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閃電派約起於1990年中國河南鄭州市附近。根據他們自己的資料,他們原先出自李常受於河南省清豐縣的「呼喊派」,狂信李常受是十字架上的人子,是再來的基督。他們利用賽41:2所說的──「誰從東方興起一人、憑公義召他來到腳前呢?耶和華將列國交給他,使他管轄君王,把他們如灰塵交與他的刀、如風吹的碎秸交與他的弓。」認為李常受就是神在「東方興起的一人」,東方就是中國。他們又說,因為李常受早就被趕到國外去,所以李常受所代表的恩典時間過去了,神就差派基督第二次成為肉身,就是閃電派的女基督,開始國度時代,正如施洗約翰所代表的律法時代過去了,耶穌基督第一次成為肉身到世上來,開始恩典時代。
初時,他們中間先設有大基督、小基督、張基督、李基督、王基督……等,小基督見到大基督就叩頭跪拜。他們利用腓1:21「我活著就是基督」這句話來說,他們都是基督。他們甚至選出其中七個人,自稱為神,起名為全備、全榮、全能、全權……。黑龍江「阿城」有一個人名叫「趙維山」,就是自稱為「全權」,他推薦一個患有精神病約三十歲的鄭姓未婚女子,稱她為「全能」。這個女子寫了一些不倫不類的文章,說自己就是神,就是第二次成為肉身的「女基督」。凡讀過她的文章的,都察覺到,她的思想邏輯相當混亂,文句不大通達,內容推理很不合理,許多話都重重複複,沒有甚麼意思。例如,她認為主耶穌說:「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7)所說的「東方」就是中國,所說的「閃電」就是女基督。他們全不理會這段經文的上文,說:「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裏,或說、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豫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裏,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太24:23-26)他們這位女基督,正是在內屋中的假基督。這段經文的下文又說:「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24:30)試問他們的女基督能否駕雲降臨,又叫地上的萬族都因她哀哭呢?若不能,就是假基督了。
可是,不少真理根基很弱的基督徒看了,卻認為很寶貴,大致上因為她將基督中國化、女姓化、時代化、親切化……了,叫讀的人感到,比二千年前那位猶太人的基督更現實。他們出版的書,目前找到的,有:
1﹒《東方發出的閃電》;
2﹒《救主早已駕雲重歸》;
3﹒《聖靈末世的工作》;
4﹒《聖靈向眾教會說話》;
5﹒《在光中行走》;
6﹒《神的說話與人的交通》;
7﹒《跟隨羔羊的新歌》;
8﹒《神向全宇宙發聲》;
9﹒《你聽見神的聲音了嗎﹖》;
10.《話在肉身的顯現》等。
大致上,這些書所表達的信仰有如下特徵:
1﹒不信三位一體真理;
2﹒基督曾兩次道成肉身,第一次是男姓,第二次是女姓,這樣才公平。若沒有女基督第二次道成肉身,就不能將人從罪惡中完全拯救出來;
3﹒基督「駕雲降臨」是指靈、他的話語、他的全部性情。今天的基督徒已經在空中相遇,一同得榮耀了;
4﹒時代改變,神的名也要改變,不再叫耶和華,也不再叫耶穌,應叫「全能神」(指女基督的名)。對耶穌被釘死又復活並不是事實,因為耶穌只不過是受造之物而已;
5﹒恩典時代已經結束,由女基督開始的,是國度時代;
6﹒「聖經」只不過是一部歷史書籍。「聖經」並不是神親口發聲的記錄,而是人的經歷,出於人意。人從「聖經」不能找著神的心意。所以「聖經」已經過時了。舊約預言彌賽亞要來,並不是耶穌要來;然而彌賽亞沒有來,竟來了耶穌;
7﹒「信心」只不過是一種宗教的信法,更重要是「守誡命」。新時代的誡命標誌著,神與人進入一個新天新地的境界。所以不是「因信稱義」,而是「靠守誡命得救」;
8﹒如今《千年國度已來到》,千年國度在地上,就是神的話來到地上。進入神的話語,就是進入千年國度時代;
9﹒「東方發出的閃電」又名「七靈派」或「女耶穌派」。他們自稱不屬任何宗派,只直接隸屬主,有女基督親自治理他們。
10﹒女基督揚言快將公開顯現作王,收拾世界這個爛攤子,用鐵杖轄管萬國,作王直到永遠。現在正是7年大災難期。
他們的傳道方法:
1﹒先派人到各教會偵探,表現得很熱心,很熟聖經,很會奉獻,待人人都接納這個探子之時,他已經掌握到教會的情況和弱點,然後再按情況引誘人上釣。
2﹒他們從不向三自教會傳道,也不向未信主的人傳道,只向國內家庭教會,和福音派的信徒傳道。現在已經在香港各區活躍起來,到處派他們的見證書。進入各教會做臥底。
3﹒他們不斷說謊,就是傳道時,也用謊話隱藏自己的身份。
4﹒最愛謬解聖經,藉斷章取義來迷惑人。而且解經非常「靈意化」,因為「靈意化」解經可以隨解的人自由變化,和不依據邏輯。
5﹒他們按一本工作手冊,名叫《摸底鋪路問題細側》行事,這本書所指導的手法非常卑鄙。例如:「說話時,務必別讓他們看出咱們在撒謊……地址、姓名、年齡、家庭情況、教會情況等等,事先編一地區。」(10頁)「若有人讚成追求哭,這時咱們要哭得比他們更加傷心痛苦、哭得讓人感覺是出自內心的,不是裝出來的。」(12-14頁)「別直接否定聖經,別說聖經過時了,不看了,裡面有人意,全錯等等,應該講神有新的發聲,只要看新的就夠了。」(101-102頁)
6﹒他們常用女人色相來引誘一些單身或喪偶的弟兄。上週筆者就看見一個女閃電教徒,穿著白透明長褲,連她裡面迷你吊帶形的內褲花紋都可以清楚看見。
7﹒他們聚會時不禱告,到結束時全體只講「奉全能者的名,阿們」。他們不講道、不擘餅、不讀聖經、只讀他們的《經典》書,讀後大家談些心得,詩歌則唱他們編的《新歌》,全部用世俗流行歌曲的調子,還有跳舞。
8﹒他們會引誘一些教會領袖到他們家中,說是請他們趕鬼,然後他們中間有一個扮被鬼附,待你趕不出來之時,就來了一個東方閃電教派的傳道人,一下子就將鬼趕出來了,用這樣的方法,叫你對自己的信仰動搖;
9﹒他們會用強行禁錮的方法,將引誘來的人,禁錮長達幾個月,用洗腦的方式來將他脫胎換骨。不肯改變信仰者,他們就拳打腳踢,有被打斷手腳的,有被打死的,有被剪去舌頭的,有被人用春藥迷了,引誘他行淫,然後拍攝好影片,用來要脅贖款的。當然,肯就範的人,他們就給他許多好處。
10﹒他們的臥底在各教會裡,引誘人「找未婚對象」,藉請去「趕鬼」、「講道」、「傳福音」……等來禁錮人。這些人只要嚇他一嚇,他們就用謊話來回答你,例如說:「我並沒有信甚麼教派,我只不過是part time受薪的雇工而已。」你就可以揭穿他們的真面目了。
(吳主光取材自「信仰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