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學.行(二)﹝上﹞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

前期分享到「教養」一詞,在(希伯來文[原文]的意思是「訓練、奉獻」(to train, train up, to dedicate)。筆者年幼時,就讀於一所由浸信會所辦的幼稚園,因而認識了深深地影響筆者的第一位老師。她教筆者認識第一首兒童詩歌,其中有幾句歌詞是:「耶穌愛我我知道,因有聖經告訴我,凡小孩子主牧養;我雖軟弱主強壯……主耶穌愛我,有聖經告訴我。」那時候,禮拜堂上左右兩側分別張貼了兩句經文:「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回顧這些事,皆令筆者非常感恩,終生難忘!

可惜,筆者並沒有在幼年時信主;直至兒子就讀幼稚園高班時,才歸信主耶穌。有時候,筆者也感到自己太遲信主,錯過了不少的光陰和機會。所以,兒子在0-6歲(重要的階段),筆者完全不懂得按照《聖經》的教訓去教養兒子。

回頭看,自己在「教養」兒子上,總是有一點缺失。如今盼望藉著以下幾方面,能給弟兄姊妹一點點啟迪。但願神使用,讓分享能成為弟兄姊妹的祝福和幫助!

 

  • 學習不會太遲

未信主前,筆者不但不喜歡看書,更不甚喜歡小朋友,是主耶穌改變了筆者。感謝父神,賜給筆者一個兒子,讓筆者有機會去學習、認識、體驗,怎樣去做好一個「母親」。從過程中,更越發見到父神對自己的管教和責備、恩慈和忍耐,充份彰顯出祂的屬性──公義與慈愛!

中國人常用的一句諺語「活到老、學到老」,正好表達出一種「生命不止、學習不止」的學習進取精神。弟兄姊妹,這是真的。從來沒有一個人與生俱來,甚麼都學懂。筆者也不會例外,並不是甚麼專家,只是從「教養」過程中去學習,從而領會到「做父母」也必須要不斷去學習和改變──心意更新而變化。

若從《聖經》看神的公義與慈愛,筆者會想到【十誡】。說到【十誡】,很多人都會感到神非常嚴厲。這十條誡命,就是十條命令,許多的「不可……不可……不可」。但如果細心思想誡命(命令)的出發點,當中的意義,是建基於神的榮耀、權柄和能力,以及我們與祂的關係上,你們就必定會真正體悟到──神既是一位嚴厲,又是一位慈愛的父親──「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1-2)【十誡】啟示了神是那一位「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亦是那一位以大能拯救我們的「救贖主」。筆者每次跟其他當父母的傾談起來,都會發現大部份父母對子女最常說的幾句說話,總會是:「不可以」、「早點睡」、「要聽話」等。我們天上的父親也是一樣。【十誡】中許多的「不可」,其實就如一堵圍牆去保護我們,使我們得到益處。

與【十誡】相若,同樣顯出神的公義與慈愛,就是以色列人「拜金牛犢」這一幕。當以色列人「拜金牛犢」後,耶和華神與摩西在西乃山上會面,命令摩西重新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摔碎的石版一樣。之後,耶和華在摩西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 、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這事未發生前,耶和華神才頒佈【十誡】,使以色列人知道:「是神將他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1-2)。可是過了不多的時候,以色列人就已經背棄守約,不遵行耶和華神的道,觸犯了【十誡】中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及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3-6)所以經文描述耶和華神──祂發烈怒(出32:10);摩西急忙伏地下拜,為以色列人代求(出34:8)。

透過「頒佈十誡」及「拜金牛犢」,同樣顯明了神作事的原則:神必追討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但若愛祂,守祂誡命的,祂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按照以色列人的作為和結果,再看我們的所想所行,我們原也要被神追討罪。感謝我們在天上的父神,祂向我們施行的慈愛,遠超過祂公義的要求,及人的罪惡過犯!以色列人犯了命令,耶和華神只要見到他們稍有悔改之意,祂就塗抹了他們一切的過犯。這就告訴了我們作父母的,在教養兒女時要有威嚴,需要跟他們訂立一些規則,好讓他們知道怎樣行才是對的。但另一方面,也讓我們可以知道父母應當持著甚麼原則,去教養兒女──嚴厲中有慈愛

每個小孩是獨立的個體,各會有不同的性格、喜好和專長,沒有一本「萬用手冊」可以應對每一個不同的小孩。但透過閱覽「教養孩子」的書籍,卻可以使我們從中攝取和結合一些別人的思想、方法和竅門;然後去揣摩、實習和應用。此外,在實際教育上,亦需屢敗屢戰,不斷「從錯誤中去學習」(Learn From Mistakes)。

筆者親身體驗到「閱讀興趣不是與生俱來的,是培養而來的」,所以兒子在小學時,筆者並沒有規定他要看甚麼種類的書,可以是兒童科學書、偵探小說、唐詩一百首,甚至是《老夫子》;而其中必讀的一本書是《聖經》。筆者在兒子大約七歲時,送給他第一本書,就是《新兒童聖經》[1]。透過每晚與兒子一起閱讀,不但有助建立親子關係,更有助他認識親愛的天父!

現從筆者曾經閱覽的一些書籍或文章,跟大家分享箇中的得著,希望對「為人父母」的你們,帶來一點幫助:

 

  • 培養孩子愛閱讀

猶太人最有名的10句說話中,其中一句說:「這世上有三樣東西是別人搶不走的:一是吃進胃裡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夢想,三是讀進大腦的書。

一本有關猶太家庭教養的書,裡面說到:

「猶太家庭會在孩子年幼時,送給孩子一本《聖經》,然後在書上塗上蜜糖,讓孩子來一次[吻甜書]儀式。讓孩子記住:『書是甜的,知識是值得品嚐的』。孩子愛書,才能體驗閱讀的美好。猶太家庭還會教孩子:『書是一生的智慧,智慧是一生的財富。金錢是友善的力量,智慧是真正的財富!』而且他們還會培養孩子背誦習慣,透過背《聖經》,開發他們的記憶力。

或問,為甚麼猶太人歷經多次民族遷徙、種族屠殺,還能異軍突起,掌握全球經濟命脈?答案是:『教育』!

『生養孩子的不是父親,教育孩子的才叫父親。父親的首要任務──教育孩子,陪伴孩子一起成長。』;

『母親對孩子的影响力伴隨孩子一生,一點也不輕鬆的[全能媽媽]。母親的天職──以身作則,陪伴孩子快樂成長。』」[2]

另一篇文章名為《令人憂慮,不閱讀的中國人》[3],由一名印度工程師所寫,這篇文章紅遍網絡。內容提及:

「據媒體報導,中國人年均讀書0.7本,與韓國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羅斯的55本相比,中國人的閱讀量少得可憐。在這個世界上有兩個國家的人最愛讀書,一個是以色列,另一個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讀書64本。當孩子稍稍懂事時,幾乎每一個母親都會嚴肅地告訴他:『書裏藏著的是智慧,這要比錢或鑽石貴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搶不走的。』猶太人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沒有文盲的民族,就連猶太人的乞丐也是離不開書的。在猶太人眼裏,愛好讀書看報不僅是一種習慣,更是人所具有的一種美德。這裏說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在「安息日」,所有的猶太人都要停止所有商業和娛樂活動,商店、飯店、娛樂等場所都得關門停業,公共汽車要停運,就連航空公司的班機都要停飛,人們只能待在家中「安息」祈禱。但有一件事是特許的,那就是全國所有的書店都可以開門營業。而這一天光顧書店的人也最多,大家都在這裏靜悄悄地讀書。」

弟兄姊妹,正當你告訴孩子要「愛讀書」時,期望這個培育工程能夠成功,首先必須要對自己說:「我都要以身作則,作孩子的榜樣,大家一起培養閱讀的好習慣。」

假如你是一位主日學老師,又或是一位準老師,你還得要不斷去學習,裝備自己,常作準備;努力追求改變和突破,以致教會和弟兄姊妹的孩子都能夠得到最大的益處!

 

  • 訓練孩子親手做

一篇文章題為《親密的危機──台灣的代理父母》[4], 從台灣的一個真實個案,可以讓我們去思想現今香港父母同樣面對的一個社會處境:

「現代的有錢父母捨得花錢請印傭、補英文、上最貴的安親班﹝筆者註:即補習託管﹞,卻沒時間陪孩子……。他們以為已經給了孩子全世界,卻為何最終失去孩子的心,也輸掉孩子的競爭力?

三十五歲的單親媽媽溫于惠經營一家廣告公司,有一個寶貝女兒Luka。溫于惠平日以賓士及富豪汽車輪流代步,對Luka也從不吝嗇。再一個月即將滿五歲的Luka,每星期會收到媽媽送的一個芭比娃娃;她就讀內湖區最貴的全美語幼稚園,每月光是學費就要交掉兩萬二,為了讓她擠入即將開張的明星學區麗湖小學,還在內湖買了新家。

溫于惠甚麼都幫孩子預先規畫,唯一做不到的,是擠出多一點時間陪女兒,只能請個印傭二十四小時陪伴。Luka快三歲才會說話,雖然印傭走後Luka不再老是一開口就嘰哩咕嚕冒出印尼語,但幼稚園老師還是發現,一串英文字到她口中,不論怎麼努力,就是不容易發音清楚;心一急,唾沫就會細細流出,反而招致同學無情的取笑。

有錢給孩子最好的物質環境,卻沒時間陪孩子。據統計處估計,台灣雙薪家庭(即夫妻兩人皆工作)佔所有家庭戶數的44.2%,若再加上超過一成的單親家庭,可以說有5成以上的家庭,極難全心照顧孩子。有錢無閒的父母湧現,各色『代理父母』也出現在我們社會,開始提供各色養育孩子的服務。外籍傭人,已經成為台灣白領階層小孩很重要的『代理父母』

外傭帶小孩,早期有人以為可以增進孩子的英文程度。

不過,隨著時間日久,各種副作用在孩子身上顯現,家長才發現,各種問題無奇不有。

例如,溫于惠的孩子Luka第一個出現的問題就是語言遲緩現象。而這是導因於父母沒有跟孩子說話,孩子欠缺模仿對象,刺激不足的結果。

外傭侍奉得無微不至的另一個副作用,是小主人因五體不勤,自理能力出狀況

例如,Luka的阿姨就發現,她吃完東西後會把果皮或包裝紙順手丟給旁人,東西掉了也從不彎腰撿起,要出門時,經常會一屁股就坐在椅子上兩腳懸著,想要別人幫忙著襪穿鞋,自理能力幾乎是零。」

說到這裡,大家別以為不聘請外籍傭人──『代理父母』,由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料,就沒有這些煩惱啊!筆者的兒子,是家中的獨子,自小與外祖父母一起居住,有他們的呵護和照料,可以說集合「萬千寵愛在一身」,是一個「三等公民」──等吃、等睡、等動手腳。兩年前,自從筆者遷居後,兒子才開始學習獨立,學煮簡單便餐、幫忙做家務、洗熨自己的衣服、管理自己的零用錢……。每星期,筆者一家人總動員,都會往市場買菜,目的就是讓兒子不會「食米不知價」,並能學懂體會父母的辛勞,付出一分力。弟兄姊妹,千萬不要輕忽這樣點點滴滴的「工程」,去訓練孩子有「金錢觀念」,參與家庭開支,多些體貼父母的需要。

另一篇文章《把這十個生命氣質傳給孩子》,說出「一個優秀的家庭、一對優秀的父母親,並不是給你的孩子留10畝地、10棟房子、10輛轎車、10個百萬元的存款,而是言傳身教給他們10個生命氣質,那麼孩子的一生會受用不盡。」

其中第五點提到:

「現在中國大陸去美國留學的孩子,很多是獨生子女,沒有生活的本領,不會煮飯洗衣,不會換輪胎,不會換燈泡,不會油漆傢俬,這不是你高貴的表現,你不懂得照顧自己,不會動手做事,說明你觀念很落伍啊!──獨立面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現代社會每一個人必須具備的生存能力,也是個人面對生活和職業所必須具有的基本能力。」

《聖經》中同樣有這一個觀念,〈箴21:25〉說:「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作工。」保羅亦曾勸告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喫飯…… 要安靜作工,喫自己的飯。」(帖後3:10-12)當時保羅為著不叫他的傳福音事工受到打岔,寧可不讓自己成為帖撒羅尼迦城信徒經濟上的負累,他自己反而以身作則,親手作工,以製造帳棚維生。保羅一生從來不佔別人的便宜,他不作工就不要吃飯 (參帖前2:6、9;林前9:18;徒18:3)。

每個人在社會裡,都有他自己擁有的角色和責任。在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和責任:要外出工作、做家務、管教兒女。而兒女呢?兒女亦應當肩負部份責任,分擔家務,在主裡順從父母。一個美滿的「家庭」,有賴於每位家庭成員都樂於付出,彼此承擔、彼此扶助;家庭中缺少了誰都不可,缺少了誰來承擔也不可。

天父造人時,賜給人有一雙手、兩條腿……;如果人沒有好好運用天父賜給我們的手、腳……,你說是多麼可惜啊!

【待續】

作者:湯銘恩

[1] 《新兒童聖經──自創世到新天新地》,林牧野、何美玲編譯,海天書樓出版

[2] 《猶太媽媽這樣教思考:教出守信用、能分享、會理財的好孩子》,孫玉梅著  ,野人出版社

[3] 《令人憂慮,不閱讀的中國人》,一名印度工程師著

[4] 《親密的危機──台灣的代理父母》, 黃惠娟著

參:教養.學.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