們脫離神的審判及地獄的永火。有一位牧者說:「若所有人在政治的問題上都無誤,他們仍是要滅亡。相反,所有人對這些問題的觀點或許有錯,但若他們相信耶穌,他們卻會得救。」究竟神給教會的使命是「建立社會公義」,還是「傳揚因信稱義」?主給門徒的大使命是怎樣說?初期教會的榜樣又是怎樣?

最後,我想再多說一點話。可能有人以為我想把普世價值一筆抹煞,教導基督徒只需傳福音,其他社會上的事可以一概不理。我在這裏澄清,我不是這個意思。我一開始已經說明,普世價值大部分目標的確對人類社會有益(除了那些放縱情慾的所謂自由及權利),因為都是出於神。然而,這些東西純粹是地上的恩典,都是會過去的。與神要賜給祂兒女的福氣相比,實在是相差太遠:「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1:3-4)。世人不明白屬靈的事,沒有永恆的盼望,他們竭力去爭取屬地的益處,這是很自然的事。但我們基督徒得着永生的應許及經歷福音的大能,我們的世界觀及價值觀已是徹底地改變。為何我們對世界的看法及追求的目標與世人毫無分別?

可能有人認為自己並沒有放下福音使命,基督徒可以一面傳福音,一面爭取普世價值。這樣做不可以嗎?當然可以,但我們要注意輕重的問題,不要本末倒置。以上各點的分析,已經清楚指明,耶穌基督的福音比任何普世價值重要得多。請問你怎樣按兩者的重要性來分配你的時間、精力及資源?若你只在理論上同意福音比普世價值重要,但實際行動上卻不是如此,這是虛假的表現。行為是反映內心的。我懇請你坦白問問自己的良心,你是否真心認為耶穌的福音是「至寶」,並且比萬事都寶貴?若不是,請恕我這樣說,你只是一個有名無實的假信徒,你所拜的,不是聖經裡的神,而是世上的偶像。聖經及你口中的神,只是你爭取世上好處、給你利用的工具而已。你必須嚴肅地反省你的信仰。

還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就是當信徒去爭取普世價值的時候,除了要留意輕重問題,也是注意你的態度及見證。若你在爭取任何普世價值之時,你的心變得越來越仇恨、爭競、惱怒、惡毒、激憤、不服,或失去了「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見證,那就停止不要去做吧!縱然那些事美其名為「公義」,但都不會是出於神,因為神絕對不會叫我們犧牲成聖的果子及福音的見證去爭取任何事,包括那些世人看為美為寶的「普世價值」。基督徒千萬不要讓「普世價值」成為你的偶像。耶穌基督及祂的福音才是我們的至寶!

是甚麼會使地上偶像,
失去它那美麗的模樣?
並不是灰心、失望或勸勉,
乃是「無價之寶」的一現!

禰是千萬人中之第一人!
哦,求禰開我眼,並奪我心;
摔碎眾偶像,並歡然加冠,
禰為千萬人中之第一人!

願神透過此文,叫屬祂的兒女重新認清福音的重要性及優越性,叫他們不再受世界思潮所影響,模糊了眼目,走了世人以為美的路,離開了神的旨意及福音的使命。求主用祂的話語使眾人的心眼得開,求主憐憫我們!

作者:周子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