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下一代

筆者認為最悲慘莫過於神賜給我們一個「寶貝的兒女」,在我們手中長大後,卻變成「魔鬼」。不但毀了自己的家庭,且禍害社會。若是這樣,為甚麼這麼辛苦,要花大半生時間來養育一隻「魔鬼」呢?但我親眼看見許多傳道人和牧師的兒女;長老和執事的兒女,長大之後卻變成了「魔鬼」。我又親眼看見許多教會因為缺少青少年而瀕臨結束。有報導謂,「聖公會」因為老化,將會在二十年之內從世上消失。世上許多信仰保守的弟兄會也是如此。其他教會急於亡羊補牢,紛紛引入「爵士樂器」和「新潮聖詩」來崇拜,以為這樣就可以留住青少年。但是青少年還是流失,尤其是西方國家。這現象使我感到非常難過!最難過的還是看到眾教會仍未醒覺。

一、這時代的危機

大量青少年流失,當然與這時代許多變遷有關。最失敗者,莫過於香港的教育制度。幾十年來不斷改革,學生的學術水平還是不住的下降。學生的功課天天做不完,龐大壓力使不少學生自殺,或患上抑鬱病。我真不明白,學生已經花了大半天上課了,為甚麼全港差不多每一個學生還要「補習」才能有好成績?有一位從事教育的弟兄告訴我,教育局裡那些專家們,從外國修讀一個學位回來就要推行改革,為的是博取升級的機會。結果那些官員一天到晚不做甚麼,就是想辦法升級,不惜將全香港的學生當作「白老鼠」。結果所有老師、學生和家長都疲於奔命;受打擊最大的還是基督徒,因為參加學生團契的人數大大減少,基督徒學生沒有時間返教會聚會和在信仰上追求,以致屬靈生命窒息了。

學生已經很忙,如果還有少許空閒時間的話,就被「手機」和「上網」迷住,每人每天平均花三四小時上網,在「虛擬世界」裡消耗自己的生命。因為沒有「群體生活」,就不習慣「教會生活」;普遍學生都不善辭令,遇到長輩連「打招呼」也不會。價值觀大大變質,遇到挫折就很容易想自殺。

研究其中的原因,與教育制度引入來自從「新紀元運動」的「積極思想」有關。他們主張用「不斷稱讚」和「給學生高分數」來鼓勵學生,以為這樣就可以建立他們的「自尊」。倘若用「責備」和「低分數」來懲罰學生,就是「消極思想」,會毀掉學生的「自尊」。於是反對「消極思想」的觀念越來越普遍,學生的學術水平卻普遍下降;學生不會尊敬老師,反而常常投訴老師,甚至襲擊老師,正如美國常有校園槍擊事件一樣。

魔鬼又將「進化論思潮」和「同性戀思潮」加入課程內。例如最近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就想要在「香港小童群益會」全面推動同性戀思潮,接納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的家庭觀念。徹底拆毀倫常的道德觀念和家庭觀念。我們的下一代要維持聖經信仰勢必難上加難。

今天的大眾媒體天天傳播「錯誤的意識」,視男女濫交、婚前性行為、同性戀觀念、離婚再婚等罪行為等閒。「心理輔導」漸漸取代「教牧輔導」,將許多「罪行」解釋為「病態」,歸咎「遺傳因子」和「缺乏性教育」。其中以「佛洛依德」這個心理學的鼻祖所倡導的理論為「最毒」,他將許多心理病歸咎「道德觀念」,主張徹底剷除「道德觀念」,使「性生活」全面自由,才能擺脫各種心理病。所以有人形容「佛洛依德」是末世出現的大魔頭之一。他來了,這世代的淫亂就大大增加、離婚率大大提高、同性戀橫行無忌。我們的下一代實在危機重重。

基於以上種種危機,我們教育下一代時,要不斷的告訴他們 ──「外面有許多『豺狼』,會吃掉小朋友的,千萬要小心。」或問「豺狼」在哪裡?答案是:學校裡那些講解「同性戀正常化」和「進化論」的老師就是「豺狼」;電腦網絡中的「色情網頁」就是「色狼」;電視節目中那些釋放出「放縱性慾」、「婚前性行為」、「同居而不需要結婚」……等意識的都是「豺狼」。今天我們已經看到,許多孩子長大到十五、六歲,接受了那些「豺狼」的觀念,回到家裡就認為父母「落後老套」,不再順從他們。如此看來,我們的孩子將會全面流失。為此,我們應該從小就嚴嚴的囑咐孩子們 ──「務要提防外面許多各式各樣的豺狼呀!!!」

二、如何叫孩子清楚得救

神賜我們孩子,首要是幫助他們「得救」。他們出生後,開始吃第一口奶就要養成一個習慣 ──「先祈禱、後吃奶」,使他們在開始懂性之時,第一樣認識的就是「有一位天父」。為父母的還要不斷重複地將「救恩」講解給他們聽。保羅認為提摩太「從小就明白聖經」;又認為他心裡有「無偽之信」,就是因為他有一個「外婆」和一位敬虔的「母親」,從小就不厭其詳地教導他。(提後1:5, 3:15)

所以做父母的應該早早就將「救恩真理」編好一個程序,按著孩子能理解的程度,一樣一樣向他們講解。神設計的「救恩」本來很簡單,任何人都可以在幾分鐘之內聽明白而得救。困難只是人能否「真心信」。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可能很容易真心信;對於一個多懷疑的成年人來說,為了解答他的疑問,福音信息才變得這麼複雜。

但孩子容易明白,容易相信,卻不容易持守,所以極多孩子長大了,就放棄信仰。所以做父母的,發現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做錯事時,除了要責備他外,最重要是陪他一同跪下祈禱,向神認錯悔改。使他確實的知道,犯罪得罪神,嚴重過得罪人。我們又要用盡各樣的方法使他知道,他內心引誘他做錯事的那個「聲音」就是「魔鬼」。閒來把孩子拉到身旁,問他:「最近魔鬼有沒有對你講過甚麼話?」、「最近天父有沒有對你講過甚麼話?」我就是這樣常常問我的兩個女兒,而她們從小就清楚得救了。

當孩子漸漸長大,要常常與他討論「重生得救的種種表現」。讀者可以參考拙著《受浸輔導課程》一書,或快要出版的《得救的人少嗎?》。簡單來說,得救最基本的表現就是「隨從心中的聖靈」。例如對罪越來越敏感、對天父有親切感、對屬靈的事物渴慕、對天家盼望肯定、對主耶穌認識進深……,就是聖靈的引導了。

為了確保孩子得救,閒來應該與他多討論「父母的得救見證」、「屬靈偉人的得救見證」、「異端問題」、「教會生活」……等等。要強調又肯定地告訴孩子,任何事物都可以退讓,惟獨「屬靈生活」萬萬不能退讓。所以無論發生甚麼事,每週都出席「主日崇拜」、每天有「靈修生活」,這些屬靈生活都不能缺少。我們既然認為「基督是這家之主」,就要將「最好的」和「第一優先」獻給神。

三、孩子最危險的年齡

人人都知道,叫一個孩子信耶穌十分容易;確保他恆久在救恩裡就非常之難,因為在長大的過程中,他會犯罪,會遇到許多「豺狼」。所以管教兒女是最難學的一門功課。要知道,孩子年紀越小越是「感性」,需要父母許多「熱吻」和「擁抱」;年紀越大越是「理性」,需要父母許多「解釋」和「教導」。孩子幼小時,「熱吻」和「擁抱」他們是多麼快樂的事;孩子漸漸長大,要維持常常「熱吻」和「擁抱」他們是多麼繁瑣的事。其實孩子失落,必定是在「感性」上失望在先,「理性」上失望在後。

往往因為父母「太忙」,感到孩子漸漸長大,就想要「抽離」他們,不想被他們「纏」住,使自己有更多自由。但許多父母不明白,孩子在不同階段會遇到不同的危機,例如跌倒、觸電、吞入危險品……。所以許多國家立法,認為將一個十四歲以下的孩子留在家中是違法的。身體遭到危險是很嚴重的問題;信仰遭到危險更是大問題。尤其是孩子長大到「生理發育年齡」,因為性器官變化,難以啟齒,所以他們犯罪會內心化,表現得較為安靜,很少表達自己,使父母難以了解他們。

孩子「生理發育成熟」會對「性」好奇,誤以為自己開始「成年」,偷偷的效法「成年人的行為」。尤其是孩子們很少會明白,「生理成熟」最早、「品格成熟」較遲,「靈性成熟」最遲。如果連父母也不明白,從來不曉得按不同成熟程度來教養孩子,孩子暗暗地敗壞了還不知道。為父母的應該明白,孩子越年輕,糾正他們的性格和靈性越容易,但一般很難持久;孩子越長大,糾正他們的性格和靈性越難,但卻比較持久。當孩子長大到十四至十六歲之時,就是「最危險時期」,因為他們以為自己成熟了,在生理、心理、靈性、知識、社交、私生活……等方面都要求「自由」和「獨立」。如果不獲批准,他們會「非常反叛」,認為父母「無理壓制」,他們甚至將父母以往傳給他的全部觀念「丟棄」或「重新驗證」,為要發展「自己的空間」。他之所以如此,因為父母認為他「大個仔」,朋友也認為他「大個仔」,他自己也發現生理開始變化 ── 性器官長成、男孩子轉聲、女孩子有身裁……都是「大個仔」的現象;他卻不知道自己的「性格」和「靈性」尚未成熟。

所以身為父母的,如果以為孩子「大個子」,不需要用這麼多時間去關心他,讓他「全面自立」,那就大錯特錯了!請注意,孩子漸漸長大,越來越多秘密和不愛表達自己之情況,這並不是「大個仔」的現象,而是從「外表好動」轉變為「內心沉思」的狀態。要知道,初初進入「內心世界」之時,樣樣事物都是新鮮的,他們的內心變成怎樣才最難以捉摸和最危險的。做父母的,應該在這個時刻加緊與他談話,探測他的「內心世界」。最最最重要的是不能讓他「說謊」,這是第一關;失守這一關,就可能完全失去這個孩子了。

四、懲罰子孩的原則

孩子「犯罪」或在「危險的狀態」時,做父母的難免要用「責備」和「懲罰」來警告他們。但不要被這時代的「積極思想」欺騙,以為只有「稱讚」才能建立人;如果是這樣,「十誡」就不會有九條「不可」,只有一條「當」孝敬父母了。「責備」的話在最危急的時候是最有效的。但我們千萬不要說「過分的話」,例如:「打死你!」、「我不要你了」、「你冇用嘅」……。因為常說過分的話,孩子會漸漸發現都是「假」的,以後你的責備就無效了。

「責罰的話」和「命令孩子不准做甚麼的話」說過一兩次就夠了;若仍不聽,就要處罰。這樣才能訓練孩子學會「順服」。若是重複地說出命令,就變成「囉唆」,會有反效果。例如孩子會感到非常討厭,不但聽不進去,只聽到「哦!哦!哦!……。」所以年青人常說:「今天被老媽子『哦』了一大輪。」下一次你再發出命令,孩子就以為,如果你的話真是命令,你必定會重複又重複,所以等你重複許多次之時才遵行也未遲。而你也養成「藉『哦』多一點來強化自己的話」,最後你的命令就變成「兇惡大罵」才有效。這樣孩子就變得「靭」了,而你也變成「惡婆」了。

責備孩子「千萬不要亂罵亂罰,全無準則」。每次罰他,都要他明白為甚麼你要這樣罰他,使懲罰產生預期的效力。不少母親管教孩子,只會不停地「打」,又不停地「罵」;越罵越激氣時又再「打」,「打」完又再「罵」。這其實是「發洩」,完全收不到「管教」的作用,因為孩子不明白你為甚麼要這樣罰他。而且政府有權控告你「虐待」,把你的孩子奪去,到十八歲才還給你。

孩子會有脾氣,他想要藉「大哭、滾地、尖叫、不吃……」來爭取想要得到的東西。做父母的千萬不要心軟,一旦讓他們「鬥贏」了,他們就會變本加厲。管教孩子要有「原則」,而「原則」是不能隨便放鬆和改變的。所以不要隨便說:「好吧!我原諒你。」這樣會破壞「原則」,使孩子認為你的「原則」其實是不重要的。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事就一定要「受罰」,正如耶和華對摩西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但你可以對他說:「媽媽愛你,但又不能不罰你。所以媽媽決定替你受罰。」這樣,你就教他漸漸明白,耶穌基督為他死的意義,加強他明白真道而得救的心。

責備孩子的話,千萬不要「去到盡」。要多說:「你使媽媽很傷心」,多過說「下次我會罰你更重」。要他明白,你是愛他的;你也要他愛你。要讓他知道,媽媽傷心是很痛苦的。這樣會叫孩子用愛媽媽的心來約束自己;又會加增母子的親情關係,這種方法實在很有效。

當他表示知錯時,父母要與他一同跪下「向天父認錯」。要使他明白,我們每一次做錯事,不但得罪人,使媽媽傷心,同時更是使天父傷心。這是訓練他用真誠來信主,與神建立一個寶貴的「父子關係」。我們研究家長對兒女的懲罰和責備,往往只能增加他們的討厭感,未能引領他們到神面前,這就是家長失敗的主因。不要以為用「重刑」就可以奏效,其實「重刑」最大的副作用是日後要用「更重的刑罰」才奏效,但你可能已經用盡了刑罰,再沒有更重的刑罰了。

其實懲罰應該「公平」,由輕至重。例如:先告訴他「媽媽很傷心」,要求他不要再傷媽媽的心。如果失效,可以減少給他的禮物或零用錢;但要再說「媽媽很難過」,又說明「天父也很難過」。如果失效,可以在他哭求之時,用「不理睬他」作為刑罰。他再犯罪,就要「體罰」── 面壁站立十五分鐘;或罰他寫出向天父認錯的祈禱內容;或罰他減少自由時間;或罰他延遲給他某些好處……。但千萬不要減少「床邊講故事時間」,或他應有的「玩耍的時間」,或一同旅行的「親子時間」……,這些時間是最好的教育時間,不能減少。

五、孩子最受教的時刻

管教孩子最忌「囉唆」,因為聽不進去。然而,甚麼時間是他們「最願意受教」的呢?筆者認為臨睡前給他們講故事,是最聽話的時間。所以做父母的要好好利用這段時間,將所有想要教他的東西,包括聖經知識、救恩真理、品格禮貌、各種常識、人生意義、親情關係、天使魔鬼、天文科學、化學物理……等資料,編成許多故事和有趣的話題,每晚講一點,就可以隨你的意願將兒女「搓圓㩒扁」,模造他們成為人才和好基督徒了。

做父母的千萬不要借口「太忙」而不講故事,放棄了最好的教育機會。但講故事要說明故事的真與假,千萬不要欺騙他們。不要講神話和鬼故事,免得他們被魔鬼愚弄和恐嚇。要按年齡和心理背景來講適合的故事。要講得動聽就要加上「動作」,將故事最精彩的部份飾演出來。講的時候,最好利用故事人物挑起他們的感情,培養孩子的同情心。幼稚園以下的小朋友多喜歡重複聽動聽的故事。但要配上啟發性的問題,鼓勵他們思考。故事不宜太長,不要超過十五分鐘。長的故事可分幾次來講,免得影響他們的睡眠時間。每次講完故事都要祈禱,將故事化作他們的心聲,告訴天父。之後要請孩子吻父母一下,父母才離開。

其實兒女漸漸長大,到三四年班就不用講故事了,但仍要保持「床邊傾談時間」。可以問及他們的志向如何?與神的關係如何?有沒有被罪困擾?問及日間老師授課時,他們有沒有不明白的地方?問及他們與前後左右的同學們之間的感情;問及班中最好的同學是誰?最不喜歡的同學是誰?最聰明的同學是誰?最有可能信耶穌的同學是誰?藉以了解他的人際關係。與他們一同策劃請一些同學回來吃飯,一同向他們傳福音。如果能成功領得一個同學歸主,孩子就會為這個同學的緣故,努力做好基督徒,作他的榜樣了。

另一個兒女最能聽話的時間是「家庭崇拜」。許多孩子之所以不受教,因為父母給予他們的「家規」總是在責備之時隨便加給他們的。這些「家規」又常常朝令夕改,叫兒女無所適從。所以他們非常討厭這些「家規」。但是如果在「家庭崇拜」之時,經過祈禱和引據聖經而定的,兒女們便會為神的緣故而樂於遵行。「家庭崇拜」是全家保持敬虔最重要的時刻,可以藉聖經真理化解許多誤會與爭拗,實現「基督是這家之主」的目標。

六、其他教養孩子的「原則」

教育孩子萬萬不能等你「有空、有感動」才教,這樣的教育太隨意了。歡喜才教,不歡喜就大半年都不教,這是不會有效的。應該要有計劃和原則:

  1. 十誡中的「孝敬父母」:
    研究「十誡」,不難發現「前四誡」是對神,視為最重要;「後六誡」對人,視為次要。但對人的六誡中,以「當孝敬父母」為第一誡,顯示第一重要;其次是「不可殺人」;再其次是「不可姦淫」……等。這是說,在神的眼中看來,「不孝敬父母」比「殺人」和「姦淫」的罪更大;「不愛神而愛上偶像」的罪又比「不孝敬父母」的罪更嚴重。若能教導兒女們明白這一點,管教兒女就事半功倍了。「敬畏神」是懼怕神;「孝敬父母」也應該懼怕父母。所以為父母的,一定要維持自己的尊嚴。筆者向來不贊成與兒女們玩耍,必須「降低身分,做他們同輩的朋友」。西方人士就是這樣,結果他們普遍不會「尊重長輩」。我們當然要與孩子們玩耍,但超越某一個界限,我們就要兒女「尊敬父母」,不能因為一同玩就視為「平輩」。
  2. 將神放在第一位:
    既然「十誡」的「前四誡」是對神,我們就應該將「神」放在第一,將「最好的」和「第一優先的」獻給神。告訴兒女,「天父」比「地上的父親」大;「得罪神」比「得罪人」嚴重;「屬靈的事」比「物質界的事」重要;「永生」比「今生」寶貴;「靈魂」比「身體」重要;「靈修」比「早餐」重要……。兒女們若能以這個為「原則」,他們就能保守自己永遠不失腳了。
  3. 建立他們的「自律能力」:
    教育兒女最忌「溺愛」。為父母的當然要花時間教育兒女,但不是樣樣都替他們做、事事遷就他們、不捨得嚴懲他們、他們要甚麼就給他們甚麼……。這樣他們永遠不會長大,沒有鬥志,遇少許挫折就崩潰。所有教導都應該以訓練他們學「自律」、學「節制」為原則。要他們自己依時睡覺和起床、自己吃飯、自已做功課、自己收拾床被、自己洗澡、自己管理自己的房間……。學會了「自律」,就不愁他們將來不成功了。當然也不要要求過高,事事挑剔,好像他們做甚麼都不對勁一樣,這樣又會窒礙他們的鬥志。當稱讚就要稱讚;當責備就要責備。教他發掘自己的「潛力」,盡力提高自己追求的標準。
  4. 逐步給他們「自由和權柄」:
    每一個人都喜愛「自由」。但無知的父母會長期不准兒女自由,或一下子就讓他們全面自由。他們不知道,「自由」處理得不好,會摧毀兒女。所以要按他們的年齡,和建立「自律」和「節制」的情況,逐漸將「自由」和「權柄」分給他們。例如先將「一個抽屜」給他們管理;若管理得好,就將「整張書桌」給他們管理;之後將「整個房間」給他們管理;將「一些金錢」給他們管理;將「弟妹」給他們管理……。到十歲八歲才讓他們有這樣的訓練非常重要,能建立孩子守時和按計劃行事,做事井井有條。
  5. 建立他們的群體關係:
    現今世代的青少年人一天到晚只對著電腦和電視,與現實世界脫節,完全沒有「群體生活」,是最愚拙的。有一天要出來做事,面對許多人際關係就變得像機械人一樣,沒有禮貌、沒有口才、不會應對……。其實返教會聚會,過團契生活是非常有益的,在待人處事上都很得體,因為容易學會領導、口才、愛心和饒恕。所以身為父母的,要全面認識孩子所有的朋友,教他們如何交友,並疏遠壞朋友。最好是常常與兒女一同策劃如何傳福音給同學們;與他們一同討論各種人際關係;生日時,請同學們回來一同慶祝;孩子漸漸長大,便與他們一同研究「追哪一個女朋友」;孩子受到打擊,便與他們一同禱告,指導他們如何面對被欺凌……。
  6. 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父母工作忙,沒有足夠的「親子時間」,就很容易以送名貴禮物作為「補償」。其實這樣做會摧毀他們的「價值觀」,也毀了他們的「鬥志」。所以要細心教導兒女們明白:

    1)越容易得到的,越沒有價值;越難得到的,才越有價值;
    2)擁有越多而自己用不著,越沒有價值;能適當地應用是真價值;
    3)自己一個人用,不及與眾人同用那麼有價值,所以要學分享或施捨,因為主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4)送禮物給孩子,只送小禮物就夠了;若孩子想要得到貴重禮物,則要鼓勵他們儲蓄,用自己的能力來達成目的,訓練他們朝更高的目標而努力。
  1. 以「全人及格」為目標:
    所有父母都重視孩子在學校裡「各科的成績」能否得到「高分數」,卻忽略了「其他科目」也要得到高分數。有人IQ十分高;EQ卻非常低。有人讀書很聰明、待人處事就非常愚拙。這全因為不平衡,只重視一般學科,卻忽略了如下的特別科,例如:品格、靈性、群體、禮貌、鬥志、組織、領導、愛心等。如果年青人肯參加教會活動,就會發展得平衡許多。可惜今天許多學生有時間「打機」,有時間「佔中」,有時間「上網」……,卻推說沒有時間返教會聚會和事奉,因而失去平衡。

七、父母的榜樣

所有父母都願意出錢去培育自己的兒女,卻不願意做他們的榜樣。他們不明白,孩子一出生便遺傳了「父母的特徵」。所以萬萬不能對孩子說:「你壞了,我生錯了你!」如果他「壞了」,是因為父母的遺傳因子壞,又因為在長大的過程中,父母教壞他們。父母應該向他道歉才對。

請看,所有小孩子都認為全世界最偉大的就是「爸爸」,最可愛的就是「媽媽」。但是當他漸漸長大,發現父母無法解答他們的問題時,他們就「醒悟」過來,原來父母並不偉大,自己卻漸漸認識一些連父母都不能解答的知識了。倘若他們看見父母常常爭吵、不守承諾、不顧家、賭博、縱慾……,他們更會猛然感到失望,因而開始不願意順服父母,認為逼他「孝順」是「打壓」他們。

筆者感嘆今天的婦女「職業化」,無暇親子,並過早讓兒女自由和獨立,其實這是「不負責任」,這是兒女敗壞的主因。神不准人「太忙」,所以要人嚴守「安息日」。六天可以工作,第七天要留下來親近神,違者要從民中剪除。今天的父母「太忙」,拼命工作賺錢,無靈修、常常停止聚會、無親子時間,神必要懲罰這樣的父母。天水圍區發生許多家庭慘劇,有一位「社工」做過研究,發現其中不少爸爸,平均每週與孩子們談話只有「十幾秒時間」。筆者也研究過,父母太忙,兒女長大不信耶穌的機會極高,因為父母沒有時間關心他們的內心世界。

「太忙」會叫人以「職業」為首要,「屬靈的事」為次要。不讓兒女返教會,其實是放棄他們,讓「魔鬼作這家之主」。其實賺少一點錢對家庭有甚麼影響呢?「錢」是賺不完的,「生活水準」不可能無止境地提高。兒女一旦敗壞了,賺多少錢也不能彌補。兒女斷送給魔鬼,你還有甚麼可以炫耀呢?所以做父母的要切忌:
1)不要使「物質生活」與「靈性生活」失去平衡;不要以為「太忙」就「大晒」,認為這是人人都必須原諒的理由。不顧自己和兒女的靈性,與「不守安息日」同罪,神可能要將你「剪除」的。
2)不要在兒女面前批評「教會」和「傳道人」,這樣會毀掉他們的信仰。你有甚麼意見只可以對「當事人」講說;對與事無關的人講說,就是「背後論斷」。對當事人極之不公平,又拆毀自己兒女的信仰。
3)萬萬不能離婚,這罪極其嚴重。一則背棄當初在神面前的誓言;二則極度自私,為了個人的感受,就拆毀整個家庭;三則不尊重兒女也是家庭的成員,不惜將他們「撕裂」。其實夫妻開始爭吵,已經是開始「撕裂」兒女了。你買多少玩具和美衣給他們也沒有用,因你已經破壞了他們的性格,毀了他們的感情、靈性、前途、幸福……;你的禮物只顯示你的「假冒為善」而已。

八、教會應有的措施

青少年大量失落,主日學事工佔很重要的因素。例如:主日學老師常常更換,不明白小朋友與老師產生像媽咪一般的感情,失去老師是嚴重的事。而且,一般老師以為只要講完個故事,孩子也乖乖地聽,就教得很成功了。其實這只不過是「教幼稚園」而已。老師一定要與學生個別接觸,個人與學生建立長期關係;閒時打電話給學生,了解他們有沒有祈禱生活,與天父有沒有建立關係。老師必須以確保學生清楚得救、在靈裡與神建立穩固的關係為目標。未能做到這一點,視為失敗。

由於長期未能培植學生與神的關係,所以學生漸漸長大,主日學的故事聽過千百遍,越來越討厭。最後來到十四五歲,再無法忍受,就不願意返教會了。他們會對父母說:「我陪你們返教會已經十幾年,請你們還我自由好嗎?」所以我勸主日學老師,要與學生長期建立感情和關係,不斷關心他們得救、靈性、失落……;到他們長大,又關心他們離開兒童主日學,能否接駁「少年團」或「少年崇拜」,因為這時候他們最容易失落。

另一方面,教會也應該檢討一下,為甚麼在安排聚會、信息、設施、牧養、活動、刊物、節目……許多方面都沒有顧及青少年的需要?小朋友有很多人關心,但少年人卻最容易被忽略,造成少年人大量流失。我呼籲教會要為青少年設計他們自己的「園地」── 讓他們在那裡自由發展自己的抱負、異象、事奉、學習。教會應該開放一些事奉崗位,提拔青少年人起來承擔。筆者十六歲就教主日學,十八歲就做主日學校長,兼任少年團的顧問,又做教會的傳道部部長;二十一歲開始建立教會,每主日都講道、教主日學和逐家佈道。我認為青少年是有潛力的,教會應該協助他們擔任「重一點的事奉」,例如讓他們做崇拜主席、教主日學、寫團刊文章、研究異端……等。教會又必須「製造」他們的「群體」,例如:組織青少年佈道隊、聯堂青少年佈道會、聯堂少年夏令會、各項比賽……。讓他們返教會時,有大群自己可以相交的朋友,才能感到教會是他們的。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