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福」與「四福」的研究

《馬太福音》第五章記載主耶穌所講的是「八福」,但《路加福音》第六章所記載的卻是「四福四禍」。到底主講的是「八福」,還是「四福四禍」呢?首先,讓我們來仔細看《馬太福音》這段經文: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3-12)

讓我們來研究這段經文:

  1. 首先我們要明白,主說:「XX人有福了。」意思是說:「XX人,神已經選中你們,要賜福給你們了。」所以「八福」應該是八種被神選中,蒙神特別賜福的人。
  2. 我們再按「八福」的性質來分析,我們就發現,「前四福」其實是四種「可憐的人」,應該是主出來傳道之時,故意揀選的「四種福音對象」,就是「貧窮人」、「哀哭人」、「被欺人」、「饑餓人」。
  3. 為甚麼「前四福」是這四種人呢?讓筆者詳細解釋如下:
    1.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虛心」原文是“poor in heart”,應譯為「心靈貧窮」才對,尤其是路加福音的說法正是「貧窮的人」。讀者應該記得,主回答施洗約翰差來問主的兩個門徒,證明主就是約翰所等候要來的基督,說:「……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可見主出來傳道,特意揀選貧窮人為福音對象。主認為,凡認為自己在世上甚麼也沒有的人,神就樂意將天國賜給他們。
    2.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一個人「哀慟」,必定因為失去世上甚麼,例如親人、金錢、名譽、地位……等。主認為,凡在這世界失去越多的人,神就越願意成為他們的安慰。
    3.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因為這句話將「溫柔」與「承受地土」連上關係,而古時的人常常爭取的就是「地土」,所以這裡「溫柔的人」應該解為無能為力與別人相爭的人,或被欺負的人。神看見他們無力與別人爭,土地被別人霸佔,就必樂意幫助他們,替他們爭,叫他們終於承受地土。
    4.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義」“righteousness”原是「對」的意思。「飢渴慕義」不應該解為「愛慕義,如飢如渴」;乃應解為「即使餓死,渴死,也不肯做壞事」。主認為這些在世上得不到糧食充饑的人有福了,神樂意眷顧他們,使他們不至餓死渴死,必使他們得到飽足。

這樣我們看見,這四種人都是在世上失去一切的可憐人,神就將屬靈的一切賜給他們,安慰他們。這就是主在拿撒勒會堂裡,借用以賽亞書來介紹自己,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可見主專門關心世上任何種類的軟弱者。聖經有一個原則,就是人若在世上得了甚麼報酬或賞賜,神就不再將天上的報酬和賞賜給他。(參太6:1-2, 5, 16)所以保羅一生事奉,盡可能不接受任何人的報酬。

  1. 繼續解釋「後四福」如下:
    1.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看見別人有痛苦,有缺乏,有軟弱,有困難……而憐恤他們,這人有福了,因為神正是這樣憐恤上述四種可憐的人。他既有神憐恤人的性情,神怎能不憐恤他們呢?主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意思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舊約聖經教訓的核心思想)就是按公平審判──「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樣道理,神要「以憐憫還憐憫」。所以主又說:「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2)神還有一個相關的性情,就是「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 12:7)意思是,神喜愛我們對待窮人好,多過喜愛我們對神好。
    2.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是指人心裡所充滿的,往往都是一些障礙人認識神,親近神,甚至取代神位置的東西。人若能除去這些東西,使自己的心「清」就有福了,因為神樂意與這樣的人「會面」。
    3.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像主耶穌一樣,為了使人與神和好,祂犧牲自己,造成挽回祭(又名息怒祭),為要恢服神與我們的關係。主認為這樣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像主,所以配稱為神的兒子。
    4.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為了「義」(做得「對」的原則)而忍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主也是這樣為義受逼迫。但是,為甚麼以「天國」賞賜給他們呢?我們想起主曾對門徒說:「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10:23)意思是,有人逼迫你們,你們逃走之時不會走頭無路,因為可以向上走,主耶穌要來,接你們返回天國。
  2. 按以上的解釋,讀者有沒有察覺到:
    1. 前四福其實是主出來傳道時,特意揀選的「四種可憐的福音對象」;後四福卻有點不同,乃是「四種有特別美德的人」。
    2. 不但如此,如果我們將前四福和後四福比對一下,我們就發現,兩者是同類的,後四福可以看為前四福的「進步情況」。請看一下以下的比較:
    1. 「心靈貧窮」之與「憐恤別人」──前者是自己貧窮,神對他憐恤而賜給他天國;進步到變成後者,他對別人貧窮表示憐恤,像神一樣,所以主認為神也樂意照樣憐恤他。
    2. 「哀哭的人」之與「清心的人」──前者是自己失去一切而「哀哭」,神安慰他;進步到變成後者,他視失去一切為使自己更「清心」,主認為,神更樂意與他會面。
    3. 「不與人爭」之與「使人和睦」──前者是自己無力與人爭,神要替他爭地土;進步到變成後者,他不再爭,反而使爭的人彼此和睦,有神兒子耶穌基督的氣質,所以主認為神會收納他為兒子,因為使人和睦,實在配稱為神的兒子。
    4. 「寧飢渴不背義」之與「為義受逼迫」──前者是自己寧饑餓,不犯罪,所以神要使他得飽足;進步到變成後者,他為堅持做得對而受逼迫,主認為,他既然像先知一樣(包括主耶穌)受逼迫,神就樂意將天上最大的賞賜也賜給他。

為了更清楚明白以上的分析,筆者將「前四福」和「後四福」表列出來如下:

 

馬太福音的記載

前四福

(進步成為)後四福

論貧富

自己「心靈貧窮」,神賜天國; 進步到「憐恤別人貧窮」,神也憐恤他;

論哀樂

自己失去一切而「哀哭」,神安慰他; 進步到視失去一切為可以更「清心」,神樂意與他會面;

論相爭與和睦

自已「無力與人爭」,神會替他爭,使他得地土; 進步到他「勸相爭的人和睦」,如同神子耶穌,所以神認為他配稱為神的兒子;

論受苦與守義

自己「寧饑渴,仍守義」,神使他飽足; 進步到他「為持守義而受逼迫」,像先知一樣(包括主耶穌),所以神將天上大賞賜賜給他。

 

再來分析《路加福音》第六章20-26

前四福:

  1.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與馬太第一福類同。
  2. 「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飽足。」與馬太第四福類同。
  3. 「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你們將要喜笑。」與馬太第二福類同。
  4. 「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與馬太第八福類同。

四禍:(其實是前四福的相反)

  1. 「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與馬太第一福相反。
  2. 「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飢餓。」與馬太第四福相反。
  3. 「你們喜笑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要哀慟哭泣。」與馬太第二福相反。
  4.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與馬太第八福相反。

有了以上「路加福音」的分析,現在我們可以將「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合併起來,作一個綜合分析,我們就發現:

路加福音記載的是「四福四禍」,但「四禍」的內容其實是「四福」的反面。我們再將這「四福四禍」與馬太福音的「八福」(其實是「四對福」)作一個比對,發現馬太福音記載的是「積極的比對」;而路加記載的是「消極的比對」。請看下列的比對表:

 

馬太福音的記載

路加福音的記載

前四福

後四福(積極)

四福

四禍(消極)

論貧富

自己「心靈貧窮」神賜天國;

進步到「憐恤別人貧窮」,神也憐恤他;

「貧窮」有福,因神賜天國;

「富足」反有禍,因受過人安慰,不能再得神安慰。

論哀樂

自己失去一切而「哀哭」,但得神安慰;

進步到視失去一切為更「清心」,神樂意與他會面;

「哭泣」有福,因變為「喜笑」;

「喜笑」反而有禍,因變為「哭泣」。

論相爭與和睦

自已「無力與人爭」,神會替他爭,他就承受地土;

進步到「勸相爭的人和睦」,如同神子耶穌,所以配稱為神的兒子;

(路加福音沒有論及這方面,證明兩篇信息是主在不同場合講的信息。)

論受苦與守義

自己「寧饑渴,仍守義」,神會使他得飽足;

進步到「為義受逼迫」,與先知和主耶穌同得天上大賞賜;

「飢餓」有福,因將要得飽足;

「飽足」反而有禍,因將要變成「飢餓」。

「為人子受逼迫」有福,因與先知同得天上大賞賜;

「人都說你們好」反而有禍,因為像假先知。

 

從以上的表列可以看到,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所記載的,雖然略有不同,證明兩篇信息是主在不同場合講的不同信息,但是在主的心裡,確實是大部份相同的。所以,如果我們按這個表列的思路來理解「四福」,可以產生以下綜合的勸勉:

論貧富──主面對群眾之時,對其中的貧窮人高聲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選中了你們,差派我來傳福音給你們,要使你們進天國。只要你們的「心」不要愛世界,連「心」也變成貧窮,這樣你們才會愛慕天國。你們若愛慕天國,你們就該「憐恤」比自己更貧窮的人;神看見你們願意憐恤別人,豈不也要憐恤你們嗎?這原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所以你們憐恤人,神也必憐恤你們。你們在世上缺乏,神就將天國的豐盛賜給你們。相反,你們中間那些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從人得了安慰,又從世界得了豐富,神就不會將天國賜給你們,你們也不會羨慕得到天國,因為你們以地上的為滿足。惟有不愛世界,心裡也不戀慕地上豐富的人,才會愛慕天國。」

論哀樂──主又對群眾中那些傷心的人高聲說:「你們哀哭的人有福了,因為神選中了你們,差派我來傳福音給你們,要叫你們得安慰。無論你們失去甚麼,或是金錢、房屋、親人、名譽、地位……,這些都只不過是屬於世界的東西而已,神卻要親自安慰你們。或問,神要怎樣安慰你們呢?要知道,其實你們失去的,只不過是障礙你們與神關係的東西而已;你看,你們失去那些東西,你們反而變得更「清心」,這樣,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神必定樂意與你們會面,成為你們的安慰。那時,你們的哀哭就變為喜笑了。但是你們中間那些以得著世界為喜笑,為安慰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必要失去這一切;你們死時,這一切都不能帶走,你們的喜笑就會變成哭泣。

論相爭與和睦──主又對群眾中那些柔弱,無能為力與人相爭的人高聲說:「你們無能力與別人爭的人有福了,因為神選中了你們,神差派我來傳福音給你們。你們不要因為被人欺負而絕望,神必為你們爭取,將你們所失去的地土歸還給你們。請看以撒就是這樣,非利士人前來搶他的地、他的井……,以撒一個人無能力與他們爭,但神與以撒同在,非利士人的王與將軍就前來向以撒求和,因為看見神大大賜福給他。所以你們也不要彼此相爭,你們若能使人和睦,像我(主耶穌)到世上來,使人與神和睦一樣,你們就配得過稱為神的兒子了。」(路加福音沒有接續論及這方面的道理)

論受苦與守義──主又對群眾中那些饑餓的人高聲說:「你們中間凡是吃不飽,常常饑餓的人有福了,因為神選中了你們,神差我來要使你們得飽足,因為你雖然饑渴,你們卻沒有偷,沒有搶,你們仍然守住義。神既然養活天空的飛鳥,怎會讓義人捱餓呢?你們若「為義受逼迫」,神就更加欣賞你們,因為神的眾先知也是這樣「為義受逼迫」。世人先「恨」他們;雖然他們對世人好,世人仍然會「拒絕」他們;他們雖然沒有做錯事,世人還是會「辱罵」他們;又會進一步,「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他們;最後「棄掉他們的名」(參路6:22, 太5:11),拆毀他們一切的關係。但是你們看,神豈不是賜給他們在天上更多更大的賞賜嗎?如今你們既然與他們一樣「為義受逼迫」,你們也必像他們一樣,得到天上的大賞賜。所以你們不要怕為義受逼迫,反要以為大喜樂,甚至歡喜到跳躍才對,因為你們與先知同列了。但是那些「逼迫人的人」有禍了,他們以為藉強權得到飽足,卻不知神要對付他們,他們最終要變成饑餓;那些「因怕為義受逼迫而不敢講真理,只愛聽人人稱讚他們好的人」更加有禍了,因為他們不知道,從前百姓也是這樣常常奉承假先知。等神報應假先知的日子來到,他們也要與假先知一同滅亡。

 

總結:

如果我們要消化這些教訓,就得將這些福拆開,找到其中的精粹來研究,例如:

  1. 主耶穌看甚麼為「福」與「禍」,與一般人的觀點極之不同──貧窮、哀哭、饑餓、被欺、遭逼迫……人人都看為「禍」,主竟然看為「福」;富足、喜笑、飽足、人人稱讚……本是「福」,主卻看為是「禍」,為甚麼呢?主要分別有兩個,第一,是神賜人禍福的原則,剛剛與人相反。人不要以為靠人的勢力可以爭取甚麼「福」,有神主持人間一切善惡報應,「福」可以變「禍」,而「禍」也可以變「福」。所以,我們應該追求以神的觀點為我們的觀點,這才是正路。第二,人以「屬地的好處」為福,卻不知道地上的一切都是暫時的,顯得虛假,所以神看為「禍」;神看「屬天的好處」才為「真福」,因為是永恆的,真實的,榮耀的,最寶貴的,但不信的人以為這些都不及地上的福那麼實際。究竟那些福才真正實際呢?等到面臨死亡之時,發現那些福能帶到永恆,就清楚看出來了。神定規,我們若要得到「屬天真福」,就要看我們肯不肯為義或為主忍受地上至暫至輕的苦楚;如果肯,這些苦楚也會變成「福」。這就是「屬靈路線」,這路線能指導人將自己的觀點改變,與神的觀點相同,使人能得到永恆真福。「屬靈路線」是我們生活、行為、事奉、品格、思想、辨別……的方向,離開了「屬靈路線」,就像射箭對錯了方向,一切歸於徒然。
  2. 從主的教導,我們又看到「神的性情」特別關懷貧窮和弱勢人群。筆者常認為,明白和喜愛神的性情才能稱得上是神的「朋友」,像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一樣。彼得稱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份為「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參彼後1:4)所以,讀者若明白這一點,就必定注意到,主出來傳道之時,特意揀選世上貧窮和弱勢的社群作為福音對象,是我們該效法的。可嘆,今天不少教會增長的專家們,專以專業人士和高尚社區為建立教會的目標。他們認定,越多有錢人和專業人士加入教會,教會才有能力擴展和增長。這其實是「屬世路線」,與「屬靈路線」背道而馳。有神學院教導學生,認為教會增長要注意“ABC”──“A”是“Attendance”(出席人數);“B”是“Building”(教堂建築);“C”是“Cash”(現金奉獻)。果真是這樣,這就不是教會增長,而是社團增長。而且,主耶穌就是最失敗的例子──主沒有錢,沒有枕頭的地方,死時眾人都離棄祂。然而,神的性情很明顯不介意人數少,所以主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要知道,人數少並不是神失敗,而是神知道,追求「屬地之福」的人多,追求「屬靈之福」的人少。連基督徒說是信耶穌,「屬世成份」仍然比「屬靈成分」重許多,所以連教會增長也注重屬世條件。但那些在小教會裡忠心服事神,專心追求屬靈,藉以討神喜悅的傳道人有福了,因為他們把根基建造在磐石上。
  3. 從主所教導的,我們又看見主還有一個很明顯的性情,就是「喜歡鋤強扶弱,為受屈的人伸冤,為弱勢人士爭地土;主不喜歡人相爭,只喜歡人彼此和睦。」筆者相信,任何一個讀聖經的人都會常常看到,神喜歡照顧「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參出22:22, 申10:18, 14:29, 16:11, 14, 24:19-21, 26:12-13, 27:19, 詩68:5, 146:9, 賽1:17, 耶49:11, 亞7:10, 雅1:27);主常常責備惡人和君王的罪,其中以「惡待寄居的和孤兒寡婦」為最嚴重。(參伯22:9, 24:3, 31:18, 詩94:6, 賽1:23, 10:2, 耶7:6, 22:3, 結22:7, 瑪3:5)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凡是強權的、在上的、富有的、強壯的、統治的、行惡的、誣告人的、欺壓人的……,以為自己有權勢對付人,其實他們是對抗神,所以有禍了。反過來說,基督徒不與惡人作對,惡人打我們左臉,我們轉過來讓他打右臉;惡人告我們,拿我們的裡衣,我們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惡人強逼我們走一里路,我們同他走二里;惡人求我們,我們就給他;惡人向我們借貸,我們不推辭……。這代表我們好欺負嗎?我們軟弱嗎?不!請看,惡人打我們左臉,我沒有倒下去,還可以再接受打右臉,豈不是因為神成為我們的力量嗎?而且,惡人再告我們,強逼我們走一里路;又求我們,又向我們借貸……讀者看到了沒有?惡人每況愈下,漸漸淪落,最後竟然求我們,又向我們借貸,豈不是神已經報應他們嗎?再者,我們才是真正的強者,因為我們有許多外衣可以讓他們奪去;我們有許多錢可以借給他們;我們還可以愛仇敵,為他們禱告……,因為我們有了神的性情,能夠以善勝惡。我們的主降世,又被世人誣告和釘祂在十字架上,結果主不但打敗仇敵魔鬼,又升為至高,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全因為主用犧牲的大愛來感化罪人,吸引他們前來與神和好。我們跟隨主的人,豈能缺少使人和睦的美德,反去控告人,撒播是非,破壞許多人際關係呢?
  4. 不過,有一點我們千萬不要看錯,主雖然關懷貧窮弱勢社群,但主的工作卻不注重「社關濟貧」,主只教導他們「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主反而叫他們羨慕得著「天國永恆的豐富」。這不是說,主一生不救濟窮人;請看,主在最後晚餐蘸一點餅給猶大,然後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眾人以為耶穌叫猶大拿甚麼去賙濟窮人。若不是主常常賙濟窮人,絕對不會有這樣的誤會。但主濟賙窮人是暗中做的,不會叫人知道。所以聖經從來沒有記載主耶穌公開濟賙窮人。奇妙的是,那些願意悔改信主的財主,主都勸他們變賣所有的賙濟窮人;猶大跟隨主三年多,因為偷不到甚麼,才賤賣耶穌三十塊錢(一個工人一個月的薪酬);但主自己一生仍然保持窮人身份,為要告訴我們,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所以,無論貧窮人也好,財主也好,主都指導他們積財於天。
  5. 所以主雖然說:「貧窮的人有福了」,事實上未必所有貧窮人都有福,因為有一些人之所以貧窮,是由於賭博、懶惰、貪享受、購物狂、不自愛、犯罪遭到報應……。這些人可能比「財主」更貪財,更愛世界。所以主不是單指「貧窮人」有福,主故意註明「心靈貧窮的人」才有福。有福與沒有福,關鍵不在多麼貧窮,乃在這人的「心」以屬天的財富還是以屬地的財富為追求目標。凡以地上的財寶為追求目標的,「心」裡就沒有「空」去愛慕天上的福。如果一個人的「心」並不介意失去世上甚麼寶貴東西,只介意追求天上的豐盛,神才樂意將天國或天上的豐盛賜給他們。所以主一方面勸勉有錢人應當以賙濟窮人為念,另一方面又勸有錢人和窮人都應當以天上永恆的財富為念。照這原則,我們可以反過來說:「你們富足人有福了,因為你們有更多機會賙濟窮人,換取屬天的財寶;你們貧窮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富足的時候,不憐恤窮人,現在淪為貧窮人,還是不明白應該積財於天,竟用盡一生力量,又不擇手段地去賺取地上的錢財,等到你們死亡之時,你們連一點也不能帶進天國。
  6. 主不單揀選貧窮人作為福音對象,供應他們的缺乏;主還揀選哀哭的人作為福音對象,安慰他們痛苦的心靈。這是說,主傳道的事奉,既重理,也重情;既重「餵養」,也重「牧養」;既解決人的缺乏,也建立人的感情;既關心人的肉體,也關心人的心靈。這樣重情重理兩方面的事奉,才是教會增長兩大秘訣。請看那個痲瘋人對主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他不敢求耶穌摸他,因為他不潔。律法規定,痲瘋人必須住在營外,不准接觸任何人。他摸過甚麼,甚麼就不潔淨了。但這個人有信心,相信耶穌只表示要「肯」,就有能力出來醫好他。主耶穌不但肯,還動了慈心,伸手去摸他,對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可1:41)這一摸,在這個大痲瘋人來說,非常感動,因為已經許久沒有人摸他了,何況是一位至聖的主?所以他的心被主得著了。我們又看主如何動情──主明知拉撒路一息間就要復活,但主看見馬利亞哭,又見猶太人哭,主也哭了。(約11:35)主真是一個非常有感情的人。我們的神雖然是烈火,很可怕,但是甚麼時候祂看見罪人痛哭,祂就心軟了。夏甲就是最好的例子,她原是埃及人,因為輕看主母撒萊而被苦待,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神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打發她回去,服在主母手下。答應她會懷孕生一個兒子,起名叫以實瑪利(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她的苦情。夏甲就稱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創16;11-13)夏甲第二次逃走,因為主母趕逐她離開亞伯拉罕的家。她就帶著兒子以實瑪利走到曠野無水之地,在快要渴死之時,放聲大哭。神聽見童子的聲音,差派一個天使來安慰她,答應使她兒子的後裔成為大國;又指示夏甲找到井水,使她和兒子不至渴死。神是一個看顧孤兒寡婦的神。(創21:15-19)
  7. 主判斷誰有福,誰有禍,原來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則:

第一個:「凡得到地上報酬的人,就得不到神的賞賜;凡不以地上得失為意的人,就以天上的賞賜賜給他。」請看,主教導我們施捨、禱告、禁食的原則,都是「不要叫人知道」。理由是,如果叫人知道,他們就「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這樣就得不到天父的賞賜了。(參太6:2, 5, 16)有一次,法利賽人的一個首領請耶穌吃飯,耶穌去了。耶穌卻教訓他如何請客,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2-14)再看亞伯拉罕怎樣回答在陰間裡受苦的那個財主?亞伯拉罕對他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25)如果讀者你真的明白這個道理,你就會像保羅一樣,雖然有權柄靠著福音養生,但他沒有用過這權柄。他說:「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林前九15)他所誇的,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他解釋說:「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我的賞賜是什麼呢﹖……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參林前九17-25)「……我在你們那裡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參林後十一7-9)

第二個:「神很重視我們怎樣憐恤人,然後也照樣憐恤我們。」筆者在上文已經指出,主曾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就是「按公平審判」──「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所以同樣道理,神要「以憐憫還憐憫」。主又說:「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2)神不要我們常常獻祭給祂,卻要我們常常憐恤窮人,因為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 12:7)讀者每一次念主禱文的時候要小心,因為你要想清楚,是否真的同意主所教導的──主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請想清楚其中「如同」二字啊!意思是,你必須免別人的債「在先」,然後你才有資求神,照你如何免別人的債的樣子,免你的債!你若真是如此求,我猜想,你必定滅亡。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真心免別人的債,可以作為「榜樣」來求主照樣免我們的債。請看主所說那個「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的比喻,是主人先免他一千萬?銀子的債,然後主人看見他不肯饒恕別人只欠他十?銀子,主人才感到非常忿怒,把他下在監裡的。然而,主故意教導我們禱告,要我們先免別人的債,然後主才照樣免我們的債,因為我們原沒有「合理的根據」求主免我們的債;除非我們先免別人的債,主就認為,如果你這罪人也肯免別人的債,主若不肯,就顯得不及你那麼有愛心和量度了,所以主也免你的債。主這樣教導是認真的,為此,主講完主禱文之後,故意加多兩節經文強調這一點,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15)

  1. 神兒子和眾先知都以「為義受逼迫」為大特徵,所以在眾福之中,這是最大的福,因為可以與神的兒子和眾先知同列。相反,神最不喜歡人出賣真理的「好好先生」,因為他們為保全自己的名聲,不敢斥責罪惡和異端。請看保羅怎樣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又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徒20:20, 26)不錯,像保羅這樣不避諱說話,結果帶來千夫指摘,處處不受歡迎,名譽大受打擊,工作被人拆毀,人人都會勸你說:「你何必得罪全世界呢?」但古教父亞他那修回答說:「如果全世界反對我,我就反對全世界。」有人對愛恩斯坦說:「愛恩斯坦,你知道麼?最少有一百多位科學家反對你!」愛恩斯坦就回答說:「如果有理,何需一百位科學家?一位就夠了。」在今天這個普世鼓吹「教會大合一運動」和「宗教大合一運動」的風氣下,筆者受盡攻擊和杯葛,然而,筆者心中認定,到見主面之時,才知道主判定誰是忠心的僕人。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