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二元論」的神學思想在這個時代越來越流行的時候,「屬靈」的事就越來越被人遺忘了。「二元論」的學者認為,人與禽獸都是由一個「非物質的元素」(指靈魂)和「屬物質的元素」(指肉體)合成的;而「靈」與「魂」因為常在聖經中有「互換」的現象,所以「靈」與「魂」其實是相同的,沒有分別。所以,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神造了許多「活物」,原文的寫法是“living souls” ;第二章記載神創造亞當之時,在他鼻孔裡吹一口氣,亞當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但原文的寫法還是“living soul”,與其他動物一樣,所以人類與動物的結構相同,只不過人類是按照神的形像被造而已。(關於「二元論」與「三元論」的爭論,請參閱零五年第26期《整全報》)
我們要指出,這樣講法非常錯謬,因為忽略了神「吹的一口氣」,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試想,難道神所吹的「氣」是空氣,或二氧化炭嗎?主耶穌復活時,也向門徒吹一口氣,然後說:「你們受聖靈。」(約20:22)其實,叫門徒受聖靈,是否一定需要向他們吹一口氣呢?這問題會引導我們思想,其實主耶穌是借用神向亞當吹一口氣的事例來向門徒吹氣,目的是要告訴門徒,他就是創造亞當那位神;神怎樣賜給亞當「靈」,主耶穌也怎樣有權柄賜給門徒「聖靈」。
其實,動物與人類不同,因為動物沒有「靈」,這是非常明顯的。請看,神完全沒有為動物預備救恩;我們在啟示錄的記載中,也看不見將來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裡有任何動物。彼得豈不是指著惡人說:「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嗎?又形容這些人「……以備捉拿宰殺的(像畜類一樣),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屬靈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彼後 2:12)。主的親弟猶大也這樣說:「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屬靈的事),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猶 10)耶利米先知也說:「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所說的「知識」,是指「屬靈的事」,因為這些人「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耶10:14)詩篇第九十二篇的作者也說:「畜類人不曉得、愚頑人也不明白。」(詩 92:6);第九十四篇又說:「你們民間的畜類人當思想‧你們愚頑人、到幾時纔有智慧呢?」(詩94:8)聖經還有極多經文形容人如果不明白「屬靈的事」,就如「沒有靈性的畜類」,或「畜類人」一樣。
尼布甲尼撒王
最能解釋「畜類人」是甚麼,就是尼布甲尼撒王被神懲罰他變成一隻「牛」,在曠野裡吃草的事例了。但以理書第四章指出,尼布甲尼撒王驕傲自大,神就使他作了一個夢,夢中他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葉子華美、果子甚多……田野的走獸……天空的飛鳥……都從這樹得食。」在異象中,他忽然「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樹不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使他的心改變、不如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
但以理被王召來,替他解夢。但以理說:「你所見的樹漸長,……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你、你的威勢漸長及天、你的權柄管到地極‧王既看見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說:『將這樹砍伐毀壞……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直到經過七期。』王阿、講解就是這樣……,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以理又勸諫王說:「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
可是,王不肯聽從。一年後,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裏,驕傲地自言自語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麼?」這話還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阿!……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喫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尼布甲尼撒王果然患上一種精神病,失去理性,如同畜類一樣。
然而,神有憐憫,七年後,神使他的理性恢復,他就大聲讚美神說:「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聰明復歸於我……,國的榮耀威嚴和光耀、也都復歸於我……,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他所作的全都誠實、他所行的也都公平……。」
尼布甲尼撒王現在明白多少「屬靈的事」了,所以後來,神啟示但以理「四個獸的異象」之時,神以尼布甲尼撒王為頭一個「像獅子」的獸,這獸「從地上得立起來、用兩腳站立、像人一樣、又得了人心。」(但7:4)意思是,他不再像其他獸一樣,不明白屬靈的事,乃是「像人一樣站立」又得了「人心」,能以明白「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
詩篇第七十三篇
另一個很寶貴的事例,就是詩篇第七十三篇的作者了。作者一開始就說:「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跌。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意思是,作者因為看見惡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因為他的心「不夠清」。因此、他險些跌倒,變成不信。
他形容惡人「死的時候、沒有疼痛」、活著也沒有受苦遭災,他們反而「驕傲」和「強暴」,因為他們體肥到「眼睛凸出」,他們甚至心想事成、常常譏笑人、說話自高、褻瀆上天,叫神的民「喝盡了滿杯的苦水」。因此作者感到「實在徒然潔淨」自己的心,因為自己卻「終日遭災受懲治」。
作者想來想去,很不明白。但是,他後來「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他就想通了,原來從「永恆的角度」來看,就知道「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將來主睡醒了、必看他們如「夢」一樣,主要「輕看他們的影像」。
想到這裡,作者就「心裏發酸、肺腑被刺」,非常自責,認為自己「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因為自己只看今生屬物質的層面,沒有看來生屬靈的層面。所以他在聖殿裡思想到永恆的時候,深信自己若堅信到低,將來自己必「常與神同在」,神也必「攙著我的右手」;並且以後、神「必接我到榮耀裏」。
想到進入天上的榮耀,作者很有感觸地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裏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
讀者有沒有注意,作者形容自己只看惡人今生發達,而不明白屬靈的結果之時,作者認為自己在神面前「如畜類一樣」。這篇詩與第四十九篇非常相似,第四十九篇的作者看見「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作者認為這些富人將來也死、他們的財貨只能留給別人,因此、他們雖享盡榮華富貴,但他們「居尊貴中不能長久、如同死亡的畜類一樣。……因為他死的時候、甚麼也不能帶去,……他活的時候、雖然自誇為有福、……仍必歸到他歷代的祖宗那裏、永不見光。」最後,作者感嘆、「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因為不明白永恆、也不明白永生是屬靈和屬天的,是無價寶,人就是用盡他的財富,也不能作為生命的贖價,叫自己享永生。
神創造的目的
話說回來,到底神在創造人的時候,賜人靈魂有甚麼目的呢?任何人一想,就立即明白了:
第一、神要告訴人,人肉身的生命價值並不寶貴,因為只不過是「坭土」而已;但人的靈魂非常寶貴,因為是神的「氣」──生命的根源。所以靈魂遠遠重要過肉體,正如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神)、正要怕他。」(太 10:28)魔鬼迷惑人的工作,最主要是叫人愛上與人肉體有關的物質世界,不要愛與自己靈魂有關的神,這樣就可以叫人失去生存價值了。
第二、神要告訴魔鬼,他被造的時候,雖然是一個「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的天使長,又「佩戴各樣寶石」,非常尊貴(結28:12-14),但因為他驕傲,想要升到天上、與至上者同等,所以神將他摔倒在地(賽14:12-15),成了魔鬼,永遠不給他悔改的機會;但是人雖然用最低賤的坭土所造,神卻賜他「靈魂」,將萬物交給他管理、治理、修理、享受(創1:28, 2:15-16),他若犯了罪,也為他預備救恩,稱他為「兒子」,將自己的全豐盛賜給他,又將萬有放在他的腳下(弗1:22-23),為要叫魔鬼知道,神有最高的決定權,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向誰施恩,就向誰施恩。所以,神最憎恨是驕傲的罪,因為人驕傲,就奪取了神的榮耀,像魔鬼一樣,想要升為至高的神。正如人們常說:「人定勝天」,這是極大的狂妄。
第三、神要讓人了解他,讓人與他溝通,所以神賜人靈魂,又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目的就是要與人溝通。當人了解到神的榮耀和偉大之時,人就會對神讚美和敬拜,神認為「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都不及有靈魂的人對他敬拜,因為諸天和穹蒼都沒有靈魂,都不能深入了解神的永能和神性。所以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意思是,只有靈才能與靈溝通,一切屬物質界的,都不能與神溝通。保羅也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林前 2:14)
我們可以從各種動物來明白這一點。要知道,生物有高低等之分,所謂高等生物,是指它的智慧和功能比其他生物更高。我們稱一個只有呼吸、心跳、而沒有任何其他功能和反應的病人為「植物人」,意思是、用低級生命來形容一個人失去高級生命應有功能的狀態。不過也有一些動物,具有特殊的功能,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例如蜜蜂,牠能看見紫外光,是人類所沒有的,所以牠們尋找花朵較為容易,因為看見花朵如同電燈一樣,是點著的;蝙蝠雖然瞎了眼,聽覺卻發展得異於其他動物,因為牠們能在夜間發出音波,耳朵就像雷達一樣,收到在空中飛翔的昆蟲反射回來的聲波,從而捕捉到牠們。不久之前的印尼海潚,人們發現,海潚來臨之前,大象和大蟒蛇都能預知,牠們就拼命逃到山上。人人都非常驚歎,人類卻沒有這樣的功能。
其實神賜人靈魂,叫人能明白屬靈的事物,從而尋求神,比任何動物都更有福氣,更高級。只是,當亞當和夏娃犯了罪,突然發現自己「赤身露體」,不敢見神的面,其實是因為他們失去了遮體的「榮光」,不再像神發光的形像。失去這「榮光」、就是失去領悟屬靈事物的功能,於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人類漸漸遠離神、不信有神、也不關心自己靈魂的事、和自己死後到那裡去的事,漸漸與禽獸相同,只懂得「吃食物」與「性生活」這些屬肉體的功能。聖經稱這一類的人為「畜類人」,就是這個意思了。
舉例來說,那個貪財的巴蘭先知,本有美好的靈性,能祝福、能咒詛,都很靈驗。只是,當巴勒王派人去召他來咒詛以色列人的時候,神對他說:「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巴蘭就推辭了巴勒王派來的人。但巴勒王再派比先前的又多又尊貴的使臣到他那裡,對他說:「求你不容甚麼事攔阻你不到我這裏來、因為我必使你得極大的尊榮,你向我要甚麼,我就給你甚麼,只求你來為我咒詛這民。」於是巴蘭就動心了,他再去求問神,認為神或許會「改變主意」。神果然准他去(其實不是改變主意,而是要利用他祝福以色列民,帶出重要的啟示),他那貪財的心以為神准許他藉咒詛來發財,誰知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敵擋他。他所騎的驢能看見耶和華的使者、手裏有拔出來的刀,所以這隻驢就從路上跨進田間,巴蘭打驢,要叫他回轉到路上去。驢卻靠牆行走、將巴蘭的腳擠傷,巴蘭又打驢,這樣一連三次,最後驢就開口對巴蘭說:「我向你行了甚麼。你竟打我這三次呢?我不是你從小時直到今日所騎的驢麼?我素常向你這樣行過麼?」然後神使巴蘭的眼睛得開,他才看見耶和華的使者手裡拿著刀,要殺他。(民22章)或問,神為何叫驢開口,以人的言語對巴蘭說話呢?答案是,神要警告巴蘭,雖然他是先知,但他貪財的心叫他眼睛瞎了,看不見神的心意、也看不見屬靈層面的事物,那沒有靈性的驢比他還要本事。
人裡頭的功能壞了
人犯了罪,他裡頭的靈就失去功能,漸漸與禽獸相同。所以我們中國人稱一個愛犯罪的人為「壞人」,是很有意思的,因為他裡頭屬靈的功能「壞」了,領悟不到屬靈層面的實況。
這一點、保羅在以弗所書有很清楚的形容,指出不信主的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vanity of mind,意思是思想的都是空虛,無屬靈意義的事),他們心地昏昧(understanding darkened,意思是明白屬靈的功能黑暗了,沒有屬靈的亮光)、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意思是與神的關係斷了,無法領悟屬神的事)、都因自己無知(對神的事情無知)、心裏剛硬(blindness of heart,意思是看不見自己屬靈的可憐景況),良心既然喪盡(being past feeling,意思是靈裡頭的知覺失去了)、就放縱私慾(given over unto lasciviousness,意思是對私慾不再約束,完全自我放棄)、貪行種種的污穢(to work all uncleanness with greediness,意思是,對於各樣的污穢行為,不但不約束自己,反而貪行、或搶著去行)。」
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有更詳細的形容,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靈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屬靈層面的事)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例如詩篇第八篇指出:觀看天可以見到神的「指頭」;觀看月亮星宿可以見到「神的設計」),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故意對屬靈的事物不回應,於是就漸漸失去了神創造他的功能,變壞了),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第一樣功能變壞、是思念變壞),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第二樣功能變壞,是智慧變壞),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第三樣功能變壞,是對屬靈事物的分辨能力變壞,將不朽的,變為能朽的;將榮耀的神,變為低級的禽獸昆蟲)。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第四樣功能變壞,是心裡的情慾不受控制,任意放縱)。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第五樣功能變壞,是「是非之心」倒轉了,將造物主看為受造之物)。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第六樣功能變壞,是身體的性取向敗壞,順性變逆性)。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第七樣功能變壞,是理性敗壞,做許多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第八樣功能變壞,是個人良心敗壞,被各樣惡毒的念頭充滿),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第九樣功能變壞,是人際關係敗壞,一味地想陷害別人);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神所憎被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第十樣功能變壞,是切斷一切人倫關係),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最後是連「死亡的恐懼」也攔阻不了他犯罪的行為)。」(羅1:19)
神的審判很公平
讀者有沒有注意到,保羅在上文羅馬書第一章那段話中,用了三個「任憑」來形容神對罪人變壞的反應?這說明神並沒有「預定」他們變壞、也沒有強逼他們一定要「榮耀神,感謝神」,神既然將自由意志賜了給人,就尊重人的自由決定,不去影響人的取向。當然,正如彼得說:「(神)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但神不會用他的大能來控制人悔改,若用他的全能來控制人,人就不可能會犯罪,同時人也失去自由意志,活像一個傀儡。這樣,人犯罪和人悔改,都沒有真正意義,因為都由神控制了。神是很公平的,他讓人憑自己的自由去選擇──人若明白屬靈,人的靈就可以得到天上屬靈永恆的好處;人若只明白肉體和物質界暫時的事物,就只能叫自己的肉體得地上的好處,像只有肉體、沒有靈魂的禽獸一樣活著和死亡。這就是為甚麼「信主的人有永生,不信主的人得不著永生」的原因了。
我們知道,動物分高低等,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但只能說,人類在基本的人權上平等,倘若人不肯爭扎向上,不肯努力讀書,增加自己的學識、就會在時代上、科學上、智慧上、成就上、權利上、文化上……,淪為低等人。同樣,在神看來,人的靈魂若漸漸失去功能,就淪為「壞人」、或「畜類人」,神看這一類人的靈魂為「靈界垃圾」,結局是丟在「地獄」──靈界的垃圾池裡被焚燒,因為他們失去了受造時應有的功能。(註:「地獄」一詞、原文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外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穌借用這個地方來形容「硫磺火湖」,意思是犯罪的人和天使,就像垃圾一樣被神棄絕。)
所以、福音傳給世人的目的之一,是要提醒世人應當關心屬靈的事,就是自己靈魂與神之間的事,告訴世人,人的肉體生命和這個物質世界必要過去,所以不要愛世界;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世人,叫一切相信這位耶穌基督的,都不至滅亡,反而在榮耀的天家那裡,得享永生,做神的兒女。這也是詩篇第二十三篇所說的:「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的意思,原來「清草地、溪水旁」不是永久的;耶和華要按自己的名,引導我們走「對的路」,就是離開「清草地、溪水旁」這個屬物質的豐盛,然後「經過死蔭的幽谷」(勝過死權)、和「敵人面前」(勝過那惡者的勢力),最後「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與神全面恢復父子關係,不再分開。
我們要明白,肯信福音、靈魂肯甦醒過來、肯跟隨耶和華牧者、肯以住在耶和華殿中為最大的幸福……,都是屬靈追求,人若有這些追求,就能將自己漸漸地,從「畜類人」的地位,提升為「神的兒女」;相反、人若一面倒地只追求物質界的事物,以致人「屬肉體」而不「屬靈」,人就從「畜類人」的地位,漸漸下沉,最後歸回最卑賤的「坭土」。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