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承擔這榮耀的職事?

哥林多後書 3:1-12 , 3:18 – 4:2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麼?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麼?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ministers),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glory),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 (glory),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 (glory) 原是漸漸退去的,何況那屬靈的職事 (ministry),豈不更有榮光 (glory)?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 (glory),那稱義的職事 (ministry),榮光 (glory) 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 (glory) 的,因這極大的榮光 (glory) 就算不得有榮光 (glory) 了;若那廢掉的有榮光 (glory),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 (glory)了。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glory),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 (glory to glory),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 (ministry),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羅馬書 11:13 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原文作榮耀)我的職分 (ministry)。

使徒保羅一生的事奉,充滿著神的同在和能力,他從開始就面對著極大的苦難;然而,他一點沒有退縮、沒有消沉、沒有妥協。一路上勇往直前,完成主給他的託付,這的確令許多人羨慕,不少人都盼望知道其中的原因。雖然原因不只一個,從這段經文中,我們卻可以找到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他知道自己從主所領受的屬靈職事,是極其榮耀的。
以上這段經文共有14次提到榮光 (glory),實際上可以譯成「榮耀」。前面的11次是保羅用以說明,自己從主所領受這新約的屬靈職事 (ministry) 是何等的榮耀。後面的3次為要指出,藉著看見主的榮耀,屬主的人也要變成有榮耀的,好能承擔這榮耀的職事。

榮耀的職事
無論舊約或新約的職事,摩西或保羅的職事;之所以有榮耀,乃是因它們來自榮耀的神。聖經遍處都滿了「神是榮耀」的記錄,茲舉數處經文為例:
以賽亞書 6:3 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 (glory) 充滿全地!」
以西結書 43:2 以色列神的榮光 (glory) 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祂的榮耀發光。
使徒行傳 7:2 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雅各書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雖然摩西的職事有榮耀,但保羅所領受這新約屬靈的職事,是宣揚神歷代所隱藏,如今在基督耶穌裡已顯明出來的奧祕,所以這榮耀就大多了。在經文中就以屬靈的比對屬死的、稱義的比對定罪的、長存的比對廢掉的,來充分說明這新約屬靈職事的榮耀。摩西曾為了「尚且有榮耀」的託付,就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如今,保羅也為了這「有極大榮耀」的託付,就把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都當作有損的,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主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實際上,這也就是主耶穌基督的榜樣和腳蹤: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當筆者還在作神學生的時候,就開始讀到「獻給無名的傳道者」這本小冊子,內中有些詩句極為難忘:
是自己底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是自己底腳,甘心到這苦難的道路上來奔走!
「選中」這條不自由的道路,並非出於無奈;相反地,卻正是大膽地使用了自己底「自由」!
所以,寧肯叫淚水一行行地向內心湧流,遙望著各各他的山頂,就是至死,也絕不退後!
每當讀到這些詩句,內心就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感動,激勵著那要赤忠為主的心志。

「傳道者」之所以有這樣的心志,背後一定有它的理由,故此在小冊子序言上就有這樣的話:
「傳道者」,這個多麼被人輕視,誤會,迫害;而同時又是多麼值得人欽敬,景仰,羨慕的名字!

簡單來說,這其中顯示出「傳道者」需要面對代價,但同時也看見榮耀!而所看見的榮耀,就是他們勇敢面對代價的秘訣。從此,我們可以肯定,人若看見榮耀,就能輕看羞辱、忍受苦難和面對損失。
人為何無法作一個稱職的「傳道者」呢?有不少人甚至退去了。從表面上來看,也許是因為環境太難,工作太卑微,待遇太低,代價太大……等等。但實際上,乃是因為人沒有看見那位呼召他的是榮耀的,也不認識從祂所接受的這職分是榮耀的,並且是極大的榮耀。
這世上的工作充其量只能為人帶來「榮譽感」,其評價是來自人;而這職事卻能為人帶來「榮耀感」,其評價乃是來自榮耀的神。所以,「傳道者」須要充滿從神而來的「榮耀感」,才足以完成主榮耀的託付。

要榮耀這榮耀的職事
當我們認識了這職事的榮耀,無疑是一件值得喜樂的事,但同時卻又是一件令人憂愁的事;因為我們很快就發現,憑著自己並不能承擔這職事。但是十分感謝神!祂要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所以保羅以敬重(原文作榮耀)的態度來承擔這榮耀的職分。但事實上,敬重這榮耀的職分並不足夠,要榮耀這榮耀的職分才恰當。不過,這就涉及到人本質的問題,只有榮耀的人才能榮耀這榮耀的職分。在主那裡,祂早已為我們留下一條蒙福的路:「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 (glory),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 (glory to glory),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因此,當我們看見主的榮耀,就被改變成為一個多有主榮耀成份的人,能以承當這新約的職分。在這末後的日子,實在有越來越多的人,錯誤地認為,要完成這榮耀的職事,彷彿只是道理的問題,只是知識的問題,只是技巧的問題,只是恩賜運用的問題,甚至只是學術的問題(其中又以神學界的危險為最大)。但實際上,從以上的經文內容來看,這明顯是屬靈生命性情的問題,神對生命的要求遠超過對工作的要求。因為神看重我們的所是過於我們的所作;況且,我們所作的也必然受到我們所是的所影響,因為是怎樣的人才能作怎樣的工作。

  1. 榮耀的成份就是謙卑
    保羅清楚地表明,他不是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是祂叫人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保羅原本是一個大有學問、才華出眾、有權有位的人;儘管如此,他卻不以為憑自己能承擔主的事;即使他在寫這書信的時候,屬靈上已有相當的深度,建立了許多教會,寫下了多卷聖經,為主受了許多苦難,甚至在前十四年也有過三層天的經歷,但是他仍然不以為憑自己能承擔主的事。若有人要問,主為何用保羅?因為他是一個降服在主面前的人,相信這就是很主要的原因。神樂於使用這樣的人,與他同工,因為祂定意要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就如箴言(15:33)的話:「尊榮以前,必有謙卑。」我們各人務須自勉,在承擔主的事上,誠實地感到自己沒有資格,乃是必要的資格。我們還記得,神曾把一根刺(樁)加在保羅身上,就是恐怕他過於自高(若是自高,他馬上就完蛋了)。噢!這樣屬靈的人也可能自高嗎?可能的,不是人認為可能,是神認為可能,神絕對不會過度緊張的。這就顯示出神在護衛著保羅,免得主榮耀的成份在他身上失了光。
    摩西的故事何嘗不是這樣?神用了四十年的時間,把摩西由「我能」變成「我不能」;卻並非把他由「我不能」變成「我能」,好叫他謙卑地在神的手中,被祂所使用。
    千萬不要以為,當神學畢業了,就可以憑自己承擔主的事了;也不要以為,事奉了三十年或更多一些年日,就可以憑自己承擔主的事了。事實上,終其一生,我們都不能憑自己承擔甚麼事;由始至終,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2. 榮耀的成份就是剛強
    謙卑並不等於是膽怯的:因為可以根據「祂叫我們能承當」,所以「就大膽講說」,「就不喪膽」。
    保羅在承擔這榮耀職分的時候,常常要面對難以忍受的苦難和逼迫,他都能臉面如堅石般勝過一切環境的考驗;當他處在要神蹟求智慧的人中,卻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在這樣的情形下,所顯出的又是何等的勇敢!還有假師傅的威脅及挑戰,假弟兄的危險,為眾教會掛心的事,除非有剛強的性情(榮耀的成份),怎能完成託付?
  3. 此外,經文中提及屬靈的性情(榮耀的成份)還有許多,就如:
    聖潔: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行事光明磊落,不在暗地裡作不可告人的暗昧事。)
    正直:不行詭詐(絕不為了利益而一口兩舌或推卸責任。)
    忠心:不謬講神的道理(拒絕那些為要顯示有本領及有創意的試探:就是那些習慣靠推測來解釋聖經,太多的想像,太大膽的假設,把不太明確的地方講得太絕對,最嚴重的甚至可演變成異端。表面上,這些錯謬彷彿只是關係道理或知識的問題,實際上卻是由於屬靈生命性情的敗壞,導致選擇隨從私慾的結果。)真理(真實)才能有聖靈(稱為真理的聖靈)的同工,虛假卻不能。
    見證: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不單把真理解釋出來,教導出來;更要用美好的生命把真理活出來,就像主的見證一樣。)
    (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末了還須注意的
無數屬主的人,雖然不都像保羅一樣,領受了傳道者的職分。但各人都從主領受了以下這些極榮耀的託付:是有君尊的祭司、是主的見證、使人與神和好、活著就是基督等。在相同的原則下,只有榮耀的人才能榮耀那從榮耀的神而來的榮耀職分!我們要被其中的榮耀所吸引,總要追求活出與蒙召的恩相稱的榮耀生活來,歸榮耀與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

作者:林澤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