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認識神,非常困難。原來人要認識自己,也是非常困難。我們在彼得的身上看見一個道理,我們乃是在進深認識神之時,才進深認識自己的。這樣的進深認識,構成了彼得「六次蒙召」的經歷。
親愛的讀者,你蒙召過多少次呢?你裡頭羨慕事奉主的心有多大呢?筆者中學二年級就在夏令會裡第一次蒙召。畢業後出來教書五年,再在夏令會中第二次蒙召。神學院畢業後,神又第三次呼召我到菲律濱去宣教約兩年。到六十歲,神第四次呼召我,要我將「晚年」重新奉獻。以上四次蒙召,叫我一次比一次深入認識神,也一次比一次深入認識自己。到如今,我非常願意顯主為大;同時也非常願意釘死自己。這個屬靈功課,讓我們一同來從彼得身上學習吧。
一、 弟弟介紹認識主:約翰福音第一章告訴我們,彼得第一次跟隨主,是因為他弟弟安得烈曾經與主同住了一夜,深深被主的屬靈風度吸引,於是第二天就向彼得介紹耶穌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及至彼得被領到耶穌跟前,主耶穌「看」著他,稱他為「磯法」(希腊文是「彼得」),他也就被主耶穌吸引住,決定和腓力,拿但業等人一同跟隨主。我們的主有一種奇妙的屬靈感染力,許多人一接觸他,就被他吸引住。但是這種只憑感覺的認識是不能持久的,因為仍未認識自己。不錯,主耶穌稱彼得為「磯法」,是要叫他明白自己是「石」。但是這「石」可用來作甚麼呢?可以用來建造靈宮(彼前2:5),可以甪來作聖殿的「柱石」(加2:9),關鍵在於這塊「石」怎樣被主模造和使用。若不肯被主用,這塊「石」可能會變成「絆腳石」。這時候的彼得是一塊未經琢磨的石,因為還有許多不合主用的地方。
二、 離開我這個罪人:過了一段日子,有一次耶穌站在彼得的船上,向岸上群眾講道。那一堂道可能十分感動彼得,因此,當主耶穌吩咐彼得「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的時候,彼得就順服主,對主說:「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誰知這一網,竟然網住許多魚,甚至網險些裂開,船也險些沉下去。彼得想:「這是神蹟……,這是主耶穌行的神蹟……,這位耶穌不是普通人,乃是神……,我竟然看見神!我要死了,我是個罪人,我怎敢目睹神呢?……」這樣的思想在彼得裡面想得很快,所以他立即俯伏在耶穌膝前,對主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1-11)彼得這時進入了屬靈的層面,深入認識主的神性,是其他人所不能認識的。同時,彼得又深入認識自己,發現自己是罪人,不配親近主。可是,說來奇怪,彼得既然認識自己是不配親近主的罪人,何故主反而對他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是的,屬靈的道理就是這樣,越深入認識自己的罪,就越蒙主深入潔淨。結果在主眼中也越看為蒙愛,和合乎主用。而且主要用他「得人如得魚」–放下得物質的職業,改為得靈魂的職業。得人比得魚更有價值、更有意義。本來,彼得聽見「不要怕」這句話已經夠寶貴了,再聽見主呼召他說:「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彼得真是歡喜若狂!感受到,我這個罪人也配被主使用嗎?配!因為這是恩典,只要主看為配,就是真的配了。
三、 確認永生之道:跟隨主有興奮的時刻,也有低落的時刻。當主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之時,群眾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甚至群眾「強逼」耶穌作王(約6:14-15)。但是,當群眾追隨耶穌,想再吃餅得飽之時,主就講一些他們聽不明白的道,將他們全部「嚇跑」了。主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約6:54-55)眾人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於是他們厭棄耶穌,就走了。本來有五千人跟隨主,多麼的熱鬧,多麼的叫人興奮!可是為甚麼主講一堂這麼難明難聽的道,將會眾嚇跑?倘若一間有五千會眾的大教會,牧者講一堂道,將會眾全嚇跑了,你想人們要怎樣對付這個牧者?主還對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麼?」(主說這話,因為知道門徒中有人要賣他,參約6:60-67)這時,彼得對主說了一句非常有智慧的話。他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意思是說:主阿,你的肉怎麼會是可吃的,你的血怎麼會是可喝的,我也不明白。我只明白你有永生之道,這就是我跟隨你的目的了。別人為求餅,因為得不著就退去了。我們為求永生之道,我們相信必定會從你身上得著,所以我們不退去。親愛的讀者,你是為了甚麼決定跟隨主的呢?若是為「餅」,請你退去吧!若是為「永生之道」,那就值得你放下一切跟隨主了。
四、 背十字架跟隨主:馬太福音十六章記載,彼得對主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主就稱讚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太16:13-17)這裡告訴我們,要深入認識主,就要先得神的喜悅,神才會在靈裡有特別的指示。不過,這樣的認識仍未夠深,因為仍未付諸行動。主要我們明白,一切屬靈的認識都要在行動上親自體驗過,才算為真認識。因此主耶穌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受死,但第三日復活。(太16:21-23)彼得不明白,就拉住耶穌的手,勸他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主耶穌卻嚴厲地責備他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彼得想也沒有想過,方才得到天父的指示,何竟現在得到撒但的指示也不自知?主就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主的意思是要指示彼得,他認識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這認識不能只停留在頭腦上,乃要用背十字架的行動來體驗,才算為真認識。人若真認識耶穌是基督,就必發現耶穌比全世界和自己的生命更寶貴(太16:26)。主責備完之後,彼得真的肯背十字架跟隨主嗎?不,他只在理性上表示明白,行動上還未願意。因為不久,他就在一個使女面前三次不認主了。可見,彼得要認識自己是何等的難呢!
五、 主阿,這人將來如何:後來主復活了,在提庇里亞海邊向門徒顯現。主問三次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起先彼得還是衝口而出地回答說:「主阿,你知道我愛你。」主不滿意他的回答,繼續追問他,直問到他「憂愁起來」,回答主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為止,才表示滿意。請注意,每一次彼得回答主之後,主都吩咐他餵養主的小羊、牧養主的羊,和餵養主的羊。意思是要他將愛主的愛,愛在主的大羊和小羊身上。從前主呼召他去「得人如得魚」,為要叫他將屬世賺錢的事業轉為屬靈得人的事業。現在主再呼召他「牧養主的羊」,是要他將「自己有所得」(得人)的事奉,改為「主和羊有所得」的事奉。並且將「愛主比一切更深」的「一切」,全部分給主的羊,像主所作的一樣。請問,彼得表示願意了沒有?還未,因為彼得的回答是:「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意思是說:「主阿,在我所能了解自己的情況來說,我是願意的。但是,你是無所不知的,你才知道我愛你愛到怎樣的程度。今天我願意,明天我可能不願意。因為我從前也曾對你說過,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的(路22:33)。結果我竟然三次不認你。可見我實在不認識自己的軟弱。」彼得說得對,他認識自己實在不夠深。所以主預言他說:「你年少的時候……,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你跟從我吧!」(約21:18)主的意思是要指出,彼得由年少一直爭扎「願意不願意為主死」,直爭扎到年老才能勝過裡頭的「不願意」。彼得裡頭「不願意」的爭扎立即就顯出來了,因為彼得一聽到主這樣的預言,第一個反應就是問:「這人(指約翰)將來如何?」這是他生命的自然反應,因為他骨子裡還存留著與約翰和雅各不斷爭論誰為大的念頭。表示不服氣,為甚麼主不預言約翰也殉道呢?主回答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之時,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21:22)主要彼得單一為主,除去裡頭任何與人鬥爭的念頭。
六、 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到底彼得和約翰雅各之間的爭論如何結束?從使徒行傳我們看見,雅各和約翰都甘願退出這樣的爭論。因為每一次會議,每一次講道,他們都讓彼得起來先講和領導。然而,彼得真的成了教會的領袖嗎?不,因為他常常出錯。例如,他不應該未等聖靈降臨,就提出用人為的抽籤方法,請聖靈從指定的兩個人中揀選一個來填補猶大的空缺。為甚麼不等多幾天,讓聖靈親自來揀選呢?我們豈不是看見後來聖靈吩咐安提阿教會為他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出去做使徒嗎?後來彼得更不應該的,是用右手與保羅行相交之禮,叫保羅往外邦人那裡去,彼得等人則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加2:9)試問誰給彼得權柄將傳福音的工作分割為「外邦人」和「受割禮」兩部份呢?難道作外邦人使徒的,就不應該向猶太人傳福音嗎?但在彼得來說,他以為自己只受感動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於是就對外邦人疏遠,連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飯也不敢,竟然裝假,被保羅公開責備(加2:11-13)。筆者研究使徒行傳的層次,發現主本來想要立彼得做外邦人的使徒的,因為主在異象中三次吩咐彼得將「大布中的走獸」宰來吃,雖然主三次明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6)彼得還是不肯吃,因為不肯接受外邦人,看他們如同不潔的走獸一樣。後來聖靈吩咐他到哥尼流的家去,他也帶了六個猶太人同去,為要見證自己沒有與外邦人來往(徒10:28)。及至他向哥尼流一家講福音之時,看見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叫他們說方言,像五旬節彼得等人說方言的現象一樣,他才勉強地接納這些外邦人,為他們施浸。筆者認為,那一次倘若彼得肯完全依照聖靈的吩咐,接納外邦人,主可能會將外邦人使徒的職位賜給他。因為使徒行傳第十章和十一章記載彼得不甘願接納外邦人歸主的事,到第十二章,神就吩咐安提阿教會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出去領外邦人歸主,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了。彼得到老死還是只往受割禮的人中傳福音,不肯解除對外邦人的成見。因此,筆者認為,以教會的外型來說,彼得似乎做了初教會的領袖;但在屬靈的層面來說,很可能神用約翰和保羅遠遠勝過彼得!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