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屬靈偉人

根據路加福音第九章二十二至五十六節的記載,自從主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三個至愛的門徒到山上去,在他們面前變化形像之後,「門徒中間就起了議論,誰將為大」了。相信這樣的議論,是從彼得、雅各、約翰這三個人中間先發出來的,因為他們在山上看到摩西和以利亞,與主耶穌一同顯現,感到非常羨慕。心想,自己能否有一天,在神國裡也為大,像摩西和以利亞一樣呢?

本來,盼望在神國裡為大,這是正常的心願,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這樣的反應。例如,保羅對提摩太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提前3:1)以利沙也對以利亞說:「求感動你的靈,加倍的感動我。」(王下2:9)只有不信主,也不愛主的人,才不會羨慕在神的國裡為大的。可是,三個門徒將自己的心願拿出來議論,要與別人爭、要輕看別人、要憑屬肉體的條件來比較……,這就不應該。因為評論誰有資格為大,不是他們的責任;能否在神國裡為大,也不是憑與人爭,就可以得到的。乃要行事為人得神的喜悅,神才會賜給他。

三個至愛主的門徒要爭,其他九個門徒其實不知道他們三人在山上曾經看見過主耶穌變化形像,應該不會爭的,但因為聽見他們三人爭論誰為大的時候,說話貶低了他們,很不服氣,於是也加入一同爭。這樣憑自己的本事,不問如何討神的喜悅來爭論,不論在心態,或在目標,也不正確。其實在今天的傳道人之中,豈不也是如此嗎?人們以為有了博士學位、做大教會的主任牧師、得到世界性的知名度……,就等於在神國裡為大。他們都是藉著人的方法,來建立自己在人群中間的地位,務要得到人認同他們為大。總是不肯想到,討神喜悅、完成神的任務、彰顯神的榮耀、以神為追求的目標,才是為大的正途。

像小孩子就為大

為了叫門徒明白這一點,主耶穌借用「接待一個小孩子」來解釋。主說:「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路9:48)主的解釋可以分為六大點:第一,這「小孩」代表被輕看的小子。主要指出,凡藉著輕看別人,而抬高自己的,永遠不可以為大;第二,這「小孩」代表單純和純潔,他可以成為主耶穌的代表。所以接待他,就是接待主。所以像小孩,就可以為大。第三,「接待這小孩」又代表做一件出於愛心的小事,藉以討神的喜悅,勝過做許多大事來建立自己的權力。因為贏得人群中的名望,不等於取得天國中的大位份。第四,「接待小孩等於接待主,接待主又等於接待差主來的神」,這是要他們彼此相愛,如同愛主和愛神一樣。千萬不要以為,比自己小的弟兄,是可以忽略的。肯看重小弟兄,如同看重主一樣,才能討神的喜悅,神才會賜他為大。第五,「凡接待……」,表示每一個人都有機會為大,只要看每一個小弟兄為主耶穌,加以熱情和愛心的接待就可以了。第六,「……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將為大」,代表想不到的人,竟然會為大。可見這是眼光問題。神喜悅的標準,不同於人喜悅的標準。反映門徒議論誰為大的方向,全部錯了,因為剛剛與神的方向相反。

可是,門徒明白主耶穌的意思嗎?不,因為以後主還多次對他們作同樣的勸勉,直勸到最後晚餐時,他們還是在爭論誰為大。(參太20:26, 23:11, 路22:22-27)而且,在這段時間內,主耶穌同時直接地告訴門徒,他將要被殺,第三天復活,門徒連一點也聽不進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們集中注意的,只是誰為大。

十二使徒以外不能為大?

這時候,約翰前來對主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約翰又名「雷子」(Son of Thunder),性格非常火爆、和激烈。他不能接待有人奉主耶穌的名趕鬼,而不肯像他一樣跟從主。稍後,他又為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而說,要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一樣。約翰的表現,全為了顯示自己在屬靈的份量上,真的比別人高,肯定自己在神國裡,位份是大的。約翰在十二個門徒中,可能是年紀最輕的一個,因為他十二個門徒中,是最後離世的。但是,這個最年紀小小的約翰,卻以最激烈的手段來爭取在神國裡為大。(不過,從最後晚餐開始,約翰就變得非常沉靜、沉思、不再爭、乃讓彼得做全教會的領袖,這一點在使徒行傳裡,清清楚楚表明出來。後來,約翰成了十二個門徒中,得信息、得啟示最深的一個,因為他寫了約翰福音、約翰壹貳?書,和啟示錄。神學家一致公認,這些書論耶穌的神性最深、論愛最深、論末世預言最深。很可能因為他在十字架下,親眼看到主被釘的情景,被主的大愛完全感動和改變過來。)

其實,這個「奉主耶穌的名趕鬼」的人,雖然不「與門徒一起跟從主」,但這人是信主的,而且信得十分真實。不然,他是不可能奉主的名趕鬼,在靈裡支取到主的能力的。就如使徒行傳所記載,大祭司的七個兒子「奉保羅所傳的耶穌」趕鬼,結果不但不能將鬼趕出去,反還被鬼附的人打傷了,因為他們「擅自」奉主的名趕鬼。意思是,他們未得主的同意,未在靈裡與主有關係,也未能支取主的能力。(參徒19:13-16)現在這人既然奉主耶穌的名有能力趕鬼,在靈裡應該與主有正常的關係。可是,約翰卻認為,凡奉主的名趕鬼的,都應該歸入十二個門徒的組織裡,成為他們的一員。約翰所強調的,分明是認為,只有十二個門徒這個團體,才有資格擁有趕鬼的專利權。此外,任何人都不得奉主的名趕鬼。約翰所看重的,是人的組織,這組織雖然也以主耶穌為最高權威,卻夾雜了必須歸隊加入門徒的組織才有效。而且約翰既然在十二個門徒中,爭論為大,這人一旦歸入門徒的隊伍,約翰就要凌駕這人之上了。但主卻認為,這人既然在救恩裡有份,就在靈裡與主有了關係。主從不注重人的組織,也從未表示過,十二個門徒所組成的團體,才擁有最大的位份和屬靈權柄。

天主教正是如此,因為他們認為「主教團」繼承了十二使徒的職位,擁有「無誤訓誨權柄」(Magisterium),而教皇既然繼承彼得在羅馬的大主教職位,而彼得又是十二個門徒中最高的領袖,以致主耶穌把教會建造在他身上,所以,羅馬大主教就有教皇的最高權位,也是無誤的。此外,任何人都不能擁有這「無誤訓誨權柄」。我們卻認為,天主教這種極其錯謬的信念,是建基於幾個誤解聖經的前設:

1)他們誤解了耶穌將教會建立在彼得身上。其實,主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16:18)主所說的「這磐石」,不是指彼得,因為主用「你」來稱呼彼得,卻用「他」來稱這磐石。因此,這磐石應該是指彼得較早之前對主耶穌的「認信」,就是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教會建在這「認信」上,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樣的「認信」就是整個教會的信仰基礎。

2)他們誤解了十二個門徒才有主所賜的「無誤訓誨權柄」。但主從未說過十二個門徒有這樣的權柄。我們從彼得和其他門徒一生出現過許多錯謬,尤其是現在這一段經文,就可以看出來。約翰的思想不但錯誤,主耶穌還認為,十二個門徒以外,任何人真心信主,都可以支取他的屬靈能力,都可以趕鬼。並且主也否定十二個門徒是惟一有特權的團體。最顯著的例子就是保羅,他認為自己「一點也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又說:「至於那些有名望的(彼得、雅各、約翰),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加2:6-3)彼得絕對不是教會最高的領袖,也不是羅馬教區的大主教。因為上文保羅所說的那兩句話,證明彼得並不在保羅以上。保羅又見證說:「(彼得)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保羅在外邦人中的工作),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彼得)、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這是「平輩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加 2:9)彼得既然只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就不可能在羅馬做大主教了,因為羅馬是外邦人的京城,其中的教會也是外邦人教會。

因此,主耶穌立即糾正約翰,並且說出一個接納別人的大原則來,就是:「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我們分析這個大原則,發現它含有如下五方面的道理:

1) 別人沒有與你們為敵,你們為甚麼與他們為敵呢?

2) 他趕鬼,你們也趕鬼,鬼才是我們的公敵,我們不應彼此為敵。並且他所作的,其實是在幫助你們的。

3) 因此,不要分開他和你們,因為在靈裡,他和你們其實都是同一個團體。在地上,屬於不同的組織,是不要緊的。

4) 在屬地的組織或形式上不同,是不可能避免的,因為各人的背景不同、際遇不同、方便跟隨主的程度不同、跟隨主的徹底程度也不同……各人都是自由的。

5) 不同的組織團體,只要有同一位主,同一個信仰,同一個使命,同一個能力根源,就應該彼此相合、互相幫助(弗4:4-6)。千萬不要因為人的組織、人的權力、人的意思……而分裂。

以上五個原則,正是今天基督教眾教會、眾宗派,應該彼此相合,互相幫助的原則。我們雖然不能在組織上合一,但在靈裡,我們都是一家。

至於這趕鬼的人沒有跟從主,因為,一來,主從來沒有這樣要求,也沒有呼召過這個人。二來,跟隨主原是出於各人的自由決定,也是出於主的自由收納,絕對不能勉強。三來,這也不是得能力趕鬼的先決條件。其實,這個趕鬼的人能不能在神國裡為大,我們不知道。但有一點我們是知道的,就是在十二個使徒這個團體以外,肯定有人可以興起來,大過他們。第一,因為主從未說過十二使徒才擁有最大的屬靈位份;第二,西庇太兩個兒子帶著母親來求主,讓他們兄弟二人,可以在他的國裡,一個坐在左邊,一個坐在右邊。主並沒有答應他們,只說:「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太20:23)意思當然是會有人在十二使徒以外興起來,得了這位份。筆者認為,保羅既然是「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彼得,雅各,約翰三位使徒也「用右手與他行相交之禮」,承認他為平輩,他為外邦人的使徒,他們為受割禮之人的使徒(加2:9);保羅又表示,自己「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2:11)、又肯定自己「比眾使徒格外勞苦」(林前15:10)、並且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林後11:23),這樣,我們有理由推測,保羅在神國裡才是最大的,因為他更能討神的喜悅。

燒死撒瑪利亞人

路加福音繼續記載,主耶穌定意面向耶路撒冷去,因為他受死,復活,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所以他打算穿過撒瑪利亞省,直上耶路撒冷。主打發兩個門徒先進入撒瑪利亞各城,在認識主耶穌的人中打探,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從這個舉動來看,兩個門徒必定花了許多時間到處訪問,結果家家都拒絕主。可以想像,這兩個門徒必定滿肚子牢騷,離開每一個城的時候,對著城裡的人作見證,連沾在腳上的塵埃,也當著他們面前跺下去,很氣忿地表示,今後也不接受他們任何好處。其實,撒瑪利亞人之所以不肯接待主,是有種族仇恨背境的。約兩三年前,主耶穌初出來傳道之時,也曾經過撒瑪利亞的敘加,向這裡的撒瑪利亞人傳道,領了許多人信主。那一次,他們願意接待主耶穌,因為主耶穌不是面向耶路撒冷,而是從耶路撒冷回來,面向加利利。如今,撒瑪利亞人見主耶穌面向耶路撒冷,就不肯接待了,因為面向耶路撒冷而行的猶太人,都是趕節期上到聖殿去禮拜神的。歷來,猶太人歧視撒瑪利亞人,不准他們進入聖殿中,與他們一同禮拜神,以致他們被逼在自己的山上建築一座壇來敬拜神,結果猶太人更加憎恨他們,不與他們相交。因為猶太人認為,不可在耶路撒冷以外有祭壇。猶太人又認為,撒瑪利亞人的祖先,是猶大亡國時留下來,沒有被擄到巴比倫去,最貧窮的猶太人。他們與外族人通婚,以致忘記了自己的家譜,只能算為半血統的猶太人。那些被擄歸回,要重建聖殿的猶太人,因此不承認他們,不接納他們協助建殿的好意,也不准他們進入聖殿一同敬拜神。於是這些撒瑪利亞人就進行破壞,恐嚇,曾經一度叫建殿的工程停頓,大大增加猶太人對他們的仇恨。以後,猶太人罵一個人為「撒瑪利亞人」,意思是罵他為淫亂所生的。

那兩個探路的門徒回來,向主報告一切。眾門徒聽了,就怒火衝天了。尤其是有雷子之稱的約翰和雅各,更衝口而出,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麼?」他們說這話,裡頭含有許多隱藏的惡念:

第一,他們曾經在山上見過耶穌變化形像,知道耶穌的屬靈身份本是極其尊貴的神的兒子,何竟這些撒瑪利亞人不肯接待這麼尊貴的主?真是該死。他們不肯考慮到,撒瑪利亞人認識主,並不像他們所認識的那麼深。不錯,在三個曾經見過主變化形像的門徒來說,因為認識主真是神的兒子,如果不肯接待這麼尊貴的主,實在是該死的。但在未見過主變化形像的人來說,不接待主,不應該是這麼嚴重的一回事。所以,約翰和雅各以自己的屬靈程度,來衡量別人的罪過,實在不應該。我們大大感嘆,在傳道人之中,越認為自己明白聖經的,就越苛待別人,不肯按別人的程度來原諒別人,這種「屬靈的偉人」實在可怕。

第二,以利亞叫火降下來燒死那五十人,是因為他們奉王的命來捉拿以利亞。後來,最後一批五十人前來,懇求以利亞說:「願我的性命在你眼前看為寶貴」(參王下1:4-10),以利亞就跟他們回去見王了。現在這些撒瑪利亞人只不過不肯接待主和門徒而已,怎可能與那想要捉拿以利亞的五十人相比?可見二使徒仇恨撒瑪利亞人,比其他猶太人更甚。主定規,凡不接待他們的,極其量只能將腳上的塵埃,當著他們面前?下去,表示不接受他們任何好處而已。主連仇敵也不會仇恨,何況不接待他的人,更不會因此而要燒死他們!

第三,其實當時約翰和雅各還是在爭論誰為大,他要借用這個機會,向眾人,尤其是彼得,顯示自己有大信心,能夠行大神蹟,甚至像以利亞一樣,叫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死這些撒瑪利亞人。他們認為,他們在神的國裡為大,並不是只憑口講,他們可以顯示自己的能力來證明這一點。因此,他們骨子裡,並不是單單要惱怒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乃是要藉此表現自己為大。這種將屬靈恩賜來比較,藉以顯自己為大;又假意向主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其實是借用主的權威來使自己合法誇口,這種假借屬靈來擴大自己屬肉體的鬥爭,真是卑鄙到極。今天,在基督教的圈子內,我們豈不是看見許多人藉著大公無私的外貌,來批評別人,其實骨子裡,為要顯示自己屬靈份量和權柄嗎?

第四,其實之前不久,主才教訓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你們中間最小的,他便為大。」(路9:48)但他們所領受的,卻是:「為主的名接待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因此,就可以為大。相反的,凡不肯為主的名接待主的,他就為小。撒瑪利亞人既然不肯接待主,必為最小,燒死這種人,算不了甚麼。」他們不明白,撒瑪利亞人若為最小,主的意思還是要接待他們,這樣才能為大。主愛罪人,向來都加以接待、赦免、醫治、拯救…。主從來不會仇恨人,或埋怨人。

第五,因此,主耶穌轉身責備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5-56)約翰和雅各以為自己能夠叫火從天上降下來,就能為大,就是屬靈偉人,其實他們連自己的心也不認識,更不認識主。他們不認識自己的心原來充滿了驕傲、自大、詭詐、假善、不義、仇恨、殺人……,還一心以為自己在神國裡為大,豈不是很可怕嗎?他們以為自己在山上看過主變化形像,得到主特殊的造就,就天然比別人更認識主,其實他們還是不認識主,因為連主到世間來的基本目的,是要救人,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他們也不知道。一個人若真的深任認識主的尊貴,也必同時深入認識自己的卑微。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竟然在山上看到主的榮耀真體,是別人無法看到的,就以為自己真的深入認識主,像這兩個門徒一樣,其實連自己也不認識,連主最基本的使命也不知道,怎敢爭論誰為大,怎能有所誇的呢?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