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19年10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神讓我今生多遇不公平的事,死後再以公平待我,不也無濟於事嗎?

答: 發出這問題的人,因為不明白死後還有一個永恆的來生。他以為人只有今生,一切盼望只在今生,人只有肉體,沒有靈魂。如果是這樣的話,神在人死後才以公平對待,就真的無濟於事了。就如在唯物主義國家中被屈枉至死的人,雖然後來國家替他們翻案,獲得平反,但唯物主義不信人有靈魂,不信人有來生,這樣,這些獲得平反的人又怎麼知道呢?給他們任何好處豈不都是無濟於事?但原來人不單只有肉體,人還有永恆價值的靈魂,並且人的靈魂才是自己的「真我」,人死了,靈魂還是繼續存在的,因為人的靈魂並非物質,乃是由永恆的神而來的靈體。為這更重要的靈魂,神在人死後才作公平的審判、公平的報應、公平的補償,是最有意義的。試想想「永恆」的來生,與「暫時」的今生作一個比較,今生就會變得不重要和意義不大,來生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神認為在來生施行公平的審判最好。


  1. 何謂信得太遲?難道事情還未弄清楚就要信嗎?

答: 「信」的定義是在未達到百分之百清楚的時候就接受,等到百分之百清楚之時,已經沒有必要信,這也不是信,乃是「知道」。例如我問你信不信我的口袋裡有一千元鈔票。你不能說:「我不信,除非你給我看看我才信。」這是沒有意思的,若拿出來給你看,就不用問你信不信了。你信與不信不在乎你是百分之百肯定我有一千元,乃在乎你在某一個基本的理由下推想我會有一千元。你只能弄清楚到某一個程度,其餘不清楚的部分就需要你用信心去接納。所以聖經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事實上,我們在生活上有許多已經接受了的事物是我們並不完全明白的,例如電器、手錶、交通工具、通訊工具、醫療、許多食品、住屋等等,都不是我們百分之百明白其中原理的,但我們卻毫無疑問地相信和接受了。因為我們在某一個程度上明白這些東西都是供我們使用的,使用方法正確,是十分安全的。信仰的事情也是這樣,當你弄清楚到某一個程度就要信了,你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清楚的。

或問,到底「某一個程度」是多少?這就要看各人認為到了甚麼程度他才覺得滿意和可信而定了。當然你可以要求百分之九十九清楚明白,這樣你卻是信心小的人,因為你只信百分之一。神喜悅信心大的人,不甚喜悅信心小的人,因信心小也是對神懷疑多的意思,有誰喜歡別人對自己諸多懷疑呢?再者,要求百分之九十九清楚的人應該注意,生命短暫,或許不足達到百分之九十九的明白程度。而且你也可能沒有足夠的智力與機會去明白百分之九十九。倘若你遲遲不肯決定信耶穌,你不知道明天還會不會有這樣的機會。即使你還有明天,卻也不曉得有多少個明天,而且不是每一個明天都給你機會。等到有一天你的生命忽然來到盡頭,你便再沒有機會,而只有面對永遠的後悔和沉淪了。


  1. 耶穌的死按照預言完全應驗,這表示甚麼?

答: 我們說,耶穌的死是按照預言完全應驗的。這話包含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

  • 這表示耶穌基督不是一個失敗者,無可奈何地死在猶太人和羅馬兵丁的手裡。祂乃是照神預先定好的計劃,藉著死來敗壞掌死權的魔鬼,好釋放我們這些一生因怕死而作魔鬼和罪惡奴僕的人。
  • 這表示耶穌就是舊約聖經所描述要來作救主,作萬王之王的基督,是神的兒子,是從天上降下來的。
  • 這表示神是無所不知的,祂預言每一件事都一定會應驗。
  • 這表示世上所有的人,包括君王、百姓、信主的、不信主的,每一件大小事情,連魔鬼計劃要殺耶穌,陷害所有基督徒的事情,都在神的掌管之下,好達成神的旨意,沒有能阻止神行事的。
  • 這表示神的慈愛非常浩大,因為神早在始祖犯罪之前就計劃了耶穌降世為罪人死。
  • 這表示魔鬼的能力和所知的都有限,因為牠不知道神竟然叫自己的兒子來世受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