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次,筆者在深水步平安福音堂講道,主席介紹講員的時候,說:「很高興,今天有神忠心的僕人吳主光弟兄在我們中間講道……。」散會後,我到洗手間去,遇見一位弟兄,我從未見過這人的,他與我打一個招呼之後,就很率直的對我說:「方才介紹你為『忠心的僕人』,你不要隨便接受.因為『忠心的僕人』不是像主席所介紹的意思。」當時,我裝作很有禮貌地表示同意他的提醒。然而,心中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個人說話很不客氣;試問,他又以甚麼標準來判斷我不配稱為『忠心的僕人』呢?
可是這個人的提醒,一直纏住我許多年,叫我不能不思想清楚,究竟「忠心的僕人」是甚麼意思。越思想,我就越感到,那個陌生人可能是神差來的「天使」。因為一般人都以大教會牧師、有深入研究著作的博士、有顯赫成就的傳道人、廣受眾人尊敬的長者、有名望有勢力的領袖、世界循迴著名的講員……,為「忠心僕人」的資歷。但聖經給與「忠心僕人」的定義卻不是這樣。
「忠心」這詞,英文是“Faithful”,意思原是“Faith”(信心)達到“Full”(充滿)的地步。既然達到「充滿」,就必然在任何環境、任何際遇、都仍然對神和神的旨意「充滿信心」,絕對不會因為貧窮、孤單、受苦、失敗、被人遺忘、被人出賣、面臨絕境……,而對神的信心減少,或改變立場。要知道、聖經從未要求過神的僕人要成功、要出名、要牧養大教會、要受多人景仰、要有高深學問……。那不是「忠心」,那只不過是他個人的「榮耀」而已。請看,當以賽亞先知聽見耶和華神自言自語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意思是沒有人肯被差.以賽亞就自告奮勇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神就差派他去,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以賽亞問主說:「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神就對他說:「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賽6:8-11)原來神要差派人去承擔「沒有成功感的使命」,怪不得沒有人肯去!但以賽亞肯去,他就配稱為「忠心的僕人」。
保羅在《加拉太書》裡、為自己的使徒職份辯護,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所以他毫不客氣地指摘加拉太教會說:「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6-9)保羅重複兩次咒詛,其實前者是說「與我們所傳的不同」,而後者是說:「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保羅提到「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他內心一定是想到《列王紀上》十三章那個「說謊的老先知」,他嫉妒那位奉神旨意去責備耶羅波安王的神人,所以親自前去試探這個神人,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但神人原先聽見神吩咐他「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如今這個老先知卻說神改變了主意,他可以在伯特利停留吃喝,他應該想到,神的旨意絕對不會是而又非的,怎樣前言不對後語呢?但神人接受了老先知的話,留下來吃喝.於是就被獅子咬死了。因為他對神原先的吩咐「不忠心」。保羅借用這個故事,指出「無論是誰」,那怕是「天使」或是「我們」,若傳福音與神原先所傳的不同,他就要受咒詛。到底保羅心目中的「老先知」是誰呢?想必定是耶路撒冷那些有名望的使徒。保羅認為,如果那些攪擾加拉太教會的假使徒,是彼得或約翰差來的話,他都要受咒詛。當然,後來經過調查之後,這些假使徒不是耶路撒冷教會差來的,保羅所說的「老先知」就不是指著彼得而說了。(徒15:24)或問,保羅這樣「咒詛」人,並說明「無論他是誰」也要「咒詛」,會不會太過份,太偏激?但保羅認為,如果他說話是「要得人的心、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這就是「忠心」。
聖經給「忠心的僕人」下過很好的定義。讓我們舉例說明這一點:
摩西的忠心
想到「忠心」,相信人人都同意,摩西就是一位非常忠心的僕人了。因為神曾對米利暗和亞倫作見證說:「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民12:7)事因米利暗和亞倫因摩西所娶的古實女子,毀謗他,說:「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嗎?」意思是想要奪權。他們知道,屬靈權柄是從耶和華而來。但他們認為,耶和華也向他們二人說過話,他們也有屬靈權柄,何以摩西為「弟弟」,竟然有高過「哥哥」和「姐姐」的權柄呢?摩西面對這樣的攻擊,表現得「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12:3)。因為摩西不說話,只讓神替他說話。於是神忽然對摩西、亞倫、米利暗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民12:6-8)
神稱讚摩西「在我全家盡忠」,當然是指他不像米利暗和亞倫那樣,為自己的權力鬥爭;摩西卻謙和面對他們,不與他們爭,乃讓神為他爭。但神的意思還是給摩西過往所作的一切,做一個「總評」,認為他的「忠心」不是為自己,乃是為「神的全家」。這使我們想到以色列人拜金牛的事件──當神在西乃山頂,用可怕的雷聲向百姓傳遞「十誡」,吩咐他們不可拜偶像之時,百姓還怕得要死。要求摩西代表他們到山上去,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他們。誰知摩西上山才四十天,百姓就在山下拜金牛。神對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他們快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隻牛犢,向他下拜獻祭……。」耶和華又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摩西便懇求耶和華說:「耶和華啊!你為什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什麼使埃及人議論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禍與他們,把他們殺在山中,將他們從地上除滅﹖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所應許的這全地,必給你們的後裔,他們要永遠承受為業。」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參出32-7-14)
請讀者留意,神對摩西說:「這是你的百姓」;又說:「我要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摩西卻對神說:「這是你的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摩西不要神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但求神不要滅絕百姓,仍然以神對「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所起的誓為念,不要向百姓發怒。神就認為摩西一點也沒有想到自己,他所想的,一面倒是為「神的全家」。世上所有神的僕人啊!但願你們所作的,不是為自己──不求名、不求利、不求權、不求人的喜悅、不求成功、不求安逸、不求神祝福自己……,但求「神的全家」。這樣,你們才算得上是神「忠心的僕人」。
主耶穌的忠心
《希伯來書》指出、「(主耶穌)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來3:2)意思是,摩西怎樣不為已,只為神的全家;主耶穌也不為己,反而為拯救罪人而捨己。「設立他」是指「神立他為大祭司」;「盡忠」是指他「盡了大祭司的職守,滿足神的要求。」《希伯來書》解釋這一點、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4-18)這是說,主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因為:
1) 忠於降生的任務:主降生才得著血肉之體,因為我們也有血肉之體,好體會我們的軟弱,代表我們像大祭司一樣向神祈求。忠心的僕人一生不忘自己存在的身份和任務,在凡事上都照著這身份和任務而行。
2) 忠於受死的使命:主一生保存自己的身體,分別為聖,從不犯罪;並且一生不怕死,因為知道自己生命的目的,就是要「藉著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好釋放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這句話形容主耶穌是「逾越節的羊羔」,他雖然被殺,他的血塗在我們心中的「門楣門框」上,就能救贖我們;埃及人和法老王的長子,就全被消滅。這樣、我們才像以色列人一樣,得到釋放,離開法老王的權勢,不再作奴僕,乃可以作神的兒女。所以,「忠心的僕人」就是至死忠心,為要完成傳福音的使命,拯救別人進入神國的人。
3) 忠於作我們的代表:主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像大祭司一樣,作我們的「中保」。「中保」一方面代表「神」,另一方面又代表「人」。主為「忠心的中保」,因為他完全與神相同──他是神的獨生子、有無窮的生命和大能、並聖潔無罪;他完全與人相同──他凡事受過試探,卻因為從未犯過罪,而成為完全人。所以「忠心的僕人」,要向神忠心,凡事討神的喜悅;也要向人忠心,凡事作人的榜樣。
4) 忠於忍受父神的鞭打:主為大祭司,不是獻牛羊為祭,而是獻上自己的身體作為「挽回祭」。「挽回祭」這詞,原文英譯是“propitiation”,意思是「平息神的怒火、安撫受神責備的人」。主怎樣平息神的怒火呢?神說:「我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意思是、人犯了罪,就有了罪;有罪就必須受罰。神不會隨便以有罪的為無罪,若是這樣,就是糊塗和不公平。為此、主獻上自己為「挽回祭」,是代表罪人忍受神的刑罰,好叫罪人得免這刑罰。所以、作為「忠心的僕人」,就要擔當別人的過失,好替人平息神的忿怒。
向惡主人忠心的三位神僕
人們通常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主待我們這麼好,我們對主「忠心」是應該的。但《聖經》顯示,「忠心」的定義,並不是對方對待自己好不好。若是這樣,還是以自己為重,不是以主人為重。神待我們固然很好,但是很多時候,我們遇到不幸的事,我們會以為神待我們不好,因為我們短視,不曉得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所以「忠心」不是以自己的感受為判斷,乃是因為自己是「僕人」,任何情況下都以「主人」的任何意見為最後準則,至死不渝。請看《聖經》記載了三位忠心的神僕,神欣賞他們,是因為他們連惡主人,也願意順服,向他們忠心。
第一位是「撒母耳」:神為他向糊塗到極的以利老祭司作見證說:「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2:35)神這樣見證撒母耳為「忠心的祭司」,固然是說,他必「照神的心意而行」。但也是因為撒母耳從小就對神所討厭的以利老祭司「忠心」。讀者應該記得,撒母耳還是個童子之時,深夜三次聽見有人呼叫他說:「撒母耳、撒母耳」;他三次都跑到以利面前說:「你呼喚我﹖我在這裡。」其實,撒母耳的責任只是照顧神殿中的「燈」,聖經卻明說:「神的燈在神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裡還沒有熄滅。」(撒上3:3)照理他的工作已完,大可以不理會以利深夜的呼喚。撒母耳卻沒有半點怨言,三次都跑到以利那裡應命。這種百份之百順從的態度,就是神揀選他的主因了。
第二位是「大衛」:祭司長亞希米勒被掃羅王召去,質問他為甚麼幫助大衛,一同謀害他。亞希米勒就回答王說:「王的臣僕中有誰比大衛忠心呢﹖他是王的女婿,又是王的參謀,並且在王家中是尊貴的。」(撒上22:14)意思是自己一直不知道大衛想要謀害掃羅,而且也認為不可能,因為大衛一向對掃羅「忠心」。但掃羅竟然將亞希米勒全家八十五人殺了。其實大衛早就知道神廢棄了掃羅,改為膏他為王。而且掃羅又極其無理地,一生追殺他;神兩次將掃羅交在大衛手裡,大衛如果要殺掃羅,易如反掌。他卻沒有沒有這樣做。他對亞比篩說:「不可害死他。有誰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6:9-11)
第三位是「但以理」:聖經見證他對王忠心說:「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但6:4)其實,但以理所服侍的尼布甲尼撒王、伯沙撒王、和大利烏王,原是消滅猶大國,擄掠猶太人的敵人,何必這麼忠心辦理敵國的事務呢?但以理卻沒有這樣想,他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4:17, 25, 32, 5:21)所以按著神的旨意服侍敵國的王,其實是服侍神。正如保羅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13:1)
主所要求的忠心
主耶穌給我們一個非常清楚的教導,認為人人都是神所託付的「管家」。我們在世上所擁有的財富、恩賜、時間、兒女、職份、機會、學問……,全部都不是屬於我們的,乃是神暫時託付給我們,要我們「保管」而已。等到我們離世見主面之時,我們就要「交賬」。那時、主就要定我們是不是「忠心的僕人」,或「又懶又惡的僕人」。然而,何謂「忠心」呢?主指出,「忠心」就要將自己所擁有的,「分」給有需要的人──按時分糧給家裡的人。主人回來的時候,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至於「不忠心」,主指出:「那僕人……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路12:42-46)
為此、主講了一個「不義的管家」的故事.這管家浪費主人的財物,被主人知道,主人就辭掉他,但給他時間交待清楚。他卻趁著這最後的時刻,把主人所有的欠債人請來,濫用他的職權,將他們的債減半。好叫這些受了恩惠的人,日後可以接待他。主就稱讚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卻感嘆「光明之子」──得救的基督徒,不曉得在臨死前,盡可能利用自己最後的職權,快快免人的債,將自己所擁有的錢財盡量分給人。然後主又進一步教訓我們說(請留意筆者為主的話加上註解):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主稱所有我們在地上的事,均為「小事」),在大事上也忠心(主認為,將來在天上賜給我們的事,才為「大事」);在最小的事上不義(臨死也不肯將自己所擁有的分給別人),在大事上也不義(主必不會在屬靈的大事上重用他)。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主認為,比較起天上的錢財來說,地上所有的錢財都算為「不義的錢財」),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主認為將來在天上主賜給我們的錢財,才算為「真實的錢財」);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主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管家」,所以我們所「管」的錢財,其實是別人的東西),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主認為,將來在天上,主賜給我們的一切東西,才真正是「我們自己的東西」。)」(路16:10-12)
從以上主的教訓看來,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忠心的僕人」是看自己一切所有的,都不是屬於我們自己的,乃是屬於主的.若能按主的心意來「分」給「家裡的人」,不據為己有,才是真正的「忠心」。請問神的眾僕人有沒有這樣看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呢?所以傳道人若為「車敬」而講道、或以自己的恩賜來自誇,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你們將神託付給你們的,用來肥己。
保羅的忠心
請看保羅怎樣「忠心」!他事事都以將來見主面之時,得主的稱讚為重。人對他的稱讚、或論斷、或規欠、或惡待……,他都不以為意。他為哥林多教會將他與亞波羅比較,並且分裂教會,指出他們不應該這樣看他和亞波羅。他教導他們說(請留意,筆者將註解加入主的話語中):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那些奧秘事都不是我們的,是神託付給我們保管而已)。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甚麼是「忠心」?「忠心」是對主忠心。所以他認為:)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因為知道自己論斷得不準確)。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在神面前)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被神看為對);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忠心的僕人是等主來判斷,而且主的判斷是準確的。因為)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如果是忠心的管家,就必)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得著忠心的賞賜。)」(林前4:2-5)
由此可見,「忠心的僕人」不緊張別人對他怎樣論斷,或稱讚,並且都看為「小事」──不會影響他得永恆的賞賜;但對於主將來怎樣論斷他,他就非常緊張了,因為會影響他在天上失去永恆的賞賜,所以是「大事」。
從這個觀點來看,保羅認為自己不結婚,也是為「忠心」的緣故.因為他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結婚與不結婚不能勉強),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不結婚而一生守獨身)。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因生養兒女而受苦、和帶來許多不便),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按:保羅預言主後七十年的大逼迫快到了。應用到我們身上,也可以說,主再來的日子快到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我願你們無所掛慮(可以一心服侍主)。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這就是對主更忠心)。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這就是對主有點分心)。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林前7:25-34)
保羅這樣解釋「忠心」,是要用盡他在世上每一點時間、每一點精力、每一份感情……全部為主.連娶妻也看為會妨礙他對主更忠心,因為分薄了討主喜悅的時間和機會。親愛的讀者,這樣的「忠心」,你有考慮過沒有呢?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