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應馬有藻博士邀請,為其新著《聖經抄本、版本、譯本、釋經》而寫。筆者本不是甚麼學術研究的人,但對於「聖經無誤」這個課題,頗有感動,因為這世代越來越多神學院和學者不再相信「聖經無誤」,原因是他們以「科學」或「學術」的態度來研究;但筆者認為,這個課題應該以「信仰」的態度來研究。深知道,兩者之間的差誤,可以說是永遠無法解決的,除非能找回《聖經》六十六卷的「原著」,我們才可以證實《聖經》是否真正無誤或有誤。現今我們所擁有的原文《聖經》,都是抄本;而且最早的古抄本也有不同的版本,到底那一個版本才是最接近原著,那一個版本才能代表聖經無誤的信仰呢?這是永遠無法解決的問題。
我們研究「聖經有誤」的意見,發現他們所提出的問題,大致上有如下幾種:
1.不同版本的聖經,出現不同的字句,到底那一個版本才是真確無誤呢?(其實這只不過是古時文士抄錯、抄漏、誤解……所造成的問題而已,這些問題只出現於經文不重要的地方,對信仰的要素並沒有造成甚麼大影響。)
2.聖經的記錄和教訓,出現不少難明白的地方,一般解經家都想不通;這樣,他們以為自己想不通,就認定是《聖經》有誤了。(其實學者不能解釋的現象,不應看為聖經有誤,只可以看為學者的智慧有限,一時間未能解得通而已。時至今天,從前他們認為解不通的許多聖經難題,現在大部份都得到滿意的解答了。)
3.相同事件,記於《聖經》不同的書卷,出現數字上,和字句上的差別。例如,符類福音的比對,列王記上下、撒母耳記上下、歷代誌上下的比對……,都有這一類的問題。(這一類比對,出現數字或文字上的不同,確實有許多地方是抄本抄錯的問題;也有一些個案,是因為古時的皮卷聖經,在捲起之時,常常磨擦而造成某些筆劃損毀的問題。但這一類的錯誤,完全與《聖經》原著無誤的信仰無關。)
4.新約聖經作者引用舊約經文的時候,往往會出現遺漏和不同字句的現象,這是不是證明這些作者有誤呢?(其實古時的寫作文化,並沒有運用「括引號」的習慣。他們引據一段話,常常單憑記憶,更有些加上自己的理解,所以出現字句上不同。但這一點,在當時的文化表達上,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再者,這一類不同字句的現象,也可能是主耶穌和其他《聖經》作者,在不同場合中,多次講論同一個道理,用了不同的字句所致.這些現象,絕對不能被視為《聖經》有誤。)
5.《聖經》與科學的發現比對,或世俗歷史比對,也發現有不相符的地方。到底科學和世俗歷史有誤,還是《聖經》有誤呢?(人們通常都以為科學必定對,《聖經》因為得不到百分之百的證實,就容易被人判為不對。可是,研究其中不少個案,結果證實真是科學、考古學、和世俗歷史不對,神的話確實是全對的。)
所以,用「科學」或「學術」途徑來證明「聖經有誤」,到今天仍然沒有人能完全成功;同樣,用「科學」或「學術」途徑來證明「聖經無誤」,也是不可能的事。其實,我們為甚麼一定要用「科學」或「學術」途徑來證明《聖經》,我們才感到安心呢?神的旨意既然叫《聖經》六十六卷原著遺失,很明顯,這就是要我們以「信仰」態度來處理「聖經無誤」的問題了。
或問,甚麼是「科學」,甚麼是「信仰」呢?「科學」就是尋求百分之百的證據,叫所研究的問題,不再是屬於「猜測」階段,乃因為得到足夠的證據而提升至「知識」階段;「信仰」卻不是這樣,一件事物,我們若得到百分之六十的證據,我們仍然要相信餘下的百分之四十;那得到證明的百分之六十是屬於「知識」,那未得到證明的百分之四十是屬於「信仰」。如果我們的研究有了進步,我們可以得到百分之九十的證據,但我們仍然要相信那剩下的百分之十。那證實的百分之九十是屬於「知識」,那仍未證實的百分九十是屬於「信仰」。「信仰」絕對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證據,因為得到百分之百證據的,都是屬於「知識」,全無「信仰」可言了。「聖經無誤」肯定是「信仰」問題,不可能是「科學」問題,因為不論反對的意見也好,贊成的意見也好,都未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證據。
主耶穌說《聖經》無誤
或問,為甚麼我們要信仰聖經無誤呢?答案非常清楚,我們既然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使我們得救,成為神的兒女;那麼,主耶穌所說的,無論是甚麼,應該都是無誤才對;不然,我們為甚麼要相信他是我們的救主,將我們的靈魂交託給他呢?(讓我再強調,我們這樣信,是不能得到百分之百證明的,因為這是信仰,不是科學。因此,這篇文章是對所有稱為神的兒女們寫的,不是對未信主的科學家們寫的。)
筆者請所有神的兒女們注意,我們的主曾經這樣說過:「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既然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當然是指「聖經每字無誤」了。主所說的《律法》,是不是單單指著《摩西五經》而說的呢?不是,乃是指著整本《舊約聖經》而說的.因為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約10:34)主所引用的經文,其實是來自詩篇八十四篇六節。
主又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主說這話,表示自己與舊約的神同等,都是無誤的。不但如此,主又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2-14)主的意思是,不但主直接對門徒說的話是「無誤」,將來聖靈啟示他們明白的一切真理,就是聖靈感動他們寫成的《新約聖經》,也同樣是「無誤」;因為都是聖靈將受於主耶穌的,告訴他們。當然這不是說,聖靈會不停地將真理啟示給我們,《聖經》也不停地增加篇幅。《聖經》寫到啟示錄之後,啟示就停止了,因為啟示錄最後一章這樣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豫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22:18-19)意思是,聖經不能再加,也不能再減了。
邏輯證明《聖經》無誤
其實,我們既然相信神創造萬有,邏輯就告訴我們,這位萬有的創造者,他的話語就必定是「無誤」的。因為《聖經》若有誤,神就必定有誤;神若有誤,神所創造的萬有也必定有誤,而且萬有會因為有誤而存留不住,萬有中極多的科學定律亦因為有誤而不能稱為「定律」。這樣,科學就不能成立,因為所出現的矛盾錯誤,叫任何實驗都不成功,甚至叫整個宇宙亂得一團糟,不能存留。
但《聖經》怎樣介紹我們的神呢?《聖經》說:「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萬有既然由神開始,又靠神維持,最後結束的時候,還「歸於」神,達成神的旨意,叫神創造的計劃完全成功,叫他的「榮耀充滿全地」(賽6:3).正如神憑著自己的永生起誓,說:「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14:11),叫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6, 12, 14),以致他可以坐在自己的寶座上宣告說:「都成了」(啟21:6)。試想,《聖經》這樣形容神維持萬有,到了最後,是全面成功結束的,這樣的神,怎可能會有誤呢?
如果《聖經》有誤,主耶穌就是最大的說謊者了,因為他極其誇大地說:「天地要廢去,《聖經》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又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按人的常理來說,世上沒有人敢說這樣的話,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但這話不但預知宇宙的終結,而且更表示,主所說的任何話,每一個最小的字,都比宇宙還要長久。這樣的形容,除非主耶穌是神,否則沒有這個可能。但主耶穌確實以自己為神,而且基督教數千年來,一直被人看為可信,就是因為主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了。」主勸勉門徒「是就說是」,他自己當然也要這樣.因此,在「是就說是」的原則下,主不可能說誇大的話,他說「永遠不能廢去」,就真是永遠不能廢去。所以,若有人真的能夠證明《聖經》有誤,他不但證明《聖經》有誤這麼簡單,他也證明耶穌是一個說謊者,又證明神並不是造物主;而且耶穌和神,都只不過是猶太人虛構出來的神仙故事而已。
但《聖經》處處表明神是無誤的、是可信的.例如,《聖經》說:「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神的應許,絕對沒有是而又非的。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19-20)「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所以,要就是我們不要信耶穌、不要作基督徒,不然,我們就應該當相信,這位神在本質上必定是無誤的,是不會改變的。
神不會改變,也不准人改變他的旨意,這一點,我們在《聖經》裡,找到非常多例子和證據。就如亞當和夏娃,他們就是因為聽了蛇的意見,以為神說謊,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明明是可以吃的,並且能叫人有智慧,神卻不捨得給人吃,硬說吃的日子必定死.所以他們吃了,覺得自己赤身露體,被神趕出伊甸園。
拿答、亞比戶,就是因為醉酒,在就職典禮中,擅自加多一項用凡火「獻香」的節目,是神沒有吩咐的,所以就被神擊殺了。
烏撒祭司沒有照神的設計,用扛來抬約櫃,還是沿用非利士人所用的「牛車」來拉約櫃,於是就在用手扶約櫃之時,被神擊殺了。
耶羅波安時代,那位神人就是以為神的旨意是「是而又非」的,神本來吩咐他不可在伯特利停留吃飯喝水,那個老先知卻欺騙他,說有天使顯現,吩咐他接這位神人回家吃飯.這位神人相信了,結果就被獅子咬死。
掃羅也是因為沒有照足神的吩咐,將亞瑪力人全部殺死,以為只要將上好的牛羊獻與神,就可以改變神的旨意了.留下一個亞瑪力王不殺,是不要緊的.所以神就廢棄他,不要他作王。
保羅之所以嚴厲地責備加拉太教會,不應接受「別的福音」,就是因為「別的福音」與他們原先所領受的不同.他們以為,神的福音是可以更改的,加多一點猶太教的色彩是不要緊的,保羅就為此咒詛那些傳別的福音的人……。
這樣的例子,真是舉不勝舉。如果神不是不會改變的,他的《聖經》不是每字都無誤的,《聖經》作者在寫作《新約聖經》的時候,就不會逐字研究舊約的經文,並且引為證明新約教訓的根據了。就如:
保羅辯證亞伯拉罕何時得救之時,他引據經文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他指出,這句話是在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前,可見亞伯拉罕得救,與割禮無關(參羅4:9-11)。
論到復活真理,主向撒都該人解釋說:「(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2)本來,主耶穌所引用的這句話,在《聖經》裡頭,是一句非常普通的話而已.但主卻看出其中含有「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的道理,可見神的話句句都藏有豐富的真理,不能因為人不明白,就可以隨便廢棄。
主在釘十字架之前,駁倒所有前來試探他的人,最後主又引用大衛一句話來反問他們,他們就不敢再來試探主了。主引用大衛的話這樣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太22:42-45)請注意,經文顯示,主耶穌研究《聖經》,是每字研究的,因此主才會注意到大衛所說的這句話,稱他的後裔為「主」,這是那些法利賽人從來沒有注意到的.這表明,只有相信《聖經每字無誤》,才能有這樣的辯論。
主耶穌三次受魔鬼的試探,每一次都是引《聖經》來回答魔鬼的.並且主引用之時,還特別留意到,《聖經》是不能斷章取義的。所以當魔鬼也引用詩篇91:11──「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來試探耶穌的時候,主立即指出:「經文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請注意主所說的「又」字,非常寶貴,它說明了《聖經》的一貫性.因為主所引用的經文,原出自申命記6:16,主卻認為這節經文,與魔鬼所引用的詩91:11,必須聯合起來,才能解得正確。《聖經》若不是每字無誤,絕對不會有這樣的現象。
我們還可以舉更多例子來證明,就如:主耶穌被賣、受苦、被釘十字架、埋葬、復活、升天、駕雲再來……等,每一個事蹟都是照足《舊約聖經》字句而應驗的。不少《聖經》學者認為,《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和《但以理書》第九章所記載的「七十個七預言」,是整本《舊約聖經》最奇妙的預言,因為竟然是逐字應驗的。因此,我們研究《聖經》,就像律師研究法律一樣,按每一個字來研究。法律和法官,怎樣根據每一個字來判案,《聖經》的研究也怎樣根據每一個字來辯論。如果《聖經》裡頭有一個字錯了,神審判人就失去準則,無法定人的罪了。
或問,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聖經》不是普通的書,而是「神所默示」的,能「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請先注意「神所默示」這個詞,它的希臘原文是”theo-p’neustos”.它的英文 對等譯字是”God-BLOWN”,意思是「神所吹的氣」.英文欽訂譯本將之譯為”given by inspiration of God”,意思是「吸入神的氣」。如同亞當一樣,亞當本是最卑賤不過的塵土,若不是吸入神的氣,成了有靈的活人,他與禽獸無異。《聖經》若不是吸入神的氣,它與其他世俗書無異。亞當的肉體不是最重要的,肉體只不過是他的驅穀而已;亞當之所以稱為神的兒子,完全是因為他裡頭有神所賜的「靈魂」,這「靈魂」才是最重要的,因為「靈魂」才是人的「真我」、才是「永存」的、才能叫人有「智慧」和「靈性」、才能叫人與神接觸……。同樣,《聖經》之所以與別的書不同,全因為《聖靈》裡頭有神的氣、神的靈、神的生命、神的智慧、神的奧秘、神的能力、神的豐盛……。沒有這些「屬靈的內涵」,《聖經》只不過是一本黑字白紙的書而已。因此,我們讀《聖經》,必須讀進裡頭的「屬靈層面」.以色列人就是因為不明白《聖經》裡頭的「屬靈層面」,只拘泥於字句和儀文,忽略它的「精意」,所以就在道理上絆跌了。請注意保羅所說:「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林後3:6)最後括弧中註明「精意或作聖靈」,其實原文不是「聖靈」,而是「靈」.意思是,《聖經》叫人活的部份是裡頭屬「靈」的部份,不是表面上的字句。
至於「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句話在原文的意思是:「叫屬神的人裝備得完全,可以在各樣的工作上都做得好。」這樣,很明顯,保羅認為《聖經》是「無誤」的,不然就不能叫人裝備得完全,也不能在各樣的工作上做得好。這也是說,保羅認為,神的僕人只要在《聖經》上裝備自己,就已經完全了、足夠了。可惜,稍後保羅又再說:「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後4:3)意思是,末世時,必有越來越多人在叫人裝備得完全的《聖經》以外,為自己多多增加別的裝備,造成「畫蛇添足」的現象.使本來「純正的道理」,變得不純正。因為他們厭煩《聖經》,不再相信「聖經無誤」,認為《聖經》不夠完全、不純正,要加上次經、偽經、考古學、遺傳、會議產生的信條、將《聖經》刪改,認為《聖經》已經過時……。其實,他們未能進入《聖經》的「屬靈層面」,讀不出「神的氣」、「神的靈」、「神的生命」……,所以他們認為《聖經》有誤。
「道」成肉身與「道」成聖經
讓我們再借用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說明這一點。「道」就是「神的話」,與《聖經》是「神的話」是相同的。但是,「道」成了肉身之後,人們憑耶穌的外貌認識他,沒有一個人能認出他是「神」,或是「神的話」.因為「拿撒勒人耶穌」這個被人藐視的肉身,遮蓋了或隱藏了主耶穌榮耀的「神性」。所以保羅勸我們說:「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作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讀《聖經》也是這樣.若有人只在字句上研究,他絕對不能明白《聖經》,因為忽略了裡頭「屬靈的層面」,就是神所吹的一口氣、神的靈、神的生命……。除非人在讀《聖經》的時候,「揭去帕子」,看到裡頭的「榮光」(參林後3:13-16),否則,沒有人能認識主。因為「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研究《聖經無誤》的問題.筆者認為,《聖經》是否無誤,就等於《耶穌》這個人是否有誤。法利賽人、文士、撒都該人、祭司、長老、和百姓……,人人都認為耶穌實在有錯誤,因為耶穌反對安息日、耶穌不應該以自己與神同等、基督應該生在伯利恆,而耶穌生在拿撒勒,所以耶穌不可能是基督……。但在那些相信耶穌的門徒來說,耶穌實在是無誤的,他確實生在伯利恆,只不過耶穌的父母為怕希律王追殺,就一直隱藏在拿撒勒而已;而且按耶穌所講的道、所行的神蹟、所表現的愛心和跟據《聖經》的預言而死和復活,在在都證明耶穌真是神的兒子、是無誤的。
「聖經無誤」的道理也是這樣.當「神的話」穿上文字而成《聖經》之時,人們一直攻擊《聖經》有誤,用高等批評、低等批評,各種方法來證實《聖經》有誤。其實《聖經》之所以寶貴,決不在乎抄本版本,乃在乎裡頭的「靈」、「神的氣」、「神的生命」……;如同耶穌之所以寶貴,是因為他裡頭的「神性」一樣。任憑世人攻擊《聖經》吧!《聖經》裡頭屬靈的部份,還是一直發揮著「無誤」的能力,影響著這個世界;好像耶穌的身體任憑人殺害一樣。在信耶穌的人來說,耶穌是無罪的、是無瑕無疵的羔羊,所以耶穌只一次獻上自己,就成了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因為耶穌升上高天,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完全不受地上任何勢力所左右。耶穌雖然「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但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第三天復活,證實他是神的兒子。只是,主復活只向信的人顯現,不向不信的人顯現;《聖經》也是如此,《聖經》的外表也只不過是一本沒有甚麼吸引力的書而已。人們攻擊《聖經》、更改《聖經》、焚燒《聖經》……,但是,虔讀《聖經》的人一直靠《聖經》經歷到主復活的能力,叫他們活出豐盛的生命,支持他們甚至不怕死,為主殉道。但那些懷疑《聖經》的人,他們完全不明白《聖經》,如同看不見復活的耶穌一樣。你若相信耶穌復活,故然你可以靠著耶穌得救;你若不信,耶穌也不在乎,主不會向你顯現。對於《聖經》是否無誤,情況也是這樣,你若不信,主也不打緊,主也故意叫你不明白(可4:12),因為知道你不是「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
主耶穌第一次降世,雖然穿上「無佳形美容」的肉體,叫人不認識他的真正身份;但他第二次來之時,卻要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那時,「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啟1:7)《聖經》也是這樣,人們現在不認識《聖經》是神的話,處處批評攻擊;但是有一天,主要回來審判他們,那時,他們就會發現,主有能力和智慧審判每一個人,因為主能知道各人心中的「隱情」(林前4:5)。主若有誤,怎可能知道各人心中的「隱情」,作出公平的判斷和報應呢?
主叫「萬事都互相效力」,促成《聖經》無誤
還有一點叫我們希奇的,就是神能運用「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的能力,來保存「聖經無誤」。有人研究,摩西是怎樣寫成無誤的創世記呢?研究的人認為,摩西不是直接從神那裡得啟示或異象,寫成創世記的.乃是藉著搜集許多從創世以來的資料,例如十一個「家譜」、多首「民歌」、許多從上古流傳下來的「傳說」和「故事」……,而寫成的。問題來了,這些資料傳了一兩千年,怎麼還能保全無誤呢?答案是很明顯的,神運用了他那「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的大能,保守這些資料可以流傳這麼久而仍能保全無誤。就如新約正典的形成,不是由人的會議,經過辯論和通過而成的,乃是經歷三百多年時間,由聖靈感動眾教會,不約而同地感受到,新約這二十七卷書是無誤的,是神啟示的話語,所以納入正典。
又研究《聖經》的作者怎樣寫《聖經》,聖靈並不是叫他們進入一種「全人受控制的態度」,然後推動他的手,將神的啟示默寫出來;乃是叫他在全人醒覺的狀態下,運用了他的文學造就、也運用了他的性格、感情、情緒和與受信人的關係、並他的一切遭遇……等等而寫成的。寫成的時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寫《聖經》,只感受到自己在「被聖靈感動」而已(參林前7:40).但無所不能的聖靈,能運用「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的大能,使作者寫成無誤的《聖經》。
這一點還包括《新約聖經》的作者在寫作時,常常引用舊約七十士譯本的經文來辯證.這是說,雖然七十士譯本不是聖經「原著」,無所不能的聖靈還能應用這樣的「譯本」文字,來表達無誤的信息。這樣,我們就應該明白,《新約聖經》的作者常常引用舊約經文,只憑記憶引用,結果寫出不同的字句來;甚至在引用的時候,加上自己的理解,寫出來的文字與《聖經》原來的文字大大不同.但聖靈仍然能夠藉著他們,寫出無誤的信息,記於《聖經》之中。這不是別的,全因為聖靈運用了「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的大能,管理著作者的筆法,才能寫出無誤的《聖經》。這一點也清楚告訴我們,神所看為無誤的《聖經》,不但是在「原著」、也可以在「譯本」、也可以「加上作者意見的解釋」、也可以包括長期的「歷史遺傳」、也可以在今天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引導我們所領悟的……。事實上,無誤的範圍,全在乎聖靈的彰顯;若沒有聖靈的彰顯,就像文士一樣,明明解對了《聖經》,也無法認識主,竟將主殺了。「聖經無誤」的重點,在於「精意」(靈),多過「文句」(外表)(林後3:6)。
(未完,下期待續)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