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18年12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從何見得神是無所不能的

答: 聖經介紹神是無所不能的,因為──

  • 神創造了浩瀚無際的宇宙和永恆無盡的時間,包括全歷史的過程與目標。
  • 神用祂的全能控制、管理、維持這個宇宙從古至將來一直在祂的旨意之下運行。經文指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 神的預言、應許從未有落空過的,並且還一直在應驗,因為神管理着一個人的心,每一個歷史事件,甚至連一根頭髮落在地上也有神的准許。
  • 今世一切的不公平和罪惡的事,不論是人造成的,或魔鬼造成的,神在來世都要審判報應。
  • 整個人類歷史,由始祖亞當一直到世界末日進到天堂新天新地,我們看見神的計劃全面成功,得大榮耀,因為將來新天新地的一切情況都遠比始祖亞當未犯罪之時好。所以,神的全能和計劃,不能只於歷史的過程中看,乃要在歷史的終局看,好比看棋賽,要到結局才知勝負。

2. 為甚麼我們祈禱時要說:「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

答: 我們應該明白,我們本是罪人,與神為仇為敵,我們怎可能有資格親近神,向神求取好處呢?神也沒有欠我們甚麼,為甚麼祂一定要聽我們祈禱呢?我們要排除拜偶像的觀念。拜偶像的人以為只要向偶像獻上祭品,燒香燒燭,或者加上念經作法,偶像所代表的神明就會唯命是從,聽人的要求,照人的心願行事。這種思想是錯誤的,因為帶有行賄、控制或驅使神明來服事自己的意義。倘若那神明真的受賄,或被人念經作法所控制驅使,他就不配稱為神,因為他犯罪又能力有限。如今我們所相信的是至大至高的神,是至聖至尊的神,祂怎可能被人控制賄賂?所以,人要向祂求恩典福氣,就只得靠著主耶穌基督的血洗淨自己的罪,成為聖潔,才能親近神,又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和所賜神兒子的位分,才能向神求取豐盛。所以,我們祈禱之時要說:「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表示我們本來不配向神求甚麼,完全是因為我們相信了主耶穌基督,藉著祂才敢向神求。而且,神早已將萬有賜給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就好像一張支票,簽上了耶穌基督的名,天上的「銀行」就要給我們「兌現」。然而,這權利主耶穌只賜給那些信靠祂,與祂有關係的人,不肯悔改信主的人,就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也是無效的。


3. 若不靠行為得救,那麼好人不得救,壞人倒因信耶穌就立即得救,這豈不是不公平?

答: 神是公平的神,不然祂怎能審議罪人呢?聖經告訴我們,所有人,神都以公平對待他們:就是多犯罪的,多受罰;少犯罪的,少受罰;沒有犯罪的,不用受罰。正如啓示錄記載將來神審判所有罪人的時候這樣說:「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啓20:13)只是,如今我們信耶穌的人都在「公平」以上,得到神特別的恩待,就是只要我們肯認罪悔改信耶穌,神就不再審判我們,乃要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得著拯救。這並不算是不公平,因為神雖然沒有定我們的罪,卻定了耶穌的罪,耶穌原是為我們的罪而死的,所以在神看來,我們在主裡面算是已經受了罰,就不必再在末世審判的日子中受罰。再者你也可以得到神的恩典,只要你肯悔改相信;你若不悔改信主,就是你自己放棄了這得救的機會,你只可以等待將來神公平的審判,按照你的行為報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