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不是方法

聖經所傳的福音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讀到這節經文,我們通常都會被「信」,這個得永生的條件吸引住了。主耶穌教門徒甪「信心」禱告,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裏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3-24)我們就希奇,「信」竟然帶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加上雅各書又?:「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雅1:5-7)我們就更羨慕,聖經真的強調,若能不疑惑,「信」甚麼就能得甚麼!

「信心」真是神奇極了,到底這是甚麼東西,會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呢?筆者以往一直就是這樣想,也一直無法明白,到底怎樣「信」才可以行神蹟,才可以想甚麼就得甚麼?我可以怎樣運用信心為病人禱告,治癒他的病呢?怎樣才可以做到不疑惑,一心相信是得着的,就真的得着呢?我一直鑽研「怎樣信」,不知不覺在心態上以「信心」為一種方法;直至最近讀《希伯來書》,才看到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這時才被聖經「點醒」──「信」不是一種方法,叫人可以為所欲為;「信」其實是討神喜悅的途徑,叫無所不能的神按他自己看為合適的方式來有所為,以達成我們所欲!

人不能以「信心」為一種方法。就如我們得救,不是憑一種方法自救;乃是因信神的兒子耶穌,討得神的喜悅,叫神樂意救我們。我們禱告,也不是憑一種方法來成就自己所想的事;乃是因為信神,討得神的喜悅,神就樂意聽我們所求的,為我們行事。行神蹟也是這樣,不是我們尋得一種「法術」叫做「信」,可以為自己創造出神蹟來;乃是我們信神,討得神的喜悅,神就樂意行神蹟來成就我們的意願。

凡以「信心」為一種方法的,就是自我中心,以為自己有了這種方法,就可以得心應手,為所欲為;凡以「信心」為討神喜悅的途徑的,就是以神為中心,讓神作主,讓神照着自己所認為好的方式、時間,來為我們成就他看為好的事……,一切都是為彰顯神自己,叫神得全榮耀。

小心「自信心」

靈恩派裡頭有不少人士就是以「信心」為一種方法,以為只要有「信心」,就可以隨意行神蹟;甚至可以叫自己「成功、發財、健康」。所以現今他們所傳的福音,又名「置富福音」。其實這種叫人成功、發財、健康的福音,是從「積極思想」(Positive Thinking)演變出來的。「積極思想」又名「可能思想」(Possibility Thinking),「可能意識形態」(Possible Mental Attitude,簡稱「PMA」),「信心運動」(Faith Movement),「幻視成真術」(Visualization)。韓國純福音中央教會的「趙鏞基牧師」,又稱之為「信心孕育」,和「第四度空間」……。有專家追溯研究,發現這些方法其實是印度教傳入西方社會的「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所發展出來的通靈術。(參拙著《靈恩運動全面研究》一書)他們認為,神創造了「自然定律」和「超自然定律」;任何人,只要能動用「超自然定律」就可以行神蹟,像動用「自然定律」來作科學建設一樣。要動用這種「超自然定律」,就要運用人的「潛意識」,例如強烈地信,或大叫,或強烈地幻想,或作夢……等。他們還認為,主耶穌和世上許多巫師,術士,和尚,靈媒……都是用這種方法來行神蹟的。

在眾多運用「積極思想」來行神蹟的靈恩派人士中,那個創立「信心運動」的「希根」(Kenneth Hagin),可以說是最傳奇的一個了。他見證說,他有多次上過天堂,多次遊過地獄;他有能力咒死人,也有能力叫一個人倒地,而且被地吸住,其他人無論怎樣也不能將他抬起來;他能在講道時,靈魂突然飛到幾哩路那麼遠,進入一輛汽車的後座,偷聽前座兩個人的談話,之後又立即返回講台,繼續講道。他又說,主耶穌曾經向他顯現過多次;有一次,主耶穌將「成功的方程式」賜給他,對他說:「從今以後,你可以替神寫你所需要的支票了。」意思是,隨便你要求甚麼,你就可以得着得甚麼了。

結果「希根」的見證迷住許多人。可是發展到1980年代,人們開始發現,他的「信心運動」害死了千多人;其中可以根查的個案,也多達九十多人。最悲慘的故事,要算是「柏加」(Larry Parker)所寫的「We Let Our Son Die」(Harvest House 1980)。「柏加」指出,他的兒子 Wesley Parker患了糖尿病,他和妻子 Lucky請來一位信心神醫佈道家為兒子祈禱醫病。這位神醫佈道家要他們「信」兒子已經好了,又強調說,真信心是不應該再看病徵;所有病癥都只不過是假象而已。於是,這對夫婦就將兒子本來需要的胰島素丟掉,為要專心靠「信心」治病。誰知兒子的病情加重,進入昏迷狀態。這對夫婦以為這些病徵是撒但騙人的技倆,於是用強烈的信心宣告兒子已經好了。但是直到1973年八月廿三日,他們的兒子死了。他們並不為兒子舉行喪禮,反而為兒子舉行「復活讚美聚會」。可是兒子並沒有復活,這對夫婦還以為參加聚會的人沒有信心,影響兒子不會復活;於是他們將所有沒有信心的人都趕走了,兒子仍然沒有復活。他們這樣足足等了一年。結果這對夫婦被控虐待兒童和誤殺,法庭判他們五年監禁,緩刑執行。

靈恩第三波運動著名的領導人John Wimber更這樣解釋說:「你只需要用信心講出一個命令,就可以行神蹟了。每一次當我講這命令之時,我都感覺到,神的能力從我心中湧出來,然後從我口中釋放出去。許多時候,我按手在病人患處,說:『我奉耶穌的名命令,粉碎這病的現象』,或說『停止!』……這時候,我的手通常都會有輕微剌痛和發熱的感覺,或有一種電流的感覺,從手心流出來。」

親愛的讀者,這不是「信心」,而是「信心方程式」。不是教人信神,乃是教人要有「自信心」;不是叫人相信神能行神蹟,乃是叫人接受一種用信心來美化的「邪術」。因為這種「信心方程式」已經害死了九十多人,所以「Oral Robert University」(一間靈恩派大學)有一個靈恩派的神學教授D.R.M. McConnell就對Hagin的「信心運動」產生懷疑,決定對他全面調查。結果證實他的「信心方程式」真是一種邪術。後來,美國許多靈恩派教會都紛紛宣佈放棄這種「信心方程式」。

「信」不是一種方法

以為「信」是一種行神蹟的方法,結果害死許多人;以為「信」是得救的方法,同樣害死許多人。香港不是有一位「議員」決志信耶穌,但很少返教會聚會,連洗禮班也出席不足,牧師卻准許他洗禮。才洗了禮,這位議員就在立法局會議公開用污言穢語罵人;又在電台公開用污言穢語罵反對同性戀的牧師。他的污言穢語已經成為全香港市民的熱門話題。為甚麼會這樣呢?很明顯,這是因為這位議員以為「信」是得救的方法;並沒有想到,「信」是為討神喜悅。試想,用污言穢語罵人怎會討神喜悅呢?從這個角度來看,他的「信」一定不是正確的信;他只以為是一種得救的「方法」。

我們看到不少人在佈道會舉手決志信主,但生活仍然很放縱,離不開賭博、謾罵、色情……等犯罪生活,因為他們「信」之時,所注意的是得救的方法,並沒有想到討神喜悅,所以不能得救。讀者你可以測試一下,你是不是以「信」為一種得救的方法,還是以為是討神喜悅的途徑。例如:你有沒有經常參加主日崇拜聚會?你有沒有每天禱告靈修?你有沒有奉獻和參與事奉?你有沒有饒恕得罪你的人?你有沒有傳福音,救人脫離罪和魔鬼的權勢?……我不是說,你要做足這些事才能得救;我乃是說,你的「信」如果是為討神喜悅,你心底裡不會對聚會、靈修、奉獻、事奉、饒恕人、傳福音……感到厭煩,你會想到只要能討神喜悅,你會樂意盡力去做。

以行神蹟來說,眾所週知,主耶穌行神蹟與世上所有術士行神蹟不同,因為主不是靠任何方法,因為沒有念咒語、施法術、或做任何儀式;主每一次行神蹟,所做的都不同,有時主會「用手摸一摸病人」,有時「用吐沫和泥抹病人的眼」,有時讓病人「摸他的衣裳繸子」,有時「只表示願意」就成了,有時「吩咐死人出來」,有時為病人「按手」……,沒有人看出主用甚麼「方法」。使徒行神蹟也是這樣,他們只是奉主耶穌的名吩咐甚麼,就成就甚麼了;是主耶穌的名產生能力,不是甚麼方法。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以為「奉耶穌的名趕鬼」是一種方法,他們就照着行,鬼卻對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於是惡鬼所附的人跳在他們身上,把他們打傷了。可見連「奉主耶穌的名」行事也不是一種方法。

《路加福音》記載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託幾個朋友去求耶穌來醫治他的僕人。耶穌同他們去的時候,還在路上,百夫長突然又打發人跑來,對耶穌說:「主啊!不要勞動;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我也自以為不配去見?,只要?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耶穌聽見這話,就希奇他,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路7:6-9)可見百夫長「大信心」,不是因為他很有辦法,而是因為他信耶穌為大,所以討得主的喜悅。

「信」是為討神的喜悅

或問,神為甚麼要人藉着「信」來討祂喜悅呢?準確的答案是因為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曾經不信神,反而信蛇之故。神先對亞當和夏娃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蛇卻引誘女人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2:16-17, 3:1-5)蛇的意思是,既然絕大部份果子都可吃,就沒有不可以吃的了;神不准你們吃,因為神吝嗇,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你們。

蛇的引誘很惡毒,叫人不信神的本性是至善的,以為神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人。所以神審判始祖和蛇的時候,為了針對蛇的惡毒,故意「不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人」──將神的獨生子賜給人,只要人肯在看不見神的狀態下悔改信主,就可以與主聯合,成為一體,於是我們就可以與主一同承受萬有──全部好處!從前亞當和夏娃不信神,將神至善的本性扭曲,所以不得神喜悅;今天我們若信主,能討得神的喜悅,神就毫不吝嗇地,將祂的全豐盛都賜給我們。正如保羅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祂裏面也得了豐盛。」(西2:9-10)

讀者應該記得,摩西派十二個人去窺探迦南地,其中有十個人回來報惡訊說:「我們不能上去攻擊那民,因為他們比我們強壯。……我們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巨人。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民13:31-33)約書亞和迦勒卻滿有信心,起來勉勵眾人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民14:7-9)讀這些話,我們就該明白,「信心」是為討耶和華喜悅;只要耶和華喜悅,任何亞納族巨人都不用怕。

研究「信」(trust, or believe)這個詞,在文法上它是一個「及物動詞」,必須有所信的對象,或所信的內容;不能空空的說「我信」,而不提及信誰,信甚麼,那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信」(trust)這個詞與「自信心」(confidence)不同;「自信心」只不過是在心理上勉勵自己堅持下去而已,可能是空空的自勉。上文所提及的,在靈恩派教會中流行的「信心運動」,和「置富福音」就是這樣,是自信,不是信主。

筆者發現,不單是靈恩派的「置富福音」出於「自信」,連許多其他教會的基督徒也有這個現象,以「自信心」來「信耶穌」──以為「信耶穌」只不過是教會要求人入教的條件,只要辦好所有「手續」,決志信主,參加受浸班,受浸加入教會,生活行為盡量做好一點,就可以得救了;這些人從來沒有想過要討主喜悅。如果你問他們得救了沒有?他會這樣想:「我有認罪悔改,我也表示願意信,我的行為亦改好了不少;此外我也有奉獻,有事奉……照理我應當及格,可以得救吧!」請讀者注意,這樣的人是未得救的;雖然已經盡量做好,但他集中注意的只是「自義」,想的就是自己,就是如何滿足教會的要求。他從來沒有想過討主喜悅,沒有想過得救是主的恩典,沒有想過與耶穌有甚麼關係。不明白「信耶穌」其實是與耶穌聯合,因為神喜悅耶穌,所以才喜悅他;因為耶穌是神的愛子,所以凡與耶穌聯合的人,才能夠成為神的兒子。試想,要與耶穌聯合,使耶穌的一切豐盛成為你的豐盛,這樣你連「信」也不是為想要討主耶穌喜悅,主怎會讓你分享祂的豐盛呢?

禱告也是這樣,試問人怎可以藉着甚麼方法來叫神垂聽他的禱告呢?很可惜,今天流行於眾教會的「靈修神學」,所教導的,不單是方法,而且還是佛教、印道教、世上所有宗教的「冥想」、「打座」……等方法。所以他們禱告注重「坐姿」、「如何呼吸」、「留意禁食的感受」、「留心手心的感覺」、「留心內心出現的畫像或聲音」……,全不介意這些方法,其實是交鬼的「通靈術」。聖經從來沒有教導人禱告的方法,但強調禱告人與神的關係──你若是神的兒子,神才聽你的禱告;你若是神的「乖仔」,神更樂意聽你的禱告;你心中若注重罪孽,神不聽你的禱告;你若惡待你的妻子,你所有的禱告都無效。你的禱告「滿有信心」,這不是你很有辦法禱告;如果你以為信心是方法,如同作法念咒一樣,你的「信心」就不是真信心,而是巫術。真「信心」是因為你深入認識神的本性和能力,從而不怕任何最惡劣的環境,還能相信神的應許會實現,相信神的能力足以解決任何困難。一切都是信神自己,不是用信來牢攏神,或用信來看自己是神,能夠像神一樣行神蹟。

既然我們「信」,是為討神喜悅,不是為自己行事的方法;我們「信」,是信神行事,不是我們行事,我們就該讓神有全自由,去按他所認為最適當的方式,最適當的時間,成就他認為最好的事;決不應以「信」為一種神奇的方法,可以控制神,叫祂照足我們的意願來行事。兩種信心截然不同,凡以信心為方法者,必定愛神的恩典,過於愛神自己。這樣的人,有一天發現自己所求的得不著,信仰就會受到很大的打擊;再想不通的話,就有可能退去不信主了。凡以信心來討神喜悅的,就不介意自己得着,只求神得着自己。撒但到神面前控告約伯,認為約伯的信心是假的,理由就是約伯愛神的恩典,過於愛神自己;倘若神將所有恩典收回,約伯必定當面不信神。但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他受到極大的試煉仍能信神愛神,就成為後世所有神兒女的信心榜樣了。

保羅教我們用正確的信心態度來禱告,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請注意,保羅並不是說:「只要凡事藉着禱告……,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就將你們所要的賜給你們。」乃是說,必賜你們「出人意外的平安」。甚麼是「出人意外」呢?意思是,所賜的並不一定是你所求的;甚麼是「平安」呢?意思是,你所求的可能會帶來「危險」,神所賜的才能是最好的,不會有任何危險。再者,這「平安」就是「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意思是,保守你的「心懷意念」以免受到打擊而變成不信,這才是最重要;至於你所求的東西,其實都是次要的而已──這樣的禱告態度,才是討神喜悅的「信」。

「信」之前必有應許在先

我們在上文說過,「信」是及物詞,必須有所信的內容;不同「自信心」,那是自己信自己。所以正確的「信」,一方面是以神為所信的對象;另一方面是以神的「應許」為所信的內容。神若喜悅人,就必對人有所「應許」,兩者是相輔相承的。就如神應許亞伯拉罕,賜「大福」給他;亞伯拉罕就用信心接受這「應許」。

聖經給「信」下一個定義,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所望之事」,意思是相信仍未實現的應許;「未見之事」,意思是相信天上屬靈看不見的層面,是地上的人未見過的。所以聖經形容「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但他一生只能在所應許之地作客,等到死那一天,仍沒有得着所應許的;因為他的信心提升到天上屬靈的層面,以得着天上的城為更美的目標。(來11:9-13)

請注意,亞伯拉罕蒙召之初,神並沒有說明是召他去得天上的應許;神只以地上的迦南作為應許,吸引他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保羅辯論「因信稱義」的道理時,也不是以亞伯拉罕信得着地上的應許──他的子孫如同地上的沙那麼多──作為他得救的根據;乃是以亞伯拉罕信天上的應許──他的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麼多──作為他得救稱義的根據。(參創15:6, 比對羅4:9-10)筆者這樣說,是要告訴讀者,神雖然以地上的迦南作為應許來召亞伯拉罕,但是為了叫他得更大的好處,神有權暫時擱置地上的應許,將這應許提升至屬靈和屬天的層面,叫人得着「更美的應許」,因為天上的應許是永恆的,地上的應許是暫時的。

所以,以「信」為一種方法的人,必定不會明白這一點。因為他一味注重自己能得甚麼;當他得不到的時候,他會認為這「信」的方法根本就不靈驗。但那些以「信」為討神喜悅的人就不同了,他們以神為可信的對象,不介意所求的仍未得着,卻深信神會預備天上更美、更永久、更榮耀的應許,這就使他得着屬靈的救恩,像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一樣。

當主的門徒不能趕出一個孩子裡頭的鬼,主責備他們小信的時候,他們來到主面前,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主就對他們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他也必聽從你們。」(路17:5-6)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主形容最基本的信心必須「像一粒芥菜種」。主曾說過,芥菜種「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太13:32)所以像像芥菜種的信心,是指有生命,會長大的信心。或問,信心怎樣長大呢?答案是,像亞伯拉罕初時為屬地的應許──迦南地──而信神;但是,他等到死時仍未得着所應許的,他卻沒有灰心和懷疑,反而信心「長起來」,成為「大信心」,叫他漸漸看重屬天的應許,認為那才是真正的「大福」。原因是,亞伯拉罕越與神相交,越認識神和神的性情,知道神是信實的,全能的,全善的,全愛的……,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他,他就能堅信到底,這就是「信心長大」的現象了。

「信心」會長大,所得的應許也隨之而變得更寶貴。由於相信主「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原文應該譯為「行為完全的人」;按救恩來說,就是「因信稱義的人」)」(詩84:11)這裏所說,「未嘗留下一樣好處」,當然就是「全部所有的好處」。讀者可以想像,神應許將全部所有的好處都賜給我們,豈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的,這就暗示一個道理──人能信多少,就得多少;你信很多,神就賜你很多;你信很多很多很多,神就賜你很多很多很多。你放心信好了,神的應許是無底深潭,任你信,任你取!!

有一點,不知道讀者有沒有注意到,其他宗教從來不強調「信」。你不能說,「我是信佛的。」佛教的和尚會對你說,單單信是不夠的,你還要念佛拜佛成佛;你也不能說,「我是信天主教的」,天主教的神父會對你說,單單信是不夠的,你還要領聖禮、告解、念經、落煉獄……。只有基督教根據聖經說,「你只要信,就必定得救了。」為甚麼呢?因為聖經讓我們知道,神願意無條件地,將「祂的生命」,和「祂的全豐盛」,都賜給願意真心相信祂的人。一個願意「真心相信神」的人,必然是想要討主喜悅的人,因為他知道,越討主喜悅,得的恩典就越多,是「無底深潭」那麼多!

保羅形容「真心相信」,指出「信」、「望」、「愛」的彼此關係,是互為因果的關係。「信」是開始──知道神的應許是真的;「望」是持續──堅信到底,如同看見天上的應許;「愛」是享受──雖然仍未得着所應許的,卻因信而立即進入神的關係裡,享受神的愛。所以真「信心」必定產生「盼望」,必定持定永生的應許;真「盼望」必定產生「愛心」,愛神多過愛神的應許;真「愛心」必定加強「信心」,信得越深,得的越多,越寶貴……。這是非常奇妙的道理!

「信心」的主意出於誰

最後,讓我們進一步來研究,運用「信心」來行事之時,信的主意出自人,還是出自神呢?例如,主耶穌對那些小信的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裏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可11:23)這話樣好像是說,移山到海裡的主意是出自「信的人」。但是,主耶穌又對猶太人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這是說,主若看不見父出主意,指示主照樣去做,主就不能做任何事。到底我們用信心去行事,這主意是我們發出的,還是神先發出的呢?如果兩者都有,那麼出於人的主意成分多,還是出於神的主意成分多呢?

筆者思想這問題,思想了許多年。還記得年輕時,遇見一位信主的窮寡婦;她患了癌病。我去探訪她,有感動為她按手祈禱,求神醫治她。當時心中突然有一個意念,要堅定相信,不要懷疑;於是我就求神醫治她的病,並且禱告到了最後,很衝動地宣佈,靠主的恩典,她的病必要痊癒。可是一星期後,醫生的報告說,她的癌病已經蔓延全身。自從那件事之後,我很想明白,到底如何運用信心來行事,才行得對,才能符合聖經的要求呢?

在人來說,當然每一個人都想求神醫好他的病;但是實際上,任何人總得有一天要離世。如果我們有信心,任何病都能醫好的話,豈不是沒有死人嗎?這分明不是神的旨意。神最終的旨意必定是要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返回天家,享受永福。這麼說來,我們運用信心為病人禱告之前,如何知道神的旨意是要那個病人痊癒,要那個病人返回天家呢?

最後,當我重新思想主所說:「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這句話的時候,我認定主耶穌的經驗才是「最高的模範」──主每一次行神蹟之前,必定在心靈裡先看見天父行這神蹟,然後主才照樣行;如果主在心靈裡看不見天父這樣行,主絕對不會單獨出主意去行。這情景就像神差派亞拿尼亞去為掃羅禱告,醫治他的眼瞎。神先賜亞拿尼亞看見異象,在異象中,亞拿尼亞看見自己進到掃羅的房子,為他按手禱告治病(徒9:10-12).於是亞拿尼亞就按著異象的指示,照樣行了。這樣,筆者就得到一個答案,運用信心來行事、醫病、行神蹟,或求甚麼之前,必須先得到神的指示,或應許,才能有效。神可能藉着異象來這指示,或藉着聲音來曉喻,或藉着聖經來強烈地感動人,或藉着某種特殊的思想來啟發人……總之,用信心來行事之前,必定先得着神的指示或應許,然後才能照着行。人不得擅出主意.因為「信」是一個「及物詞」,必須有神的指示或應許作為信的內容,才可以「信」;不然,就是「自信心」,不是信神行事的「真信心」。

運用「信心」來行事,等於訓練自己的主意,與神的主意相符。越有信心的人,應該就是「心思意念」越與神的「心思意念」相符的人。相信聖經裡頭的先知之所以能行神蹟,就是因為他們的意願與神的意願非常吻合。換言之,越屬靈的人,其意願與神吻合,而且是與屬靈更高層次的意念吻合。「大信心」不一定能行大神蹟,或做大事;「大信心」應該是大大討神喜悅,在任何最惡劣的境遇下,仍然能愛神,能照足神的意願來行事,從不懷疑神的本性和慈愛。

談到不懷疑神的本性和慈愛,《詩篇》有一句話常常出現的,說:「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這句話先是大衞迎接約櫃的時候,第一次由詩班唱出來(參代上16:34);繼而所羅門行獻殿禮時,再由詩班唱出(代下5:12-14,7:3);以後《詩篇》裡,最少有106篇、107篇、118篇、136篇、138篇,這五篇出現這句話,尤其是第136篇,全篇二十六節,每一節都出現這句話,可見這句話的寶貴。每一次出現這句話,都是為回想神的管教,承認是出於神至善的本性,又預言神的慈愛,必要繼續引領以色列人進入千禧年的大復興。例如前半句說:「因祂本為善」,意思是回想神過往的管教,雖然非常嚴厲,但現在明白了,神的性情「本為善」,祂這本性從來就沒有改變過;後半句「祂的慈愛永遠長存」,意思是神管教的目的,是要領以色列人進入千禧年大復興,證明神一直以永遠的愛來愛他們。以色列人在末世大災難中,能有這樣的反省,因為他們受到最嚴峻的考驗,對神的善性和慈愛,能堅信到底,毫不懷疑。所以,正確的「信心」是信對象,與「自信心」完全是兩回事。越大的信心,就越深入認識神的本性,是永不改變的。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