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入門」(2023年4月)

簡介:

本欄設立的目的,乃是為了幫助弟兄姊妹確信聖經是神的話語,學習在生活中明白遵行主道,並掌握按正意解釋聖經的原則。

【本欄所有內容,皆摘自《基督徒信仰要義﹝卷一﹞》(種籽出版社),承蒙作者黃耀銓博士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3 按正意解經

3.2 解經原則1:上下文【二】

除了要注意那段落裡最接近的上下文,我們有時還要注意全章的上下文,才可以清楚明白作者的真正意思。例如保羅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林前14:5上)他還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林前14:18)這就意味著保羅鼓吹人多講方言嗎?當然不是,看看緊接這兩句的下文就已可知道,那應該不是保羅的意思:「……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林前14:5下)「……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19)不但如此,保羅在全章裡還諸多指出哥林多教會當時講方言的問題,要他們深切反省: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裡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林前14:6, 9, 13, 16)保羅還為此提出一些規範:「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林前14:27-28)甚至連作先知講道也要受規範:「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林前14:29-30)保羅更針對他們混亂的情況要提出警戒:「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33, 40)所以從全章經文來看,保羅不單不是鼓吹人講方言,反而是提出適當的制止。哥林多信徒不能自以為有聖靈感動就可任意而行,甚至包括作先知講道,在聚會中全會眾都必須有規有矩。明顯保羅的教導當時並沒有被誤解,在教會歷史中方言漸漸式微,甚至絕跡。但近代有人執著保羅一兩句說話,斷章取義地重新推動方言,甚至變本加厲地使聚會更為混亂,殊為可惜!

我們除了要注意全章的上下文,有時甚至要注意全卷書的上下文,方可得出一個完整明確的意思。例如在四福音中我們常常看到耶穌行神蹟,有時我們會被吸引,或許也期望神在現今行神蹟。有人甚至認為這樣會榮耀神,要大肆宣傳用以吸引更多人信耶穌,所以有神醫佈道大會之類的所謂福音工作。但讓我們從馬可福音全卷書看清楚,這些想法是否主耶穌行神蹟的目的和原意。注意主耶穌在下列一連五次的醫病趕鬼後,明顯地都囑咐人不要張揚:

1.「在會堂裡,有一個人被污鬼附著。他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可1:23-25)

2.「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可1:41-44上)

3.「祂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祂。污鬼無論何時看見祂,就俯伏在祂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把祂顯露出來。」(可3:10-12)

4.「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可5:41-43)

5.「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可7:33-36上)

綜觀上述五次趕鬼醫病的事件,耶穌的囑咐實在不像現代神醫佈道大會的手法,甚至是剛剛相反!那麼現代那些要標榜宣揚的所謂神醫,又怎會真的是從神來的呢?值得我們反思!

不過,有人或會反駁,因為有一次耶穌趕鬼後:「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可5:17-19)耶穌豈不是也吩咐人去傳揚嗎?對,實在是!不過,那次是耶穌被趕走,耶穌既不在那裡,那人的傳揚怎也不會吸引人去求耶穌醫病趕鬼吧!反正耶穌不要那人跟隨自己,就是不讓他到耶穌將要去的地方張揚,與上述的意思吻合。況且,馬可福音從第八章門徒確認耶穌是基督之後,神蹟就大幅減少。第十一章以後耶穌更再沒有行神蹟,直至祂從死裡復活。但自第八章開始,耶穌強調:「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8:34下)是的,要肯捨己才會真心信耶穌。相反,要病得醫治或要其他自我目的得滿足才信耶穌,往往都不會真心信呢!從全卷馬可福音的前呼後應,我們看出神蹟從來不是用來吸引人信耶穌的。事實上,那十二個回應主呼召跟從祂的門徒,沒有一個是因病得醫治的。行神蹟雖然有時是出於耶穌的憐憫,施恩幫助有需要的人,但祂並沒有醫治祂當代所有的人,也沒有叫所有人復活。更明確的是,祂要人透過神蹟確認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目的在歷史上已經達成了,歷史不能也不需重演,我們現今不用見神蹟,卻可透過歷史認識耶穌,真心捨己跟從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