僕人事奉的態度

基督教眾教會有一個很可悲的現象,就是大部份聖工人員「對老闆忠心過對神忠心」。人人把「事奉」看為「業餘義工」──不是為「賺錢」的,就可以隨時辭職。他們對自己的「職業」絕對不會這樣。他們會準時上班、過時加班、晚上進修……,深怕老闆不滿意。即使受薪的「傳道人」也不見得忠心,因為明明見到摩門教派數以萬計的「長老」,兩個兩個出去天天逐家探訪,他們也因此增長神速;耶和華見證人會也是這樣,他們的信徒每週出擊三小時,遍佈全世界;「法輪功」雖然受到極嚴厲的打壓,還是一直在公眾場所勇敢地宣傳他們的思想;「東方閃電」雖然備受全世界反對,他們還是勇敢地在大路口擺設宣傳,誘惑不少人;現在我們竟然見到「穆斯林」也公然在大學裡派單張,挑戰基督徒和他們辯論……,「傳道人」就是不肯出去傳福音,也沒有為普世教會大衰退而焦急,為甚麼呢?

惟有主「配」受敬拜

讀者可能認為原因有許多;筆者卻認為整個基督教越來越世俗化,神學教育越來越學術化,事奉主的人普遍看不見「屬靈層面」──看不見「主的榮耀」,看不見「靈魂的寶貴」,不明白「聖經的默示」,不重視「天主的賞賜」。例如:如果一個人看明白《啟示錄》第五章「天上的大敬拜」,他的事奉態度會截然不同:

1.「只有主配」:

經文敘述天上的大敬拜,由頭至尾都以主耶穌「配」為核心。那位大力的天使大聲宣佈:普天下「沒有配展開、配觀看」神右手「書卷」的(這「書卷」就是「神救恩的計劃」)。約翰就大哭,因為代表神的救恩計劃沒有人能成就。親愛的讀者,這就是我所說的「截然不同」了。我呼籲所有事奉神的人、傳道人和神學院都應該重視這一點。因為今天教會見到異端盛行,神的眾教會大衰退,豈不是代表神的救贖計劃未能成就嗎?為甚麼不「痛哭」呢?為甚麼不著急呢?

有一位長老來安慰約翰,指出「神的羔羊」已經「配」揭開那書卷,「能」成就神的救贖計劃。於是「四活物(天使的代表)和二十四位長老(教會和聖徒的代表)」就俯伏在羔羊面前敬拜,天上就出現極大的敬拜和讚美,是整本《聖經》從來沒有這樣榮耀和偉大的大敬拜。全因為羔羊「『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敬拜」的英文是 “worship”,原意是 “worth”+“ship”=「配」+「關係」的意思。普天下只有主耶穌「配」接受我所獻上的一切。地上的老闆「不配」,世上所有稱為「神」的都「不配」。這一點如果我們能明白,我們事奉主的熱心,就必然勝過所有「老闆」和任何「神明」,教會增長也比任何「公司」和「宗教」更快,充份地彰顯神的榮耀。

2.「主用重價買我們」: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讚美主說:「因為祢……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這個「買」字是借用古時的「奴隸買賣制度」,形容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主的「奴僕」,所以我們的身體、生命、主權、財富、時間、精力……全部都是屬於主的。所以我們的「敬拜」是表示──承認主耶穌「配」做我們的主人,因為祂用「血」買我們,價值遠遠貴過我們的生命。地上的老闆所給我們的「薪金」不能與主的「血」相比。這樣,為甚麼我們事奉地上的「老闆」忠心過事奉「主」呢?何況主把我們「買」回來,不是要我們做「奴僕」,而是要我們:

  1. 成為國民」:做自由人,做天國公民,不再像「奴僕」一樣受約束。從前我們做金錢、情慾、脾氣、仇恨、世俗、酒精、賭博、毒品……的奴隸;主把我們「贖」回來,釋放了我們,還我們自由。所以今天我們是否願意事奉主,主沒有勉強我們。主所看為寶貴的,不是勉強我們做「奴隸」,而是我們甘心情願地「與主同工」。
  2. 作祭司;在地上執掌王權」:原來「基督」這詞是希臘文 “Christos” 的譯音,原意是「受膏者」,是指古時的「大祭司」和「君王」在就職禮中接受聖膏油「澆」在他們頭上,視為「受膏」。但神定規,所有「大祭司」都不能兼任「君王」;所有「君王」都不能兼任「大祭司」。只有耶穌基督一人能一身兼兩職。主第一次降世,先做「大祭司」,把自己的身體獻為「贖罪祭」,然後升上高天,像「大祭司」一樣進入天上的「至聖所」,為我們代求。主第二次降世,是在末世時代回來拯救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作「君王」,統治全世界。

如今主把我們「買」回來,不是要我們做「奴僕」,而是要我們做「基督人」(Christian譯為「基督人」才對),意思是像主一樣做「受膏者」。正如彼得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所以我們現在為「祭司」,應該像主一樣「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等主回來之時,我們也與主一同「作王」。親愛的讀者,如果我們真的明白,又真的相信,我們被主「買」回來,竟然不是做「奴僕」,而是做「祭司」和「君王」,我們該何等的興奮、何等的熱心才對?傳道人的事奉必定勝過世上所有國家的「首相」;所有基督徒必定樂意事奉主,勝過所有大公司的「CEO」。這就是「屬靈路線」。

基督教怎可能會像今天的樣子──差不多所有宗教和異端都熱心過我們,增長得快過我們?筆者說這話,極度盼望能挑起所有基督徒的「羞恥感」──為我們落後於魔鬼的工作而感到「羞恥」。

3.「應以七讚回應」:

千千萬萬天使又大聲回應,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們知道,天使都是「服役之靈」,奉差遣到普天下來服事我們的。所以他們的回應,其實是代表我們的回應。認為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讚美得對,所以大聲將「七讚」歸給主,承認主「配」得著這一切。這「七讚」是甚麼意思呢?既然大敬拜表示承認主耶穌能成就「神的救贖計劃」,所以這「七讚」就必須從「歷史的角度」來領會,顯出主耶穌偉大的成就:

  1. 「權柄」:原文是 “power”,譯為「權柄」是指主擁有「萬軍」,稱為「萬軍之耶和華」。但也可以譯為「大能」,顯示主創造宇宙萬有,稱為「大能者」。
  2. 「豐富」:原文是 “riches”,譯為「豐富」是指主所創造的「萬有」。所以人應該承認一切「豐富」都是屬於主的。主將「豐富」賜給我們,所以發展到《啟示錄》第七章,這「七讚」中的「豐富」就改為「感謝」了。(參啟7:12)
  3. 「智慧」:原文是 “wisdom”,指主創造萬有的「智慧」(參箴8章),所以宇宙萬物藏有各種「物理定律」,被科學家不斷發現;也是主在歷史上維持萬有的「智慧」(弗3:9-10),叫萬有都互相效力,達成神的旨意(羅8:28)。
  4. 「能力」:原文是 “strength”,與上文 “power” 有別,是指主死而復活,升上高天,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有名的、今世的、來世的「能力」。(參弗1:21)
  5. 「尊貴」:原文是 “honour”,接續上文,應該是指主基督復活升天之後的「地位崇高」,得以坐在神的右邊,神又賜祂「超呼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福音傳遍天下之時,主在外邦人中也被尊為至高。(賽52:13, 瑪1:5)
  6. 「榮耀」:原文是 “glory”,應該是指主耶穌全然成就「神的救贖計劃」所彰顯的「榮耀」。所以主看自己死後,返回天上與父神一同享「榮耀」。(約17:1)
  7. 「頌讚」:原文是 “blessing”,中文常譯為「祝福」,其實原意是「祝願」或「頌讚」。代表教會最後復活被提到天上,稱讚主基督的大救恩、大作為。

這樣我們看見這「七讚」,將整個歷史,由創造至末世,「一切值得驕傲的」全部都歸給主,等於承認自己本來「一無所有」,這就是「敬拜」的真正意思。但我們真的「一無所有」嗎?不!主卻要我們與祂「一同坐寶座,一同享榮耀,一同承受萬有」。親愛的讀者,如果我們真的認識主,應該沒有人不愛主;如果我們真的明白主買我們回來做「祭司和君王」,沒有人不樂意事奉主的。可是,今天有這樣的「屬靈觀點」,肯承認「一切值得驕傲的,都應當歸給主」,這樣的人有多少呢?

事奉的基本態度──「無我」

所有服事地上老闆的人都認為,必須處處顯示自己「有才華,有成就」,才能贏得老闆的歡心,給自己更高的「薪酬」。這是對的,因為「工價」是用「勞力」賺取的。但是服事「主耶穌」就不能這樣了,祂創造你,賜你才幹,連你自己和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我們只不過是「管家」,替主管理這一切而已。所以我們應該將「七讚」全歸給主,承認自己「一無所有」。

保羅指出,主所揀選的,原是「世上愚拙的,……世上軟弱的,……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甚麼呢?因為神「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凡自誇的,就是將「七讚」歸給自已,奪取了神的榮耀。所以神的僕人不應標榜自己任何成就。其中最明顯不應該的,就是以為盡一切努力去得「博士學位」,又處處示意要別人稱他們為「博士」,這樣事奉才能成功。其實他們不認識神,不曉得神的旨意喜歡「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主耶穌認為,神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

要知道主讓我們「作祭司」,我們有很高貴的身分。但主自己為「大祭司」,倘且為罪人犧牲自己成為「贖罪祭」;我們做「祭司」的,豈不應該效法祂,犧牲自己成為「活祭」,又承認這樣事奉是「理所當然」嗎?(羅12:1-2)主讓我們「在地上執掌王權」,我們有很大的榮耀。但主自己是「萬王之王」,尚且頭戴「荊棘冠冕」,我們豈能不與主「一同受苦」,才配與祂「一同作王」,審判世界和天使嗎?(參羅8:17, 提後2:12, 啟20:4-6)

所以「屬靈路線」告訴我們,事奉主的「基本態度」是「無我」──將「榮耀全歸給主」,自己「一無所有」。例如:

  1. 僕人事奉只為彰顯基督:

請看「施洗約翰」,為甚麼主耶穌認為「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約翰」(路7:28)?因為約翰為做「主的開路先鋒」,因為主「至大」,約翰才能「大過所有人」。約翰又認為,主是「新郎」,自己只不過是「陪伴的人」。所以「主必興旺,我必衰微」,是很自然的事。這就是我們應該有的事奉態度了。

不過,約翰坐牢太久,見到主耶穌不來救他,就受不了這樣「衰微」下去,開始懷疑主不是基督。主就指著他說,如果他跌倒,「神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路7:28)因為離開了主,任何人都算不了甚麼!這使我們看見,事奉主必須「無我」,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僕人的責任就是彰顯「主」。倘若僕人奪取主人的榮耀,就是背叛,因他想要做「主人」,這就是撒但當初在天上所犯的罪。

另一個例子是保羅。我們看見保羅膽敢說,自己「一點也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之下」(林後11:5),不是因為他比所有使徒更偉大,而是因為他比所有使徒受更多苦──「無我」(林後11:23);又因為主基督親自向他顯現(林後12:1-5),將「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告訴他,他就為這真理爭辯,不容「那些最大的使徒」左右他。(參弗3:6, 9)為此,保羅招至所有猶太人都憎恨他,連許多猶太傳道人都「增加他帶鎖鏈的苦楚」。但他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0-21)意思是,為傳揚基督而「活」,為傳揚主基督而「死」,這樣的「人生」才有益處。這就是所有僕人應有的態度。

這不是說,基督可以彰顯「自我」,卻不准我們彰顯「自我」。其實基督也沒有彰顯「自我」,基督一直隱藏祂自己。祂教門徒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6-28)祂接受父神給祂的「苦杯」之時,對父神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26:39)這就是「無我」。因為基督肯降到最低(無我),所以父神才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親愛的讀者,基督降卑到「無我」才升到至高;我們豈能例外?所以「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2)這是「金律」。但願今天那些「神學博士」能明白,你們到處宣傳自己是「博士」,又叫眾人稱你們為「博士」,要叫眾人看你們為「高」,神就看你們為「卑」了。這就是「屬靈路線」。

  1. 僕人事奉必須無所求:

按古時的觀念,「僕人」被主人「買」了,就是主人的產業,是屬於主人的。僕人為主人做工,是他的本份。他做得不好,主人就責備他;他做得好,主人用不著要感謝他。主耶穌解釋這一點說:「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17:7)所以僕人事奉的態度必須「無所求」。這就是「屬靈路線」。

可是,話雖然這樣說,主耶穌卻非常愛祂的僕人。所以主說:「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司提反殉道之時,大聲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徒7:56)為何司提反不是看見主「坐」在神的右邊(參詩110:1, 太22:44, 徒2:34),而是看見主「站」在神的右邊呢?答案是,因為主尊重為祂殉道的司提反,要起立歡迎他返回天家。所以主又告訴以色列人,將來有一天祂會「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叩門」,僕人如果聽見就立即開門的,主會非常欣賞他們,然後「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路12:35-37)

只是我們必須明白,主這樣尊重僕人,是出於「恩典」,不是「工價」。僕人不能要求主人「尊重」他。僕人事奉的態度必須「無所求」,只配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凡忠心服事主的,只能「期望」主稱讚,不能「要求」主稱讚。不像今天餐館裡頭的「侍應」,收取「十分一服務費」變成應得的,不然就與你大大爭論。記得有一次,筆者在北美洲一間華人餐館吃飯。吃完了,我將「服務的小費」放在桌子上,然後走出去結賬。因為賬單是$19.90,我就給他一張二十元的鈔票,又示意「不用找贖」,就走了。沒想到,那位收銀員追出來,大聲說:「喂!還你一毛錢。別以為一毛錢就可以付小賬!」我呆了一陣子,然後對他說:「我的小賬放在桌子上,你沒有看見嗎?」他頭也不回就走了。

請看主耶穌如何被神揀選為「模範的僕人」。《以賽亞書》預言說:

  1.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這幾個形容詞表示,主耶穌就是父神所揀選,最滿意的僕人。

為甚麼呢?經文繼續說:

  1. 「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總意是「無我」──因為不與人爭,不宣傳自己,不在「街上」人多的地方大聲講話,惹人注意,因為對人「無所求」。這就是僕人應有的態度。所以雅各問天使叫甚麼名,天使回答說:「你何必問我的名?」(創32:29)參孫的父親瑪挪亞也問天使的名,天使也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士13:18)主耶醫治一個大痲瘋人,也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太8:4)這些例子都告訴我們,事奉神的人只讓神得全榮耀,自己全然隱藏,不讓人認識自己,這才是「忠心的僕人」。
  2. 主不要求人記念祂,主卻記念窮人和軟弱的人。所以《聖經》形容主的性情,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12:17-21)「蘆葦」本是野草,非常低賤。若被壓傷了,扶直它也沒有用,很快就枯死。所以折斷它,也不是一件甚麼大不了的事。但是主耶穌還是憐憫它,同情它,不將它折斷,讓它多活一天半天。「燈火」本來是為照明,若「將殘」,快要熄滅之時就會冒出嗅煙,很討厭,任何人都會將它「吹滅」。但是主耶穌還是憐憫它,同情它,不將它「吹滅」,讓它多發光幾秒鐘。主耶穌就是這樣服事所有病人、罪人、窮人、不可愛的人……。這些人都是一無所有的,主也對他們「一無所求」,盡量使他們存活,延長他們得救的機會。
  1. 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四福音用了許多篇幅記載主耶穌勸人「不要貪財」。其中有一句「名言」這樣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6:24)意思是,「僕人」被主人「買」了,他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是屬於主人的。若偷偷事奉另一個主,就是背叛主人。何況「財利」只不過是受造之物,怎可能與原先所事奉的「造物主」相比?主又將「財利」擬人化,稱之為「瑪門」,為要警告我們,「財利」會變成「偶像」,與「神」對立的。所以「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僕人」暗暗事奉「偶像」又事奉「神」,勢必惹動神的忿怒而滅亡,何等愚拙!

魔鬼三次試探主耶穌,頭兩次並沒有出甚麼「本錢」,只勸耶穌將「石頭」變成「食物」,和從「殿頂跳下來」而已。但第三次試探就不同了,魔鬼將「萬國和萬國的榮華」,就是牠的「全部財產」都拿出來,要送給耶穌。意思是說:「耶穌,我知祢是神的兒子,祢到世上來,不外想要奪回這個世界。好吧!我願意將世界還給祢,條件只是拜一拜我,我就不與祢鬥爭了。」這就是最大的試探,但主耶穌拒絕了。可是主耶穌拒絕「全世界」,許多傳道人竟然為「一點點財富」就賣主賣友,像猶大一樣。巴蘭先知為賺取摩押王巴勒的金銀,就向他獻毒計,引誘以色列人行淫和拜巴力毘珥,使神懲罰以色列人,用瘟疾殺了他們二萬四千人。神卻吩咐摩西報仇,派大軍去攻打米甸人,又將巴蘭殺了。巴蘭之死,對那些利用「屬靈恩賜」來賺錢的傳道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可怕的警告」。

但貪財的傳道人很多。就如以利沙先知的僕人基哈西。他看見以利沙醫好乃縵的大痲瘋,卻不肯收受乃縵帶來極豐富的餽贈。他就追趕上去,向乃縵撒個謊,要了一些銀子和衣服回來。以利沙就對他說:「這豈是受銀子、衣裳、買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因此,乃縵的大痲瘋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結果基哈西得了乃縵的大痲瘋,像雪那樣白。

筆者感嘆,今天許多神學院開辦任何「課程」和「講座」都要收費,而且認為收費越高昂,才顯得這些課程有價值。這分明是「出賣聖職」,像巴蘭一樣,借用「屬靈恩賜」來賺錢肥己。為甚麼沒有想到主耶穌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太10:8)為甚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呢?(提前6:5)

《聖經》形容「錢財」為「荊棘」,不少人被錢財迷惑,「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錢財」迷惑人的力量在於能調動人的「心」。所以主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叫人注重地上的事,不再以天上的事為念。「錢財」又叫人「眼瞎」,因為「捨棄」天上永恆的財富,只爭取「地上」必朽的財富。主認為,「裡頭的光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太6:19-23)

所以主耶穌差派七十個人出去傳道,「原則」是不要他們為「生活供應」掛慮。主勸勉他們說:

  1. 「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意思是不要以為先儲備足夠的費用才奉獻做傳道。這樣就失去信心,沒有資格傳神的道了。
  2. 主教他們打探那裡有好人家,然後「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意思是要他們靠信心出去傳道。神既然差派他們,自然會感動一些好人或教會接待他們,供應他們所需,不會使他們有缺乏。
  3. 但是主不准他們「從這家搬到那家」。意思是不准他們為「待遇不夠好」而辭職,轉到「待遇更好」的教會去事奉。若是這樣,就是「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了。(提前6:5
  4. 主又定規──「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意思是,傳道人不應計較薪酬多少。教會供應多少,傳道人就接受多少。不應為爭取多一點薪酬而與教會「討價還價」。
  5. 主又說:「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意思是,凡是異端,或不同意你們所傳的福音的就不要接受那教會的任何好處。應該立即辭職,連黏在腳上的「塵土」──最小的利益,也當眾還給他們,表示自己手潔心清。正如撒母耳離任「士師」之時,當眾說:「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掃羅王)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撒上12:3)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也是這樣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20:33-34)

傳道人若不寶貴天上的賞賜,就不要做傳道人。因為變了質的傳道人,常常為利出賣主。因為不知道,神待人有一個「屬靈的大原則」──「人若得了地上的報酬,就會失去神的報酬;人若在地上得不到任何報酬,神就使他們得著天上的報酬。」請看以下的經文就知道了:

  1. 主勸我們行善,「不可行在人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因為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施捨之時,「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這樣「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1-4)
  2. 禱告也是這樣,「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眾人)的賞賜。」但禱告「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5-6)
  3. 禁食也是這樣,不要「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所以禁食要疏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來,這樣「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16
  4. 連請客吃飯也是這樣,主耶穌對那請祂吃飯的法利賽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他們的)報答。」你倒要「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2-14)
  1. 僕人等主回來判斷是非:

僕人與僕人之間意見不同,發生爭執,這是免不了的。但那懶惰的「惡僕」,與醉酒的人一同吃喝,又動手打他的同伴。主人突然回來,看見他欺負同伴,就將他「腰斬」。(太24:51)但那「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卻不是這樣,他忠心工作,警醒等候主人回來,為主人開門,就得著主人的稱讚。保羅就是這樣,他建立哥林多教會,哥林多教會卻受亞波羅影響而產生「智慧派」,這派的人常常批評保羅不夠智慧;又受從耶路撒冷教會而來的假使徒和假弟兄影響,對保羅的使徒職分諸多質疑和論斷。保羅並沒有忿怒,只說: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因為論斷的人都是極小的人);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因為自己的「覺得」和「判斷」不準確,所以可能有錯也說不定);但判斷我的乃是主(主耶穌才是主人,所有僕人都要向祂交賬。因此只有主才有權判斷。)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主是無所不知的神,只有祂的判斷才最準確。所以主未回來,我們做僕人的,不應彼此判斷,也不要介意任何人的論斷。但主的論斷我們就要怕了,因為主能將隱而未現的過錯顯出來。所以要等主回來為我們伸冤。)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那時,各人的對與錯都得到公平判決,主帶來的賞賜也是榮耀而永恆的;人的論斷或稱讚都是表面而虛浮的,不足介意)。」(林前4:3-5)

可惜,許多神的僕人都非常介意人的批評或稱讚。他們花了半生的努力,只為要得一個「博士學位」,是為得人稱讚;之後又捲入許多「是是非非」,再花餘下半生,也是為要在人面前得著平反。他們從來學不會「讓主伸冤」,也不寶貴「得主的稱讚」。其實論斷和爭拗的事從來都不會停止,試問眾先知,眾使徒,有那一個不被人論斷的呢?主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6:26)如果為此而耗盡一生,有甚麼價值呢?最終只能敗壞聽見的人。所以保羅勸戒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許多人誤解了「少年的私慾」,以為是指「性慾」,或甚麼敗壞的事。其實是指下文所說──「愚拙無學問的辯論」。原來少年人辯論,往往不是為尋求真理,而是為「爭一口氣」,或為「顯示自己更聰明」。不知道這樣「起爭競」會破壞人際關係,不會有好結果。所以保羅勸勉提摩太,說:「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2:23-26)因為極少人因為爭競輸了而悔改。要說服一個人悔改,最重要是神在他心裡做工。所以溫和的勸戒就夠了,神若用得著,那人自然會醒悟過來而悔改。

但猶太人為「家譜」而辯論,只為證明自己的血統純正,自己的祖先從來沒有與外邦人混雜。保羅指出,這是「愚拙無學問的辯論」,因為與得救無關。保羅勸勉提摩太「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多3:9)今天許多神學家也為許多「空談」辯論,例如:他們研究,在創造萬有之前,那時甚麼也沒有,神單獨存在有甚麼意義?天主教教皇稱「外星人」為「弟兄」,我們對「外星人」持甚麼態度?天主教和聖公會都為貓貓狗狗「做彌撒」,我們能為動物做甚麼?「猶大福音書」和「達文西密碼」是否值得重視?「文化」漸漸墮落,教會是否有責任「挽救文化」?教會是否應該先接納同性戀,才能傳福音給他們?用「文化」來解釋各種異教的不同點,有助於使各種宗教合一,這是不是真理?「民主、自由、民權」是否應該被高舉,甚至成為解經的基礎?「男女平等」是表示婦女可以做牧師,做長老……?所有這一類的問題就像「家譜」一樣,都是「空談」。因為都是基於「猜測」和「人文主義」,並不是真理。我們要消耗許多精力來回答這些問題,簡直是「廢時失事」,不會帶來益處。筆者聽聞一位「神學博士」,他寫的「博士論文」只是要證明《箴言》有一句話是「平行句」。由此知道,「博士」的知識並不「博」,他們的研究只是為尋得一條獲得「博士學位」的途徑而已。這時代充塞著這樣的「博士」,難怪基督教漸漸衰退了。

作者:吳主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