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解碼(2025年2月)

【本欄所有問題及答案,皆摘自《福音神學暨福音難題解答》,承蒙作者吳主光先生允許轉載,特此致謝!】

問題:

1. 我非常怕鬼,怎辦?

答: 許多人都怕鬼,如果追問他,為甚麼怕鬼?有的可能說,因為鬼會害死人。但是根據事實統計,世上真正被鬼直接害死的有多少人呢?答案是十分十分少,或許沒有;但世上意外被車撞死的有多少人呢?答案是多得不可勝數。於是相比之下,我們要指出,當怕交通意外過於鬼。

或說,鬼的出現十分恐怖,例如無頭鬼等等。我們要指出無頭鬼並不可怕,因為牠連自己的頭也保不住,可見牠的能力十分有限。

或說,鬼出現之前,常有陰風陣陣、燈光閃閃、門外有腳步聲,或有悲哀喊聲,十分可怕。我們也要指出,鬼不敢立即出現,卻先以陰風陣陣、燈光閃閃、門外的腳步聲等來製造恐怖的氣氛來嚇人,分明表示牠有所顧忌,能力薄弱,才出此下策,如果是真的有大能力的話,應該立即出現,何需用到這些多餘之舉?

說句實話,鬼的能力是受限制的,因為神不准牠們隨便活動。記得那個格拉森人嗎?(參可5:1-20)他被二千多隻鬼附在身上,主耶穌只用一句話就趕出牠們。牠們出來之前想要附到那些豬的身上去,還得要求耶穌准許,如果耶穌不准,牠們連附在豬身上的權柄也沒有,何況要害我們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污鬼最利害的手段是叫人犯罪,用欺騙、迷惑的方式去騙取人的自由意志,叫人甘願去拜牠們,求牠們,這樣,牠們就有足夠的機會去害人。所以聖經指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因為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都在假宗教或假哲理之下,離開了神的保護,甘心去服侍魔鬼,這樣,他們就真的要怕鬼了。至於我們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人,主耶穌已經賜給我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我們的(路10:19-20),所以我們絕不應怕鬼。


2. 主耶穌用重價買贖我們,請問重價是給誰的?給魔鬼?主耶穌也買魔鬼的賬?

答: 聖經說「用重價贖」我們,這只是一種喻意的說法:一來表明我們是完全屬於主,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人,這是在古時奴隸制度的社會中常見的,只不過主耶穌買贖我們,不是要我們作奴隸,而是要我們作神的兒女。二來表明我們已經自由了,不應再作罪的奴隸,也不作死亡的奴隸,是已經勝過罪,已經出死入生了。至於主將贖價交給誰?是罪?是死?或是掌管罪惡與死亡的魔鬼?根據聖經的啟示,原來一直追討我們全人類的,是「律法」。我們犯罪,又被罪害死,全因為神根據律法審判的結果。魔鬼只不過一直在旁引誘我們違背律法,等到我們因違背律法而犯了罪之後,牠又到神面前控告我們,定我們死罪,這樣,我們就好像一直在魔鬼的控制之下,作牠的奴隸。其實我們雖然犯罪,牠也沒有權作我們的主人。只不過我們受不住牠的引誘,甘心作牠的奴隸吧了。我們並沒有欠魔鬼甚麼,也不必還牠甚麼,所以,主耶穌的重價不是交給牠,而是交給神,交給律法的掌權者。


3. 為甚麼耶穌說:「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句話豈不是離間人的親情關係?

答: 首先我們要明白,主耶穌並不是說「不要愛父母」,反之,主耶穌多次教訓我們要孝敬父母,祂自己也孝順和聽從父母。基督教是一個十分強調和注重親情關係的宗教,不過「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句話是一種對比的說法,意思是說:「你們要愛父母,但更要愛我。」為甚麼?因為——

(1) 地上父母的關係只是屬肉體的、今生的,所以是暫時的,我們有一天死了,地上的關係就終止。我們復活之後,所有的是一個榮耀的身體,是屬靈和屬天的身體,那時我們就明白,我們與父神和主耶穌的關係是最親切的、是永恆的,地上一切夫婦、父母、兒孫、叔伯等關係都已終止,都不再延續。

(2) 地上父母的愛是有缺點的,有限的、有條件的、不完全的,主耶穌和天父的慈愛卻是完全的、無限的、無條件的、至偉大的,因為主耶穌曾為愛我們到世上來,並且為擔當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又將祂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將來在天上永遠享受神榮耀的福樂。這樣的愛是地上父母不可能有的,地上的父母只生養我們的身體,天父和主耶穌卻生養我們的靈魂,靈魂總比肉體重要。

不過,我們雖然愛天父和耶穌比愛地上的父母多,但有一點讀者不能不注意的,就是一個真正愛耶穌和天父的人,也一定是一個愛地上父母的人,兩者不是相悖的,而是方向相同的,只是輕重不同而已。