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再與「摩門教」在一起
「福音派」徹底淪亡了,因為她不但與靈恩派和天主教聯合,最近更與摩門教聯合。「福音派」變質並非「一日之寒」,自從1948年就開始變質了。請讀者特別注意「1948年」這個年份,可以說是「末世來臨」關鍵性的年份。因為這一年有許多大事發生,例如:「以色列復國」、「撒但教成立」、「歐洲聯盟開始」、「電腦發明」、「聯合國成立」等。不過,最叫我們矚目的,是「世界基督教協進會」(WCC)-新神學派總部也在這一年成立;最奇怪的,就是向來反對新神學派的「福音派」,也在這一年開始變質。因為著名的福音派領袖「夏露奧肯加」博士(Dr. Harold Ockenga)宣稱自己在這一年將「福音派主義」(Evangelicalism)改變成為「新福音派主義」(New Evangelicalism)。他呼籲福音派眾教會為「學術交流」需要,放棄「聖經最高權威」觀念,應該向各類異端開放,永遠保持與他們對話。這樣的對話,結果使我們看到葛培理接納天主教、新神學派和靈恩派。又看到與葛培理齊名的C.S.Lewis也大力推動基督教與天主教合一。發展到1980年代,被譽為「福音派最高學府」的「美國富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也開始接納「天主教」、「新神學派」和「靈恩派」,並且發展出「靈恩運動第三波」,影響全球「福音派」眾教會大大變質。因為到了1994年和1998年,二十幾位全世界著名的福音派領袖,與二十幾名天主教代表,兩次簽署基督教與天主教聯合宣言,稱為「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I & II」。那時,我們感到非常難過,好像「天塌下來」一樣。想不到「福音派」很快又與「摩門教」接觸,向他們道歉,與他們表示友好,尋求與他們聯合。
讀者可知道摩門教是一個非常淫亂又大大褻瀆神的異端嗎?為甚麼「福音派」竟然要與他們聯合?這使我們深深的感到「福音派」真是徹底淪亡了。眾所週知,摩門教由史密夫約瑟(Joseph Smith)創立。史密夫約瑟生於1805年,少年時代生活懶散,曾與女子私奔。十五歲就宣稱神在異象中吩咐他不要參加任何教會聚會;十九歲宣稱天使「摩羅乃」指示他到紐約一座山,找到「金頁經」,並賜他「烏陵」和「土明」將這書翻譯成「摩門經」,創立「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後來改稱「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又謂「施浸約翰」賜他「亞倫大祭司職份」。這些異象和啟示是不是真的?研究摩門教奉行「多妻主義」就知道了。史密夫約瑟自己有三十四個妻子,他的繼承人楊百翰有五十五個妻子。他們這樣明目張膽地主張多妻,因為他們認為神和人一樣有肉體;天上的諸神常到人間來,與人的女子結合生子;人若多娶妻、多生子,也可以變成神。所以他們反對「三位一體」教義,主張「多神主義」。他們又認為耶穌也是「亞當」變成神之後,與馬利亞結合而生的;耶穌也娶了馬大和馬利亞為妻,生了許多兒子。所以亞當犯罪是被迫的,是必須的;亞當若不犯罪,就不能知道善惡,也不會有肉身的後代,如此就不能成就神的話。摩門教這樣褻瀆神和耶穌的神性,又將神的救恩扭曲,分明是為方便自己可以「隨意縱慾而多妻」。為了洗除「污穢的縱慾形像」,摩門教故意製造比別人更聖潔的印象,禁止教徒吸煙、喝咖啡、喝茶,甚麼連喝可口可樂都不准。但是這些荒謬的行為和言論,只能叫人相信史密夫約瑟所說的許多異象和啟示,都是出於謊言。後來摩門教的「多妻主義」遭到美國嚴厲取締,摩門教就分裂成為七八個教派;至今仍然暗中奉行「多妻主義」的,最少還有三個教派。並且「多妻主義」也明顯記載於《教義和聖約》這本書的第132章。
可是,《Friday Church News Notes》多次報導,「福音派」竟然越來越頻密與摩門教接觸,尋求與他們合一!!!讓我們來看看他們最近接觸的過程如下:
1997年有一本書名叫《分歧有多大:一名摩門教徒與一名福音派人士的對話》出版,為要淡化兩者之間的「分歧」,為彼此進行合一舖路。同年美國前任總統「卡特」在一次全國記者會中公然提到:「摩門教徒」亦是「基督徒」,不應該成為「基督徒」傳福音的對象,企圖改變他們的信仰。
想不到翌年,就是1998年,福音派一面與天主教簽署「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 II」,另一面,神召會牧師Dean Jackson竟然跑到猶他州的Provo城,向「摩門教領袖」發出「悔改的宣言」,說是因為福音派在過往曾經對「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有許多偏見。
1999年,「福音派」正式邀請「摩門教徒」一同參加一年一度在鹽湖城舉行的「耶穌大遊行」。
2001年,「福音派」傳教士Greg Johnson成立一個機構,名叫Standing Together,要為「福音派」展開與「摩門教」對話;又透過一同祈禱、敬拜及策略性的佈道等聯合事工,促使猶他州的摩門教與基督教合一。
2004年,一群福音派領袖,包括「宣道會神學院」著名的「護教學教授」Ravi Zacharias、「富勒神學院」院長Richard Mouw、「Biola University」教授Craig Hazen、及「CCM」藝人Michael Card等,一同參加由「Standing Together組織」發起,在摩門教「鹽湖城」總部「大教堂」舉行的「友好之夜」。摩門教第一次破天荒地容許Ravi Zacharias在「摩門教總部大教堂」講道。
2012年五月,CNN網誌《Belief Blog》刊登了一份關於「摩門教徒在華盛頓日益增加的影響力」之報導,提到美國首都華盛頓已經成為摩門教徒的據點;他們在「權力集團」中扮演著重大而不斷擴張的角色,這樣的擴展甚至被形容為即將在美國首都爆發的「完美的爆炸」。
同年十月底,當葛培理和他的兒子葛福臨(Billy Graham, Franklin Graham)與參與競選總統的羅姆尼(Mitt Romney)會面之後,「葛培理佈道團」(Billy Graham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立即從其網頁中移除稱摩門教為異端的附註。
到十一月二日,各界報導謂:無論羅姆尼能否勝出美國總統大選,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的,就是他的參選已經使摩門教融入「主流信仰」,這正是摩門教領袖自九零年代支持「Promise Keepers運動」以來,一直所想要爭取的。
到今年二月十四日,《Friday Church News Notes》又報導,「Standing Together組織」於一月十七至十八日再一次借用摩門教在猶他州的「摩門教總部大教堂」,舉行第二次「自由與友好大會」。出席者有3,500名「福音派人士」和「摩門教徒」。「Standing Together事工」的會長Gregory Johnson向會眾表示,今次舉行大會,是要提供一個機會,讓摩門教徒與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彼此了解對方所關注的。又說:「今晚是另一個讓我們以『朋友』而不是『對抗教派』的形式來會面的晚上。我們仍有重大的神學分歧,我不能抹煞這一點。但今晚是一個機會,去聆聽一位基督教偉大的領袖Ravi Zacharias講論一個我們人人都關心的題目-宗教自由。」
「摩門教楊百翰大學」的前任校長Jeffrey Holland也起來介紹講員Zacharias,說:「將摩門教徒和基督徒聯繫在一起,是『對主耶穌基督共同的愛』。透過這『共同的愛…,我們能夠在今晚及以後恆常而真實的關係中,繼續連繫在一起。」
讀者知道這個講員Ravi Zacharias是誰嗎?他是「宣道會神學院」護教學的教授。作為一個護教學專家,他當然明白摩門教的背景和信仰是如何邪惡,將神和耶穌的神性扭曲,遷就他們「多妻主義」的縱慾生活,為甚麼還應邀到摩門教總部的大教堂講道,企圖與摩門教聯合呢?2004年已經錯了一次,現在是第二次再錯;美其名是要呼籲福音派和摩門教團結,共同拯救「道德敗落」的美國,譴責美國人日益倚賴「現實主義而沒有責任心」的文化,其實他所推動的「福音派與摩門教合一」就是「現實主義」,因為越來越違反自己的信仰原則,去與一個邪惡的教派聯合,顯示自己也在敗落中,怎有資格去挽救國家的敗落呢?這不是別的,是因為看見摩門教發展龐大,漸漸成為首都爆炸性的勢力,所以拉攏他們,出賣信仰,彼此利用,各懷鬼胎。
韓國趙鏞基牧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韓聯社首爾今年2月20日電: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20日對涉嫌瀆職和貪污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358萬元)的「汝矣島純福音教會」元老牧師「趙鏞基」作出判決,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並繳付罰款50億韓元。法院又判處涉嫌與趙鏞基共謀的長子(《國民日報》報社前會長)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羈押。案情透露:趙鏞基涉嫌於2002年利用其職權,促使教會以高價買入其長子所持有的股票,結果使教會損失了131億韓元。此外,他還涉嫌逃稅35億韓元。法庭考慮到趙鏞基在教會和社會的地位特殊,卻利用職權犯罪,應予以重判。但鑒於趙鏞基曾經為宗教人士對社會長期作出貢獻,以及他願意補繳稅款,所以在逃稅方面決定酌情輕判。至於趙鏞基的長子,法院認為他是主謀,犯罪後還企圖逃避責任,將個人財產上的損失轉嫁給教會,又將責任轉嫁給別人,因此重判有期徒刑3年。筆者等這個消息,等了二十幾年,因為當年我讀了趙鏞基寫的一本書,名叫《第四度空間》,知道趙鏞基是靈恩派牧師,他所建立的「純福音中央教會」擁有80萬信徒,是世上最大的教會,但是他的思想非常危險,許多人按他所教導的方法行神蹟,結果死於非命。因為他所教導的,是來自印度教「新紀元運動」的邪術「積極思想」。趙鏞基在書中見證自己發出一張五萬美元的支票,但是到了付款日期,趙鏞基仍然未有現金放入銀行戶口,使支票兌現。於是趙鏞基跑到銀行去,向一個非基督徒董事長借錢。但是那位秘書要他排隊,他知道若排隊就來不及了。於是他對那位秘書說:「我是最高當局派來的,要立即見董事長。」他知道那位秘書誤會他是韓國總統派來的,他卻認為自己是耶穌基督派來的,並沒有欺騙她。但筆者認為這明明是欺騙,因為他早已知道那位秘書會誤會他是總統派來的。及至見到銀行董事長,趙鏞基就求董事長,如果肯借五萬美元給他,他答應勸教會一萬個教友,將他們在其他銀行的戶口轉到他的銀行來。筆者認為這是濫用職權,未得當事人同意,就擅自拿別人的資產作個人利益上的交易。因此,筆者請教一位香港大法官,趙鏞基這兩個行為是否有罪,那位大法官對我說:「如果趙鏞基是在香港,他一定判他坐牢無疑。」現今趙鏞基被判入獄,正是「上得山多終遇虎」的結果,但是,像趙鏞基這樣的靈恩派牧師,在世界各國還有許多,他們都以貪財見著,其中被判入獄的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